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41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我家的书已把书柜摆满了,在这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母豺火烧云》。
在一个叫大肚佛窟的洞里,生活着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面住着母豺火烧云和它的两个孩子。
有一天,一只母狼带着两只小狼来到了这里,狼和豺是水火不容的天敌,但狼力量比豺大,那只母狼凶狠地咬死了火烧云的孩子,还逼着火烧云离开那里。就在火烧云垂头丧气要离开时,它看见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只母狼,它兴高采烈地咬死了一只小狼,把另一只小狼带回了大肚佛窟的洞里,准备在自己饿的时候吃。但在夏季,食物很多,它的肚子一直不饿,到了冬季,肚子饿的时候,就想吃了小狼。但每当准备吃的时候,一股母爱涌上心头,就一直没有吃它。而且火烧云为了它,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偷鸡吃,还放弃了自己十全十美的男友。那只小狼渐渐长大,但还是不忘母恩,一直给火烧云送吃的。有一次小狼去偷食物时,被一只猪发现了,就被那只猪追着,最后它咬死了那只追它的猪,它也渐渐虚弱了。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知道这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母女,如果你想知道它们的故事吗?那就快买一本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家有许多书,有《冒险小虎队》、《查理九世》、《世界名著》、《侦探故事奇观》,可是我最喜欢《安徒生童话》。
我最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小女孩在除夕的夜里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穿着补丁的裙子。突然,有一辆马车飞奔过来,把她撞倒了,两只鞋子一只丢了,一只被一个小男孩给拾去。小男孩穿着厚厚的棉袄,嘴里还说:“我要是有孩子了,我要把它当摇篮。”说完,就拿着拖鞋走了。小女孩只好光着脚走,她太冷了,在墙角里擦亮了第一根火柴,面前出现了一个火炉,她刚想把脚伸过去烤烤时,火柴熄灭了,火炉也不见了。她擦亮了第二根火柴,出现了一桌子吃的,上面有蛋糕,梅子,还有烤鹅。烤鹅站了起来,向她走去,当她准备吃的时候火柴熄灭了,烤鹅也不见了。她擦亮最后一根火柴,出现了一个圣诞树比她在富人家里看到的还大,上面插着上千根蜡烛,小女孩刚想摸一下,圣诞树消失了。
跟她比起来,我们实在是太幸福了,有宽敞明亮的教室,过年了还可以有压岁钱······如果她来到我身边,我会给她吃好吃的,买好玩的,带她去旅游,让她过幸福快乐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也很喜欢这个故事吧,那你也赶快去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智慧,自信是女孩应具备的”这句话来自乐多多笔下的校园小说之一《女生心事薄》。
今天我就要向大家推荐的是这套丛书之《智慧比漂亮更重要》这一本。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不自信的女孩——袁媛,被五(3)班男生评为最丑的女生。男生们把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班长小樱桃怎能坐事不理?她动员“铁三角”一起帮助袁媛改变自我。最精彩的袁媛得到改变后,被公布,她就吸引许多男生们的那本的小说作者。
这本书让我更加了解“美”的真谛,也让我从拒绝书籍,到对书本爱不释书,让我在阅读时享受快乐。乐多多的《胡小闹日记》等,都把大道理写成小故事,更令人回味。
此套丛书,可以帮女孩认识自我,超越自我。让我们在开怀大笑的同时,为我在校园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正确建议。我很喜欢这本书。
漂亮的脸蛋,智慧的头脑,哪个重要?小樱桃又是怎样改变袁媛的?快来书里找答案吧!我等你们哦!让我们走进她们世界,去领会其中的喜怒哀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是个喜欢看书的小女孩,家里有很多很多的课外书,《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和《故事大王》等。但我最喜欢《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给我带来了丰富、有趣的知识,解决了我很多不懂的问题,里面还有好多的精美图画,大大的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
你知道长江、黄河的水为什么一直向东流吗?那是因为我们国家的地势是西高东低,水是沿着高处向低处流的,所以长江、黄河的水一直向东流了。为什么猫从高处掉下来不会摔死?想想人如果从高处掉下来会怎么样?想着都觉得害怕啊!可猫为什么可以平安无事呢?这是因为:猫善于爬高,它的身体各部分平衡功能特强。假如猫从高处掉下来,它的身体几秒钟内就能调整好姿态,一条长尾巴犹如走钢丝的杂技演员手里的平衡棒,使身体平衡着落,再有脚底上长的肉垫能减少震动。所以猫从高处掉来是不会摔死的。
这些知识有趣吧?它就像我的“老师”,只要我遇到不懂的问题都可以“请教”它,书上还有好多好多有趣的知识呢!有一句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要想学到更多的知识,就和我一起畅游书海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我家有很多的书,从四大名著到外国巨作,从《三国演义》到《水浒传》,从《狼王梦》到《山大王》,从《汤姆。索亚历险记》到《苦儿流浪记》,从《红星照耀中国》到《腾飞五千年》,我是应有尽有。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水浒传》这本书了。
《水浒传》是作者施耐庵根据北宋农民大起义的起因、经过、结果写成的一部历史小说。书中生动地描绘了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军起义的起因结果以及宋江立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反抗朝廷的故事,展现了封建社会,一点儿民主和自由都没有的黑暗社会情景,说明了领导者不得民心必然会失败的道理。告诫我们绝不能自私自利、自以为是、目中无人,应当公而忘私、虚怀若谷、谦虚警惕。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中塑造了许许多多的有血有肉的人物,如宋江、林冲、李逵、关胜、柴进、李应等人。文中不仅有集体起义,还有个人战争,如“景阳岗打虎”、“怒杀潘金莲”等,都描绘得有声有色,有血有肉。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水浒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培根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所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书海里细心品味一番。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热爱航海的航海家,在一次暴雨中翻船,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后来他被海水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不过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和超强的生存能力在这里很快生存下来,也渐渐适应了岛上的生活,从最初的身无分文到盖了一座城堡,而且他的羊圈里还有了不计其数的羊。
星期五——是鲁滨逊在这里收的奴仆,有次鲁滨逊看见一群野人在欺负另一个野人,于是上去帮忙打跑那一群野人,结果他们两个变成了好朋友。
鲁滨逊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还把他教化了成了一个正常人。有一次,他们两个在探查孤岛地形的时候,星期五看到了野人的船停在边上,他马上报告给了鲁滨逊,他们一起找到野人,成功打败了野人,解救了两个受伤的人,他们一个是星期五的爸爸,一个是西班牙的大叔。
