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作文(通用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喜欢的书作文1
在软绵绵的沙滩上,有许多美丽的贝壳,但唯有一颗美丽又闪亮地贝壳是我喜欢的,那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时间的礼物》。
这本书虽然不长,但它给我们带来了认知。从书名就能知道它的意思,时间是最好的礼物,人们要懂得珍惜时间,善于利用时间。世界上唯一不能明码标价的也是——时间。
书中讲了一个癌症患者在医院遇见患有癌症的小女孩后,想起了自己的儿子。癌症患者是个拥有无数财富的企业家,但他把时间全部用在了挣钱上,他认为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可他忽略了家庭,导致妻离子散,他没送过儿子上学,没拉过儿子的手,没帮儿子吹过生日蜡烛,没给过儿子拥抱……遗憾的是他的儿子只希望自己的爸爸是个平凡普通的人,不要总是出差,也不要总是应酬,可以陪伴自己多一些,这也许是每个孩子的心愿吧。
当癌症患者躺在病床上回想这一切的时候,他是多么地悔恨当初的做法,但时光一去不复返,后悔是没有用的。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我爸爸虽然没有癌症患者那么家财万惯,但他在我上小学以来,一次也没有接送我上下学的人,尽管知道爸爸忙是因为生活所迫,可是也得有个度。希望爸爸能看看此书,也希望他能从书中感悟出时间的真正意义,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挽回,唯独时间不能,但也要学会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不能因为时间的重要,而忽略了对家人的关心和照顾。不论友情还是亲情,请挤出一些时间陪伴,才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悔恨、自责,这才是时间给予我们最好的礼物。
我喜欢的书作文2
书籍,我们的老师,带给我们无尽的知识。书籍,我们的朋友,带给我们快乐和幸福。这本书是照亮我们前进方向的灯塔。我有很多书,我非常喜欢阅读。在茫茫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实用摘要》。
当我打开扉页时,淡淡的墨水香味让我轻松愉快,意味深长的写作风格和精美的文字让我陶醉。每次读这本书,我似乎都在和作者交谈,我的心情突然变得纯净,就像喝着清茶,香气四溢。
说到《实用文摘》,你可能会觉得很熟悉。是的,这是一本给我带来魔力和无限智慧的好书。《实用文摘》分为几栏:“卷首”让我明白了生活的真谛;“校园书展”让我激发自己真实的气质和心灵;“教材连接”使我能够提高阅读和掌握写作技能;“我知道一些事情”让我不断积累和充实自己。“我热爱科学”让我发现了这个生动、有趣、充满活力的世界。“我的天堂”让我开怀大笑,尽情交谈......
我喜欢在书海中旅行,乘船去寻找知识的宝藏。这本书教我如何做人,如何寻求真理。每当我坐在窗边,微风吹过,然后伴随着清脆的风铃声,我轻轻地打开这本书,读着其中美丽的文章。我真的认为这是一种享受。
这本书丰富多彩,也有很多课外知识。它让我脱离了教科书和感官世界。万物的起源和科学研究知识不断丰富着我的大脑,使我越来越喜欢阅读!
一本喜欢的书可以带我们去广阔的世界,向我们展示生命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里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飞翔,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书籍,像郁金香一样,令人耳目一新。书籍像一轮红日,冲破我心中的乌云。书籍就像画笔,是我人生蛋糕上的糖衣。这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无数的原因!
我喜欢的书作文3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喜欢的书作文4
《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动辄打骂。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温和,他和简·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我喜欢的书作文5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不知何时,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过的众多书籍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笑猫日记一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杨红樱阿姨。主要要人物是:马小跳、杜真子、安琪儿、笑猫、老老鼠,其中还有一只活了不知有多少万年的乌龟,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能闻出孩子味。在这个百年一遇的盛夏里,一只背上刻满了甲骨文的鸟龟,闯入了笑猫的秘密山洞。乌龟大师说:“只要生活在有孩子味的地方,心就永远不会变老。”可这个年代,有孩子味的孩子越来越少,因为像杜真子妈妈那样很爱自己的孩子,却偏偏不让自己的孩子快乐的大人实在太多了。书具有不朽的力量,所以书要常读常新,那样每次读书都能学到新东西。
有一次,我在厕所里看书,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住了。心情也随着笑猫而起伏不定。我突然发现家里很寂静,急忙拿起手机,打给妈妈,妈妈接通了电话,着急地问我:“你在哪?”我奇怪地说:“在家啊,不然还能去哪。”妈妈松了一口气说:”呼,我还以为你跑哪去了。”我顿时哈哈大笑。看完这本书以后,我希望孩子在成年之前,都要像孩子一样。如要大人们打乱了这个次序,就会造成一些果子早然,这些早熟的果子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眼中的书。而书对我来说,却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因为你总能从一本书中发现新的东西,不管你看过多少遍!
