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时间:2024-12-16 18:19:02 志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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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通用17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通用17篇)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2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3

  说起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不禁想起了爱不释手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海伦变成盲聋人后的生活。大病初愈的海伦·凯勒对生活是不抱有任何希望的,情绪非常的暴躁,她感觉现实生活没有了希望,在老师安妮·莎莉文的引导下,海伦对生活重新有了希望,有了向往。最终,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用自己的汗水实现了大学梦想,进入了哈佛大学。

  有位哲学家曾经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躯体。”这正是对海伦的真实写照。在困难面前,海伦没有妥协,而是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她还东奔西走,在美国建起了多家慈善机构,办成了一般健全人也不一定办得到的事。珍惜现在,才能拥有未来。这就是“珍惜”的价值所在,也是生活的辩证法。虽然海伦的世界是灰暗的,但她的内心却是光明的。她幻想着有三天的光明,想像正常人那样,把绚烂多彩的世界看个够,释放她内心的热情与激动。她的行动与思想,使她成为伟大的女子。她成功的超越了自己,成功的挑战了生命的极限。她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证实自己!

  人生中充满了磨难,这是我们无法改变的,与其怨天尤人不如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因为有旧梦凋零的地方,会有一个美丽的新梦开始启动。生活的答案由每个人自己书写,由每个人自己评判。

  其实,人生就如一条藤,总结着几个苦涩的瓜;还像五味瓶,包含着酸甜苦辣;又似一首歌,吟唱着悲喜交加的苦乐年华。没有洪水奔流,没有岛屿和暗礁,又怎能激起美丽的浪花,人生不会一帆风顺,惊涛骇浪是常有的,但人心不应疲倦,不应苍老,更不应失落。相信坚持下去,会柳暗花明。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4

  汉代刘向曾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导盲犬迪克》,这本书能让人开阔眼界,令人读了还想再读。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原名沈一鸣,擅长写动物小说,他在2014年6月出版了《导盲犬迪克》这本书,受到了广大读者的认可。在这本书里,主要描写了导盲犬迪克知恩图报,能把生死置之度外来帮助主人。

  这本书内容扣人心弦,书中的动人描写都能使人同主人公一起感受他的悲欢离合。如迪克为了帮助主人,不惜被人虐待,忍着剧痛赚钱,这一定令你担忧。阿炯的继母逐他们出门时的那种不择手段和无情无义,也一定令你气愤。直到现在,我还对这本书的内容记忆犹新。

  此外,这本书的'语言描述生动,作者把迪克和阿炯的人物特点、主要的事情都描写得惟妙惟肖。如描写他们翻山越岭时的这一段“当雨雪铺盖大地时,已是晚上了,阿炯和迪克饿的不能行都睡着了,终于有一只火把点燃,原来是一支矿物勘查队来了,迪克忙小声叫,把阿炯惊醒了,阿炯听到有走路声,觉得有救了。”这样生动的描写,突出了阿炯与迪克在面临困难时的相扶相依。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文中,如果遇到困难,迪克会努力克服它、突破它,不让它阻挡前进的道路。生活中我们也要像迪克这样,克服困难,从容地面对困难,不断地成长、进步,才能得到生活的真谛,吸取生活给予的“营养品。”

  当然,这本书的价值意义还远不止于此,如果你想了解更多,请你去看一看《导盲犬迪克》,你会收获更多!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5

  暑假期间老师向我们推荐阅读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就是作者海伦·凯勒本人,当我读完这本书后,让我的心灵感到非常的震撼,同时也明白了很多道理,真是受益匪浅

  海伦出生时非常的健康,可就在她一岁七个月的时候,因为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一个既没有听力,双眼还失明的人,刚开始,海伦对生活充满了失望,直到安妮老师来到她的身边,才重新燃起了海伦对生活的希望,在老师和亲人的陪伴下,她付出了超常人几倍的努力,学会了阅读与写作,认识和体会了许多不同的事、物,最终以惊人的毅力考上了哈佛大学,并成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命运对海伦的不公,让她既看不到也听不到,每天处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但她并没有自暴自弃,仍在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相比之下,我们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历过任何痛苦,每个人都是身体健全的'人,却总是依靠在家长的庇护下,在家里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遇到一点点困难与挫折,总想着依赖别人,我也曾闭上自己的双眼,捂住自己的耳朵去感受这个世界,眼前一片漆黑,再也看不到这个绚烂多彩的世界,如果连一点点声音也听不到的话,我不知道我还能干些什么,我一下子绝望了,这真是太残酷了。