后来,在他们一起努力下,鲁滨逊回到了英国,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这样一本情节跌宕起伏,充满神秘色彩的文学名著,你难道不想读一读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我喜欢很多的书,比如《青蛙王子》、《十万个为什么》、《小学生优秀作文选》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里的一篇文章《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篇文章讲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她穿着妈妈的大拖鞋,去卖火柴。突然,一辆大马车向小女孩冲去,一下子撞飞了小女孩,拖鞋也丢了一只,另一只拖鞋被一个穿着大棉袄的人捡走了。小女孩只能光脚走路。她还在卖火柴,但是没有一个人买她的一根火柴。她冷极了,坐在角落里,她擦亮了一个火柴,看见了火炉,她正要暖她的脚时,火炉不见了。她又擦亮了一根火柴,看见了好吃的,有蛋糕,烤鹅,最奇妙的是烤鹅正在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烤鹅不见了,火柴灭了。
小女孩真可怜,如果小女孩来到我身边,我会给她钱,给她好吃的,给她穿温暖漂亮的衣服。和小女孩相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
我喜欢这篇文章是因为里面的小女孩很勇敢。以后我也要好好学习,听爸妈的话,听老师的话,做个好孩子。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这本书的话,就请你也读一读《卖火柴的小女孩》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毛主席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求不可以一日不读。”书是人类的“长生果”所以,我今天要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
《大侦探福尔摩斯》这本书的作者是柯南·道尔,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曾学医开设诊所的。自1887年起,先后世影响极大。
《大侦探福尔摩斯》有很多辑,但我最喜欢的第二辑里的第11册—魂断雷神桥!
这本书里的主角是福尔摩斯。书里让我感受到了世上最丑恶的罪行:“富豪之妻被杀,美丽的家庭教师成为案中疑凶。富豪本人却持相反意见,还请福尔摩斯帮忙调查。福尔摩斯抽丝剥茧,顺利解开疑团,却没料到,自己早已陷入凶手设下的陷阱!但因为一个打绳结的动作细节解开案情。富豪为了骗取美人的芳心,设局杀了深爱着自己的妻子。”这富豪可真是心狠手辣!福尔摩斯的机智聪明值得我们学习。
大侦探福尔摩斯》除了好看之外,还能提升语文阅读能力,掌握逻辑思维方法!
喜欢看侦探类书籍的,快和福尔摩斯去破案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爸爸。可是没有一个人的爸爸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的。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的爸爸就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其实,杨歌的爸爸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他原本也是一个身高一米八、高大威武的壮汉。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经常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杨歌的爸爸一次,杨歌的爸爸就会缩小一厘米,骂了一百八十次后,杨歌的爸爸就只有1.8厘米高了。变小后的爸爸什么也干不了,他只能整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
一天,杨歌捡到了一把金钥匙,就把它挂在了脖子上。因为这把金钥匙能使人永远正确,所以杨歌就成了无师自通的天才。后来,杨歌的金钥匙被他的死敌——猴子给偷走了。猴子利用金钥匙把上千枚核弹给盗走了。这些核弹足以将整个世界毁灭十几次。为了阻止猴子的阴谋,拯救世界,杨歌的爸爸又复制了一把金钥匙,调换了猴子手中的金钥匙,从而阻止了猴子称霸世界的阴谋。
读了这本小说,让我明白了:不能贪图小利,不能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只要自己努力去做,就会获得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在难忘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男生日记》,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第一章,“两个男人”的故事情节。这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吴缅的男孩,小学毕业后精彩、难忘的暑假生活。充分表现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这本书中有善良的冉东阳,坚强的相小雅。聪明的英欣儿,漂亮的沙丽,调皮的小魔丈,嬉皮笑脸的精豆豆。油嘴滑舌的古龙飞,肥头大耳的鲁肥肥,敢作敢当的吴缅…他们活像一只只自由飞翔的小鸟。
吴缅,虽然自己的亲生母亲离了婚,但是自己却也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尊重他们的决定。让我印象深刻的,在最后一天晚上,四个人站在银杏树下,四只手紧紧地重叠在一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月亮在天上看着他们,明天他们将各奔前程,路到这里,我的眼泪竟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想着:再过一年我也要毕业了,那时候我也将要离开他们吧,好舍不得那些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的日子!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要好好珍惜和同伴们在一起的日子,这本书很值得我们来阅读、学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你看过《父与子》吗?我看过,其中有几篇内容很精彩,让我给你讲讲吧。
一天,父亲和儿子去图书城买书。到了图书城,父亲和儿子来到好书柜台挑书,男售货员热情地推荐一本好书,父亲和儿子买下了这本书。
离开柜台,儿子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不时还大笑起来,父亲想看看儿子看了什么,没想到自己也着了迷,和儿子一起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回到家,父亲想喝茶,在倒茶叶的时候,儿子又津津有味地看起了书,父亲也凑过来看,没想到父亲看的太入迷,把整包茶叶全部倒进了水壶。
晚上,该洗澡了,父亲和儿子废寝忘食,连衣服都没脱就进了浴缸,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说到这,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书是人的智慧源泉。所以我们应当不断地从书籍中汲取营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书就像我的朋友,就像我的知己,就像我的老师。我十分喜欢看书。童话书、科普书、笑话书……数不胜数。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是一本长篇浪漫神魔小说。主要讲了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历经艰辛,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修得正果。一路上妖魔鬼怪甚多,还好唐僧唐三藏收了三位法力高强的徒弟。大师兄美猴王,法号悟空,别名行者;二师兄猪刚鬣,法号悟能,别名猪八戒;三师兄沙和尚,法号悟净,别名沙僧。虽其相貌丑,但是心地善良,为人老实。这本书中让我最入迷的环节还是大战红孩儿部分了!
