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优】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书、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吃”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四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麽也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把书溱湿了,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无故死去的一个借口吧!初读《红楼梦》,我并不与冰心奶奶的`想法相同,我只是觉得林黛玉非常可怜,那时,我都已经为她的身世而流泪。《红楼梦》最吸引我的是什麽地方呢?人物?语句?内容?我觉得应该是结局吧!我并不是嘲笑它的结局的悲观吧,我只是觉得受苦的人升天,让可恶的人惨败,结局真的不错。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那首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水解其中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我的书架上有“童年”“城南旧事”“森林报”等许多书。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书是“悬崖上的小丑”
“悬崖上的小丑”是贾月珍的作品。里面的主人公淘哈哈也就是我,天生有皱纹,不笑像笑。
毕老师是新来的老师,但我总会被老师误会。医生说我是患有老人病,会快速衰老,甚至死去。我这张脸总是惹祸,害我总是被校长批评。这天放学时我又被校长留下来了,我被一个叫版刷的人给救了,我跑的很快,在一家超市停了下来,走进去准备买瓶水喝,从十元的一直到两元的,我继续往前走,希望看到更小的数字。快走到尽头时,我撞到了一个大箱子,为了寻找水,我一下子被绊倒了,趴在那个箱子上,箱子被我压扁了,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个小偷,我帮小偷打掩护他来偷东西,于是我便认识了一群自称为自由人的学生。他们带着我去八中捣乱,我看着他们对老师大吼大叫,我惊呆了,于是我就跑回家去了。后来,他们都改邪归正了。
我觉得逃课也很棒,心想今天就逃课。我想要是去大街上转,但是可能会被认识的人发现,于是我就去悬崖边上爬山,在爬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会水上飞跃的人,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全是娃娃的天使补习班,在那里,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我整天帮他们洗娃娃,那个人一直在教我水上飞跃。
一天我救回来了一只腿受伤的小鸟。我试图去修好这只鸟的腿,最终在我的坚持下,这只小鸟的腿被我修好了,但是小鸟却飞走了。在我上学的.时候,这只鸟跑进教室了,那时同学们正在上体育课,我在教室里休息,这只鸟把教室里弄得很乱。同学们就在这时回来了。他们以为是我搞的鬼,都在怪我。都在拿书向我扔来。这只小鸟带着我飞跑了。板刷带着我和小鸟来到了天使补习班。我跟着被我修好腿的鸟一起飞,到现在我还没有找到降落的方法。
我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后一定会被他的精彩故事给深深吸引住的,他教会了我一个道理,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世上书籍千千万,唯有一本我最爱。如果问我为何如此喜爱它?那我只能回答:只因它自带着一种神秘的魅力,吸引着我,把我给迷住了,让我陷入其中,难以挣脱。
在我的记忆长河中,我陷入其中最深时是二三年级的时候了。
那时我意外从同学那里接触到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随后回家我央求着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可妈妈并不买账,她说,家里的书还有一些我没有看过,先让我看完那些书,再给我买那本书。可那时的我怎会就此善罢甘休呢?我继续在妈妈耳边说那本书有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对我们学习有帮助,反正关于它的一切好话我都说尽了。终于,在我们软磨硬泡下,妈妈松了口,答应给我买,于是我看着妈妈打开手机的购物软件,先挑选,再付款,在这过程中,我始终按捺着内心的欣喜若狂。
没过几天,我心心念念的书就到了。拿到书以后,我迫不及待的打开它,开始“观看”了起来。
下课时看,做完作业时看,晒太阳时看,睡觉前我还在看。有了这本书后,我恨不得整天都捧着它看,整天都沉浸其中,整天都遨游在那片属于它的书海当中。
喜欢一本书的程度,无需用言语来表达的多丰富多彩,而是看行为是否表达的'与你内心所想的一致。
而一个人喜爱哪本书,有多么多么,喜爱,他都无需向谁证明,只要他自己知道,他自己了解就行了。不管什么书,即便是幼稚的书也罢,或是十分有深度的书也罢,再或者是讲大道理的那些书也罢,只要是自己内心心之所向的,其他那些对他的流言蜚语,都无需理会,这样自己的人生也才活的快乐,满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也许你会问我:“你最喜欢一本什么样的书?”你可能会继续:“文学?科学?……”,而我会说都不对,我喜欢看的书是科幻类的——《果核战记》。
《果核战记》一书,是发生在三零一二年的一个故事,那时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了两百米,一部分陆地被海水侵占,地球资源就要用完,促使科技飞速发展。为了保持地球在各星球中的王者地位,所以要找到更多的能源,无奈之下,人类只好将目光放到了外太空。
在炎光与苏丽儿还只有六岁的时候,他们的父母已经成为了到外太空寻找新能源的——寻能者。然而在这两个小孩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父母就被派到了Z星系去寻找供给地球的新能源。令他们不可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五年没有见到自己的父母了!更无法接受的是:他们已经快三年没有接收到父母的'任何消息了,只要这个三年的期限一到,他们的父母就会被定为叛离者,那他们俩将永远见不到他们了!所以,炎光与苏丽儿必须找到父母的信息或者想办法逃出地球……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失落,真可谓是一波三折呀!
