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书的作文

时间:2022-03-27 18:05:58 我要投稿

【实用】喜欢书的作文五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喜欢书的作文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喜欢书的作文五篇

喜欢书的作文 篇1

  在家里,我房间的书架上有很多书,其中一本《名校日记》书,我现在最喜欢看了。

  在这本书里有"自满是学习的天敌""医院门口""小吃店里""智救青蛙""救救天鹅""街头"等短文特别精采,情节丝丝相扣引人入胜。

  这些文章写得真实生动,文笔流畅。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越看越爱看。尤其是短文里的好词,好句,好段子,对我的质量提高帮助很大。我也会不断的阅读其他好书,来培养我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只要我持之以恒,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的书写能力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喜欢书的作文 篇2

  每个人都有对自己来说最宝贵的东西。每个人都不一样,对我这个书虫而言最宝贵的自然是书了!

  我至今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青铜葵花》。它以青铜一家领养因父亲淹死而孤身一人的葵花为原由,塑造了一篇波澜起伏、感人肺腑的小说。女孩葵花与哑巴男孩青铜拥有一段深厚的兄妹情谊:从送她上学、看马戏、捉萤火虫为灯等都体现出他对她的关怀。而之后的蝗虫灾、水灾、唯一的老牛去世、奶奶去世等天灾人祸又让青铜一家和“女儿”葵花体会到各种人间疾苦……

  这是一本蕴含着欢笑与悲伤的故事,尽管它的结局并不美好,但他们之后的生活又该何去何从令人心生遐思。特别令人震惊的是,青铜因过度思念被迫回城的葵花绝食而导致被饿得出现了幻觉,使他出乎意料地喊出声来,从一个哑巴变回普通人。

  虽然它是一篇悲剧性的故事,但是每一个人都要懂得去正视痛苦、尊重痛苦、面对痛苦。欢乐与痛苦应当都值得称颂。唯有真正去体味痛苦,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世时的甜蜜。让我们在少年时便养成一种面对痛苦时应有的风度,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强者。

  它就是我最喜欢、最记忆犹新的书,因为它给予了我一个做人的道理。

喜欢书的作文 篇3

  转眼就已经50年过去了,也真怀念小时候上学的学校。对了,快去和我看一看吧!

  走进校园,你的近处有一座大操场,中心有一片草坪,上面有数不清的专业健身教材。旁边是长达800米的跑道,而且干干净净的。每天凌晨,都会有扫地机器人来扫,打扫得非常干净。如果下雨,以前同学们就不能去操场上锻炼身体了,而现在却已经不同了。操场的墙壁上有两个按钮,只要按一下左边黄色的按钮,操场边上就会升起大帐篷,直到把整个操场包住,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或者大太阳,都阻挡不了。而右边的按钮只要按一下,大帐篷就会降下来。

  操场的另一头有一个篮球形的房子,分为四层。哦,忘了说了,这是体育馆。地下一层是游泳池,这个游泳池可大了呢,有200平方米。第一层是篮球场,有四个篮球框。第二层是排球场,有两个筐。第三层是羽毛球场,许多伟大的运动员就是在这里诞生的,有的还是世界冠军呢!

  体育馆的另一头是食堂,是三明治形的,分为三层。第一层有洗手台,共150个,是用来洗手的。走到第二层,有许多美味佳肴,用来点餐的。有时下课还能来这里和厨师学做菜。走到第三层,有600张桌子和椅子,在二楼点了餐来三楼吃。

  食堂的另一头是我们学习的地方。教学楼是书本型的,分为六层,每层一个年级。现在的课桌上只有电脑,上什么课只要在电脑里查询就可以了。假如上语文课,只要点一下语文的资料就好了。老师也会在电脑里布置作业,同学们就在电脑里完成,做完了作业,只要按下提交就好了。

  教学楼的另一头是一座宿舍,有十层,每层都有60张床和10个房间。这座学校被现在的学生称为“学习天堂”,你们喜欢这座学校吗?

喜欢书的作文 篇4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月,拨开我心中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的生活锦上添花。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中的主人公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为了做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作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向大人们作了许多“抗争”。

  金铃在学习上付出了很多,可却一直不被爸妈认可。这本书让我重新理解了“好孩子”的定义: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我觉得她也是一个好孩子。金铃只是个普通的孩子,在她的身上你或许可以找到自己或者身边同学、朋友的影子。

  “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声,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实的自己才会是一个孩子的天性。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话“我要做好孩子”作为全书的中心话语,贯穿全文。久久回荡在大人身边,使大人开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这也是这本书受大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主人公金铃让我们进入了她的天地,和她一起走过一段心路历程,分享她的喜悦、她的困忧、她的秘密、她的向往和她的成长。

喜欢书的作文 篇5

  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书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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