这红孩儿是大力神牛魔王和铁扇公主的儿子。红孩儿的大名叫圣婴大王。红孩儿为了吃唐僧肉,故意把自己绑起来引诱唐僧。把唐僧捉住了,孙悟空连忙去救唐僧,结果被气得七窍生烟昏了过去,最后观音菩萨收了红孩儿,才救出了唐僧。
在一次考试中,我正好做的是一张关于《西游记》的试卷。因为之前当我看到那大红色的一百分时,我心里除了激动,更多的是对书的喜爱之情。
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你看的书越多,你的视野就会越宽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西游记》。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喜欢里面生动活泼的描写,而再看一遍时我又喜欢里面的剧情,现在重新翻看时,我却喜欢书中语言表达的'方式。
一百个人就会有一百个不一样的感受,因为每个人从书中所领悟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孙悟空追求自由的理想。当他破石而出时,它不受任何人的掌管。他在学到本领后,闯龙宫、闹天宫、在猴子山上当大王……就算在天上做官,他也比较喜欢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他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自由,看到这里,我也有了一种追求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当然,我明白在生活中并没有完全的自由,我们需要受到各种约束,虽然在行动上没能实现真正的自由,但是我们的心灵可以无边无际。其实物质并不是最重要的,心灵上的自由和富足才是更加难得可贵的。
唐僧师徒历尽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遇到困难,我们应该开动脑筋想办法。
我相信书中的道理不仅仅只有这些,以后我也会慢慢品味其中的奥秘,同时也做一个追求心灵、自由以及不怕困难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精神食粮。有了书籍人才会进步,才会发展。我看过许多好书,可我最喜欢的却是《巴黎圣母院》。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雨果的著作,主要讲了圣母院的主人克洛德收养了一个弃婴,这个弃婴长的奇丑,但心地善良。克洛德给他取名卡西莫多,并将他抚养长大。某一天,克洛德对一个吉普赛少女一见钟情,但得不到她的心。克洛德便用教会的力量把少女送上了绞刑架,卡西莫多知道后,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少女,可克洛德依旧不死心,当他准备再次加害于少女埃斯梅拉达时,却被卡西莫多从钟楼上推下,当卡西莫多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的心肠如此歹毒时,心里百感交集,但最终还是将克洛德推下钟楼,自己也以死谢罪。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真切地体会到了人性的真善美。主人公一个相貌堂堂,却心肠恶毒,一个丑陋不堪却心地善良。他们的命运各不相同,有着不同的结局,这全在自己的所作所为当中呈现了出来。这位“法兰西的莎士比亚”让我钦佩,因为他将人性在书中表达的淋漓尽致,读者读完后荡气回肠,久久回味。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这句名言也是告诉我们多读书就一定会有收获,一定会成长,一定会更加聪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怪老头儿》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使我最难忘。
为什么要说是怪老头呢?因为老头儿总是会做出一些怪事,比如:房子可以像纸一样叠起来,鸟可以放进入的肚子里捉虫吃,在普通的大河里能钓到带鱼,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鸟可以在人的肚子里捉虫。
那是一个早晨,赵新新的肚子又开始疼起来,他无可奈何只能请求怪老头儿帮忙,接着怪老头儿把鸟笼里的一只鸟一下子塞进了赵新新的肚子里,赵新新吓得想赶紧逃跑,可怪老头儿却一把拽住他,说:“先别着急跑呀!小鸟可是要每天喂食的,每天吃下去一两颗生米粒喂它。”老头儿还没说完,赵新新就吓得赶紧挣脱了他的手,头也不回的逃走了。过了几天,他发现肚子真的不疼了,他跑到怪老头住的地方,可不知道老头去哪里了。没办法,他只得这样上小学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小鸟吃饱了高兴,竟然在课堂上溜溜的唱歌,让他脸丢尽了。
你们说怪老头儿怪不怪?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怪事还有很多呢!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书籍——通过心灵观察世界的窗口,住宅里若没有书,就犹如房间里没有窗户。”威尔逊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由英国罗琳女士的著作《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从小他的父母就被一位自称伏地魔的邪恶巫师杀害。幸好在伏地魔攻击小哈利的时候,他的魔法咒语失效了,不但没有杀掉哈利,反而把自己的力量传给了哈利。
可怜的小哈利被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送入他的姨父姨母家中,可却备受欺负。当哈利岁生日时,邓布利多邀请他去霍格沃茨学习,成为一名巫师。从此,哈利便踏上了神奇而又危险的巫师道路。可是从哈利入学后,他的亲人便一个个离去,先是爸爸妈妈,然后他的干爸也离他而去,最后一个让哈利有安全感的邓布利多也为了救哈利而离世了。这些亲人的相继离世下,让哈利岁毕业时,满腔怒火去对付战伏地魔。最终,他亲手将伏地魔挫骨扬灰。最后,他终于与妻子金妮幸福生活在一起了。
读这个故事时,你会哭,会笑。我从中学到了哈利不放弃的顽强毅力,他面对困难时的勇气、冷静的神态,以及面对一次次亲人的离去,却仍然乐观的生活态度。
你现在还想知道关于哈利·波特的其他故事吗?在另一个魔法世界还会有什么神奇的事呢,快来看看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我很喜欢读童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即将融化的神秘城堡》这本书,有趣离奇的故事内容牢牢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作者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例如:有巨大的冰淇淋城堡。城堡里大到城墙、小到花瓶,都是用各种口味的冰淇淋做的;令人想想都觉得过瘾……书中还有像迷宫一样大的蚂蚁洞、有半人高会说话的蚂蚁,蚂蚁还和人进行拔河比赛;令人想想都觉得有趣……书中还有一种大扫帚形状的金色棒棒糖,里面含有胆子和自信增长剂。帮助人重新树立信心,增加战胜困难的勇气;令人想想都觉得渴望……
