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书作文

时间:2021-10-05 18:01:53 我要投稿

我喜爱的书作文汇编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爱的书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喜爱的书作文汇编15篇

我喜爱的书作文1

  如果你问我,我最喜爱哪类书。我会告诉你是《世界伟人传记》系列的书。如果你问我,我最喜爱哪本书,我也会毫不犹豫回答是《瓦特》这本书。被称为现代动力之父的瓦特把他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科学,他的一生是伟大的。

  从小在做工具的父亲的影响下。他对数学、几何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956年,他在格拉斯哥大学开了一家数学仪器店。那时,他年仅20岁。这为他走上科学研究的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伟大的发明——蒸汽机可谓妇孺皆知。可是谁又会想到他成功背后所付出的艰辛呢?在没有试验经费的基础上,他四处借钱试验,经过整整十六年的苦心研究和无数次的失败之后,世界上第一台蒸汽机终于问世。从此,世界的面貌改变了,人类社会进入了蒸汽时代。16年,整整16年如果是我可能早就放弃了。可瓦特先生以其坚强的意志取得了成功。不幸的是他也落下了头痛的毛病———真是痛不欲生,这也伴随了其整个后半生。然而在种情况下,他还继续他的发明事业,一个又一个发明成果问世。如复印机、离心调速器、旋转机、铁质水泥等等等。在瓦特的发明事业中,有两个人功不可没。那就是迪克先生和大事业家鲍尔顿。他们在瓦特在最困难的时候,总是伸出援手救济其生活、筹措试验经费,在瓦特先生事业达到低谷时鼓励他、陪伴他。

  1819年8月19日,这个伟大的科学家就以83岁的高龄悄悄地离开了人世。

  我希望大家都来读读《瓦特》这本书,了解他那平凡又伟大的一生。

我喜爱的书作文2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警犬拉拉》的书,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忠诚”、“责任”这四个字。我想一定是拉拉让我真正明白了这些。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条叫拉拉的警犬,它的形象总是不怕困难,尽职尽责,百折不挠,赤胆忠心……只要主人大漫发出战斗指令,无论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完成任务。有一次它为了替主人洗清罪名,竟私自出逃,饿了就去垃圾堆里找吃的,累了也不休息,风雨无阻地守在那里等待真正的凶手,最终为主人讨回了公道,还主人一个清白。它的任务也是五花八门,有帮助心理疾病的老虎,平息大象,为猴子选猴王……真可以说它是只全能狗。

  拉拉之所以能成为一只“全能狗”是因为它无论做什么事都能坚持不懈。那么我们呢?我们又是否爱我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呢?虽然说我们现在不用为他们去出生入死,但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出对他们的关爱呢!比如:在家里为父母多干一件家务事,在学校让老师少操一份心,给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这么做,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

  《警犬拉拉》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坚持,我们都要向拉拉学习这种做事永不放弃、沉着冷静、不怕困难的精神!

我喜爱的书作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我的座右铭。书,能增长我们的见识,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还记得一次,父母给了我些买书钱,让我去买点书看。我到了书店,左看右看,也不知道买哪本书。书店里有这么多书,有那么多不同的故事,我都想看一看。突然,我被两本书迷到了:《途中的风景》、《宝塔》,心想:对!就选这两本了。我把书从书柜里抽出来,拿到收银台,付了钱,打算回家后好好欣赏。

  还有一次,朋友们叫我去玩,我不理会他们——其实,我根本没听见,继续看我的书。谁知,我的书离奇消失了。只见朋友手里拿着我的书,威胁我说:“和不和我们玩?”“不!”我响亮地回答。眼见一场抢书大战开始了。

  他们人多势众,把书扔来扔去,连摸也不让我摸一下。我心想:不能用拳头解决问题,还是要用脑子。我使出了离间计:“算了,抢不过你们,走,出去玩。”“你早点儿说不就好了吗?”说着把书仍回我的座位。我立马抢回书:“自己去玩吧!”“算了,懒得说你了,真是个书呆子,走,我们自己玩去。”

  我属于那种少看书,但一看就停不下来的那种。晚上,时针已经指向了九点,我刷了牙,洗了脸,应该睡觉了。可以坐到床上,我就从床头柜上拿出《宝塔》,靠着床头,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主人公王嘉庆知道了和自己一起长大的表弟李嘉麟是被姨妈捡来的弃婴……

  “咚咚咚!”是妈妈回来了。妈妈不是一般九点半才回来吗?怎么啊?我扭头一看时钟,都快十点了,明天还要上学呢!

