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书的作文

时间:2022-03-25 11:08:52 我要投稿

喜欢书的作文1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喜欢书的作文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喜欢书的作文10篇

喜欢书的作文 篇1

  我读过很多很多的书,有的刺激、有的教给我们很多,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爸爸送给我的福尔摩斯。

  说起来它的来历,那是我生日那天爸爸送给我的,我当时压根就不知道爸爸给我买的礼物。在我生日结束后,爸爸从房间里拿了出来,给我一个大大的惊喜。 里面的配图特别有趣,比如说福尔摩斯,在书里是一条狗的形象,他身材矫健,精于拳术,喜欢拉小提琴。丰富了角色乐于助人的形象,把人物的表情画得很到位。里面的文字也很有趣,用的语句很搞笑。我特别喜欢,刚看一点点,开始猜凶手是谁?这样真的很有趣。小说的后面还有漫画和科学小实验,可以学到很多科学知识。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他能根据一点小线索推出凶手的特点,并且抓住凶手后,他还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是不是很人性化,做事不会粗暴,遇到困难时很冷静。他在我心中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我多么希望成为福尔摩斯一样的神探呀!可以利用强大的思维,帮助他人。

喜欢书的作文 篇2

  我读过许多书,有《安徒生童话》、《绿野仙踪》、《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中的人物有足智多谋的孙悟空,慈悲为怀的唐僧,贪吃好睡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和尚,他们一起去西天取经。在取经途中,他们不知吃过多少次苦,受过多少次累,途中还有多如牛毛的妖魔鬼怪。可唐僧的三个徒弟还一样尽心尽力的保护唐僧,最后功德圆满,把经取了回来。

  其中,我最佩服的要数与妖魔鬼怪抗争到底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了。孙悟空虽是一只小猴子,可它一个跟头就能翻过十万八千里,也有七十二般变化的本领。孙悟空还事事都为唐僧着想,从不像猪八戒一样怕累。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西游记》这本书了,那就请你也来读一读吧!

喜欢书的作文 篇3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名言,既是刘向对书的看法,也是我对书的看法。

  我爱书,它能弥补人身上的许多不足。《西游记》、《三国演义》、《封神演义》、《聊斋志异》……这些都是我所热爱的书籍。但是,千万本书也胜不过我最钟爱的这一本——《猫武士》。

  《猫武士》是一套引人入胜的动物小说,作者艾琳·亨特用感人的故事、精美的词藻描绘出了一只只威风凛凛、英勇善战的猫武士,一幅幅动人心弦的画面,一次次艰难困苦的迁移,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族群之战?让人读了仿佛身临其境,为一只只族猫的战死而心如刀绞,为了猫群一次次化险为夷而庆幸万分,为一只只恶猫的背叛而咬牙切齿……

  我第一次听到《猫武士》这个书名时是在四年级时。当时,我正和同学们在讨论各自喜爱看的书,无意间听到有人说“我建议大家去看看《猫武士》,这本书好看极了!我翻开来就再也不想放下了!”过了几天,又有更多人在夸赞《猫武士》好看,于是,我便好奇心大起,决定也要翻开《猫武士》,一探究竟。

  当妈妈给我买来《猫武士》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它,津津有味地埋头“苦读”。以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如饥似渴”地阅读整套《猫武士》,每本不翻上三四遍是绝不肯罢休。

  有许多人心中总是觉得动物的感情世界是一片空白的,认为它们没有像人类那么丰富的感情,也不懂得怎样去体会别人的感情。但我可以肯定的说,那些人是大错特错。去看看《猫武士》,它会带领人们走入动物的世界,人们心中的这层隔膜将会由此打开。

  读了《猫武士》,我体会到了动物之间的友谊和亲情,同时明白了一个道理:动物是有感情的,它们会去体会感情,去珍惜感情。这一点,动物甚至更胜人一筹。所以,我们也要向动物学习,学会体会感情,学会珍惜感情。