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他们都很有性格。例如:会魔法的棒棒老师,她能带领同学在玩中增长知识;收发室的阿婆是位悠悠球高手;主角是“捣蛋头儿”高大威;还有个“假小子”巴佳佳;电脑高手小本;爱吃零食的牛一……在他们身上,我都能找到我们同学的影子。
我喜欢书中的语言,生动活泼,联想丰富。例如:描写冰淇淋化了的样子:“冰淇淋像得了软骨病一样,越来越弯,越来越软,最后终于站立不住,脖子一歪——‘啪’地从扇形蛋筒上一头载到了地上。”描写风吹树叶时的样子:“风吹过来,树叶悠闲地给大树扇着风。”书中这样独特生动的联想还很多。
我最喜欢这本书,它既像我的一位知心朋友,又像我的一位好老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对人类来说确实有不少好处,不仅能能使我们知道历史上著名的事迹,还能让我们了解到一些变化莫测的自然现象。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史记》。《史记》是汉朝司马迁写的一本记载了从神农氏到汉朝的历史,与司马光并称之为“两司马”。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张良的故事了。张良曾因不满秦始皇的执政,便刺杀秦始皇,但刺杀未遂,张良只好躲了起来。十年过去了,陈涉等人起兵谋反,张良也聚集了一百多个青年,半路上遇到刘邦,率领着几千人,就归附了刘邦。张良多次根据《太公兵法》向刘邦献策,刘邦很赏识他,经常采用张良的计谋。项羽废除秦朝后,便邀请刘邦到鸿门相聚,想杀掉刘邦。幸有张良的朋友项伯在项羽手下做事,秘密告诉了张良,让张良逃跑,张良没有答应。张良便让刘邦去赴会,并与项伯、樊哙等人协助刘邦逃走,危机足以解除。张良与陈平后又多次向刘邦献计,刘邦打败了项羽,并称赞张良道:“子房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张良对刘邦的忠诚和他的聪明令我赞叹,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刘邦能在一开始一直惨败的十万人战胜一直完胜的项羽的四十万人,因为项羽太骄傲了,刚愎自用,不愿意接纳贤才,只相信自己这才造就了他失败的原因。
多读书,读好书,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中外名著,了解更多的问题。人的一生不能延长,却可以用你的知识将其无限变宽,为了自己的美好的人生,多多读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0
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非《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莫属了。这本书是由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写的。顾名思义,《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是将杨红樱写过的通话仔细挑选,编写成这本书。里面的故事五花八门,精彩程度不相上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名叫《小红船儿摇呀摇》。小丫在树林中看到了一只蓝鸟,她非常喜欢这支蓝鸟。她想走近它,好好地看看它,最好能和它一起玩。小丫放轻脚步,悄悄地走了过去。小丫脱下鞋子,怕惊到蓝鸟。
就这样,她将鞋子落在了大树下。晚上,星星和月亮都回家了,蓝鸟也回家了。大树下,一条饿蛇正在寻找食物,它看到了蓝鸟。他爬上树,只听“嗖”的一声,蓝鸟从树上跌落下来。蓝鸟的翅膀受伤了。饿蛇从树上往下爬,蓝鸟扑扇着翅膀,可它已经飞不起来了。绝望中,蓝鸟发现身旁有一只红鞋,它使出全身力气跳入红鞋。饿蛇爬到地上,怎么都找不到蓝鸟,气咻咻的走了。乌龟看到蓝鸟在红鞋里呻吟,费尽全身之力将鞋推到了河中:“它会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的。”小红鞋飘啊飘,飘到了小丫家前的小河上。小丫爱惜地把蓝鸟带回家养伤。小和尚的小红鞋摇呀摇,摇呀摇……《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是一本很好的,它教会了我很多:爱心会不断的传递,在每个人心中传递,直到永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1
《昆虫记》这本书让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奥秘。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清晨,蝉是怎样脱壳的,屎壳郎是怎么滚粪球的,蚂蚁是怎么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楚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而《昆虫记》给我生活的启示是大千世界里有很多事物等着我们去发现,去寻找,去解开大自然的谜底。《昆虫记》的作者,就是一个很善于探索大自然的动物学家。他在观察小动物的时候,经常都是废寝忘食,一动不动,非常专心。这样才写出了如此伟大的巨著。
所以,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也要像法布尔那样,善于观察周围的世界。如果每个人都以这样的态度对待世界,相信人类会有更大的成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2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伊索寓言》。这本书的内容很吸引人,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这本书里有一篇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叫做《朋友和熊》。讲述的是:有一对好朋友走在森林里,一个人很胖,一个人很瘦。他们走着走着,突然从附近的草丛边窜出一只大狗熊,这只狗熊的样子憨憨的,但却十分凶猛,对着这对好朋友张牙舞爪,这对朋友惊慌失措,这个瘦的人急忙跑到一棵大树前,以风的速度爬到了树上,狗熊抓不到他,就急忙转过身去,向那位胖的人走去,那个人因为太胖了,跑不动,也爬不上树,就躺在地上装死。(他突然想到熊不吃死去的人)。狗熊走到他身边,嗅了嗅,趴在他身边,似乎在说些什么。