  想想海伦她那么小的年纪就遇到了这么大的变故,却还能积极的面对生活,而我们却还在整天打游戏,抱怨母给的爱还不够多,抱怨老师布置的作业多,这些问题,和海伦相比还是问题吗?也太不值得一提了。

  同时这本书也让我学会了思考,学会了如何面对困难,如何解决困难,如何面对不同的人生,一个人只要有信心,就会有无穷的力量,面对困难,我要同海伦学习,让自己变得坚强自信,最终获得成功。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6

  当我看到《我要找到我爸爸》这本书时,我就爱不释手,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每一个情节,每一首诗,我都那么喜欢,于是,我选择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开始认真地读起了这本书。

  时间真的改变了许多东西,像洗过的花裙子干了,小脚丫变大了,外婆的头发白了,这些都是因为时间。当爸爸带着情绪有点低落的吉米花和顽皮的吉大力去摘秋海棠的时候,吉米花的心情一下子就开朗了,走进海棠园,一棵棵粗壮、茂盛的海棠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果子、叶子像桃心,通红的果子中,有的泛着紫色,在阳光下散发着诱人的光和香甜的'味道,吉米花不但釆摘了海棠,更是体会到了一段富有人生哲理的话:秋海棠就像幸福一样,你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然后学会珍惜,用心体会,感悟生活中的一点一滴,这样在你的心里就能结出香甜的果实。听到这些话后,吉米花觉得一切都是那么平安,幸福,美好。

  吉米花的弟弟吉大力通过爸爸。手机中的汤姆,他也学到了很多东西,要尊重别人,赞美别人,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还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伤害,有坚强,努力,坚持,不被困难打倒。当寒假来临的时候,吉米花主动为家人做起了早饭,她用自己的爱心为家人准备了丰盛的早餐,家人不仅吃饱吃好,更是吃出了爱的味道,晚上一家人在露台上看星星,每个人都发表了一篇关于星星的诗词,这是多么美好多么温暖事情,让我能更细腻的感受这个世界。

  听,吉米花和她的姐妹们从雪地上传来了快乐,爽朗的笑声,她们一起玩耍,一起作诗,一起分享快乐……当我一口气读到故事结尾时,我仿佛看到了吉米花和他的家人们其乐融融的场面,一家人互相关心,互相信任,互相帮助,我很感动,愿我们人人心中充满欢声笑语,处处充满爱。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7

  最近,妈妈带我去看了电影《哈利波特》。不得了,这部科幻电影一下子把我迷住了,意犹未尽的同时,我好想再去看下这部电影的原著小说版。在我向妈妈保证读完这本小说后写一篇读后感的承诺后,从她那里讨来了100元,得到钱后,我心满意足地来到了书店。

  有句话说:好事多磨。那样兴匆匆地到书店后,一摸口袋才发现,原来我太兴奋了,尽然忘带钱了,又折返回家取了钱再次回到书店。我迫不及待的在一楼的书架上找,找呀找翻呀翻,把书翻的`乱七八糟,也没找到这本书,书没找到可把书店的老板惹生气了,她斥责我不文明没礼貌。于是,我连忙向书店道歉,这是我的错。后来,在书店二楼的书架上我终于找到哈利波特小说版。赶紧付了钱立刻奔回家。

  到家后,我就准备开始享受这本神奇美书。但妈妈说还有课外课,我只能硬着头皮去跟其它小朋友上课。我灵机一动,趁妈妈不注意时,悄悄把这本书塞进了书包里,在课堂上还在偷偷默默地看书,可是还没看上几分钟,正在津津有味之时就被老师发现了,这下真是要惨了,又少不了一顿挨批。书被没收了,还被妈妈罚面壁思过。这次后,我再也不敢在课堂上看课外书了。

  幸运的是,几天后妈妈把书还给了我。好书一定要和小朋友分享,这是一本值得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小朋友看的书,充满神奇,有着太多的不可思议。读完此书,我也好想拥有魔法,但是人类是不可能有的,所以我只能把自己放进这本小说里,这些是在平时的生活中不可能体验到的神奇。书中小哈与朋友之间的友谊和信念让我感动到流泪,真是一本难得的小说。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8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儿童故事书,这本书一直都放在我的床头,每次看到这本书,我都能想象到小时候,妈妈为我读故事时的场景。