我喜欢的书作文6
倚在窗口,望着夜空,竟感到有落寞很孤寂。只能藉由书,摆脱孤单的牵绊。
——题记
“假如你只用眼睛去感知,去探索,那么你将满身伤痕而又无所得。必须用你的心,你的全部,去奉献,去挖掘,才能寻觅一篇属于自我的读书天地。这是我几年来读书的体会。
那日,春风推开了紧闭的窗,送来缕缕清香,我嗅到了收获的气息。心像蜡炬一样烧,暖遍全身,我的眼眸里堆满了晶莹的泪花。但我不想在此刻雀跃欢呼,因为这只是冗长的人生中接受坎坷后迎来的第一束闲话,保持缄默,争取更大的成功。书籍是人生成功的引导者。
“大江东去,逝者如斯.”一切已沧海桑田,而自己曾经就是那只孤雁,在这片广袤无垠的天空下漫无目的地飞翔,挥逝着自己的青春韵华。但是书,给了我梦想,理想与憧憬,让我有了目标 ,有了向上的动力。
书籍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精神上的,更是一种无可言喻的境界。美国作家尤安艾肯曾说过:“逢读书时,你就走出自己的心灵,进入另一个人的心灵中,倾听另一个人的心声。”诗歌,带我们融入诗人所表达的优美意境;散文,让我们走入作者的感情世界;小说,为我们编制了另一个天地。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书籍带来的东西不胜枚举,在人生这条道路上将让我受益终身,享用不尽
书的天地,是人生的另一个世外桃源。
我喜欢的书作文7
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书,让我的课余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是书,让我拥有更加渊博的知识;是书,让我懂得生活的真谛。
妈妈每个季度都会给我买许多书,因此我们家的书架总是摆得满满的。有儿童文学类的,有科普类的,还有探案类的。而我最喜欢的是探案类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这套丛书。
这套书不仅讲破案,还包含安全,科学及数学等等多方面的知识。比如在15册《史上最强的女对手》一书中,福尔摩斯就是利用左右撇子的特点来解难题的,让我惊叹不已。在13册《智救李大猩》一书中,福尔摩斯抓住凶手的关键,仅是一个生活小常识脚在水里待时间长后会起皱。
这套书不仅故事精彩,情节更是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从打开书的那一刻起,我就会全神贯注地观察案发现场,不落下一点细节,因为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是破案的关键。我会跟着书中福尔摩斯的步伐顺藤摸瓜寻找真相,直至最终破案,自己也才能安心地上床睡觉。轻轻松松看完一本书就这么简单!
这套书不仅增加了我的阅读量,还很好地锻炼了我的大脑逻辑思维能力。在每个案件里,福尔摩斯都要对每个细节进行精准分析,再合理思考与推理,如同我们做数学题一样的思路。因此,这套书对学习数学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不只我喜欢这套书,我们班的许多同学也喜欢这套书。有的同学甚至会把书带到学校来看,还有一些同学因为故事太精彩,上课时也会不由自主地低头瞄几眼,结果呢?书就回不了家了。我可舍不得呢,我要在家慢慢享受!
我喜欢的书作文8
书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所以热爱读书的人很多,当然,每一位热爱读书的人都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作者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的故事,其领导人分别是曹操、刘备和孙权。三国之所以混乱,是因为东汉末年出现许多割据势力,其中魏国、蜀国和吴国是最具有实力的割据政权,他们相互制约,明争暗斗,让东汉以最快的速度灭亡,从而出现混乱的三国时代。
这本书读起来的心情是紧张的,我还懂得了人心险恶,读起这本书,仿佛自己也进入了书里的战场上,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仅能了解历史,还能使自己的写作水平提高许多。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第四十六回片段草船借箭,这一回主要是说周瑜因妒忌诸葛亮的才干,便想设计陷害诸葛亮。让诸葛亮在十天之内造好十万支箭,诸葛亮却说只需三天,于是诸葛亮在第三天大雾天的时候前往曹军水寨,利用自己晓天气、懂地理、识人心的本领成功从曹操那里借到了十万支箭。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也是诸葛亮,因为他足智多谋、心胸宽广、顾全大局,我也要向他学习。《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会把这本书珍藏好,将来让我身边的更多人去知道和了解到这一本书,同时,我也很感谢罗贯中创造出了这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9
我喜欢看的书是《绿山墙的安妮》。
我之所以喜欢它,就是因为安妮不怕困难,不怕吃苦。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不要在困难面前低头。如果低头就会让自己走入迷途,一蹶不振,就像高尔基说过的名言一样:生活情况愈艰难,我愈感到自己更加坚强,甚至更聪明,所以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困难能使我们一蹶不振,也能使我们走向成功。而安妮就是一个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安妮是一个孤女,生下来三个月,妈妈突然病死了。几个月后,他爸爸也死了。虽然她身世凄凉,但他并没有成为一个孤僻,内向,自暴自弃的小女孩儿!一对老妇人把她领养回家。这对老妇人家庭比较贫困。但是生活磨练了她,她没有被这不幸的遭遇所打倒。他凭着自己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考取了女王学校,还获得了学校里的奖学金。她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让自己的梦想出现了,这真是一个奇迹。
动人的故事,精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惭愧不已,在这次期中考试,我考试的分数跟我理想中的差了许多。而且这次期中考试,是我这几年中最差的一次。开始我想要放弃学习,但想起我的梦想和对奶奶许下的誓言。所以我决定要好好学习。不管是什么阻挡了我前进的步伐,我一定会一个个无情的消灭掉。
我一定要像安妮一样,不怕困难,信心百倍,坚持不懈!