  我喜欢书,我喜爱看书。

我喜爱的书作文4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洋葱头历险记》。书里面有两组对立的人物,分别是不安好心的柠檬王、番茄骑士,和聪明伶俐的洋葱头。洋葱头不怕柠檬王和番茄骑士,勇敢面对困难,最终解救出它的爸爸老洋葱头。下面我就为大家讲述《洋葱头历险记》吧!

  有一次,老洋葱头一不小心踩到了柠檬王,惹怒了他,他便把老洋葱头关进了牢房。这时,洋葱头十分痛苦,想尽了各种方法来解救爸爸。然而一次次失败了,还被柠檬王关进了最脏最臭的牢房。最后,洋葱头相处了各种妙法,逃出了牢房。可是老洋葱头却依旧关在牢房里。

  笨笨的番茄骑士总是被柠檬王利用。有一次,他被柠檬王叫去捉洋葱头。因为柠檬王的兵力不足,许多士兵被又肥又胖的橘子男爵压死了,狠心的柠檬王一把就将橘子男爵杀死。

  洋葱头可聪明了,它在牢房被关押的时候,用土豆羮和砖头粉当墨水,这土豆羹就是柠檬王的柠檬兵送来的饭。把白衣服当作纸,写信给在上一层的爸爸老洋葱头。由洋葱头牢房里的一只蜘蛛,专门给他们送信。后来又叫蜘蛛送了一封信给鼹鼠叔叔来救自己。鼹鼠叔叔知道后,叫来了它所有的孩子一起挖洞,最后把大家全部都救出来了。

  还有一次,当青豆律师快要被吊死的时候,洋葱头叫鼹鼠挖洞救了他。可恶的青豆律师不但不回报它们,还把它们俩————鼹鼠和洋葱头,骗到了柠檬王那里。这让鼹鼠和洋葱头十分气愤。后来,鼹鼠和洋葱头联手撞死了柠檬王,并把它埋到土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自己有许多仆人,就觉得特别强大,到处伤害好人,总有一天会自食其果,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我喜爱的书作文5

  我崇敬那些出口成章,妙语连珠,非常博学的人,他们惟妙惟肖的语言使我心驰神往。

  我爱千丝万缕的《家》,欣赏千变万化的《西游记》,伤感震撼人心的《悲惨世界》,同情生死相随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然而。我最喜爱的是孤岛求生的《鲁宾逊漂流记》。

  我喜欢他执着的个性,为了心中的渴望,他不顾父母的反对放弃了安稳的生活,踏上了风雨飘摇的轮船,开始了惊心动魄的航海之旅。我喜欢他的勇敢和智慧。在经历了生死擦肩而过后他没有放弃航海之旅而是迎难而上,直面困难,在沦落为奴隶后他不甘于向命运屈服,他用自己的机智勇敢摆脱了束缚,赢得自由。我喜欢他孤岛求生的坚韧不拔,面对荒无人烟的小岛,他没有自生自灭,而是选择与命运抗衡,他不畏艰难。一次次地从毁坏的船仓搬出食物,他不怕挫折面对辛苦种下的种子的死亡。他总结经验,再接再厉。我喜欢他的慈悲善良,当他眼见惨无人道的食人场面时,他愤恨不平,并决定冒死救人。他的身上闪现了人性的光辉。

  古人云: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我不敢说鲁滨逊成就了多么伟大的事业,但他却成就了自己不平凡的人生。他经历胆小怕事者所不能想象的困难,他体会过贪生怕死者所不能体会的漂流。

  我爱这本书,更爱一遍遍地阅读那惊心动魄的文字和情节,我喜欢并深刻铭记它所给与我的精神。畏缩不前的人永远都无法看到风雨后绚丽多姿的彩虹,相信自己,敢于挑战困难,直面挫折,才会迎来黎明的曙光。

我喜爱的书作文6

  科洛廖夫说:“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

  而我则是一个有着黑洞般胃口的小书虫,不仅爱看书,还爱读好书。倘若你要找我,可一定要避开我的看书时间,因为那时,我正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课外书”的状态呢!