  妈妈很爱我,我小时候晚上不听故事就睡不着觉,也因此妈妈每天晚上都会来为我讲故事,直到我睡着了后,妈妈才会轻声的离开。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我都记的滚瓜烂熟,这一本故事书陪伴了我整个童年。如今,我早就不需要妈妈为我讲故事才能睡着了,可是这一本故事书我还是放在我的床边,这已经成了我的一种习惯。

  我喜欢这一本书,上面有着妈妈的味道,还装着我童年的记忆。

  我深刻的.记得有一天晚上,那一晚,妈妈外出有事,很晚才回家。我躺在床上一直没有睡着,我只知道那时候已经到了深夜了,我听到了客厅里的开门声,接着没几分钟,我房间里的门被打开,“妈妈。”那时的我虽然躺在床上,可是脑子却清醒的很,我囔出声后,妈妈瞬间就走到了我的床边。

  妈妈先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接着又担心的问道:“是不是身上那些地方不舒服?”我朝着妈妈摇头,接着视线放到了床头的故事书上。妈妈注意到了我的视线,嘴角一笑,自然而然的看出了我睡不着觉的原因,于是,坐到了我的床头,拿上那本故事书又为我朗读了起来,那天晚上,我的心里被妈妈的爱装的满满的。

  很多年过去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的妈妈是拖着一副疲惫的身子在为我读着故事,可小小的我丝毫没有听出妈妈话语里的疲惫之意来。那一晚的后半夜我睡的很香,不过第二天妈妈罕见的睡到了日上三竿才起床。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9

  自古以来,书被人们称之为挚友、老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一本好书会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尽的快乐。我喜欢读书,更喜欢读好书。

  放寒假前,老师发给我们一本由意大利著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编写的著作《爱的教育》。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的那段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无数人的思考。”就是这句话,驱使我用心读完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的是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口吻叙述了主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友爱之情。通过一个个平常而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小事,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带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爱心情感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

  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也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帮助人的长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通过朴素的描写和精彩的语言,使我知道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必需品,爱是我们每个人的情感需求。

  如果你看见这本书,一定要用心的、认真的品味,要牢记那句话:“世界充满爱!”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10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我最近喜欢看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是好朋友李宏阳给我推荐的。我让妈妈给我买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书籍。

  《淘气包马小跳》是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这本书讲的是调皮、诚实的马小跳的快乐生活及他们和家长、老师、同学的好玩故事。

  马小跳生下来时候,叫马小骥,因为他一生下来就会跳,所以又叫马小跳。马小跳一年级的时候就有三个铁哥们,他们叫:毛超、张达、唐飞。全班人都叫马小跳、毛超、张达、唐飞四大金刚。虽然四大金刚是淘气包,但是他们格外善良,他们帮流浪狗找到了主人,还带着小狗到宠物医院看病。

  马小跳的科学老师本来是方老师现在是雷鸣老师了,因为雷鸣的声音是轰隆隆,所以全班把雷鸣老师叫做轰隆隆老师。

  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非常好玩,把马小跳的房间占了,给门上贴了张字条:女生寝室,男生免进。气的马小跳火冒三丈,但他怕杜真子带着的会冷笑、大笑、傻笑、微笑的小猫。

  马小跳为了竞选市长,就把大家的愿望全部都问了,没想到他会真当了超级市长,并代表全市的孩子在电视上向真正的市长提了三个愿望。

  这本书里的故事诙谐幽默、好玩有趣,还有马小跳调皮搞笑,快乐的生活,就如同我们的快乐童年。我现在特别喜欢这本书,每天一有时间就会津津有味的`阅读《淘气包马小跳》,体会他们的快乐生活。

  读完《淘气包马小跳》,我感觉自己好像刚从知识的海洋里出来一样,有许多好词好句都存在我的脑子里。我也觉得跟着马小跳,不跳也会笑!现在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和我一样喜欢,一样入迷,让我们共同分享读书的快乐吧!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11

  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书。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1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比如踢足球、打篮球、打羽毛球、踢键子等,然而我最热爱读书。

