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实用)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习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脑子里就油然而生的想到了《简·爱》。为什么呢?因为《简·爱》这本书让我感悟良多。
主人公简爱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一口气读完它。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可怜的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受尽了人们的欺负。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但那个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干这个干那个的,还总是打简爱,但是海伦和简爱做了朋友,他们两个很开心。可是不幸的是,可是海伦患了绝症离开了简爱,这下简爱又没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成长,可她凭着一颗坚强的心灵当上了一位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家人对简爱很好,家中的男人很快和简爱相爱了。可正在时候,简爱发现那个男人还有妻子,于是她离开了男人。男人得知消息后,在庄园里放了一场大火,把他的妻子烧死了,但是,那个男人也因此失明了。就在男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的.身边,两人从此幸福的在一起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用来描述简爱的经历再合适不过了。她用自己的劳动向上帝换来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简爱挺过了生活的种.种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了这个故事,使我认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美好呀!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一帆风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生活呢?即使遇到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和简爱一样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勇敢面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在生活中,人们用书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当然书是有种类的,不同阶段的人喜欢不同的书,但是,所有人小时候的启蒙读物背定是《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书,有人喜欢安徒生、有人喜欢鲁滨孙,然而,却喜欢《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本书。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最大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无产阶级英雄形象,他当过童工,从小就在社会最底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朱郝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路,其中他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但无论是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还是工地上的磨练。都没能使她刷下,反而使他更加坚强,即使在伤病无情地夺走他的健康,使他不得不卧在病 上时,他仍然不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种种困难,拿起笔,以顽强的毅力进行写作,以另一种方式实践着他生命的誓言。可以说,在他的身上凝聚着那个时代最美好的精神品质—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高贵品质。人到底该怎样度过一生?这部小说中的保尔,柯察金给了我们一个响亮的回答。同时,这部小说在艺术上也有很高的成就。它写人物叙事和描写为主,同时穿插内心独白,书信和日记,格言警句等,使人物形象有血有肉。书中的景物,心理,环境描写也都相当出色,语言简洁优美,富有表现力。这便是我喜欢这本书的道理,同时,本书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人要有为理想的献身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高贵品质。初三年级 龙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必须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在我读的众多书之中,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一开始,我并不爱读这本书,总觉得枯燥无味,十分无聊。但在家长与老师的要求下,我拿起《三国演义》看了起来,瞧着瞧着,便身临其境,越来越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一个星期六的中午,我写完作业,拿起《三国演义》正好看到“关云长千里走单骑”这一章。关羽当时暂留曹营,当他得知刘备的消息后,激动万分,便与曹操告别,但曹操却不想让关羽离开,迟迟不愿见他,看到这里时,我忽然想起下午还有英语课,只好放下书去上课,一路上我都在想:关羽最后会如何选择?他会不会遇到敌人?会不会突出重围?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我脑海中。回到家拿起书一看,我才知道关羽还是去了刘备身边,他过五关斩六将,十分英勇,得到了答案,我将书放下,才去吃了晚饭。
