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1-08-27 09:31:08 我要投稿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15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15篇)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去城里给我带回来一本书《三个铜板豆腐》,是几部中篇小说的合集,很厚,有五百多页。起初我字认不全,也没有特别去读,说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六年级的时候,我偶尔翻了翻那本书,很快就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住了。

  吸引我的,正是同名的中篇小说《三个铜板豆腐》。

  它说的故事背景是在我们国家还不富裕的时候,“我”听到大街上有豆腐的叫卖声,央求父母出去买。但是因为那时候家里太穷了,吃饭都不容易,哪里还有闲钱去买豆腐?

  于是,作者在豆腐的叫卖声中不停地流着口水,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把一块块白嫩的豆腐买回家,他想象了很多豆腐的味道,却没有一次能真正地吃到嘴里。

  到后来,爸爸终于花三个铜板给他买了一块豆腐,当他把那块香嫩的软糯的豆腐放进嘴里的时候,那种愿望得到满足的眩晕与幸福都从书里弥漫到了所有读者的眼睛里。

  说实在的,我向来讨厌豆腐的那种腥味,凡是家里吃豆腐的时候我都不参与,但是看了这篇小说以后,我特意跑去让妈妈去买块豆腐回来。

  按照书里的描述,我们买的是嫩豆腐,滑滑的象果冻,混身上下都散发着光芒,我对着它想了很多词,最后才挖了一小勺放进口里。虽然我努力做出它好吃的样子,可真的是什么味道都没有,而且依然有腥气,艰难地把它咽下去以后,我再也没有去吃它。

  晚上妈妈做饭,把那块豆腐和鸡蛋放到一起做了个汤,这样喝起来似乎美味了很多,但跟小说当中描述的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豆腐是穷人家餐桌上的珍品,所有的美味都是现在物质富裕的我们无法体会的。但越是这样,我越愿意去看它,里面的情节象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百看不厌。

  如果有可能,你也去看看吧,任大星的儿童文学全集,值得细细品读。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假期中,上网了解天下事,QQ上与朋友同学谈天说地,外出游玩开拓视野……最棒的莫过于一人静静的待在书房中畅游书海了。

  双休日假期,我经常倒上一杯香浓的奶茶,捧上一本好书,细细品味。我的家中,书已堆积如山,随手摸来一本,哦,原来是《小飞侠彼得?潘》,我看到书后有一栏推荐书目:《小妇人》、《鲁滨逊漂流记》,哎,《鲁滨逊漂流记》!我一直听说它十分好看,一股很强的欲望从我的心中冲出。“我要看!”我向爸爸提出了买书的要求,“OK!”爸爸马上带我奔向新华书店,书店真不愧是书店,书可真多,我平时总是一下冲进去泡上几个小时才罢休,可今天不同,我是有目的来的。我冲向书架,可怎么也找不到我心爱的“鲁滨逊漂流记”,我仍不死心,要知道,找不到书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爸爸看我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于是提了一个建议:“儿子,要不咱们去世纪书店看看?”“好!”我失落的心情又一下提了上来,我们掉转车头,向上海城驶去。刚到上海城,爸爸一停下车我就从车上跳下来,一边走还一边催着爸爸。到了世纪书店,我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地毯式搜寻,一个个书名从我眼前掠过,可就寻觅不到《鲁滨逊漂流记》的身影,“你在哪里呀,你在哪里呀……”我一面说着,一面迅速地在书架中搜寻头,突然,我的目光定在了一本红色的书籍上,“鲁滨逊漂流记!哦,我终于找到了!“我大叫起来。书店里的人都向我看来,这时我才注意到我的样子,连忙收回欣喜若狂的样子,给了钱,回家了。