  一本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读一本好书,可以让我受益匪浅。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爱护树木,保护环境,珍惜我们生存的家园-----地球。它还让我懂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孝敬父母。一本书,可以让一个人改变他的人生理想,改变一个他的性格。

  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看到父母对我们的关爱,看到了父母对我们做出的无谓的“牺牲”,看到了父母对我们的信任,同时也看到父母对我们充满信心。一本好书还让我真正体会到了“母爱比海深,父爱比山高”。

  我喜欢一本书,它可以让我看到自己的家乡------中国,是那么的多姿多彩,它让我看到自己的家乡那美丽的山川,圣洁的河水,白雪皑皑的雪山和雄伟壮观的古代建筑。这本书让我感受到热带地区那浪漫温馨的气息,让我领略各族人民的风土人情,让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的'家乡也是那么地美丽啊!

  我喜欢一本书,因为它可以让我看到孕育自己十几年的妈妈------地球,是那么的美丽,但是她自己的子孙后代却不关心自己的母亲,让自己的母亲承受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乱扔垃圾,滥砍滥伐,任意破坏生态资源。啊!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们,我发自内心地呼吁你们,不要再用无情的木棒痛打自己的母亲了,保护自己的母亲,去关爱她吧!

  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开拓了我的视野。

  我喜欢一本书,它让我尝遍了人间的酸甜苦辣,让我懂得怎样去孝敬亲人,保护家园,让我懂得有了失败,才有成功。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13

  书是快乐的源泉,是知识的海洋,是梦想的翅膀。我爱读书,如痴如醉。书中主人公的命运,总是牵动着我的心弦,让我为他喜,为他忧。

  《海底两万里》是我最好的朋友,它像一位风尘仆仆的流浪汉,又像走南闯北的旅行家,在我面前展示了五彩缤纷的大千世界。有时将我带入神秘的海底世界,感受未知的地理风貌。有时将我带入极其险恶地追逐现场,感受当时的惊心动魄。

  故事说的是主人公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在深海旅行的故事。当时出于对航行安全考虑,公众的呼吁下,教授接受邀请,参加了军舰追逐“海怪”的行动,结果军舰反被“怪物”追逐,并遭到袭击。教授和两位同伴被救,跟着“怪物”周游四海,探索海底奥秘。

  最后在极其险恶的环境下逃脱,重回陆地的故事。

  《海底两万里》是十九世纪的作家写出的',它的惊人之处在于内容大胆至极,动人又富有科学意义。书中包含了很多科学知识,地理,文化,地质学。书中所写的故事在如今已不足为奇,可在那个连电灯都没有的年代,还没有潜水艇,书中成功塑造了“鹦鹉螺号”潜水艇,还有兰可夫探照灯。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如今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描绘得栩栩如生。使他的作品闪耀着永恒的魅力。

  阅读是美妙的,这本书让我一生受用。不仅让我领略了海底世界的瑰丽神奇,也激发了我的想象,拓宽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知识,更让我从中感受到人生的真谛!我以后一定多读书,读好书,体会知识的奥妙与神奇,探索未知的宝藏与财富。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14

  洋葱头是谁?你猜猜?其实啊!它是一本叫做《洋葱头历险记》的童话集。我爱上了这个洋葱头,也从洋葱头那里得到了知识和快乐!

  洋葱头里说过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叫《小葱大叔的长胡子》。当我读到小葱大叔说:我的胡子太麻烦了,我老婆总用它来晾衣服。你看,我的胡子被衣服夹夹出印来了!我情不自禁的捧腹大笑在笑声中,我领略了形象比喻的魅力;

  洋葱头还讲过一个故事,叫《臭烘烘的梨教授》。主人公大白梨不讲卫生,三个月才洗一次澡,读到这我都要吐了。更让我意外的是,它一出门,就会有一大群苍蝇跟在后面。它都影响到了我对大白梨的感情了,因为在我咳嗽的时候,妈妈经常用它给做我最爱吃的白梨罐头,来缓解我的咳嗽,这以后,还让我咋喜欢它呢?