见那胖的人像是死了,狗熊就悻悻地走了。以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能同甘苦、共患难的朋友,不是真正的朋友。看,这个故事很吸引人,在生死关头,朋友是如何对待的,故事的寓义又很深刻。《伊索寓言》里,还有许多既好看,又有深刻道理的故事,例如:《狐狸吃葡萄》,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去尝试,不能退缩。《龟兔赛跑》,告诉我们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不能轻敌。《伊索寓言》有教育意义,故事生动,引人入胜,寓寄深刻的道理,在简短生动的故事,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中让大家学会做人的道理希望大家都来看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3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几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洛的网》。
它的书背面有这样一段话:“这实在是一本宝书。我觉得在一个理想的世界里,应该只有两种人存在:一种是读过《夏洛的网》的人,另一种是将要读《夏洛的网》的人。”这段话吸引了我,我迫不及待地翻起书,看了起来。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夏洛是一只蜘蛛,威尔伯是一只小猪,它们是一对好朋友,每天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可是有一天,传来了一个坏消息:威尔伯将被主人杀掉,做成熏肉火腿,威尔伯伤心绝望,它哭着说:“谁来救救我?”夏洛勇敢地站了出来,说:“我救你!”夏洛在自己的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等赞美威尔伯的字样,大家都认为小猪威尔伯是一奇迹,夏洛改变了它的命运。主人朱克曼带它去参加集市大赛,获得了特别奖,主人再也不会杀它了,而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这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为这只帮助他人却不求回报的蜘蛛夏洛而流泪。夏洛救了威尔伯,威尔伯最后也救了夏洛的孩子们。我想我们在与朋友相处时也应该像夏洛那样,去帮助他人,当你接受了别人的帮助时,你也应该像夏洛那样,懂得感恩。
我推荐大家都来读一读这本书,来和我共同感受一下夏洛编织的这张爱的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4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中蕴含了许多道理。拥有一本好书,相当于拥有一个好朋友。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海蒂》,就是一本有趣又感人至深、耐人寻味的书。
主人公海蒂是个天真灿烂、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她用那颗金子般的心感染了周边的人。但是,海蒂是个孤儿,不过,她并没有因为没有父母而难过,反而更加热爱生活。
不仅如此,她还让性格古怪、对人的爷爷变得温柔起来,她爽朗的笑声使羊倌彼得不再寂寞,不再孤单;还给双目失明的彼得奶奶带去欢乐。
更使我感动的是海蒂的爱心。在彼得放的羊里,有一只丧失母亲而胆小的绵羊,名叫小雪,海蒂因为同情他而更加亲近他。海蒂也没有因为“小霸王”的霸道而嫌弃他。她这么有爱心,又哪会有人讨厌她呢?现在总有人被钱冲昏头脑,随意捕杀动物,真正爱动物的极为少数。将心比心,他们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动物们的感受呢?
海蒂被她姨妈送到爷爷家不久后,又被接走送到了一户富人家里,从此,海蒂过上了受别人约束的生活。后来海蒂患了思乡病,又回到了爷爷身边。在那个春天,海蒂在富人家交的朋友克拉拉也来到这儿,在海蒂和爷爷的帮助和鼓励下,不会走路的克拉拉开始站立,慢慢学会走路,这是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的。
海蒂用爱改变了别人,我们也要向她一样,热爱生活,关爱他人,帮助他人,因为,爱——是生命的根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5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在我的书柜上,我喜欢看的书有《教育">爱的教育》、《昆虫记">昆虫记》、《伊索寓言》、《格林童话》、《成语故事》,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内容非常精彩。相传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国家的国王被一个女人骗了。这件事让另一个国家的国王知道了,从此这个国王就发誓每天都要娶一个新皇后,然后等第二天再把这个皇后给杀了。他认为世界上每一个女人都非常坏。从那以后,国家不再那么安宁,弄得人心惶惶。可怎么办呢?就这样娶了杀,杀了娶。到最后娶了宰相的女儿,宰相的女儿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她想了个很好的办法来对付国王。
国王十分喜欢听故事,她就投其所好,讲许多很动听故事给他听,但是每当讲到十分关键的地方时就停下来,等第二天继续讲。就这样日复一日,宰相的女儿在国王身边住了很长的时间,讲了一千零一夜才把故事讲完了。国王终于被皇后感动了,决定不再杀皇后了,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
读了这本故事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什么时候遇到什么困难,只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就会克服任何困难和危险。用我们聪明的头脑,来帮助自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6
《五·三班的坏小子》是杨红英写的,杨红英写的书小朋友都很喜欢。她写的书还有《笑猫日记》等。
在《五·三班的坏小子》里“肥猫”、“豆芽儿”、“米老鼠”、“兔巴哥”就是其中的几个坏小子。当然,班上的美女艾薇老是被戏弄。有一次,豆芽儿趁艾薇不注意,在她背上老是贴了张纸条;我很丑,而且不温柔。当艾薇看到这张纸条时,她哭了呢!哎!原来美女也会被人戏弄啊!