  回家路上,夕阳西下,把它最后的余辉撒在我们身上。我翻开书,把鼻尖凑近书,一股浓浓的书香扑鼻而来,这让我觉得周围的一切好美好美……

  书不仅是充实头脑的工具,还是丰收智慧之田的利器。让好书伴随我们成长!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格林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勤学故事》《小王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我过七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我一拿到书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特别精致。红红的封面,中间的正上方写着“安徒生童话”五个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着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那男人双手伸出,像牵着一件衣服一样。大街两边围满了人,人们议论纷纷,好像在议论这皇帝。让人看起来特别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读了起来,才知道封面画的原来是《皇帝的新装》。多么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欢的还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一个情节给我的感受最深,这是小女孩的幻想,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平安夜点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后一根,因为又冷又饿的小女孩在温暖的火焰中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轻轻抚摸着她脸,说:“孙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去个充满温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着说。最后,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实,小女孩是在充满温馨的平安之夜被活活冻死的。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来,那是怎样的社会?怎么会让人活活冻死?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多么美好,每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常常抱怨父母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应该了!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看到更大更远的世界,读书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智慧与启迪!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喜欢看些能励志人心的书籍,了解一些别人的成功之道,并从中学习成功的不二法门。在我的书柜里,珍藏着一本封面上印有一片大大的四叶幸运草,名为“当幸运来敲门。”此书的内容从书名中便可想而知,与“幸运”有关。

  内容描述两位孩提时代非常要好的维克多与大卫,但长大后各有不同的际遇。而某日两人不期而遇,维克多是个成功的企业家,大卫却过者穷途潦倒的生活。维克多告诉了大为自己成功的秘密,便是他祖父告诉他的“追寻幸运草”的故事。

  很久很久之前,有个王国,某日在这王初中有两名武士,席德与诺特,他们要去寻找传说中的幸运草,而找到的人便可获得永久的幸运。途中必须历经千辛万苦,须跋山涉水、接受种种考验,且只限时七天必须找到。他们一路破关斩将,接受土地神、石头娘娘、湖泊仙女、丛林天后等人的试验。但就在最后关头,巫婆设下了陷阱要诱惑他们两人,诺特因相信了巫婆的谎言,而在成功之际,前功尽弃了。席德坚持到最后,不被巫婆所诱惑,所以找到了幸运草,有了成果,且了解创造幸运的方法。

  这故事告诉了我,幸运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就像爱迪生说的:“天才的幸运是一分的灵感,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要付出努力的代价才能获得幸运的机会。运气不会持续太久,因为他不属于任何人的。幸运要由自己创造,因此能历久不衰。

  读完此书,教会了我许多事情,幸运是靠自己创造的,绝不可当守株待兔的人。这一生的幸运是由自己主宰,自己决定情势。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因为里头写了很多做人处事与人生的'道理,让我领悟了幸运绝非平白无故降临,要有努力才能获得幸运的入场券。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习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来自于知名小说作家墨香铜臭的其中一部作品《魔道祖师》。

  之所以在漫漫的书海中喜欢上这本书,是因为在读故事的第一篇章中便给我了一种饱满充足的感受,一种渴望继续读下去的感觉。我认为,每一章都好像是一个故事,一个独具风味、简练精炼的故事,每一个人物都在她的笔下变得灵动鲜明,各有特色而不重叠。

  在其中,最让我深刻的就是“魏婴”和“蓝湛”这两个书中的角色,在墨香铜臭的手中,两人的性格特点明显突出,对照鲜明。魏婴,字无羡。无羡无羡,无所羡慕又是一种怎样的精神心理境界?而婴,指婴儿的意思,婴儿般纯净无所羡慕,就是名字的含义,而他的性格就一种开朗乐观、爱自由、重情义、不喜欢被一些成方成块的规矩家训束缚。

  蓝湛,字忘机。湛,是清澈之意,与忘机合起来则是远离凡尘俗世,清身养性。他的性格颇为淡冷、不喜多话、严格遵从自家三千多条家训的一个人,在其叔父蓝启仁眼中可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料子。