我喜欢的书作文10
我心目中有一本好书,她是世界儿童文学中的瑰宝——《安徒生童话》,作者——安徒生。
这些充满诗情画意的小故事,不但能提高我们的阅读理解能力,而且对丰富我们的想象提供了有益的帮助。不信我给你讲一个!
故事是什么呢?哦!原来是《一个豆荚里的五粒豆》。野外,一个豆荚里有五粒绿绿的豌豆。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豆子们正在休息,突然,豆荚被搞了下来,装进了一个马甲口袋里。不幸的是,豆子们被一个小男孩当做了“子弹”,一个一个射了出去:第一粒说要飞到广大的世界里去;第二粒说要直接飞进太阳里;其余两粒说飞到什么地方就在什么地方睡觉;轮到最后一粒了,它被射到空中,然后又落进了长满青苔的霉菌里,它躺在那儿不见了!在这里,住着一个病女孩,她非常弱小,是因为她不能走路,但今天她并不像以前那样的弱小,因为这粒豆子在阳光快乐地成长着,看着这粒豆子,女孩好像感觉身体舒服多了!在豆子的陪伴下,小女孩的病都好了,她望着天上说:“谢谢你,上帝,给了我这样一份让我有新的希望、新的生命礼物!‘
在这个故事中,作者运用了比喻、拟人的手法,来形容这些有趣的豆子。在今后的写作中也给我们带来的很大的帮助。
此外,我希望你们也能喜欢这本能带给你知识的书——《安徒生童话》。
我喜欢的书作文11
《格列佛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书。
这是一本关于好奇心的书。在小人国里,主人公格列佛因为海船失事流落到了神奇的小岛:那里的人身材矮小只有拇指大小,格列佛躺在地上被称为巨人山,小人国的朋友必须借助梯子爬到格列佛耳朵边上才能说话;格列佛不小心打个喷嚏,小人国就要刮龙卷风了。他们的城市,像小朋友们过家家搭积木城堡一样袖珍;格里佛上一次厕所,小人国要出动好几辆卡车才能清理干净身体尺寸造成的巨大反差,让一切看起来都很新奇。
这也是一本启发我思考的书。小人国的世界只是尺寸小,那里发生的所有事情、事件背后遵循的规则,和我们的世界并没有什么区别:他们也有好奇心,排队参观巨人山;他们也有恐惧,最初的反应也曾是想杀掉巨人以保安全,但是考虑到巨人山的身体腐烂后会酿成瘟疫,所以理智地选择了和平共处;他们也有贪婪,国家利用民众的好奇心,对参观巨人山的活动收税赚钱;他们也有无谓的争执,为了吃鸡蛋应该先从大头或小头敲碎就分成了敌对党派他们和我们、小人和巨人,做事情竟然没有区别?