《三国演义》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刘备三顾茅庐,让我知道了求人办事一定要拿出诚恳的态度,因为态度决定一切。袁绍曹操一战,让我知道了“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愚人千虑,必有一得”。小到一份试卷,大到一个国家,对每一件事都必须认真对待。诸葛亮三气周瑜,让我明白了做人一定不能小肚鸡肠,“宰相肚里能撑船”,要心胸广大,不要斤斤计较。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为天下百姓操心,深受他们喜爱,让我明白了要乐于帮助他人,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酒逢知己饮,诗向会人吟”,人的一生又能碰到几个真正懂自己的.知己呢?所以一定要好好珍惜与他们在一起的时光。《三国演义》使我终生受益,在我看来,它不仅是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更是我的“老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好朋友,而我喜欢和书做朋友。每天看一篇文章成了我人生的一大乐趣。
当你在单调枯燥的生活中,读一本精彩绝伦的书,那将会是一个绚丽的点缀。《狼王梦》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岚有五只狼崽,四只共狼崽,一只母狼崽,但不幸得是一只共狼崽刚出生不久便夭折了。母狼为了实现已逝丈夫的狼王梦想,便努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三只公狼成为狼王。大儿子黑仔长着一身乌黑发亮的毛发,体格健壮。紫岚用狼族特别的训练方式严格培训黑仔。紫岚已经把地上走的`,水里游的,全考虑到了,可疏忽了天上来的危险——金雕。紫岚十分失落和惋惜,黑仔是一只聪明勇敢的狼,可在金雕面前却是不堪一击。蓝魂儿是紫岚的二儿子,它的出色表现让狼王都不得不感到心惊。尽管它最后死在猎人的铁夹之下,但有着如此精彩又短暂的一生,也不枉此生了。紫岚很无奈,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三儿子双毛的身上,眼看双毛的训练卓有成效,向狼王发起挑战,只听狼王一叫,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最终死在了狼口之中。三只共狼崽相继死去,紫岚却还不死心,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最终以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告终。
在弱肉强食的时代,艰难的生存环境,迫使有的动物做出非同寻常的选择。紫岚本该对自己的孩子百般宠爱,但她却选择了严格要求。所有的事物都有鲜为人知的一面,紫岚为了自己家族不被欺负,严格训练自己的儿子,它的坚持不懈值得我们学习,毕竟这是一个强者生存的时代。
爱不是挂在嘴上,不是对孩子的溺爱,严格要求是爱的另一种诠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书籍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读书使人聪慧,我就是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部叫《青铜葵花》的小说,今天我把它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书中主要讲述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次特别的机缘让原本的城市女孩和农村男孩成了兄妹,她们一起生活,一起经历了许许多多苦难与快乐。葵花十二岁时,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城市,从此青铜便常常在芦荡尽头,遥望葵花所生活的地方。
它教会我如何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难,常言道:生活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而苦难也是如影随形地围绕着我们,面对苦难我们周围有些同学可能会因为胆怯而停下前进的脚步,而书中的小主人公青铜,先是在他5岁时,一次高烧让他永远失掉了说话的权利,而后他的家庭也经历了蝗灾等许多的苦难,然而青铜一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他们把困难举在头顶,把它当做灭顶石;他们把困难踩在脚下,把它当做垫脚石,最终勇敢地从困境里走了出来!
我们在书中不仅可以体会到深刻的哲理和感人肺腑的真情,还可以跟着文学大家曹文轩学到很多的好词佳句。如“他奋力从水里挣扎出来,他看到了岸,他那么想最后看一眼女儿,然而,岸上只有那棵老榆树。”读到这里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朴实的话语,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这种写作手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青铜葵花》这本书不仅能开启我们的智慧,还陶冶我们的情操,值得大家一读,大家快买一本来一饱眼福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日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猫武士》
一天,我在书店里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猫武士》。