在我买回这本书的第一时间,我就打开书,看了起来,没过多久,妈妈提醒我:“该睡觉了!”,我只得无奈上了床,可是过了一、两个小时,我还没睡着,心里老是想着炎光与苏丽儿……
终于,爸爸妈妈都睡了,我轻轻地起床,打开台灯,像一只小老鼠一样偷偷摸摸地翻开了书,一直看到深夜两点半,终于看完了它,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为了这本书,我还跟妈妈吵了一架呢!妈妈说我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像《根鸟》啊、《狼王梦》啊,它们里面有很多好词好句,而科幻类的书对写作的帮助几乎没有。
虽然现在,我也开始看文学作品,但是,不得不说《果核战记》的情节最牵动我的心,所以它依旧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阅读是每个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对人类心灵的净化和捍卫。
我曾拜读过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也曾迷恋过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等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是高士其爷爷写的《细菌世界历险记》。阅读这本书,犹如享受美酒加酿,回味无穷。在这书中,我们可以穿梭时空,遨游天下,领略别具一格的风景。
作者把自己当作是恶毒的细菌,为自己辩白。又承认自己的罪过,使我详细了解细菌的习性。小小的菌儿神秘地告诉我,它是世界上最小最轻的`一种生物。它小得让我们的眼睛看得见灰尘纷飞,却看不见它们夹在里面漂游。好几十万个它挂在苍蝇的脚下,轻的连苍蝇也不觉得重。因为菌儿的身体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最小的灰尘还轻100倍。小小的菌儿自豪地告诉我,虽然它们和蘑菇同样是菌类,但是它们却不像蘑菇一样被人类称为山珍,随时都有变成盘中餐的危险。小小的菌儿又偷偷告诉我,人类的肚肠是它的天堂。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那儿有吃不尽的粮食。它们心狠手辣,无恶不作,趁人不备,溜入人的体内,使人类患上可怕的肺炎,疾病,癌症等。
人类时时刻刻都受到细菌的威胁,有无数人在它的魔爪下丧生。高士其爷爷在二十三岁时也遭到了它的突然袭击,导致全身瘫痪。但他并不屈服,他坐在轮椅上坚持为传播科学知识而奋斗着,成为世界上著名的科学家。科学没有国界,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像高士其爷爷一样的科学家在忘我的工作。他们告诉我们,病菌虽然可怕,但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人们渐渐地病菌的真面目,找到了它们的魔窟,及时地用消毒手段消灭他们。
《细菌世界历险记》让我在妙趣横生的语言中进行了一次科学之旅,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感到了细菌世界的风采,更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欢的书不是漫画书,也不是童话书,而是《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里面有好多好多的奥秘与科学知识,如果不集中精力、静下心来读它的话就不会深刻的懂得这本书讲的`是什么。
这本书就像给了我一扇科学之门,又给了我一把打开这扇大门的金钥匙,当我打开它的时候,无数的奥秘就悄悄的进入了我的大脑。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知识。比如说,我喜欢嚼口香糖,但根本不知道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这时候出现了一扇知识大门,我用金钥匙打开了它,通过认真阅读,我知道了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有三个方面,第一是防止蛀牙,第二是能坚固牙齿,第三是能促进面部肌肉发育。
再比如说,为什么有人在刷牙时牙龈会出血?我看到书上说这个问题也是分好几个方面来讲的。第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患上了慢性牙龈炎,如果经常不刷牙或者刷牙不彻底,就会使牙龈边缘的残渣日积月累形成了牙垢,就可能引发牙龈炎。牙龈发炎的时候,毛细血管充血,所以只要用牙刷一碰就会出血。另外,如果刷牙方法不正确,也容易弄伤脆弱的牙龈,使牙龈出血。
除了这些,书上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不明白的日常生活现象,比如说人在害羞或者是高兴、愤怒的时候为什么会脸红?人为什么会做梦?人困了为什么会打哈欠?为什么看完电视用完电脑要洗脸?为什么要勤洗手?……这些问题在这本书中都有科学的答案。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科学知识,它成了我每天回家做完作业之后必读的一本书,我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喜欢看电视动画片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它、爱护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草房子》这本书是陈宝贵老师推荐的,既然是老师推荐的书,那肯定是一本好书,于是我便把书装进书包里。