  就是这样的一个我,如果要让我评世界上哪本书最好看?在我心中,《调皮的日子》可是遥遥领先的。究竟是为什么呢?请听下文分解——当我翻开这本书时,眼睛就深深陷入了一个个小情节中:《调皮的日子》一书内容紧紧扣住“幽默”两字,讲述了一位整天调皮捣蛋的“智多星”给小沙剃头,和林第一去沙坑当一回淘金者的故事……

  看这本书时,我的嘴巴却闲不住,时而哈哈大笑,时而咯咯傻笑。读完书时,我的肚子已经蜷成一团,浑身上下抖个不停,眼角都是笑出的泪水。《调皮的日子》充满诙趣,看完后,小沙和“智多星”的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他们都是爱调皮捣蛋的惹事包,但却又纯真善良,有趣极了。姑妈则希望小沙和“我”长得像一头牛,姑父心地也不坏,唯一的缺点就是不懂小孩的心思。另外,“智多星”还有一个总考倒数第一、电视方面的权威的同学,他叫林第一,倒是与“总靠倒数第一”不谋而合。

  总而言之,这是一段著名的“调皮的日子”,若你能拿起这本书,我相信你也会和我一样爱上这《调皮的日子》。

我喜爱的书作文7

  俗话说:“时间就是金钱。”在我没有读了《毛毛》之前,我对这句话一直深信不疑。但在翻开书的一霎那,一个小女孩突然跳出来对我说:“时间不是金钱,是生命。”

  这个女孩是德国作家米切尔笔下《毛毛》一书中的主人公,她就叫毛毛。她没有爸爸妈妈,没有上学,更没有漂亮的芭比娃娃。她一贫如洗但见义勇为,为了拯救病入膏肓的人类,不顾安危地穿梭在时间主人侯拉与人类之间,勇敢地和无恶不作的灰先生展开殊死搏斗。在小说里,时间被作者赋予了新的象征:时间储蓄银行,神奇乌龟,侯拉师傅……事情非常简单:势单力薄的毛毛凭借侯拉与乌龟的帮助,战胜了企图霸占人们时间的灰先生。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它带给我了无穷无尽的思考。

  我们振振有词:“时间就是金钱!”可作者却告诉我一个大相径庭的答案:时间就是生命,寄生在我们心中。当功利私欲霸占人们的灵魂,毛毛就站起来,扞卫着我们的生命。当读到毛毛为了伙伴放弃了荣华富贵,我们是否要叩问自己的心灵,自己有没有这样的勇气?从最美妈妈吴菊萍,到无名的保钓人士。我们应该多出手援助,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毛毛虽小,但她的力量源泉是无穷的,因为她有爱!爱是力量的源泉。因此,毛毛的勇气,难道不应该使我们幡然悔悟吗?我们不应该再荒废时间了!如果时间被剥夺,那我们就没有了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不仅明白了不要靠别人而生活,还明白了要珍惜时间。我们以后一定要多读书,才能知道更多的知识,懂得更多的道理!

我喜爱的书作文8

  我有不少爱好,而读书始终是我的最爱。

  在我家的书柜里,挨挨挤挤地摆了许多书。其中有一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安全知识,它就是《儿童安全手册》。当我细细地阅读着这本《儿童安全手册》时,它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教会我在生活中遇到突发事故时正确的应对方法。《儿童安全手册》通过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给我们讲述了如何预防意外伤害的发生,以及在发生时应该如何进行自我保护,是我在轻松阅读的快乐中,学会了许多的安全知识,学会了坚强。记得在一个寒冷的傍晚,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天色渐渐的暗了了,眼看马上到家的大门口了,突然,前面一个中年男子拦住我凶恶地问道:“小姑娘,你的家住在哪儿?”我心里一惊,看他那凶恶的样子,我知道我遇上了坏人。正在我不知如何是好时,我突然想起了在《儿童安全手册》中介绍过“当你遇见坏人时应该怎么办?”的安全小贴士——一定要保持冷静。于是这个中年男子却缠住我要带他去,我不愿意,他竟抓住我往前拖。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我脑中又闪过书中的防身术,一个转身用脚狠狠地踩了他一下,趁他疼得弯腰的时候,我转身飞快的跑回了家。当我安全都跑回家时,心中暗暗高兴,真是感谢那本《儿童安全手册》,从坏人的魔抓中逃了出来。

  你们说,这么实用而有趣的书,我怎能不喜欢呢?

