日落雪山千丝稠
峻峭的山峰,惨白的积雪,渐渐洗去了它瞳孔里多余的温柔,目光变得冷峻,变得无所畏惧。
——题记
沈石溪的书看过很多很多,可每本书的写作风格略有不同,唯一不变的,就是每个动物最圣洁的灵魂。他用笔尽情地诠释了一切真理。因为动物如此,人亦如此。
每当漫步走进亭子,手上便随时准备着他的书,满地的落叶,夕阳的余晖,增加了一丝走进沈石溪独有的世界的乐趣。这时是放松且惬意的。
可又当走进书房,正襟危坐,极其严肃认真地去阅读,就没有了那种给人安心的舒适感。即使这本书曾经看过多少遍,书角微卷,插图微糊,即使里面的情节早已耳熟能详,它,能带给你新的世界。
最初的最初,只是闲暇时书架上的一本读物,鲜少翻阅,真真是再无聊不过,那次才无意浏览,谁曾料到,它现在是我最珍贵的书。一年又一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已摆满了房间,住进了我的心。是他那朴实却又极富真情的文字讲述了一切关于动物的逸事。一个个动物忘我地在文字下淋漓地绽放光芒。
垂帘下,云檐下,回首依旧赠与春色,如沐因此。茫茫雪山,抵不住夕阳的余晖,磨去棱角,洗去寒意。这是它看到过的最美,也是最后 一次的风景。
——
那么,这人世间,谁之错?谁之过?谁之罪?
都说,人活在世上早已定好了命数,即使活得再痛快,也是被老天牢牢紧握在手。是的没错,从古至今,一切生灵,不止一个与命运抗争,诉说命运对他的一切不公。但他们都失败了,而这失败被每一个人记在心中,没有人想过,是否失败应该由那些人说了算。那些后世依旧有勇有谋的生灵早已被唾沫湮灭,被所有人排挤,时间一长,记忆里的所有有关他们的一切,都被尽情抹去。
血顶儿,一只“疯羊”,一只敢违背生存法则的羊。它放弃了属于它本身的东西,一个扭头,它面对着的就是一座冷酷无情的雪山,而别的羊看到的就是花红柳绿。它放弃了它应有的,改变了它最初羊天生孱弱的本性。它是一个盘羊家族里的单体户,无父母无同伴,它“玩”起了“另类”。当它正在发育阶段时,它一反盘羊家族的大众审美观,把稚嫩的两个角插进冰冷的石缝里,任凭它们往直的方向长,而不是卷起来。做了那么多,所有的`同胞都远离它,排挤它,厌恶它,它就是个异类。
没有人希望事情发展至此,血顶儿也是被逼无奈,头顶那一撮毛是它一生洗不去的恐惧,母亲的光辉都集在这一滴血上,染红了它的头顶。它看不见,却能感受到,这就是它一生的阴霾,一生都注定过不去的坎。
那头顶上平淡无奇的一撮毛,成为了血顶儿与它在天上的母亲的唯一通道。那一撮“红”毛,永远也洗不掉,承载着一切,告诉了它,命运就是如此。可是它不服,为什么狼一定要吃羊,而羊就毫无还手之力?为什么羊不能一出生就可以跑呢?为什么羊一定怕狼?它,付出了实际行动。
为了复仇,它改变自己,违背大自然的意愿,成为了“英雄”,也成为了“疯子”。所有的羊,已把它彻底从盘羊家族删除,它已经无路可退,可还有一只名金蔷薇的母羊含情脉脉地追随着它。在金蔷薇的眼里,它是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付出了真心,就绝不后悔,她随着血顶儿,放弃了千篇一律的生活。
血顶儿就算再怎么冷漠,它也需要友情。可就是因为这样,它又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与生活的驱逐。
——
它所谓的同伴与它恨之入骨的母狼成了盟友,一起计划将它从这个世界上驱逐出去,它的“同伴”中有着金蔷薇。它突然感到一股热血的喷涌,睁开眼,是那头令人憎恶的老母狼,还在做梦呢吧,它想,因为金蔷薇是一定会在我身边保护我的。它翻了身,把头扭了过去,看到的是一座柔情万千的雪山,给了它安心,它明白了自己看到的是真的,自己已被老母狼大卸八块,而金蔷薇依旧不在身边,它很悲痛,但更多的是一种解脱,一种快感。它累了,闭上了眼,投向了雪山的怀抱。
那个已怀胎的金蔷薇产下两只小羊,待到它们都能独立生活时,金蔷薇跑到了血顶儿被咬死的地方,不吃不喝,站了三天三夜,长咩数声,纵身跳进万丈深渊。她来了,她告诉他。
曾经那令人寒栗的雪山,此刻在夕阳的余晖下,竟也抛射出万丈柔情,只可惜,物是人非。
日落雪山千丝稠,每次为了自己的目标去奋斗,不放弃,安然,即可。
生活有它自己的滑行轨道,这是任何人都改变不了的。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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