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本书作文【荐】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第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1
暑假!真是太棒了!可是我们班的班主任丁老师布置了一个我还出来没有做过的作业!就是编辑一本自己的“作文书”。
回家的路上我的头都快炸了,小学生还编什么书!还不如多写些作业呢!小材大用!
到家中我想暑假这么长2个月呢!下个月写吧!于是我准备8月1日开始编辑!
眨眼间一个月过去。我要开始我的编书路程!一开始我都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做起!于是先画了画封面。封面上是一只可爱的懒羊羊和题目,反面是编导、出版社、恐龙、商标等。
8月2日爸爸来帮我一起制作这本书。而且还有计划!就是:“我选题材再发送,爸爸打印再装订。”
说时容易做时难!第一次(8月3日早上),我很早起来选取题材(这里是第一难)。因为这些作文像一盘散沙一样,互不相连。一篇是写读后感,一篇是写动物;一篇是写人的,一篇是写事的。于是我把这些写在了一起,写了个生活篇。再发送(这是第二难)!因为我发的作文中含有大量的错别字,又要从打印!最后是写前言(这是第三难)!因为我还不会写前言,幸好爸爸教我写!
8月9日这天终于把这书编完了。全书共有15页前言、目录、封面、背面各占1页。全书有作文9篇:《杨柳风》、《三条小鱼》、《神探张“摩斯”》、《说名道姓》、《新家》、《这半学期的时光》、《成品与半成品》、《捏泥巴》、《妈妈是张“优惠卡”》。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2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3
我读过很多的书,种类也各式各样,有小人书、绘本、漫画、小说……在这些书中,我读的第一本让我触动的书是《西游记》。
这本书我看过很多个版本,最早是看绘本。晚上妈妈给我读故事时,就常常读这本书。没事做的时候,我也经常拿着这本书看。我最喜欢的就是书里的孙悟空,他本领高强,打遍天下无对手,在天宫里偷吃蟠桃,放走天上的神马,最后和二郎神斗智斗勇。被抓之后,刀砍不死,雷劈不死,最后把它放进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了几十天,也没伤着它分毫。一读到这些内容,我就兴奋不已,恨不得自己也能变成他。
在我看来,《西游记》就是一部孙悟空的成长史,他从拜师学艺,到上天当弼马温,一直到大闹天宫,在山下困了五百年后,就跟随师傅和师弟开始了取经的艰难历程。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他终于取得真经,获得了成功。看到了这些内容,我对孙悟空的喜爱和敬佩又加深了几分。
后来,我看了原著,每一个章节都有非常多的细节描写,每一个故事情节都像真实存在的。就比如孙悟空和二郎神斗智斗勇的故事,原版用了很多的诗词,透过这些文字,我仿佛能够看到孙悟空和二郎神打斗时的身影。
看《西游记》也教会了我一些道理,比如:做人要有几个朋友,没有朋友的人会很孤独,最重要的是有困难时,朋友能出手相助。就像每次唐僧被妖怪抓住,孙悟空打不过,就去天上找他的朋友下去降妖。
《西游记》是我看到的第一本书,书里精彩纷呈的故事情节和生动形象的描写,让我不得不喜爱它。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4
暑假终于开始了,作业也随之而来,但是这一次有一个奇怪的作业。
修业典礼时,丁老师说:“我们在暑假里出一本书!”当时我就很惊讶!什么?让我们出一本书?当我们是神童呀!我们也不是作家,开玩笑吧?但是这一次看丁老师是认真的,我只好带着这份沉重的作业回到家里。我天天想着这本书应该怎样编,手写?不行,太慢了。打印?太单调了。我千思万想,最终选择了打印,不过打印出来之后在上面搞几副插图,这样就不单调了!最终我打开电脑一看,哈!有8篇作文保存着,于是我把这些作文打印出来。要设计封面了,那应该怎样设计呢?我挠了挠头,突然我脑袋里闪过一丝灵光,对了,我可以在封面上设计一个足球呀!......比如说我有一篇作文是描写我家的鱼,我就可以在上面画一些鱼冒泡泡。终于可以大功告成了。
暑假结束我们又返校了,一到教室我就向钱存炫耀了一番,我问他:“你看我的作文书编的怎么样?”他说很不错,说着说着,他愁眉苦脸小声说:“我没编”。“啊!你没编?怪不得我看你愁眉苦脸的。”说完,他就只好埋头看书了。老师开始评讲了,说我的作文书缺点是没有涂上颜色,显得特别单调。
这本书是我平生编的第一本书,虽然不是很好,但对我来说很有意义也很珍贵,我还是会好好保存的。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5
我的第一本书的名字叫《森林迷案》,讲述的是一只狗和一只青蛙判案的故事。
它十分好看,只要有时间我就拿起那本书看,你一定觉得我一开始就喜欢它,其实刚开始还讨厌它呢!现在,我就讲讲我和它的故事吧!
