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书的作文

时间:2022-04-17 08:16:32 我要投稿

【推荐】喜欢书的作文10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喜欢书的作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喜欢书的作文10篇

喜欢书的作文 篇1

  我喜欢书,我喜欢各种各样的书,不管是大本的还是小本的,不管是国内作者写的还是国外的,不管是有绘图的还是全文字的。

  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感恩故事》这本书,因为里面写了好多关于感恩的小故事,我都被这些故事感动了。比如两个苹果这个故事,写的是两个好朋友在沙漠里走,上帝为了考验他们的友谊,就对他们说有两个苹果,一大一小,吃了大的就可以平安走出沙漠,吃了小的只能维持一段时间不渴死。两个好朋友都让对方吃那个大的,最后都因为劳累而睡着了。当一个人醒来时,发现朋友已经往前走了,而他手里握着的是一个小苹果,他感到朋友欺骗了他。突然,朋友晕倒了,他毫不犹豫地跑过去,轻轻地把朋友抱起来。他忽然发现朋友拿着的苹果比他的苹果还要小!我很感动,这位朋友竟然把最小的留给自己,大的留给对方,他们都很在乎对方,看来他们的友谊非常非常深。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要学会感恩,学会感激别人!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喜欢书的作文 篇2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喜欢书的作文 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喜欢书的作文 篇4

  我有一本好看的故事书,它的题目叫《鲜花怒放》,它的封面上画着六朵玫瑰花瓣拼成的五角星,中间还有一朵玫瑰。

  这六朵玫瑰都开放了,中间坐着一位小公主,她长着金黄的头发,穿着一件粉红的裙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公主跟她的父母失散了,她克服了重重的困难,来到花园森林深处找到心光宝石,后来,跟她的爸爸妈妈团圆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定要走到终点,读书也一样,只有不断的学习,克服重重困难,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顺利的扬帆。

喜欢书的作文 篇5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书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喜欢书的作文 篇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喜欢书的作文 篇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两句经典的读书名言都出自前苏联的著名作家——高尔基。高尔基为什么能成为作家,因为他会从一本书中找到自己想要找到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城南旧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的女儿被扔到城墙底下,生死不明,英子对他十分同情。英子知道了自己的好朋友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后,又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也有一块胎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可没过多久,她们母女俩就被火车压死了。英子为此伤心了好一段时间。在英子家门前,有一片无人管理的荒地,她在那里又认识了一个为了供弟弟上学,而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当时英子还不知道“偷”是什么意思,便答应了他不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不久,英子又在这里捡到了一尊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糊里糊涂地带着警察把那个年轻人抓走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中把那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描写的淋漓尽致,我最喜欢的一点是,它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一样。

喜欢书的作文 篇8

  有这样一句名言“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雨果”。读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书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好朋友。我们只有通过读书,才能学到丰富的知识以及拓展我们的思维。

  在我家的书柜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什么:《笑猫日记》、《童年》、《哈利波特》等等。但是我还是最喜欢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历史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在这本书里,它围绕着唐僧去西天取经,塑造了大量生动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七十二般变化的.孙悟空还是懒惰好吃的猪八戒,不论是忠厚勤恳的沙和尚还是各显神通的神仙妖魔,都是如此亲切,如此可信,如此的活灵活现,它们都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记得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我禁不住又翻开了我最酷爱的,《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发觉我怎么变成了孙悟空,全身痒痒的,长满了毛,正当我纳闷的时候,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悟空,悟空,为师饿啦!快去找点吃的来”“就是就是,大师兄,老猪我也饿了,快去找吃的,我和三师弟在这守着师傅!”我这才顿时反应过来,我真的就是孙悟空。于是我便对师傅说:“师傅,徒儿这就去给你化些斋饭,俺老孙去去就回”。之后,我便纵身跳上云端,四下张望,只见南边山头有一小片桃树林,我就驾着筋斗云去给师傅弄点桃吃。