“肥猫”的名字其实叫鲁云飞,因为他很胖,所以同学们给他取了个绰号叫“肥猫”。他和同桌夏雪儿是一对冤家加仇人。有一次三八线的事,害得“肥猫”罚跑操场二十圈,到第二圈他都快支撑不住了,何况是二十圈呢!我说,“肥猫”你还真惨啊!
“豆芽儿”是吹牛大王,而且很狡猾,他把沙漠里所看到或听到的讲给同学们听,结果同学们一句也没听懂,害得地理老师全部重新翻译了一遍。
兔巴哥是个飞毛腿,可是他跑步总是闭着眼睛,所以老是跑歪道,但最后还是赢得了胜利。
记得军训的时候,因为一次紧急集合把大家耍得团团围转。“肥猫”和“豆芽儿”穿错了衣服,“豆芽儿”的衣服穿在“肥猫”的身上,分明就是一件休闲衣,露着他那圆圆的大肚皮。而“豆芽儿”呢,简直就是一件大衣。
最可爱的还是米老鼠了,因为他把短裤当帽戴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从这些有趣的故事里,爱上了这些坏小子们。当然,我也很喜欢其中的每一个主角,而且不是一点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7
我很喜欢看书,平时阅读了好多书,但我经常翻看,最喜欢阅读的只有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封神演义》。它是爸爸在今年儿童节期间给我买的。
这本书讲的是姜子牙下山辅佐周文王、周武王与商朝的纣王打仗的故事,里面讲述的很多神仙、妖怪、道长、将军和他们的神奇本领。
比如说吧,我看的最津津有味的是魔家四将和哪吒、杨戬、黄天化在西岐北门的大战。敌方魔家四将,老大魔礼青有一把宝剑“青云剑”,刻着“地、水、火、风”符印,使起来有四种威力;老二魔礼红有一把“混元伞”,转动时乾坤晃动;老三魔礼海背着一面琵琶,琵琶上有四根弦,分别是“地水火风”,拨动弦时和青云剑一样,威力无穷;老四魔礼兽囊内有一只花狐貂,喜欢吃人。我方先后出场的哪吒,莲花化身,法宝众多;杨戬,三眼神将,七十二般变化,他们都很厉害,但都打不过魔家四将,形势非常危机,结果出来一个凡人,武成王黄飞虎的儿子,黄天化,骑着玉麒麟,手拿两柄银锤,怀揣法宝“攒心钉”,在哪吒、杨戬的配合下,一举打败魔家四将。我能想象到当时,法宝满天飞,两军对战,喊杀震天,奇迹不断发生,不到最后真的不知道结果是什么样的。
怎么样?小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觉得这本书很神奇呢?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8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柳林风声》这本书,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友情的伟大和家的含义。
《柳林风声》介绍了一群个性鲜明而又活泼可爱的小动物,在婀娜多姿的柳林里上演了一暮暮动人的生活故事。这本书里的主要人物有非常睿智侠义的老獾,平常很少露面,但是人们很尊敬它,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人物。还有敦厚老实、心地善良的河鼠,愿意与朋友分享他有趣的故事。胆小爱冒险的鼹鼠,任劳任怨,善解人意,总是默默无闻地为大家做事,事后又十分谦虚,获得朋友们的一致好评和赞美。骄傲自大、目中无人、自以为是、十分有钱的蟾蜍,总是过度地挥霍它爸爸留它的财产,最终进入监,而后逃出监狱,发现黄鼠狼抢走了它的家,经过老獾和其它伙伴的改造,大家齐心协力把家又夺了回来。从此以后,蟾蜍改过自新,改掉了挥霍的坏毛病。
我最喜欢看庆功宴这一章,主要讲述蟾蜍、老獾、河鼠、鼹鼠齐心协力,一致攻打黄鼠狼帮蟾蜍夺家的故事。在一天的晚上,它们从地道钻入配餐室,看见黄鼠狼便打,场面非常激烈,最后成功地夺回了蟾蜍的老宅。
这本书歌颂了友谊和温情,可见,友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可以挽救一切,同时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不要轻易放弃。我明白了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十分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9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0
“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书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1
有人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的确,漫游书海,阅读好书可以让你拥有无穷的智慧。我读过许多好书,但最令我印象至深的还是这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翁歇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在伦敦及外地办案的故事。其中一起案件“狮鬃毛”我就特别喜欢。福尔摩斯去海边度假,不料却遇到命案——一名男子离奇死亡。紧接着,一只狗死了,一位教师受了伤,并且都是在同一个地方受到了伤害。福尔摩斯起初白思不得其解,最终在一本书里了解了凶手——水母,触手30米长,被触手碰到的生物都会中毒身亡,案情终于解开了。
我喜欢这本书的主要原因就是精彩。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曲折离奇,每起案件的上半部分写了福尔摩斯用他超强的侦查力查出的线索以及推理出的作案过程,让读者产生疑惑——他是怎么发现的?下半部分就写了犯罪者的故事以及推理过程。通篇读完,让读者意犹未尽,欲罢不能。
这本侦探小说,除了带给读者一番惊现刺激之外,也让我领悟了一些道理。福尔摩斯怎么会有远超常人的侦察力呢?其实,他并不是多么厉害,而是他有见微知著的能力。只有见微知著,才可以发现许多细小的线索。同理,在人生的道路上,见微知著才会成就大事。每读完,我都会对这个道理进行深深的体会。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2
你喜欢看书吗?你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我喜欢看书,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岩》。
在《红岩》中,有许多让我钦佩的英雄,他们不怕牺牲,宁死不屈:许云峰、成岗、江姐、刘思扬、齐晓轩、华子良······
最让我忘不了的是江姐面对酷刑宁死不屈,她迎着敌人阴冷的目光,守口如瓶,绝不泄露地下党组织的秘密的情景。还有齐晓轩,他为了让自己的战友赢得时间,得以逃脱敌人的追捕,转危为安,不惜将敌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在他自己的身上。最终,战友安全撤离,可他却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以前,我总是不明白,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下,那些革命者到底是怎么坚持下去的。直到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这是革命的信念激励他们前进,他们想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的生活,因此而坚持不懈地战斗。
我忘不了许云峰临死前说的:“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许云峰在临死前,也没有表示出对国民党反动派的一丝害怕。死,也要死得光荣!到死也要抗战到底!