那一天,我和爸爸到图书馆看书,看见了一本有精美包装的书,封面是一只狗拿着放大镜在看什么东西,好奇心促使我走上前去仔细观看,并让爸爸把这本书买下,我高兴地抱着回家,急忙打开一看,里面白纸黑子还没有图画,很是失望,于是把它扔在一边,束之高阁了。
有一天,我的一个朋友来了,看见这本书拿起就看得着了迷,我很惊讶,就问她,这本书没有图画,没有像其它书那样图文并茂的生动,你为什看的如此津津有味呢?她兴致勃勃地说:我看书总习惯先看前几段之后,合上书本,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推测出可能的结果,然后再看数的结尾,可是这本书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因此感到十分有趣,同时这本书像推理侦探小说,教人知识和智慧,给我很大的启迪。所以我就爱不释手。
她的话语使我茅塞顿开,我依着她的方法试着来读这本书,它就像有了无穷的魔力,一下子把我带进了大森林里,当起了福尔摩斯。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它是我认真阅读的第一本书,为我后来打下基础,更重要的是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殿堂,使我从此喜欢上了书籍,知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啊!我喜爱的第一本书,你使我终生难忘。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
我小时候,天性好动。从一年级就爱上足球,这种无拘无束地奔跑,完全跟安安静静看书搭不上边。可自从我读了《三国演义》,书就成了我心中最牵挂的一部分。
还记得那是二年级的寒假,跟爸爸从机场回来,一下子就盯住了那套自己小时候读了又读的《三国演义》。这是一种小连环画,一张纸上面是画,下面是文字,每一章为一本,每一本虽然只有手掌般大,可内容却无比丰富。我随意地翻翻,漫不经心地读下去,可才看了一两本,这丰富有趣的故事,就把握深深地吸引住了。首先当然是这栩栩如生的画面了,看,这位文官,一手持公文,一手按宝剑,一副神态自若的样子!瞧,这位大将,身披铠甲,右手粘弓,左手搭箭,好像只要稍一松手,箭就会离弦而出,敌人应身倒地。一看就知道是久经沙场、重任在身的将领。其次就是生动形象的文字描写了,这使我了解了这个尔虞我诈的时代,我了解了乱世枭雄曹操,认识了善良勇敢的刘备,见识了英勇无敌的赵云。
有时,我读到精彩的部分,自己也忍不住舞动了起来,我将自己想象为一员大将,挥舞着大刀,冲锋陷阵,勇敢地和敌人厮杀。我斩了一个,又来了一个,我挑死了一个,还有一个……就这样,我一玩就是没完没了,直到妈妈发现我又在床上蹦蹦跳时,我才醒悟过来。有时,看着书,我联想着我建立了自己的军队,要不跟很蠢很弱的敌人对峙,敌军当然被我军打得落花流水、稀里哗啦,我军旗开得胜、班师回朝,很是威武,这些现在看起来很可笑的行为,恰恰是对读第一本书乐此不疲的。
就这样,这本书为一个孩子打开了书国之门,又创造了一个在书的王国中遨游的生灵。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7
幼儿园的时候,我便和我的第一本书《丽塔和小东西去学校》结识了……
那是一个太阳睡过头的早上,我坐着妈妈骑着的蓝宝石颜色的自行车,被妈妈“绑架” 到了书店。没精打采地转了一圈,发现根本没有妈妈所说的好看的书。
“妈妈,妈妈,给我找书,找书!” 我带着埋怨的口气催促着妈妈。顿时,本没几个人的图书馆变得更加安静了,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我们母女俩。“给,你看这个。”妈妈说着把一本白色的书递到了我手里,“喜欢不?”呀!上边有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旁边的书包里还露出两只眼睛,仔细一看,呀!原来是一只小狗狗。被妈妈拽到书店的埋怨一下子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赶快拉着妈妈的手来到了收银台,一把抢过交完钱的书,迫不及待的撕下书上做塑料包装。翻开看小狗狗和小女孩在里边干什么呢。我在妈妈的催促下一蹦一跳的向门外走去。
“给我讲讲,给我讲讲!”一回到家妈妈的烦脑就来了……