放学之后,我写完作业,便捧着书看了起来。确实很好看。里面的小女孩儿----纸月,还有她的外婆。外婆想让纸月到油麻地小学上学,声称纸月不想在板仓小学上学了,桑校长有些为难,上头说了本地的孩子只能在本地上学,纸月的外婆见桑校长不肯做决定,纸月的外婆正要在桑校长面前跪下来,桑校长连忙把纸月的外婆扶起来,答应了纸月在油麻地小学上学的事。桑乔觉得纸月一定是在板仓小学被欺负了,所以不肯在板仓上学。纸月入学后成绩一直很好,书法也写得比常人好,老师蒋一轮看见了纸月的书法和作文,便上报给了桑乔。桑乔看了说:“纸月的书法和作文这么好,肯定有人教。”桑乔询问了板仓小学的老师,老师们都连连摇头称自己不知道。桑乔心里倒是暗暗高兴:觉得油麻地小学收了一个不错的孩子。有一次作文课上桑桑的作文写得很好,便让他站起来念一下。可是桑桑突然找不到作文本了,急得满头大汗,蒋一轮说:“别急,慢慢找,大家也帮忙找找。”纸月把作文本拿起来,看见了桑桑的作文本,原来是纸月的作业本把桑桑的作文本压住了,纸月红着脸站了起来说:“报告桑桑的'作文本在我这里。”纸月把本子递给桑桑,桑桑便站起来读作文。桑桑读的磕磕巴巴,仿佛不是自己写的一般,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了,终于读完了,蒋一轮让桑桑坐下。
后两个星期纸月都没有来上学,因为她病了。蒋一轮让桑桑去给纸月送作业,桑桑刚到,看见了有几个坏孩子欺负纸月,桑桑便和他们打了起来,让纸月赶紧上船,看到这儿,我的心一下子吊了起来,桑桑不会被他们打出个好歹来吧?我又接着看下去,纸月已经上船了,桑桑见打不过,便拿地上的砖吓唬他们,他们也确实被吓到了,桑桑跟纸月逃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我喜欢许许多多的书之中,《福尔摩斯》算是我最喜欢的一套吧,我们班大部分都喜欢。因为它充满神奇,也很好看。
《福尔摩斯》讲的是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故事有的十分刺激,十分惊险。有时福尔摩斯在探案时被凶手算计,有生命危险,让人很担心。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美丽的凶器。这个故事有许许多多的谜题。让福尔摩斯也束手无策。但后来通过一条条的线索,终于找到了凶手,并知道了杀人凶器是水银这种看起来很漂亮的有毒物质。
这本书里边的人物被画成了动物,很好玩。并且里面的字也有一些夸张。或配上插图。在结尾,还有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也有漫画可以看。有时还有一个小实验,来检验一些事物,我喜欢实验,所以读到这里,我非常仔细的看。
还有,之所以喜欢这套书。是因为这套书不仅给人感觉很刺激,也有神秘感。图画生动有趣。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说话的方式,个人交谈中能得到许多的线索,许多人在不经意间就能告诉他线索了。并且用几句话把别人不愿意做的事让他心服口服,最后愿意做了。还很佩服他安慰小朋友时,每次都能让小朋友不会感到自己的亲人失去虽然痛苦,但很快就恢复了心情。
我也佩服我福尔摩斯根据一点小线索能推出凶手的特点。并且抓住凶手后,会把他的东西还给他。处事很人情化。做事不会很粗暴。并且能控制住他的`情绪,遇到危险很冷静。能在不经意的遗忘物品中,问出许多有价值的线索。在我们班许多同学心目中他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机智勇敢。希望我能学习他优秀的品质,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自然万象》,这是一套科普类的百科全书,书中图文结合,不但可以通过文字去了解,还有精美的图片让我欣赏自然奇观,让我感到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懂得了更多的知识。
打开这套书,我就像踏上了惊奇的旅程,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书中的内容都是我从未听说的科学知识和道理,比如:天文现象、奇特地理、气象变化与奥秘、自然灾害等都是我最喜欢读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所在的星系叫做太阳系,太阳位于太阳系的中央,是离我们最近的恒星,还包含八颗行星,一百多颗卫星以及数不过来的彗星、小行星,太阳的引力使其他的星体都围绕着它运行,大家一定认为我们生活的地球非常大,有着广阔的海洋与陆地,我们想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做飞机都要很长时间,但是地球在八大行星中才排第五,既然这样,那同学们肯定认为太阳系一定很大,那是你不知道还有更大的,上面还有个银河系,还有宇宙,和无边无际的宇宙相比,银河系简直是微乎其微,就像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图片中的一个小黑点,这真的是太不可想象了,我们岂不是显得更加渺小,吓得我赶紧合上书本,望着天空陷入了沉思,我的大脑已经不敢想象了。