这本书告诉我:干什么是要有信念,坚持不懈,就没有做不成的事。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干什么事都不再半途而废,努力朝着自己的目标奋斗,再不是从前那个遇到困难便放弃的我了。
我真喜欢《红岩》!它给了我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个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这正是因为他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的英语成绩开始不太理想,成绩总是上不去,就因为我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每天坚持学习英语。英语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听录音20分钟,还要记三个单词,周末复习一小时。可我开始一段时间很好,每天听读、记忆单词。但一段时间后,尤其是作业多了一点时,我就偷懒,不再听录音,还存在侥辛心理,老师反正不知道。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每天都按照老师的要求勤奋学习英语,日积月累,我的英语成绩提高很快,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有像海伦.凯勒一样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4
如果说一位好老师可以教会你很多东西,那么一本好书同样也能开阔你的视野。我就收藏着这样一本书。
这本书是一年级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逛书店时买的。那一次,我和妈妈走进新华书店,只见里面的书架前挨挨挤挤都是人,有家长,有小孩,有年轻的叔叔、阿姨、大哥哥、大姐姐,也有白发苍苍的老爷爷、老奶奶。他们有的眼睛盯着书架上在仔细地挑选着,有的已经沉醉在知识的海洋中,聚精会神地低头阅读着……我被这情形感染了,也立即忘记了一切,陶醉在这海洋里了。很快地,我一下就被书架上的《世界名人故事》吸引住了,高兴得喊起来:“妈妈,我就要这本!”妈妈走过来一看,马上爽快地答应了。来不及等妈妈付钱,我翻开书,蹲在那,借着刚学的拼音认真地阅读起来……从此,《世界名人故事》成了我每日必不可少的一顿“美味大餐”。从中我认识了达尔文、马克思、牛顿、居里夫人……其中,我最崇拜的是发明大王——爱迪生。爱迪生八岁退学,十二岁右耳失聪了,可他并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创造了世界发明史上无数个第一。他的这种身残志坚的精神常常鼓舞着我克服了学习、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困难,让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勤奋好学的学生。
我最爱读这本书,里面每一位可敬的人都值得我去学习。感谢它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5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每每吟诵起这首凄美的《葬花吟》,我都会被带入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奇妙世界......
最初遇见这本书时我还不过是一个黄口小儿,年方八岁的我识字许多,早就对这本号称“四大名著之首”的书籍而充满好奇。读这本书时,我幼小的心里曾充满了许多困惑——“为什么林黛玉不能和贾宝玉在一起?”“为什么晴雯要遭到王夫人的驱赶?”我多次向博学的爷爷求问,但每次得到的却只是一个淡淡的微笑以及一句“看书吧,书里有答案的。”我疑惑不解,但最终还是囫囵吞枣一般把它读完了。
再后来,我直到了豆蔻年华,再次在一家书店邂逅了这本《红楼梦》。再像儿时一样满怀好奇地翻开它,我似乎步入了一个梦幻的天地——小巧雅致的潇湘馆;朱楼翠阁的怡红院;玲珑大气的蘅芜苑。道路两旁的垂柳翠竹,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花团锦簇,简直是美不胜收呀!轻轻撩开青葱的斑竹,落花重重叠叠盖满地,深深浅浅,晕染开来,颇像一幅缤纷的水彩画。不久,一个姑娘走了过来,看见一地落花,不禁抽泣起来——“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啊,是林黛玉!耳畔又响起这首熟悉的《葬花吟》,似远似近,随着清风飘散而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6
从小到大我看过很多课外书,我最喜欢的是《淘气包马小跳》。
我羡慕马小跳有许多好朋友。马小跳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可爱又活泼还有一群好朋友。毛超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他瘦瘦的,高高的,还有一小撮刘海呢!他也很强壮呢,总是保护马小跳。他还有一个电视迷好朋友——唐飞。唐飞喜欢看《名侦探柯南》,只要电视一开始播放《名侦探柯南》,他连饭都可以不吃,真是废寝忘食呀!