“有一个,小女孩叫丽塔……”一遍、两遍、三遍……不记得妈妈讲了多少遍,只记得妈妈由高兴到无奈的神情。我却浑然不觉的沉浸在丽塔带着小东西去学校的故事中,被小东西――偷吃东西、乱涂乱画、推倒即将破世界纪录的人梯、引起混乱……的情节吸引。
这么可爱的小东西怎么可以是白色的?搬着小凳子,去找我心爱的蜡笔。肉色涂在丽塔的脸上,绿色涂在小东西的身上,不好!小东西被妈妈涂成了“外星人”。“妈一一妈一一!你怎么涂成蓝色的了!”我大喊到。没办法,只好把小东西的头涂成绿色。我和妈妈给丽塔和小东西穿上了美丽的新衣。
看着儿时的第一本书,我又想起了以前的故事。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8
我的第一本书,现在已找不到它了不很起眼,但它却曾真正地、一点都不掺假的存在过,与我有着非凡的意义。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 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 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 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翻书时,就会看见它倒放在书柜上,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
幼儿园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老师拿着故事书给我们午睡的小朋友讲故事,因为那时的我只会胡思乱想,幻想故事里的人能够出现在我的身边。后来,我认了 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可以自己探索童书的奥秘。再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著,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著,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 笔……
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相当于我的启老师。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9
书,可谓是人类的文化的“永恒”。莎士比亚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在电影《后天》中一位老人在临死前还抱着《圣经》他说:“即使人类都死了,我还可以把西方文化保留”。可我从小都爱小人书,对文学作品从不去理它。
可我和他们都不一样,我看的第一本文学作品《阁楼上的光》,是妈妈“塞”给我看的。
在我刚刚入学的那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阁楼上的光》,她严肃地对我说:“老宽,从现在起,你要开始读点文学名著了。”便郑重地把这本书放在我的手里,我愁眉苦脸地接过书,心想“看什么文学名著沙,小人书那么好看,真是烦!”当时,我就坐在我的座位上把《阁楼上的光》拿起来,再把小人书夹在里面看,可是不久就被妈妈发现了,发现了后,把我拎到楼上打了一顿,从那时起我就不敢再这样了。
但是看《阁楼上的光》时还是心不在焉,要么就是拿着书做样子,要么就是对它根本不理睬。
直到有一天晚上,妈妈说:“我给你读那本书好不好?”我不想听,可又怕挨打,只好答应了,一读我就被逗得哈哈大笑,那时我才发现原来书都这么有意思,我当机立断,一把从妈妈那“夺取”到了那本《阁》并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手里捧着书不放,眼睛盯着书不放,书像一块磁石把我牢牢地吸引住,我像一个吸尘器把知识一点一点地吸入大脑里,那天晚上直到十点我还不肯放手,是妈妈关了灯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那天晚上,我用手推开了属于我的第一个文字宝库的大门,从这以后,我推开了无数的门,但引导我推开宝库大门的还是我的第一本书——《阁楼上的光》。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10