宇宙太大,我怕迷路回不来,我又看了一些奇特的天文现象,知道了日食、月食、流星发生的原因,看到了世界各地奇特的地理面貌和人类利用现代科技怎样改变天气及地貌,这些新奇的知识,一下子解开之前的'很多疑惑,让我对它更加爱不释手。
这本书现在已经阅读完了,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像那个坐井观天的小青蛙一样,只知道头顶上那片天就是整个天,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那么大,现在,通过阅读这本我最喜欢的书,也已经跳出了井口,看到了更精彩的世界,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谁搬走我的奶酪。他是叙述两只老鼠与两个小矮人找寻奶酪的过程,其背后的寓意是接受现状已改变的事实,并鼓起勇气重新出发。
矮人哈哈、犹豫在迷宫生活,找到丰富的奶酪后便不再离开,每天安逸悠闲度日,所以没发现奶酪正在快速减少。矮人哈哈、犹豫以及老鼠好鼻鼠、飞毛腿有着不同的心态,矮人们害怕改变现状,迟迟不敢冒险,无法面对现实因此找了许多借口,期盼奇迹的来临;老鼠们因为早就发现奶酪不断的减少,已做好心理准备,一直不断找寻食物,某天哈哈矮人想通了,他开始寻找奶酪,他拿出许久未用的运动鞋,在迷宫中展开搜寻,他虽然有时候会回到原点,但他知道总比坐在原地不改变好,后来犹豫也接受了事实。老鼠们先找奶酪,他们经验十足,而矮人慢慢的累积经验,先找到小小块奶酪,慢慢发现更大块的`,最后四人都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乳酪宝库。
阅读完这本书,我深深体会到:往前踏出一步,哪怕只是一小步,也比只在原地踏步要来的好。就算很晚才开始寻找奶酪,也比从未开始好;做个后知后觉的人,比当个不知不觉的人来的优。大家一定都有遇到挫折的经验,你会像犹豫一样不肯接受事实,找借口,盼望奇迹的来临,还是像哈哈一样勇于前进,愈挫愈勇呢?一开始我们一定都会先有犹豫的想法,心中有太多太多恐惧使自己裹足不前,没有面对现实的勇气,然而在心中一定有个哈哈小天使时时刻刻鼓励你跨出步伐,迈向成功,得到美好的奶酪。
由于获得了他们的经验,我了解想完成自己的梦想之前都会经历重重难关,无法一步登天,除了努力不懈之外,勇气也是不可缺的,两者合而为一时才能突破困境,而我相信,不畏艰难努力走完大迷宫后,我的梦想就会实现,这本书一直让我有着对未来的憧憬,这也是我最喜欢它的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脑子里就油然而生的想到了《简·爱》。为什么呢?因为《简·爱》这本书让我感悟良多。
主人公简爱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一口气读完它。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可怜的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受尽了人们的'欺负。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但那个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干这个干那个的,还总是打简爱,但是海伦和简爱做了朋友,他们两个很开心。可是不幸的是,可是海伦患了绝症离开了简爱,这下简爱又没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成长,可她凭着一颗坚强的心灵当上了一位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家人对简爱很好,家中的男人很快和简爱相爱了。可正在时候,简爱发现那个男人还有妻子,于是她离开了男人。男人得知消息后,在庄园里放了一场大火,把他的妻子烧死了,但是,那个男人也因此失明了。就在男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的身边,两人从此幸福的在一起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用来描述简爱的经历再合适不过了。她用自己的劳动向上帝换来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简爱挺过了生活的种种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了这个故事,使我认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美好呀!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一帆风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生活呢?即使遇到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和简爱一样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勇敢面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昨天,妈妈送给我一本绘本《阴天有时下肉丸》,一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我就忍不住流口水了!