  我爱这本书——《猫武士》。

喜欢书的作文 篇4

  我有一本《格林童话》,我很喜欢它。它的封面是一幅描写春天美丽风景的图画,画面上有绿树和绿油油的'草地,以及连绵起伏的群山,就像一片绿色的海洋。

  这本书上每个字都加注了拼音,而且每篇故事都配有精美的插图,以便读者小朋友可以一边读一边联想,在轻松自然的状态下更加直观地体味故事情节的奥妙,从而更好地吸收书中的知识哲理。

  这本书上收录有很多著名的童话故事,如:《青蛙王子》、《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主要讲的是一个美丽的公主和七个可爱的小矮人如何逃脱公主那恶毒后母的陷害,寻找幸福生活的故事。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帮助我增长了见识,我非常喜欢它。

喜欢书的作文 篇5

  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各种各样的书,有《三国演义》、《红猫蓝色》、《小可怜历险记》、《鲁滨孙漂流记》、《安徒生童话》、《七根羽毛变公主》、《成语故事》······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赤着脚丫,小女孩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突然,一辆马车从小女孩的身边的走过,把小女孩的拖鞋带走了,一个小男孩走过来了把小女孩的拖鞋捡起来,说:“等将来有了孩子,可以当摇篮。”小女孩只好光脚,她不敢回家,因为她一根火柴也没有卖出去。小女孩的脚丫青一块紫一块,让人心痛。小女孩冷极了,她坐到墙角边,她点燃了第一根火柴,火柴点燃了,出现了一个火炉,小女孩把手放上去,当她刚想把小脚伸上去暖暖时,火柴灭了。她又点燃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桌子上有蛋糕,苹果,梅子,还有一只香气扑鼻的烤鹅,烤鹅从桌子上跑到地上,正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火柴灭了。小姑娘又点燃了一只火柴,她看见了一颗圣诞树,上面有一百根火柴,老祖母出现了,祖母带着她飞到了幸福快乐的地方。

  如果小女孩来到了我家,我要把好吃的都给小女孩,把温暖的杯子给她用,厚厚的棉袄给她穿,带她去旅游,给她玩具,让她过幸福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一定也喜欢上这个故事吧!

喜欢书的作文 篇6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神通。我是个爱读书的孩子,从小在不知不觉中对历史书产生了兴趣,从开始的《五千年文明故事集-金戈铁马风云》,到后来的《三国演义》、《史记全集》……但让我最爱不释手的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历史是什么?历史仅仅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绝对不是。“历史原来很精彩呀!”当年明月大喊一声。“很精彩呀,很精彩呀……”声音逐渐消失。前面那座古庙里有点动静,一个小和尚好像刚睡醒,慢腾腾的伸了个懒腰,抖落了身上厚厚的尘土。噢!那不是朱重八吗?他朝四下看了看,然后向当年明月走来了。那边还有人,朱棣骑着马,风尘仆仆,身上浸着汗水,也向这边赶来。后边是方孝孺,一脸正气,拉着朱允炆,有点嫌他走的太慢;沮丧的胡惟庸,骄横的蓝玉,都来了。远远的,过来一个瘦了吧唧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朱厚照,还是那样儿,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走路也一摇一晃的……这么多人都围上了当年明月,一下子就热闹起来,就这样,《明朝那些事儿》诞生了。

  对我来说,《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是欢乐、高兴,也是陪伴。每天放学写完作业后、睡前的一段时间、周末的闲暇时光,都是这本书伴随我。刚开始看了它的封面,觉得这是一本严肃、无趣的书,但不是,这是一本极其详细,并带有欢乐语句的书。通过7册的描述,了解了明朝三百年的历史,展示了明帝国十七位皇帝及王公贵族和小人物的全景,详细讲了明帝国的建立、昌盛、衰退的全过程。