每天晚上,爸爸妈妈都要出去散步,就丢下我一个人在家做作业。有的时候作业会很快做完,哪时我就无聊了,我买了《猫武士》后,我一做完作业它就从书架跳出来,翻开,说:“主人,无聊的话就看看我吧!”于是,我拿起《猫武士》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有一次,我作业还没做完,我就想看《猫武士》,我伸手去抓,《猫武士》连忙闪到一边,说:“主人,你可不能把功课落下啊,做完作业再看吧。”
放暑假了,老师布置一项作业:写一本书。我想写一本童书。写啊写,写到一半,停住了,一个人在战斗中牺牲了该怎么写呢?《猫武士》在书架中摇摇晃晃,不知在干什么,我迷惑不解。我突然想起《猫武士》中的一段:没有了蓝星,整片森林都好像变了模样在火星眼里,即使它在做宠物猫时,这儿也没有这样陌生过。周围没有一样东西是真实的,岩石、树木好像随时都可能像雾一样融化消散。死一般的.沉寂就像一张大网覆盖了整个森林。火星十分悲伤,周围的一石一木仿佛都在为蓝星哀悼……太好了,这段话可以用进去!我亲了一口《猫武士》,又开始写起来。
渐渐地,《猫武士》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它可以在我无聊的时候让我有趣起来;又鼓励我快点做完作业:还可以在关键时刻为我提供优美片段……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千零一夜》它是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里有几十个童话故事。这些童话故事里有许多优美的词语,比如:栩栩如生、冥思苦想、贪图享乐、高耸如云、警卫森严等。我一捧起这本书就怎么也叫不动了,完全沉入了书中,直到看完为止。
这本书含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就说那个:《小偷和商人的故事》吧!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小偷偷了商人的三捆布。但很快就被商人寻了回来,还搭上了小偷的斗篷。原来商人以前也是靠偷窃别人的财物生活的,后来,他在伟大的尊神安拉面前诚心忏悔,所以商人很快就把布寻了回来。小偷因为做贼心虚,只能在心里暗暗叫苦。又因为小偷没有斗篷出去见人,所以暗中偷偷的找商人把斗篷要了回来。让小偷没有想到的`是:小偷偷了商人的布,商人还十分大方的把斗篷还给了小偷。这不是明摆着让小偷改邪归正吗?小偷虽然垂头丧气的回去了,但是小偷受到了商人的启发,再也没偷窃任何东西了。
有一次,妈妈出去买菜,要我在水开的时候把电关了,我答应后,就拿了《一千零一夜》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仿佛看见了渔翁撒网捕鱼,捞上来了一个铜瓶子,出来一个魔鬼,相当的惊讶。早就把烧水的事忘了。妈妈回来看见水烧干了就一边笑,一边说:“你这个小书迷……”如果你感兴趣的话,也来看看这本书吧!保证你一定会很高兴。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令我百看不厌的书,当我把它看完时,一个又一个的想法就会马上闪现出来,使我的心情好久也平静不下来。
这本书就是的《雾都孤儿》,他的作者狄更斯生活的那个年代,英国是一个发达的国家,但为什么有那么多像小奥利费那样的流浪人,这充分的揭露了当时的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以造成了那么多的孤儿。
小奥利费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小奥利费的朋友们为啥当上小偷呢?这都是条件、生活造成的.。他们没有办法,没有钱,没有家,整天过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迫于生活,他们只能去偷。他们能够去用双手劳动,他们也想,可谁能用他们呢?即使有人会用他们,可那些老板不会把他们当人看的,因为他们都是披着羊皮的狼……
比起小奥利费,我们要比他幸运的多得多,至少我们有爸爸妈妈,有饭吃,有衣服穿,更重要的我们大家都有一个家,一个幸福美满的家。而他们没有,他们什么也没有。可这种情况不怪他们,他们也是受害者,怪只能怪那个充满黑暗的社会,在那些富人的眼里穷人什么都不是。在他们眼里,自己觉得自己什么都拥有了,不,他们还有一样东西他们没,那就是一颗善良的心。我想他们也原本有这颗心,可金钱一把他们完全的污染了,从此他们心里只有钱了吧!
我非常喜欢这本《雾都孤儿》,他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穷与富仅仅读音不一样罢了,没什么区别,只要我们有着一颗善良的心,那就够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书,是对我们是最好的教育。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小故事大道理》。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的故事,每篇故事后都有一个道理。我最记忆犹新的有两篇故事,第一篇是《命运是靠自己掌握的》这篇故事讲的是:有一天,上帝去民间看农田,发现这里硕果累累,他本来以为不会被人认出自己,但是,一个在除草的农夫一眼就看出了上帝,并对他说:“您能不能让我的田明年风雨无阻,上帝答应了他。第二年,他的麦子比去年多出了一倍,他开心的`都合不拢嘴。就在收获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麦穗里一粒麦子也没有。这时上帝又来到了这里,农夫去说:“为什么麦穗里一粒麦子也有?”上帝说:“没有任何挫折,是长不出麦子的。”
这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是天公不作美,而是麦子离开了大自然的风雨雷电,就无法长出果实。人生也如此,面对苦难,我们不要一味的抱怨,而应该有一颗勇敢的心,去克服一切困难。第二篇是《从烟囱里爬出来的人》。讲的是:有一天爱因斯坦想考考他的学生,问题是这样的:有两个工人同时从烟囱里爬出来谁会去洗澡?有一位同学说:“干净的那个。”爱因斯坦说:“为什么呢?”呢个学生又说:“因为脏的那个人看见干净的那个人,以为自己也是干净的。而干净的那个人看见脏的那个人认为自己也是脏的。所以他应该去洗澡。”爱因斯坦说:“是真的吗?再想想吧!”这时,所有的同学都在思考。这时爱因斯坦又说:“两个人同时从烟囱里爬出来,怎么可能一个是干净的一个是脏的呢?”