今天正好是阴天,中午放学回家吃的是肉饺子,我一边吃,一边想着:里面的肉丸,是不是就是从天上来的呢?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我和妈妈一起读了这本幽默的绘本。书的封面非常有意思:天空飘来一朵云,突然,一个圆圆的肉丸从云朵里掉出来了,一位老爷爷撑了一把伞,手拿一个白盘,肉丸正好落在白盘子上,又轻轻地弹出来,老爷爷好像急得大喊:“快,快,快,到我的嘴里啊!”哈哈哈,是不是非常有趣呢?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老爷爷,早晨给家人煎薄饼的时候,讲了一个遥远的故事:有一个名叫“吧唧吧唧”的小镇,每天一到三餐的时候,天空就会飘下不同颜色和口味的食物,镇上的人们愉快地享受着美食。但不幸的是,随着天上飘来的食物越来越多,天气变得非常糟糕,原本的美食变成了小镇灾难的'源头,大街小巷挂满了意大利面,巨大的面包盖住了学校清洁工无法打扫,人们也无法再正常生活了。于是,居民们用巨大的面包做成了帆船,不舍地远离了吧唧吧唧小镇,去了另外一个海边城市,开始了新的生活!
读完了故事,妈妈问我:“你愿意生活在吧唧吧唧小镇吗?”我摇摇头,说:“我不想生活在这个小镇!做什么事情都要适可而止,否则就会变得非常糟糕,比如我喜欢暖暖的太阳,但是如果每天都是火辣辣的太阳照射大地,那么庄稼和土壤就会干旱,我们就没有粮食吃!可是如果每天都下雨,我们这里就会发洪水,房屋被冲倒,人们会无家可归,甚至丢失生命!唉,我可不喜欢这样!”
可是我仍然喜欢这个绘本,因为我觉得,阅读可以让小朋友天马行空地去想象。例如我会把绘本故事改为《晴天有时下牙刷》,有电动牙刷,卡通牙刷,它们保护我们的牙齿,不长蛀牙。还可以改为《雨天有时下雨伞》,或者《雪天有时下棉鞋》多有意思呀!