我喜爱的书作文9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罗贯中的著作——《三国演义》。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里边的故事可有“三顾茅庐、夏口之战”等。

  其中,三十六计可谓是特别厉害的!有“瞒天过海、趁火打劫、隔岸观火、打草惊蛇、抛砖引玉、金蝉脱壳、美人计、空城计、反间计、苦肉计、连环计、借刀杀人、无中生有、借尸还魂、以逸待劳、调虎离山、顺手牵羊、暗度陈仓,火烧赤壁”等。

  这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火烧赤壁”了,公元208年,曹操率领八十万大军南下。把营地驻扎在长江中游的赤壁,企图打败刘备,再攻孙权。但是,曹操的士兵都是北方人,不会水战,曹操便命士兵把船用铁链连在一起,准备一举消灭对岸的刘备。刘备的军师诸葛亮和孙权的军师周瑜不谋而合,都认为用火攻可以打败曹操。但周瑜想此时正是冬天,刮得是西北风,如果用火攻曹军,不但烧不着曹军反倒把自己烧了,为此周瑜愁病了。诸葛亮何等人也,他上知天文,下懂地理,经他观察三天后风向一定会变。他去看望病中的周瑜,诡秘的告诉周瑜三天后定刮东南风. 周瑜不信,到了第三天,果然不出诸葛亮所料风向变了.于是,诸葛亮的火攻之计得以顺利实施,可怜曹操的八十万大军全都败在了诸葛亮的火攻之中。

  我喜欢《三国演义》,它真是一本好书啊!我更喜欢《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我一定要做像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的人。

我喜爱的书作文10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秘;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打开蕴藏了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如今,我的生活已离不开书,更离不开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哲理故事》。

  这本书将种种生活智慧包裹在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中,通过读这些小故事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例如:读《学会放弃》让我明白了:学会放弃不是不求进取。有的东西在你想要得到又得不到时,一味的追求只会给自己带来压力、痛苦和焦虑。这时,学会放弃是一种解脱;读《疯子并不呆》让我知道了:一个人在某一方面有缺陷,并不意味着他在其他方面也不如别人。所以在笑话别人的时候,要先看看自己有些地方是不是还不如对方,要学会自省;读《购买上帝的男孩》让我懂得了:人世间惟有爱是最伟大的、最无价的,它可以温暖人心,可以感动“上帝”,甚至可以让奇迹复活……

  人们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哲理故事》就是我进步的阶梯。因为,是《哲理故事》让我体会了人间百态;是《哲理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是《哲理故事》让我广交朋友,让我成为博学多才的人。所以,《哲理故事》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将影响我一生,是一部灿烂人生的教科书。

我喜爱的书作文11

  “看书时间到了,看书时间到了!”老妈又开始了,唉,我只好抓起书看起来。我看过许多书,有,《三国演义》, 《西游记》,《水浒传》……如果你要问我,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十万个为什么》。”关于这本书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有一次,我在家里吃饭。把一块骨头随便扔在了地上,不过一会几只小蚂蚁“行动”了!它们先是用头触一下那根骨头,然后迅速地返回窝内,又过了一会,一个蚂蚁小分队来了,它们排列有序,一个“小队长”在前面打“先锋”,到了目的地—骨头,便把骨头抬回窝,它们按着来的路线返回,由于好奇,我在它们周围用手指了一圈。它们便乱了,像无头苍蝇

  一样在圈里乱了套。我拿起《十万个为什么》想找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终于找到了,原来蚂蚁出窝前,会留下一种特殊的气味,如果蚂蚁找到了食物便会按气味原路返回,如果搬不动它会回巢叫工蚁帮忙,如果你在它回巢时在四周划一个圈,会把它留下来的气味打乱,因此它会一直在这个圈里走来走去,没完没了。我知道了,那么我还有一个疑问它们它们为什么要先用头触一下呢?经过仔细查找,我终于把这个问题也给解决了,原来它们头上都有一个触角,这对触角就像一个信号仪,只要它用触角触一下食物,就能知道食物能不能吃了,如果能吃,它就会用头触一下另一个蚂蚁,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直到传到蚁窝里,然后大批大批的工蚁会来到食物旁边,拉回窝内,看到这儿,我才高兴的笑了起来,因为我又从书中学到了一点知识。

  听完这件事,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爱《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吧!因为它每天都可以让我学到新知识,解开谜题。

我喜爱的书作文12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课外书,叫做《365夜故事》。这本书选材范围可以说是跨越古今,纵横国外,是集知识性、趣味性、思想性为一体,集智力开发与能力提高相融合的优秀课外读物。

  书的内容可谓是精彩纷呈、落英缤纷,它呈现了一个多彩的世界。有充满幻想的童话故事,有传奇色彩的神话故事,有饱含哲理的`寓言故事,有含义深远的成语故事,还有贴近心灵的成语故事