书果然是个好东西,我们应该更好地珍惜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传世佳作,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
这本书讲了一百零八个好汉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的故事。里面的`好汉由三十六天罡与七十二地煞组成,他们性格迥异,各有其长:山主宋江能收服人心;军师吴用智谋超群;行者武松敢做敢当;大刀关胜、豹子头林冲武艺高强;小李广花荣百步穿杨;没羽箭张清飞石百步击人;花和尚鲁智深为人爱打抱不平;黑旋风李逵有万夫不当之勇在这些英雄人物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小李广花荣,他“齿白唇红双眼俊,双眉入鬓常清,细腰宽膀似猿形”,好一副俊俏模样。花荣不仅颜值高,而且武艺超群,“能骑乖烈马,爱放海东青,弓开秋月分明,箭去似寒星。”他的箭术强到能将百步外的小绳子射断,简直神了!他不像武松太铁血,不像李逵太野蛮,不像鲁达太刚烈,也不像杨志太倒霉。花荣是儒将和武将的融合,我很崇拜他。
《水浒传》里还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情节,在我看来,三打祝家庄是梁山诸多战争中打的最精彩的一战:从石迁偷鸡,宋江出征,石秀、杨林探庄,小李广射灯,扈三娘捉王英,林冲擒扈三娘,孙立入庄,花荣战祝彪,孙立使木马计,到大破祝家庄,梁山好汉们英勇机智、团结一心,不怕牺牲的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唯一令人遗憾的是,战争结束后,扈三娘便被许与好色的矮脚虎王英,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虽然《水浒传》的结局让我唏嘘不已,但我仍然对此书爱不释手。《水浒传》让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它是我的哲理启蒙老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一本本书,古今中外,源远流长。文学类书籍优美流畅,理科类书籍严谨准确,工具类书籍方便快捷……其中,如果我是读者,我肯定会选文学类书籍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现代女作家萧红的作品,茅盾对它评价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的确,它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一个故事,以当时的社会为背景,以萧红的童年记忆为主线展开的。
我最喜欢的第三章写的是祖父和园子,还有一些亲人,书中的把狗尾草当成骨髓、把花带到祖父帽上、和祖父学诗、同祖父烧鸭子吃等。
一想起这些事儿,我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些傻事儿了:
一次,我把鞋子放在水里,竟然沉到水底去了,幸好水不太深,爷爷用手捞了好一阵子才捞到……
帮爷爷拔草,把杂草全留下,刚长出来小菜苗反倒被我拔个精光……
种菜时把一手菜籽全种到一个坑里,以为可以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呢……
还喜欢结尾的第七章,在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无声的抵抗着恶俗世风,同时又满怀希望地生活着的穷苦人民——冯歪嘴子的`身上,能够体会到他对当时迷信说法了不服和厌恶之情,一个着实平生为了好日子的男子汉,只成全了两个孩子,而乐观地生活着的人。
想来,爱因斯坦的童年很平庸,甚至于很落后,中学亦是如此,可他后来成了大科学家之时,正像与冯歪嘴子一样,有着着实的毅力去改变人生的智者。
《呼兰河传》,用诗一般的意境,含泪的微笑,守护着心灵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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