  而在充满欢乐的历史书中,也有好多的悲情人物。让我印象尤其深刻的是第五册中讲述的明朝内阁首辅,上柱国正一品大师,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张居中。他是考成法的创办者,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在没有去世之前就得到太师的官员。他去世后,被政敌反攻倒算,长子自杀,次子充军。我不明白,不就是政治上的不合吗?为什么非要闹的对手家破人亡呢?他们的良心会不会痛呢?但是,后来张居正还是恢复了声誉,谥号为“文忠”,名垂青史。

  读完了这套书,我有许多感受,它让我了解了丰富多彩的历史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好多深刻的道理,其中最值得坚持的,那就是走上了正确的路,就不回头,虽然前面荆棘丛生,仍要克服困难,勇敢前行。

喜欢书的作文 篇7

  我们家的书很多,我从小就有了读书的习惯。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也是,因为一本书而让我写的作文经常受到老师的赞美,那本书就是《意林小文学》。

  《意林小文学》是我从五年级开始定的,订了以后,发现里边还可以学习写作秘籍,学习明星是怎样激发他们变得更加优秀。不仅仅只有这些,还有许多的小文章,都是节选或全文,有些故事是伤心的,有的是开心的,有些是经受挫折后战胜了自己的对手……不仅我学到了许多新的词语,还懂得了人生道理。就像有一篇文章是这样的:女生小燕子是一位女学生,爷爷想给上学的她送点吃的,可那天正好小燕子有事出学校了,爷爷在校门口等了一天……家人们以为爷爷出去转了,可整整一天还没寄俺爷爷回来,全家人都急了,一边报警,一边出去找爷爷……当爷爷被找到后,小燕子也非常懊悔。一天爸爸妈妈不在家,在这个时候小燕子准备“行动”,把她讨厌的爷爷送回乡下去。回来时爸爸妈妈只见她一人回来了,就问爷爷呢?小燕子吱吱呜呜才说出了真相。爸爸急切地说:“你的学费不够,爷爷把房子卖了才给你交的学费。”小燕子一听,感动地哭了起来,很快就把爷爷接了回来。之后爷爷去学校给小燕子送饭,小燕子非常欢迎爷爷,不再讨厌爷爷了。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爷爷奶奶,哪个不爱我们,为我们做了那么多!我们应该好好孝顺他们。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意林小文学》。

喜欢书的作文 篇8

  这世上如果有天堂,她也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博尔.赫斯

  是啊,书,是人类永远不会背叛的朋友;是一座永远敞开的知识宝库;是永远不会腐朽的精神食粮……一本好书,将会成为人一生的导师。

  《朝花夕拾》就是这么一本好书。《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于1926年所作的10篇散文的汇总,记述了作者童年的生活与青年时的求学经历。抒发了对亲友与师长的怀念之情,对反动与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与嘲讽。

  作者鲁迅用生动地描述以及富有人物个性的细节描写,以自己的笔为武器,划破了封建守旧人士“正人君子”的面纱,也捅破了封建主义的黑暗,为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们带来了来自共产主义的希望,使之成为其奋斗的目标。

  在《朝花夕拾》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鲁迅的精神,他用他的笔与意识,在多次“碰壁”以后,仍然顽强地与这些“不好惹”的“正人君子”们周旋,揭开了他们的层层面纱,鞭挞讽刺了其黑暗残忍的本质。虽然全文中并没有豪言壮语,但确写出了作者对封建社会的痛恨与忧国忧民,体现出他“愈艰难,就愈要做。改革,是向来没有一帆风顺的”这样的决心与精神。

喜欢书的作文 篇9

  看着书架上大小不一,或精致或简陋,或彩A色或黑白的各种书籍,我就有一种成就感——因为我都读完了它们。但人总会有所偏好,而我也不例外,在这么多读过的书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瑞典儿童文学作家阿斯特里德·林格伦的童话《长袜子皮皮》。