  而此时,在师傅这边,一只白骨精发现了师傅,她早已听说唐僧肉吃了可以长生不老,于是她就在后边的山坳了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子,左手提着一只青砂罐,右手提着一个绿瓷瓶,一摇一摆的走了过来。八戒见走来一位漂亮的姑娘,心里早已痒痒,他放下耙子,装的斯文的样子走过去问:“这位姑娘是要去哪里呀?”白骨精说:“这是米饭和炒面筋,特地送来给几位长老吃的”,八戒不听沙僧的劝说,屁颠屁颠的跑去给唐僧说:“师傅,有人送吃的来了!”白骨精走到唐僧面前说:“长老,这是小女子的一点心意,请笑纳”,唐僧问:“这位女施主你往哪里来,哪里去,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白骨精又哄骗:“长老,我家就住这山里……”。话还没完,八戒沉不住气,上前正准备去接罐子,我正好回来,凭着我的火焰金睛一眼就看出了妖怪,举起金箍棒就朝妖精打去,白骨精使出法术,走了真身扔了个假尸在地上。唐僧见状,大惊失色:“你这猴头,无缘无故伤人性命!”我刚想说话,师傅已经开始念紧箍咒,痛得我跪在地上直求饶。妖精不罢休,变成八旬老妇人找女儿,被我又识破了,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又扔了个假尸跑了,师傅吓得跌下马,又念起了紧箍咒,这次又被我说通了。不久白骨精又变成一个白发老头找女儿和老伴,我无奈就请来山神和土地,师傅吓得战战兢兢,气的写下贬书,要断绝师徒关系!我伤心欲绝,眼泪哭红了眼睛,正准备回我的花果山……

  喵喵喵!隔壁家那只讨厌的大黑猫的尖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我揉揉红肿的眼睛,啊!怎么是一个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只是没有了雷声!

喜欢书的作文 篇9

  大家好,我叫裘可,来自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是北海小学508班的一名学生。我很喜欢看书,下面就让我为你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吧!

  我最喜欢看《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它是美国的莎朗。徳蕾珀写给她女儿——温蒂。米歇尔。徳蕾珀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美乐笛,她是一个不能说话的女孩儿。于是她的爸爸妈妈和V阿姨从小就把许许多多的词语灌输进她的脑袋里,希望能弥补她不能说话这个先天缺陷。她的爸爸妈妈还给她买了一台“语音电脑”,只要把想说的话输进去,这台“语音电脑”就能代替美乐笛说出。美乐笛很聪明,她打败了许多竞争对手,赢得了参加“中小学生知识竞赛”的机会,又在比赛时,遥遥领先,最终她和她的队友获得了去美国华盛顿的机会。为此,她们还庆祝了一番。可飞机改时间了,美乐笛的队友并没有通知她,使她错过了机会。

  每个人都不完美,但美乐笛的不完美很特别:她能听见所有五颜六色的话,并能像摄影机一样把它们全部记下来。她有过失落,有过伤心,有过愤怒……可她坚强、坦然地面对了生活,这就是生活的赢家。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教会了我面对生活要乐观向上、不畏艰难。

喜欢书的作文 篇10

  在我的书柜里,躺着一本书——《罗宾逊漂流记》,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是一部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永恒经典,是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小说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无人的荒岛,为生存而不懈奋斗的艰辛历程。

  主人公鲁宾逊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品质一直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每当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时,我总是会想起鲁宾逊,想起他那伟大的精神和品质。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好长时间也想不出来,越想越着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鲁宾逊,他在那样困难的环境下都能解决诸多难题,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更何况只是一道数学题。于是,我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做,果然,在用了无数张草稿纸后,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题。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在沙漠上游玩。走着走着,我离爸爸妈妈已经很远了。我看看爸爸妈妈,又跑了起来。当我回过头来寻找父母的时候,他们竟神秘失踪了!望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我呆了,哭了起来——我迷路了,我被丢了!这时,我再次想到了鲁宾逊,面对困难,他哭了吗?不,他没有,哭解决不了困难,要勇敢地面对,于是,我静下心来,在管理员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爸妈。

  鲁宾逊他那顽强的精神,帮助我勇敢地与困难斗争。

  鲁宾逊他那伟大的品质,教会我在生活中要坚强。

  鲁宾逊他那不平凡的历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了我许多,它真是我的“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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