印象中我所拥有的第一本书大概就是在幼儿园时所订的各种各样的绘图杂志。我的童年还很快乐,温馨而具童话色彩。
至今为止,在家里放着的“名义上”就是我的书的,就有满满两大书柜,另外还有几个封口纸箱。其中包括我这快十年上学生涯所用的课本,还有各种各样的童话书、故事书、科普书……当然,也包括还没来得及拆封的新书。
现在想来,“我的第一本书”还是很适合我的。毕竟当时年龄还那么小,认识的字不够多,总是睁大眼睛盯着那些五颜六色的画儿年,也可以大致明白故事的意思。但有一次的经历,令我到现在还会偶尔想起,接着扬起了微笑。
清楚记得那天是学校刚发杂志的第一天,老师们也都千叮咛万嘱咐,“同学们一定要爱护自己的书哦!”我如获至宝一样紧接着它。连翻看都要捏着一个角轻轻地向上提,再慢慢地放下。我很要好的一位朋友,她特别想看看,但她自己没有订,于是我们俩紧紧地坐在一起,四目盯在画儿上。可就在一瞬间的时间里,她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胳膊压在上面,却猛地一翻页,我的书“嘶”地就岔开了一道一掌宽的口子。我惊呆了,她也窘迫极了,一下子两人的眼里就盛满了泪花。其实我当时很委屈,但看到了她我却说了句自己都没有想到的话:“没关系的,你别哭了,书还会再发。”回家后,爸爸帮我粘好了那本书,可我却再也没翻起过它。
我的那位好朋友,自从上了初中后便再没相见,只是偶尔想起互相寒暄,那份纯真也只是踏实地找了个角落永存。但至于那本书,或许是在那几个纸箱中的一层里,永运地沉睡了吧。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11
花儿的梦想是开出鲜艳多姿的花朵,小溪的梦想是早日奔向苍茫的大河,而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作家!
这个梦想要追溯到五年级的一节美术课上,这节课的内容是自己制作一本书。当老师展示其他班同学制作的图书作品时,我一下就被迷住了,有小说、绘本,还有脑筋急转弯……每一本都是图文并茂,设计精美。我早就有写一本刑侦类小说的冲动,看完老师的介绍,我跃跃欲试。
我找出两张淡蓝色彩纸,将其裁剪成封面和封底。我先在封面上方用空心字体写上“神探陆俊阳”,还把“神”字的一竖设计成了一把利剑,意指最公正、最有力的武器。接着在“书名”下画上了书中人物形象,其中“神探陆俊阳”最为帅气,他头戴礼帽,三七开的刘海遮住了一只眼睛,显得神秘而高贵。
同桌一看,惊叫道:“陆俊阳设计的封面太酷了!”不一会儿,同学们把我围了个水泄不通。我清清喉咙说:“更精彩的内容还没写出来呢,各位敬请期待吧!”“我要预定第一个看!”“我第二个!”看来,书还没出,粉丝倒来了一大批!我心中窃喜。
接下来的十多天,我课间顾不上玩耍,埋头苦写。回家后,也是先写上一段再吃晚饭。有时上课无聊了,我就偷偷抽出书来继续创作。文字基本完工后,我在每一页的空白处画上插图。我不得不佩服自己这双妙手,随手几笔,就绘出了案发场景或嫌疑人的背影。当我把写好的书带到班级时,同学们争相阅读。要不是我保护得好,这书定会遭受“五马分尸”之厄运。
看到我的第一本书如此受欢迎,我决定趁热打铁,继续创作,虽然有些稚嫩,有些荒唐,但我相信,我会用我的笔写出一个美好的明天!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12
在我心中,我已经出版了一本书,它便是我的日记。
从小学二年级起,我便开始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以及生命的此起彼伏。我用所识的几个简单的字词拼捧起人生的酸甜苦辣,放入记忆的匣子。
如今,我的日记已积累为厚厚的一本,它颇似“小学生起步作文”,从句到段再到篇地记录了我从小到大,从简单的心灵体会到复杂的灵魂感悟的发展过程。
从初中起,忙于学业的我已不再写日记,偶尔心波涌动,总是吟出几句朦胧的诗,连自己都感到一种油然而生的迷茫。所以,回到家,总是打开日记本,望着跳跃的字迹心动,随着记忆的'鼓点扭动。
此时此刻,面对那串童真的字迹,面对一颗纯真的心,一切都显得清楚明白。此情此景,促使我不由感慨万分;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难道长大就是一种失去?