但是我讨厌马小跳的不诚实。有一次马小跳在学校听写偷看别人,被老师看见了,老师就生气的说:“你明天下午第二节课去我办公室听写,马小跳听了害怕得不行了连忙说:“好,好。”生怕老师告诉家长。
第二天,马小跳兴高采烈地来到了老师的办公室听写了。听写完了,老师一检查:哇,竟然一个错的都没有。“你进步很大呀啊!”老师欣慰地说。到了第三天,老师才发现原来马小跳是打小抄的,所以叫马小跳放学把他的爸爸叫来办公室。放学了,马小跳的爸爸来到他老师的办公室,老师怒气冲冲地说:“马先生,您儿子现在听写都会打小抄了,您要管教一下他呀!”晚上回去的时候,他的爸爸叫他写认识,他却坚定地说:“我不写认识,我坚决不写认识!”马小跳的爸爸暴跳如雷地威胁到:“不行,一定要写,不然我把你打得屁滚尿流。”就这样,马小跳怕了,才乖乖地写认识了。
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气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7
我家里有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阿凡提的故事》,阿凡提,这个家户喻晓的人物,长着黑黑的山羊胡子,大大的脑袋上缠着头巾,瘦瘦的身上穿着大布褂,骑着一匹瘦瘦的毛驴。他是个勇敢、聪明机智的好人。
其中有个故事我印象特别深刻。巴依和他老婆特别贪心,他们想要很多金子。于是他们就想到一个办法——在树荫底下收费。正好,他们家门口有一棵大树,夏天的时候总有许多人在树荫底下乘凉。
第二太阳火辣辣地挂在天上,热得人喘不过气来一大早。赶集的村民在树荫底下歇脚。巴依迫不及待地冲出来跟大家要钱,大家都很气愤跟他争论起来。这时,阿凡提骑着毛驴来了,他悄悄地站在众人背后观看。巴依抬头看到了阿凡提,把手一伸说:“阿凡提,你来得真好,赶紧交钱。”阿凡提奇怪地问:“干嘛要交钱。”巴依就把交钱的理由告诉他。阿凡提听到后提议把树荫卖给他,巴依一听他肯买他的树荫,心里乐开了花。他们把价钱从十元加到二十元,最后加到一袋钱,阿凡提二话不说就把钱交给巴依。
之后,阿凡提叫巴依立下字据永不反悔,巴依老爷笑嘻嘻地签下了。慢慢地树荫投到了,巴依老爷家里,阿凡提跟村民们就坐到他家里,还要巴依夫妻两交钱。巴依夫妇气得直跳脚,只好乖乖交钱。
阿凡提真聪明啊!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随地想去的故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8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注: 发:启发;省:醒悟。启发人深刻思考,有所醒悟。],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注: 本指身躯、四肢、须发、皮肤,后亦泛指自己身体的全部,自身。],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9
书被有些人认为只是一本普普通通的文字工具,还有些人认为它是精神粮食,而对我来说,书就是我的粮食。书也分好书和坏书,有许多类型:童话型,漫画型,文学型,历史型
我最喜爱的书是《微笑,遇见幸福》,作者是北京卫视主持人栗坤,她在这本书里讲述了她小时候的梦想,到长大后梦想成真,一路来历经千辛万苦。栗坤,北京电视台80后美女主持,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播音系。进入北京电视台后,栗坤先后主持了《心跳五连环》《争霸王中王》《身边》等栏目。
最让我受感触的是《是淬火,更是涅槃》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栗坤大学二年级时,大型益智节目《心跳五连环》招聘主持人。有许多著名的主持人都来尝试,栗坤和她的同学就像一张白纸,其他来面试的,有些人的履历能写成厚厚一沓,到后来她的同学放弃了,可栗坤没放弃,仍然奔波在中国传媒大学和北京电视台之间,最终,她即兴以水为题作一段阐述,被成功入选了《心跳五连环》栏目的主持人。
虽然,栗坤刚进北京电视台时,遭到许多观众的批评,但是,她最终克服困难,得到了亿万观众的认可,成为北京电视台的优秀主持人。从栗坤的成长故事中,我们体会到了:一个人必须坚持不懈,克服困难,最终就会实现梦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0
从幼年时起,我就开始喜欢上了书,书便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分。
我读小学三年级时,看见同学那有一本《秘密花园》,我看着题目十分有趣,并在脑子里想:秘密花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花园,它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好奇心促使着我也要去买一本。
回家以后,我央求着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爽快地答应。第二天,妈妈便把这本书递给了我,我像拥有稀世珍宝那样开心,喜欢得不得了。
我每天捧着书津津有味地看。下课看,放学看。有一次,我在哈麦尔森里面看书等妈妈,我看了有1个小时半的书,发现妈妈还没有来,就拿起手机要打,却发现屏幕上显示有5个未接来电,而且都是妈妈打的,我的天哪!我居然都没听见。我飞快地跑到车站,看见了妈妈的车,便进去了,我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妈妈,妈妈说:“看书是好,但是也要有个限制,下次不允许再这样了,害我担心。”
《秘密花园》这本书告诉我:美好的大自然赋予我无穷的力量,我也要施展魔法,我也要像玛丽、柯林一样,跑起来,跳起来,成为一个活力四射的人,一个健健康康的人。
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它就像我的朋友一样,每时每刻都陪在我身边。似乎我与戏剧的主人公合为一体,和他们同悲伤,共快乐。我和书的故事是那么多,读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1
它封面厚厚的,上面画着一只正有滋有味地啃着竹叶的大熊猫,可爱极了!翻第七页你会看到彩色图画,我可亲眼见见我的地球妈妈和太阳系;我还可以看到又高又陡的华山和一片云海的衡山……。既能欣赏婀娜多姿的自然景色,还能看到北京、威尼斯的人文风光;
还有颜色不一、形态各异的宝石、凤冠……
我来到了动物世界,那里有奔跑在大森林、大草原上的动物。你瞧!那只大老虎在雪地悠闲地走来走去;
还有几只斑马正挤在一起吃草呢!继续走下去,我看见了乔装变色的海兔、钢针倒坚的刺猬等等。哇噻!海兔居然会变颜色?从来没听说过。啊!不好!敌人来了,小刺猬爬得这么慢,一定会被吃掉的!我蒙住了眼睛,可小刺猬不慌不忙,当敌人来时,就缩成一个小刺球,连森林之王也惹不起它。刺猬成功地逃过,我高兴地笑了。
接着我来到了植物王国,我看到了“吃人树”—奠柏,“食人帮凶”日轮花,看到这两种植物,我惊奇地张大了嘴巴:“我没看错吧?树还会吃人?”紧接着疑问又来了:“日轮花这么漂亮,还是食人帮凶?真不可思议!”我一边打了个寒颤,一边侥幸地想:幸好“吃人树”、“食人帮凶”我们达州没有。
……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藏,让我百看不厌,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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