  在全本书,也隆重的体现出了一种古风诗文的气息,这也是我喜欢《魔道祖师》的另一个原因。举几个例子,就比如:

  姑苏蓝氏的“姑苏”出自-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张继《枫桥夜泊》

  姑苏蓝氏府邸的名字“云深不知处”就出自-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贾岛《寻隐者不遇》

  而兰陵金氏的“兰陵”出自-兰陵美酒郁金香,玉椀盛来琥珀光。——李白《客中行》

  等等,满满的古风诗墨气息流转全书,情不自禁间就敬佩墨香铜臭的博学知识的广大和古往今来古诗的奥妙和耐人寻味的特性让我不由得向她学习那渊博。

  这,便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让我有意想不到的知识和认知的一本书,一本特别的书。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星期六晚上,我坐在床上读着《安徒生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我的泪水就如外面下着淅淅沥沥小雨一样,小女孩悲惨的命运充满了我的整个脑海,让我悲伤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的主要内容:在一个万家灯火通明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可是,在点燃火柴的那一刻,她想象自己坐在火炉旁、吃着香喷喷的烤鹅,最终她走向了没有饥饿和忧愁通往天国的小路,和奶奶一起在天国幸福快乐地生活着。她一生最幸福的时刻就是点燃火柴,幻想幸福的那一刻,可是只有那一刻是幸福的……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多么可怜的一个小女孩啊,在万家团圆的新年之夜,而她却一个人光着脚流浪在街头卖火柴,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吃的和穿的,让她不在在寒冷的街头挨饿受冻。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穿着漂亮的新衣服,看着内容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我们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想想我们平时真不应该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啊!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从今以后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同时更应该好好学习,学习更多的知识才能掌握更多的本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这样才能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正如《爱的奉献》中歌词唱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书,在我小时候不经意间迈着轻盈的脚步款款而来,走进了我的心中。每一次读书,读到高兴时,我会随着它手舞足蹈;而读到伤心处,我也会潸然泪下。这些瑰丽的艺术珍品——书,使我如醉如痴,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无边的芦苇丛......这便是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顽皮又善良、坚强的桑桑,倔强而又有着自尊的陆鹤,文静秀气的纸月,自立顽强、不言放弃的杜小康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们。这是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让我刻骨铭心、不断被感动的一本书。

  文中让我最为难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可是却经历了重大的变故,家境一落千丈,还欠了许多债,他只能放下心爱的书本,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年少的他承载了太多太多。这,便是生活中对他的一大考验,正是因为这考验,他才学会了成长,才有了桑乔校长的那一句“:日后,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的确,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验,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坚强,因为生活的考验是残酷的,是不能回避的。只有坚强,去坚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巅峰!人只要战胜了自己,即使乘风破浪之后也没有成功,但是却可以一心向着目标,那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才能成为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应试者”。

  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让我时时刻地问自己:“今天,你坚强了吗?今天,你努力了吗?今天,你战胜昨日的你了吗?”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最喜欢的读的其中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书里讲了二百多个人物,他们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诸蔼亮等。此书内容主要讲了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斗争。

  从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让我对刘备产生了敬佩之情,刘备对兄弟善良的情意深深地打动了我。同时刘备为了成就一番事业不怕苦不怕累,就以“三顾茅庐”来举例:刘备为了一统天下,只因缺少足智多谋的人才,这时,元直临走前将诸葛亮推荐给了刘备,经三次拜访才请到大名鼎鼎的诸葛亮出山来辅佐自己。刘备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测试四百米长跑,要求我们在一分三十秒内跑完,轮到我了,哨子一响,四个同学开始飞奔起来,一圈两圈………我双脚发软,呼吸急促喘不过气来,实在是跑不动了,眼看着只有一百米了,必须得把这短短的一百米跑完,这时我想起了刘备的坚持不懈,一鼓作气,冲了上去,啊,终于在规定时间跑完了。

