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写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书丰富了我们的知识;书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书启迪了我们的思维。
现代社会,书和我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密不可分。我们应该从小养成爱读书、爱惜书的好习惯。我也特别喜爱读课外书,我家有许多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海伦·凯勒》,这本书真实、感人。这本书记叙了美国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因病在一岁多时而丧失了视觉和听力,这是常人不可想象的,但是海伦·凯勒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在父母、沙利文老师的关怀、帮助下,海伦克服重重困难,学会了英语、德语等五种语言,最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在大学里,她如饥似渴地学习,后来成为一位著名的作家。20世纪,50年代,在老师的帮助下,她前往叙利亚、黎巴嫩及非洲一些国家,积极宣传盲人福利事业,为残疾人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一个盲聋女作家,靠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谱写了一曲自强不息的生命赞歌!
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苦难给一般人带来的是叹息、伤心、沉沦,但对于生活的强者来说,苦难是一笔财富,他们坚强的面对困难,笑对人生,执着追求,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活出了生命的价值!古今中外,多少艺术家、文学家、科学家……在坎坷不平的道路上,他们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战胜了一个个艰难险阻,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推动了人类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平时,我一遇到一点困难就喜欢哭,其实,这是软弱的表现,我今后一定勇敢地面对困难,以海伦·凯勒为榜样,勤学好问,勇于创新,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海伦·凯勒,她对生活、人民无限热爱。她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精神,将成为我前进的动力!“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书是人类的精神是食粮;书使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改造灵魂的工程师。同学们,热爱书吧!学会和书交朋友,你的学业将会走向成功;你的天地会更加宽广;你的人生将会更加辉煌!
写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一天的早晨正不知该做什么时,正好看见从图书馆借回来的书,一时兴起就挑了本罗密欧与茱丽叶的爱情故事来看,看了看简介写说:“因为罗密欧与茱丽叶的死使两家由仇家变知心好友。”所以,这和睦的关系全事由他们俩的牺牲所换来的啊!
看了看简介而大受吸引的我,决定要把这本书马上看完,有了这个动力后,几乎不用家人提醒,就用一天的时间马上看完了!一看完我就感到十分生气,气那位约翰牧师竟然没有传达讯息给罗密欧,害的他去服毒自杀,也气茱丽叶怎么这么笨的陪罗密欧去死,而不想想看她死后罗伦斯神父和她的家人会有多难过,这也是我看最想不懂、最不喜欢的情节了。
当然一本书里有令人讨厌的情节,也就会有令人相当喜欢的幸福时刻,就像五花肉虽然肥,却带有肥肉与瘦肉当那两种肉混在一起的滋味简直就是──世上最好吃的美食,因为它不会像瘦肉一样黏牙,也不会像肥肉一样吊人胃口,而是调味料与新鲜的肉配出来的顶级五花肉。所以,这样子的文章、这样子的五花肉简直就是──天作之合啊!因此我能看到这么一本五味杂陈的好书,还真是幸运啊!
至于刚才我所说的幸福时刻其实就是:罗密欧与茱丽叶很相爱的那段日子,在那个时期罗密欧只要一看不到茱丽叶就会很紧张、很不安,这总总的担心都是我们没法体会没法拥有的,而如今罗密欧竟然有这般的感觉,真是让人无法相信啊!
在翻翻这本书后才发现:原来杀人凶手也有可能是双方的父母亲,因为他们是仇家彼此都和不来,所以茱丽叶的爸爸妈妈就想把女儿许配给巴理斯一个有权有势的男士,就因为这样害的他们很痛苦,所以最后只好了断生命。
我觉得这本还真是一本爱情悲剧啊!但是悲剧也会有令人满意的地方,例如:“最后两家和好了,世人也永远记得他们一家子。”这个地方我就相当喜欢。因此,我希望下次也能找到如此好看的书来充实一下我的暑假啊!
写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很喜欢看书,所以我看过许多的书,我认为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书则是我的精神食粮。书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他是一个勇敢坚强的男孩,他在人们心中已经是一名正直和坚强的象征,是艰苦奋斗和自强不息的象征。书本上的他,是一个嫉恶如仇的男孩,他最看不惯的人就是那些有钱的子弟们,他最喜欢和那些子弟们作对,虽然每次都是被自己那强壮的哥哥打了一顿才算完事。
小时候的保尔因为家里贫困,所以处处遭人的欺负,在校神甫欺负,在外有钱子弟们欺负,不久后就被学校开除在外打工,在他哥哥阿尔焦姆的庇护下慢慢成长,在最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红军战士。
在他当上红军后,他在战争上是上受过严重的伤,死神的魔爪曾一次次的向他伸来,但他一次次都无所畏惧,以坚强的意志力打败了病魔,赶走了死神。他去参加共青团,去消灭一些坏人和土匪,生病了也要坚持去工作,打击不良分子。在他病的无法工作的日子,他绝望了,不过他想到了新的生活方式,就是写作,他要用笔杆子代替枪杆子,最终他出了书《暴风中的儿女》。
我们与保尔相比,这些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啊!一个人只有胸怀广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才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才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才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保尔不就是这样的吗?我们也不何尝不可以这样呢?
写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和万物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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