  这本书里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神话故事哩!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力大无比的巨人,叫夸父。夸父看到太阳每天东升西落后,漫长的黑夜就来临了,他很不喜欢。于是,夸父向太阳说道:太阳啊,停下你的脚步吧,我不想看到黑夜的来临!可是,黑夜依旧如期而至。有一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如果我跟着太阳跑,这样,我不就可以永远拥有光明了吗?夸父立即迈开双腿,朝太阳的方向跑去,他跑啊,跑啊,一口气就跑了20xx多公里。他感觉口渴,就去河边喝水,只见他一口气就把黄河里的水全部喝干了,但他还是觉得很渴。这时,从夸父身边飞来一只小鸟,小鸟对夸父说:夸父,到北方的大泽去吧,那里有喝不完的水呢!于是,夸父又拼命向北跑去,秋去冬来,他一直追着太阳跑,从不觉得累。可是,由于实在是太渴了,夸父在路上渴死了。第二天,人们发现在夸父倒下的地方崛起了一座大山,山北有茂密的绿叶,有熟透的桃子,还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后来,人们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是夸父变的,他死后化为了树荫、果实和泉水,为勤劳的百姓解渴,消除饥饿和疲劳。

  同学们,这个故事是不是很精彩?我想大家要是看了这本书,一定会爱不释手、废寝忘食的。

我喜爱的书作文13

  书,如同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让我不再迷茫;书,如同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如同一只红玫瑰,沁人心脾,神清气爽……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童年》。

  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此书通过一个儿童无邪的眼光,向读者生动的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描绘了许许多多社会小市民丑陋和愚昧的生活风貌以及当时俄国的宗教、丧葬等民风民俗。这些回忆有助于我们了解沙皇俄国那个时代的风貌,了解一代文学大师高尔基童年时的社会环境。

  小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仿佛是由一个闪亮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悲惨童话”。在叙述童年中,几乎每遇到意见较大的事,都会引起他一种意识的觉醒,在作品中的表现就是每一件事情的叙述之后都紧随一句或一段哲理性的语言。

  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的丑陋面貌。这使我不禁想到自己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每天被父母宠着;每天大鱼大肉吃着,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如果有人欺负你,父母会毫不犹豫地教训那人一番。而高尔基呢?却是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珍惜自己金色的华年。

  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了蕴藏无穷力量的宝藏。如今,我的生活依然离不开书。闲暇之时,翻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热茶,安静祥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那本书——《童年》。

我喜爱的书作文14

  我的舅舅送给了我一本书,一本影响一生的心灵感悟的书——《读懂人生》。

  没错,感悟人生哲理的确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人生哲理左右的不止是人的生活态度还影响着人的行为。它就像是一盏明灯,引领着人们到达生活的精彩和幸福处。

  这本书并不是枯燥无味的说教,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虽然我只是读了几个章节,但却使我获益匪浅。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舞台。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这是央视公益广告中那句经典的广告语。使我明白了,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取决于我自己对人生的规划与定位。一个人要有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有更大的动力去追求。又如里面的一个关于鹰的故事,它以鸡的眼光和能力来要求自己,时间长了就失去了想飞的冲动和能力。所以说,什么样的目标决定什么样的人生是没错的!因为如果你有远大的目标,你就会努力追求,从而获得更大的成功,相反,如果满足于现况,那么就永远无法取得进步。凡有大成就的人比现有远大目标。放长一段目标,你就会扩大一片人生的舞台。短浅的目标,狭小的视野,只会限制你的舞台。“鹰击长空,是因为只在蓝天;志存高远,人生才会灿烂辉煌。”

  其实我明白自己在人生中应该做些什么,但却迟迟不行动,或许就是因为我没有人生目标吧,从现在起,我就会学系怎么挖出从没想到的机会,拿出行动,去实现那些从来没有想过的大梦。

我喜爱的书作文15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读过各种各样的书,其中我最喜爱的要数《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写的,曾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蟋蟀,名叫柴斯特由于贪吃跳进了一个野菜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在那里,柴斯特和忠厚的亨利猫、聪明的塔克老鼠成为了好朋友,还有一个小主人——玛利欧。柴斯特后来竟成了震惊全纽约的演奏家!可是柴斯特却不喜欢成名后的生活,在朋友的帮助、理解下,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小小的柴斯特为什么成名后却不快乐呢?因为柴斯特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再好的地再好的朋友;也比不上生养自己的家乡。虽然柴斯特非常喜欢自己的朋友和主人,但是它更喜欢空气清新,能让它自由自在生活的故乡——康涅格州乡下的草场。它不像我们中的一些人,渴望功名、钱财、地位……它渴望的是“自由”

  这本书的最后一章中亨利猫说的那句话最令我记忆深刻:“既然它的人生是它自己的,它就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成名不让它快乐的话,那成名还有什么意义呢?”

  自由和快乐是比名誉、金钱更重要、珍贵的!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告诉我这样一个深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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