我郁闷,面对日记本上敞开心扉的诉说,除了心痛,还心酸。记忆确实让我受益匪浅。它鞭策我去寻觅人生的真谛以及生命的价值。
当别人拿著名人名著细心品读时,我却沉浸在过去那美好年华的辛酸苦辣之中窗外纷飞的细雨洗不掉我向往童真的浮尘,天边炙热的骄阳烤不完我憧憬纯洁的甘露。记忆不会被永远封印。
我的第一本书,虽不能被除我之外的任何人所认可,但它却已在我灵魂深处被出版,发行……第一本书告诉我:纵使眼前已是乌云密布,心也必须是阳光灿烂。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13
我的第一本书 将书柜打开,柜角放着一本陈旧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勾起了我沉重的回忆。
这本书是我的第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但是这本书的来历,却让我尤为难忘。
记得我在一年级时,我的好朋友张楷品将这本书给了我,那时还小,他说这是他父亲给他买的生日礼物。因为这是一部外国名著,所以他读不懂,就将他给了我,我一时也读不懂,但还是收下了。
到了四年级时,我又重新翻看这本书,发现我已读懂许多内容。就又将它带到学校,与我的好朋友张楷品分享这本书。而他听我讲述后,发现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如此感人,就将它以他的名义要回了这本书。而我拿得起却放不下,不愿归还,这使我和他爆发了生平第一次争吵。
随着争吵声越来越大,最终传到了老师的耳朵里。老师看着站在她面前的两个先前是朋友而现在正在斗气的小学生,不由叹了一口气,道:“千万人海中,你们能遇上并且成为了朋友是你俩的缘分。可你们还小,等你们长大后就知道这缘分的可贵了。”
听了这番话,张楷品似乎有些感悟,对我说了声对不起,没有再纠结这件事,虽然还是朋友,但关系不比从前了。
到了下学期,没有再见到他——他转学了。唯一留下的只有这本书。这是我的第一本书,也是我至今收到过的最好的友谊。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14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15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看的书——《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是我的第一本书。这本书的封面是汤姆叔叔的自画像,他的眼神中充满了对上帝和自由的渴望,使我急切地想读这本书。而书的后面便是几行字,那几行字是对汤姆叔叔一生的评价。
这本书的作者是斯陀夫人,她亲眼目睹黑人奴隶的遭遇,对他们充满了同情,从而创作了这部小说。小说主要写了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他善良能干,虔诚地信奉宗教,相信上帝掌握着人们的言行,主宰着人们的命运。他命运多舛,渴望自由。他曾有几次获得自由的机会,但都因为不愿意连累其他黑奴而放弃了,他要与黑奴们同甘共苦,最后因不愿意揭露两名女一奴的行踪,掩护她们逃离而被凶残的奴隶主殴打致死……
小说透溢出“真”与“美”的魅力,它是一部影响了美国历史的书,林肯总统曾经说:“这是一部导致一场伟大战争的书。”故事最后的结局是美好的,也是不幸的。汤姆叔叔他不怕困难,向往自由,最后为自由而献身。在这本书中,我还认识了善良可爱的伊娃,乐观、漫不经心的奥古斯丁,温柔、漂亮的凯茜。现在人与人之间已经平等了,美国彻底废除了残暴的奴隶制。即使是这样,我们也不能忘了曾经为了自由而奋斗的人们。
这本书告诉我们善良、宽容是人性的根本,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自由的。文中的汤姆叔叔虽然还是成了奴隶制的牺牲品,但是他为自由而奋斗的精神会一直激励人们为人类世界的禾口谐发展而奋勇前进,从这个意义上说,汤姆叔叔已经胜利了!
听了我的介绍,你难道还会不喜欢《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吗?那就赶快拿来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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