  人无完人,刘备有个缺点就是不够沉着冷静,当关羽和张飞二位兄弟遇害后,他十分恼怒,不听军师诸葛亮的劝告,点起所有兵将讨伐吴国,被陆逊之计所害,损失惨重!如果当时他能冷静一点也就不会造成后来失利的局势了。

  还记得不久前数学老师让我们带一枚色子去学校,色子家里有,不用担心。当时妈妈在检查作业,我在一旁玩色子。突然,妈妈看到一个错误,让我来订正,错误订正后好收拾文具时却发现色子不见了,一下我变成了热锅里的蚂蚁——团团转……突然,我想到了刘备不冷静的下场,使我立马冷静了下来,开始仔细回忆细节慢慢找,还真的在书桌下的角落里找到了色子。

  《三国演义》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对朋友要真诚相待,对学习和生活要不怕吃苦不怕受累,遇到事情了要沉着冷静!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照亮了我的世界;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就像人们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的大海中挑出一本实在不容易。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非《林清玄散文自选集》莫属了。

  《林清玄散文自选集》是我最近喜欢上的,她能告诉我很多做人的启示,让我受益匪浅。就因为这本书,让我有一次晚上十点左右还在看。外婆一直在催我睡觉,我不同意,到了十点半左右,最终还是外婆把我拉上床的。半夜,我又小心翼翼地爬起来,拿起书看。“咚——咚——”地声音,我不禁吓了一跳。原来是外婆起来喝水,看见我不在床上,就起来找我,幸亏我机灵,听到声音赶紧跑到卫生间里,说:“我在上厕所!”

  这本书让我想起一件发生在我的身上的事。我养过5条十分漂亮的小鱼,他们整天在鱼缸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游来游去,鱼缸就是他们的枷锁,其中有一条小鱼经常受到其他鱼的伤害,身上的鱼鳞廖剩无几,最终并不是鱼把那条鱼咬死,而是它自己跳“楼”自杀。有一次,我们一家四口出去旅游,阿姨也回家了,家里空无一人,所以,在临走之前,我比平时多喂了5倍鱼食,结果回来,4条鱼全部翻白肚了。原来,鱼一下子把这些食物全吃掉了,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人不能贪得无厌,不然就会这样的下场。

  书的好坏,我不能去改变。读书的方式、状态是能改变的。如果一个人在烦躁的情况下阅读,就会觉得很无聊,不好看;如果带着乐观的心情去阅读,就能发现书的点睛之笔,我就是如此。我会先看作者的序言,明白作者用怎样的心情,写给谁,再一页页读下去,看到感觉好奇、不懂,对我有启发的句子,我会记录下来。看见书中的人物这样做,并问问自己会怎么做;最后,我会把这个故事编下去……

  《林清玄散文自选集》让我久久不忘,不断地、反反复复地看。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前阵子爸爸给了我一本书,他说让我好好读,我会受益匪浅,于是没事我就看看,这一看,从此我便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这本书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是以他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从1915年到1930年前后苏俄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无产阶级英雄形象。他当过童工,从小就在社会最底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朱赫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道路。其后他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半无论是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还是疾病的折磨,都没能使他倒下,反而是他更坚强,从不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困难。

  他的这些精神都让我佩服,但更让我为之震撼的是他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时从没想过放弃生命,而是用它那顽强的毅志开始了文学创作,最后获得了成功。

  我遨游在保尔的精神世界里,不觉受到一种激励。保尔以自己热爱生活、坚韧不拔的人格魅力,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人是要有精神的。

  人作为灵魂与肉体的合体,固然离不开物质这一基础。如果一个人连生存的可能都没有,别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物质可以让你的衣食住行得到满足,但不能满足精神上的愉悦。在现在,有些人在穷时拼命地追求金钱,而满足后却又觉得“真没意思”,除了钱什么也没有。但精神对于人的作用却与物质完全不同,他不是让你吃饱穿暖,而是指引人生前进的方向;它能使人们在紧张中不知疲倦,在逆境中有奋起的勇气,在绝望中产生新的希望。