  另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葡萄师傅的鞋铺》。戴着眼镜的葡萄师傅,一直努力想修好每一双鞋。但葡萄师傅每次都会把顾客的鞋修坏,因为它以前总是粗心大意的,认为每一件事都很容易做好,所以没人敢去他的鞋铺修鞋了。一天所有的鞋铺都关门了,一位非常着急要修鞋的顾客,只能进了葡萄师傅的店铺。没想到,葡萄师傅这回小心翼翼、顺顺利利地把鞋修好了,顾客非常感谢葡萄师傅。

  读到这,我非常钦佩因为他的`用心,满足了顾客的心愿,终于这一次成功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认真对待,不要马马虎虎,因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当然,不仅仅是这些,洋葱头还给我讲了很多很多故事,每一个都给我带来了不同的知识和快乐。

  非常感谢妈妈给我买了这本又有趣又长知识的书,从洋葱头那里我深刻体会到了开卷有益这句成语的含义。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15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书,对于我来说,它是很重要的。但在我读过的每一本书,无论多么喜欢,但都比不过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草房子》。

  哦,对了!忘了介绍我是怎么喜欢上的这本书。这本书是我在上作文班的第一天,老师送给我的,而且还告诉我:“如果你喜欢上了一本书,就要反复地读。”每次读书时,老师的这句话总是荡漾在我的脑海中。

  寒假终于到了,早餐过后,已经是8点钟了。我心想,我终于可以安心地读书了,我第一本想读的书就是《草房子》。我拿起这本书,飞快地跑到床前,然后爬在床上,迫不及待地将这本书打开,就这样我看了起来。

  慢慢地我走进了书中的情景。第一章写的.是秃鹤,当我看到他被别人摸光头时的心情时,我十分为他伤心。不一会儿,就看到了桑桑和纸月的故事了。桑桑见了纸月总是不好意思抬头看纸月……直到,我把这本书看完,我才吃饭,那里已经是下午的4点钟了。

  在这本书中,最使我喜欢的一个人是杜小康。杜小康的家是油麻地的首富,因为要还钱,杜小康和他的爸爸,不得不跟父亲去芦苇荡放鸭。在芦苇荡经过一些的磨难,父子俩终于把一只只小鸭养成了一只只肥肥胖胖的鸭子。从这一件事,我可以体会到杜小康有十分坚强的品质。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桑桑、细马、杜小康、秃鹤、纸月……。桑桑是一个十分顽皮、有爱心的孩子,细马是一个十分喜欢放羊的人,秃鹤是一个十分倔强的孩子,纸月是一个十分文静、学习好的孩子,杜小康是一个很傲慢、学习好的孩子。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一共读了三遍。现在,我要将这本书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爱上曹文轩写的这本《草房子》。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16

  书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福尔摩斯的质问下,他们俩人都坦白招认了。原来,他们不务正业,要抢父亲的财产。他们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17

  “莎士比亚说,诗人和疯子,都不属于红尘十丈的人间。诗人隐居在疯子的隔壁,疯子却闯进诗人的花园。”我非常喜欢余光中先生的这段话,因为我也非常喜欢诗。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一页诗歌》,这是我的掌上宝。在我心情烦躁之时,沏一杯花茶,品着这本书,便成为人生中最惬意的时光。在我熟睡前,读一首小诗,然后心满意足进入梦中,黄粱美梦也不过是一纸荒凉。

  当你陷入迷茫的时候,读一首“食指”的《相信未来》,什么绝望,无非是人生中的一丛荆棘;当你辗转难眠时,读一首林徽因的《深笑》,愁云惨淡的人生旅途也会瞬间阳光普照……这本书里的每首诗都有不同的.意境,随着读者年龄的增长与心智的成熟,每首诗便会读出不同的韵味。我热爱这本书,每次读完便觉得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有了新的解读。

  我觉得诗人是幸福的,在雨中、在伤心时、在开心时,写一首诗,把自己的情感融合进诗中,让世人与自己共鸣,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我觉得读者是幸运的,在自己悲戚彷徨、孤独无助的时候,读一首诗,蓦然发现原来世上原来还有自己的知音,这又是多么惊喜的一件事。

  《一页诗歌》给了我最好的阅读体验,它就像我的知己,我的影子,在我孤独的时候抱紧我。郭敬明说过:“这个世界,有人长大,有人成熟,有人永远是少年”。读完这本书,你会觉得就像完整地走过了一生,体会到了人生不同时期的不同味道。

  “一部书籍将人迷,魅力并非是标题。欲想评价高于低,唯有看过知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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