  这本书是妈妈送给我的十岁生日礼物。那天中午放学回到家,一进门妈妈就对我说:“豆豆,你今天十岁了,妈妈想让你认识一位好朋友,你愿意吗?”我以为家里来了小客人,就连忙点头答应。妈妈就从身后拿出一本书递给我,笑着说:“豆豆,这就是我给你介绍的新朋友——《长袜子皮皮》,你可要善待它呀!”我虽有点失望,但看到漂亮的封面,听到这奇怪的书名,好奇心一下子被勾起了——皮皮该是一个怎样淘气的小男孩,会不会和马小跳一样调皮捣蛋?我就问妈妈是不是这样,妈妈点着我的脑袋说:“这得你自己去发现,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我忍不住打开书看了起来,果然大吃一惊——皮皮竟然是个女孩子,还是个外国小女孩,她的名字就与众不同——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长袜子皮皮是简称。外国人真不会起名字,长袜子是什么“鬼”?我还想知道这个小女孩更多的趣事,饭也不吃了,就关起门来继续看起来,时不时被书中的故事惹得哈哈大笑。可是书很厚,即使不吃饭不睡觉不上学不写作业,要看完它,也得24小时。当然,怎么可能不吃饭不睡觉不上学不写作业?所以等我把它全部看完已经是一周以后了。

  在这一周时间里,我认识了这个名字又长又奇怪的小女孩,我被她的各种勇敢大胆的举动所吸引,我想我们是朋友了——因为我知道皮皮的所有秘密。皮皮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向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她十分善良,对人热情、体贴入微。她好开玩笑、喜欢冒险,很淘气,常想出许许多多奇妙的鬼主意,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哇,这样的女孩子怎么会不让我着迷?我真是太喜欢她了。从她的身上,我学到了无论生活中遇到多大的困难,我们都要积极、乐观的面对,勇敢、坚强的解决,这样,我们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美好。就像皮皮一样,她坚信父亲还活着,不管别人如何劝说挖苦,她都没有放弃等待,终于等到了别人口中已经死去的父亲,当他归来时,已经是一个国王了,而皮皮自然就成了大家羡慕的公主了。

  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妈妈之所以送我这样的生日礼物,是源于对女儿的爱,是希望我能像皮皮一样成为乐观自信、勇敢坚强的孩子。

  妈妈,谢谢你让我认识了一个好朋友——长袜子皮皮。

喜欢书的作文 篇10

  我是一个漫画迷,一看漫画就入神,什么事都感觉不到了。看漫画时,我除了看书就是哈哈大笑,我的狂笑病发作百分之七十都源自于看漫画。

  我的漫画大都是成套的,比如说《阿衰》、《找死的兔子》、《迟到的一百零一个理由》、《父与子》等等。我很宝贝我的这些书,凡是失去一本都很心疼。

  前几天,我的一本《阿衰》被武老师给绑架了,为了纪念它,我在家中偷偷地开了一个“哭哭漫画纪念会”。我把那本漫画的“衣服”——买书时候的包装袋,放在一个写着“第四期《阿衰》漫画书之墓”的墓碑前,然后在心里默默想着书里的内容。失去它,我很心疼,很想哭,但想到里面的乐子,我又忍不住笑出声来。《阿衰》的“墓地”里,连尸体都没有,这样也好,不会让经过这里的其他漫画书害怕。

  我喜欢漫画,重点是爱乐,乐起来就没完没了。比如说,“阿衰一连六节课没有动,一直是在保持传统的睡觉方式。实际上他在课桌上钻了一个气孔和一对眼孔,还放了一杯可乐,在空心桌上一边趴着一边看着一本二百多页的漫画。”我看了这段话乐坏了,这写的不就是我嘛!

  我还常常在床上举行“书书阅兵仪式”。我把所有的漫画书都找出来,大笑连天地把它们一本一本地看完。

  现在我的漫画书占领了我家的许多地盘,就和北京城区的人一样,无处不在。漫画书的国王是一本523页的《哑剧幽默画》,因为它是在民主选举中,成为主人——我最爱看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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