  这本书真切的让我感受到今天的好日子来的是多麽不容易,作为年轻的一代我们一定要把握现在,用坚强面对未来。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这个寒假,我读了不少书,但我最喜欢的的一篇是日本作家泽本嘉光的第一本小说《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

  这本书讲述了少女小光迎来了她家的新成员,一只前脚裹着白毛的小狗。妈妈给她取名袜子。妈妈常教给小光,要和袜子交朋友,不要忘记与狗狗的十个约定。小光似懂非懂地点头答应。在成长的日子里,母亲的突然辞世,父亲的辞职,有意义的工作,第一次独自生活…...小光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小光和袜子都努力遵守这十个约定,直至袜子死去的那一刻。

  与其说是小光养了袜子,倒不如说是袜子养了小光。袜子代替了突然辞世的小光母亲,在小光伤心,难过时不顾一切,想尽办法的安慰小光,让小光开心起来;袜子也改变父亲,让父亲回家陪伴小光,让小光不用靠那只玩具熊来代替爸爸;袜子使邻居老爷爷一边说着我讨厌小狗,一边又抱着新养的小狗在外边散步。这一切,都是因为袜子的到来而改变了。

  在这十个约定中,让我最感动的是第十个约定: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请你目送我离去,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才能幸福的去天堂。所以,请无论如何不要忘记,我一直爱着你。这个约定是在袜子死后,小光与爸爸,阿进君收拾袜子小屋时发现的。小屋下有一个大坑,是袜子挖的,从这里面发现了妈妈给小光的信,妈妈的照片,妈妈不忍说出的最后一个约定。读完后,我深受感受,也无法准确的形容自己的心情,或许是感动于袜子与小光那亲人一般的情怀吧。

  如果你也养着小动物,你与他们有什么约定,不管有什么约定,你一定不要忘记,要永远遵守下去。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漫步在书的海洋里,我感受到的是一份平静,一种豁达的人生观,一种脱俗的完美。说到我喜欢的书,那要数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了。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自然万象》,这是一套科普类的百科全书,书中图文结合,不但可以通过文字去了解,还有精美的图片让我欣赏自然奇观,让我感到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懂得了更多的知识。

  打开这套书,我就像踏上了惊奇的旅程,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书中的内容都是我从未听说的科学知识和道理,比如:天文现象、奇特地理、气象变化与奥秘、自然灾害等都是我最喜欢读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所在的星系叫做太阳系,太阳位于太阳系的中央,是离我们最近的恒星,还包含八颗行星,一百多颗卫星以及数不过来的彗星、小行星,太阳的引力使其他的星体都围绕着它运行,大家一定认为我们生活的地球非常大,有着广阔的海洋与陆地,我们想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做飞机都要很长时间,但是地球在八大行星中才排第五,既然这样,那同学们肯定认为太阳系一定很大,那是你不知道还有更大的,上面还有个银河系,还有宇宙,和无边无际的宇宙相比,银河系简直是微乎其微,就像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图片中的一个小黑点,这真的是太不可想象了,我们岂不是显得更加渺小,吓得我赶紧合上书本,望着天空陷入了沉思,我的大脑已经不敢想象了。

  宇宙太大,我怕迷路回不来,我又看了一些奇特的天文现象,知道了日食、月食、流星发生的原因,看到了世界各地奇特的地理面貌和人类利用现代科技怎样改变天气及地貌,这些新奇的知识,一下子解开之前的很多疑惑,让我对它更加爱不释手。

  这本书现在已经阅读完了,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像那个坐井观天的小青蛙一样,只知道头顶上那片天就是整个天,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那么大,现在,通过阅读这本我最喜欢的书,也已经跳出了井口,看到了更精彩的世界,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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