这还是一本促进我们反观自省的书。身材的区别、容貌的差异很容易被感受到,但不是最重要的;换位思考就能体会到,小人国的烦恼在我们现实的世界里一样都没有少。选择不杀巨人,才有机会接触新的知识和见识;把我们自己想像成外星人面前的小人,可以让我们懂得谦卑、反省,敬畏自然。
我最喜欢《格列佛游记》,一本由好奇心带领、陪伴我们走向明天的书。
我喜欢的书作文12
我的房间里许多我喜欢的书,包括《三字经》《中国上下五千年》《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三字经》,因为它不仅是中华文化经典之作,也是我的最好的老师,每一次读它,都能引发我很多的思考。
《三字经》最大的特点就是三字一小组,含义简单易懂,读起来朗朗上口。“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是这本书的第一句,很简单,却蕴含着一个深刻的道理: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好的,只是由于成长过程中,后天的学习环境不一样,性情也就有了好与坏的差别。“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更是教育我们:一个人要是小时候不好好学习,到老的时候一无所知,能有什么用呢?又如“养不教,父子过。教不严,师之惰”等许多道理,都能从这本书中懂得。
《三字经》里还有孟母三迁,五子登科,孔融让梨等许多经典小故事,最让我感动的是《孟母三迁》里的断机教子。孟母为了孟子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几次搬家选择居住地。但孟子有一天逃学了,孟母就当着孟子的面把刚刚织好的布给剪断了,说:“你读书不专心就像断了线的麻布,学习不努力永远也学不到真本领。”
孟子牢记母亲的话勤奋读书,后来成为了著名的大思想家。这让我懂得了学习最重要的就是勤奋和专一。
《三字经》甚至还有天文,地理,气候等自然方面的知识。读《三字经》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学习,什么是爱。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书里的智慧和精神,这本书是我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宝库和思想宝库。
我喜欢的书作文13
我喜欢的书是一本叫《少年文艺》。那本书我的好朋友订的杂志。她很喜欢看,怀着好奇的心我把她的这本书借过看一下。当我第一眼看到里面内容时就喜欢上了这本书,里面的内容有科幻小说、童话故事、浅语时光、锐一代和诗心情……等等。我最喜欢的是这本书里面讲的哲理故事。故事虽然不长,但它包含了很多人生哲理,看完让我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里我读了一篇很有趣的故事,名字叫《买方便面送狮子》。怀着好奇的心我把这个故事一口气给看完了。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男孩儿,他的父母因为每天都要加班,他只能自己照顾自己。有一天他去便利店买了包方便面,当他买完后超市老板竟然送给他一只狮子。他欣喜若狂的把这只狮子带回了家,并得知狮子来自勒阿厄恩草原。狮子告诉男孩儿在家乡的故事,两个人玩的很开心。为了不让父母发现他有一头狮子,于是就把它藏到屋子里。每天放学回来后和狮子一起玩耍。但好久不长,超市老板有一天来到男孩儿家里说自己是魔法师,然后要把狮子带走。男孩儿想让狮子留下,但最终魔法师还是把狮子带走了。又有一天,男孩再一次去便利店买方便面时,便利店老板这次又送给他了一只鲸鱼。不知道这次男孩儿和鲸鱼又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好期待下一本的快点到来。
怎么样这本书很好看吧。相信你看完这本书后也会像我一样喜欢它。
我喜欢的书作文14
这本书是我刚刚看完的,名叫《宝葫芦的秘密》,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孩儿,它很想拥有一个宝葫芦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偶然的机会,王葆终于得到了宝葫芦,让他变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王葆一直在问这些东西怎么变出来的,宝葫芦却死活不说,因为这是它的一个秘密。在王葆去借《科学画报》的时候,突然,它就莫名其妙的变到自己的书包里,为了不让同学们发现,王葆只能躲着同学。原本以为能让自己心想事成的宝葫芦,原来都是骗三岁小孩儿的!因为:“直到有一天,王葆发现了宝葫芦的秘密,原来,这些变出来的钱、食物、玩具、工艺品,都是从别人那里‘偷’回来的”。王葆只能把这个事瞒着。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还是被发现了。情急之下,王葆被迫说出了秘密,说完之后王葆好像放下一个千斤重的担子,异常轻松。后来,王葆被惊醒,噢,原来是个梦呀!
我觉得王葆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只是被自己的欲望蒙蔽住了双眼。只要王葆能踏踏实实的学习,成绩肯定不会差。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我们不能不劳而获,我们也不能像宝葫芦那样,为了讨好主人,为了讨主人的欢心就去偷别人的东西,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要付出辛勤的劳动,不能不劳而获。”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喜欢的书作文15
书,是人类的长生果;书,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饥饿时的美餐。是的,书,要我说:“书是我心中的星” 为什么说它是星呢? 因为书可以告诉我们许多我们不知道的事情,还可以给我们许多知识,《狼王梦》就是我最爱看的书,它讲了:母狼紫岚和丈夫黑桑产下了五只幼崽,其中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还有一只在刚生出来的那夜,因暴风雨,而送了自己的性命,这四只幼崽在最后只剩下母狼媚媚,紫岚和老鹰金雕同归于尽。随后,媚媚又产下五只幼崽,这五只幼崽说不定会有一只能当上狼王的故事。这本书感人肺腑,我喜欢它的原因有三:
一:在狼的世界,你要不努力,就会被其他狼瞧不起,甚至没有生存的余地,说明你如果不努力,在这个世界里,社会里只能当要饭的。
二:在狼群里走在最边边的狼完全有可能被强壮的狼吃掉。说明从小不受点苦头,长大会被人瞧不起。
三:只有经过了残酷的锻炼,才能够在狼的世界里生存,狼爸爸狼妈妈为了让孩子增强竞争力,不被淘汰,竟然可以收藏起对孩子的爱,展示给孩子残酷的一面,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说明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只有你努力,才会实现,就算没实现,你也为梦想努力过,笑一笑。 所以,这三点理由,《狼王梦》在我心中化成一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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