也许,明天早晨我走在上学路上的时候,就会抬头看看天空,等待着天上飘下来什么有趣的东西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们都知道,高尔基有一句话说:“书籍人类进步的阶梯。” 多读书会给我们带来快乐,多读书也会给我们带来许多知识。 想必你们都 有一本最熟悉的书吧。我也有一本,名叫《西游记》。 我先是从电视上了解到《西游记》。后来爸爸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西游记》。 我以前只觉得从电视上看到的会比较好看。但是,自从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西游记》。我觉得从书中了解到东西,会比从电视上看到的更有趣。
从《西游记》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孙悟空, 他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斩妖除魔更不在话下。我还知道了猪八戒,他在平时看起来有些懒,但在关键时刻,他也会来保护唐僧。沙僧对唐僧那是忠心耿耿,遇到什么好事都想着唐僧。唐僧师徒取到真经总共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每一难中,都有我们值得学习的.精神。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下,但丝毫没有气馁,而是等待唐僧等了500年:那时,孙悟空上天宫做弼马温。刚开始孙悟空以为那是一个很大的官。但是,等他知道弼马温是一个什么职位的时候,他非常生气,结果,他闹到玉帝的面前去,把天宫搅了个鸡犬不宁。然后又回到花果山。花果山的猴子们说让孙悟空在花果山做齐天大圣。孙悟空觉得不错,便同意了。玉帝三番五次派天兵天将下凡去捉拿孙悟空。但是都被孙悟空给打败了。最后,如来出面,把孙悟空给压在了五指山下。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下压了500年。但是他丝毫没有气馁。他发誓,等从五指山下出来时,一定要向如来报仇。
他那勇气和乐观的精神令我非常敬佩。从这本书中让我知道了很多道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不怕山高路远,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精神使我非常敬佩,取经路上虽然困难很多,但是他们不怕困难,他们没有放弃,所以他们取得了真经。这也就是我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的没有错。多读书,确实可以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书就像指明灯,照耀前行的路;书就像一扇门,带领我们通往成功的道路。我喜欢阅读,它让我的心灵得以净化,它让我的思想得以升华。在我看过的许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斑羚飞渡》,因为我比较喜欢小动物,而这本书对动物的.描写非常的细致,看完它我有诸多感想。
动物大王沈石溪
看完这本书,我由衷的佩服他,怎么会把动物情感描写的这么细腻呢,怎么会把动物的动作描写的这么细致呢,怎么会对动物的习性如此了解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通过了解我发现为了写好文章,他与动物都相处过,与他们一块生活过。他到过动物园给马鹿喂食,他与驼峰一起生活,他甚至把蜥蜴和蟒蛇当做宠物。由此我想到平常写作文时,也要注意多观察,多了解,这样才能把文章写好。
他说:“生命苦短,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一生中能做好一两件事就算不错了。”是呀,我在想我是不是也应该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认真学习,多阅读,做好作为一名小学生该做的事。
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羊的懦弱,狼的勇敢,鹿的团结,马的忠诚,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斑羚飞渡。在面对死亡时,它们会想到牺牲一半来保全另一半;选择牺牲年老的来保全年幼的。我在想牺牲也许意味着发展,如果在困难面前,每个都想着逃命,可能无一生还。从动物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优秀的品质,作为我自己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努力学习,多帮助别人,多做好事,做一个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人。
读完《斑羚飞渡》,我为动物们的精神所赞叹,它使我懂得要多为别人着想,学会付出。同时我也希望人类不要捕杀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做动物的朋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你要是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我准会脱口而出四个字:“荒野之王。”
《荒野之王》是牧铃爷爷写的一本动物小说,讲了一只雄白腹隼雕“金爪儿”本来生活得很幸福,却因一次意外被走私动物的人捕获。并在贩卖动物的地方认识了另外一只雌白腹隼雕—“银脖儿”并最终一起回归山林并有了小雕。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我非常敬佩“金爪儿”那有勇有谋、机灵敏捷的优点。并且它还宁死不屈、忠心耿耿。“金爪儿”使我联想到了一些成功人士。如:高尔基、林肯、克林顿、邓小平…他们都是自己从事的领域中的精英。他们同样都热爱自己的职业,这种热爱就跟“金爪儿”对不断挑战大型动物的热爱一摸一样!
回顾从前,多少烈士们为祖国浴血奋战,被日本鬼子百般虐待后仍宁死不说共产党的秘密。这种宁死不屈的精神不正是“金爪儿”被抓后仍一心回归自然、半点也不肯屈服于大胡子精神的写照吗?
那些古代流传千古的人物,如:宋江、吴用、诸葛亮、刘备…他们都曾在危机时刻,以妙计救了他们自己,同时也救了许多人于危难之中,一时智慧,已经让他们自己成为了永恒的`胜者!这不也正映衬出了“金爪儿”那一次跟恶雕交锋时,那稍稍的退让,反而让它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占了上风,最终把恶雕赶跑了。这不正是“金爪儿”有勇有谋、机灵敏捷的体现吗?
当然,最后,我们的男女主人公:“金爪儿”和“银脖儿”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牧铃爷爷写的《荒野之王》可是我最钟爱的书籍了,如果听了我的读后感受,你们也动心了的话,那就赶快到书店找到这本书,细细品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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