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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是一个小书迷,在我读过的大量书籍中,最喜欢的就是《给思维一对翅膀》。
这本书中有许多启迪心灵的智慧故事,下面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其中的一个小故事《王雱智识獐鹿》。
王安石是宋朝有名的诗人,同时,他还是当朝的宰相。王安石有个儿子,名叫王雱,从小就聪明伶俐,特别讨人喜欢。
在王雱五岁的`时候,一个前来拜访的客人送给他家一头獐和一头鹿。王雱从来没有见过这两种动物,两个小幼崽既活泼又可爱,王雱感到十分新鲜,整个上午都在逗这两个小动物玩。
客人见他玩得很开心,就想逗逗这个惹人喜爱的孩子,对他说:“王雱,听说你很聪明,我考考你怎么样?”
王雱眨了眨大眼睛,稚气地说:“好啊!您请讲吧!”
客人说:“你说说这两只动物哪一只是獐,哪一只是鹿呢?”
獐和鹿本来就很难分辨,它们的幼崽更是极其相似,就连熟悉这两种动物的人都得花上一番功夫才能分辨出来,更何况王雱还是第一次见到它们。
小王雱看了一会儿,便振振有词地答道:“这还不简单吗?獐旁边的是鹿,鹿旁边的自然就是獐了!”小王雱的回答使客人十分惊奇,这么小的孩子竟然如此机智,于是连连称赞小王雱聪明过人。
大家读完这个小故事,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当我们面对难题的时候,要沉着冷静,努力思考问题,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从另一个角度来解答。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怪老头儿》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使我最难忘。
为什么要说是怪老头呢?因为老头儿总是会做出一些怪事,比如:房子可以像纸一样叠起来,鸟可以放进入的肚子里捉虫吃,在普通的大河里能钓到带鱼,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鸟可以在人的肚子里捉虫。
那是一个早晨,赵新新的.肚子又开始疼起来,他无可奈何只能请求怪老头儿帮忙,接着怪老头儿把鸟笼里的一只鸟一下子塞进了赵新新的肚子里,赵新新吓得想赶紧逃跑,可怪老头儿却一把拽住他,说:“先别着急跑呀!小鸟可是要每天喂食的,每天吃下去一两颗生米粒喂它。”老头儿还没说完,赵新新就吓得赶紧挣脱了他的手,头也不回的逃走了。过了几天,他发现肚子真的不疼了,他跑到怪老头住的地方,可不知道老头去哪里了。没办法,他只得这样上小学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小鸟吃饱了高兴,竟然在课堂上溜溜的唱歌,让他脸丢尽了。
你们说怪老头儿怪不怪?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怪事还有很多呢!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喜欢看些能励志人心的书籍,了解一些别人的成功之道,并从中学习成功的不二法门。在我的书柜里,珍藏着一本封面上印有一片大大的四叶幸运草,名为“当幸运来敲门。”此书的内容从书名中便可想而知,与“幸运”有关。
内容描述两位孩提时代非常要好的维克多与大卫,但长大后各有不同的际遇。而某日两人不期而遇,维克多是个成功的企业家,大卫却过者穷途潦倒的生活。维克多告诉了大为自己成功的秘密,便是他祖父告诉他的“追寻幸运草”的故事。
很久很久之前,有个王国,某日在这王初中有两名武士,席德与诺特,他们要去寻找传说中的幸运草,而找到的人便可获得永久的幸运。途中必须历经千辛万苦,须跋山涉水、接受种种考验,且只限时七天必须找到。他们一路破关斩将,接受土地神、石头娘娘、湖泊仙女、丛林天后等人的试验。但就在最后关头,巫婆设下了陷阱要诱惑他们两人,诺特因相信了巫婆的谎言,而在成功之际,前功尽弃了。席德坚持到最后,不被巫婆所诱惑,所以找到了幸运草,有了成果,且了解创造幸运的方法。
这故事告诉了我,幸运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就像爱迪生说的:“天才的幸运是一分的灵感,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要付出努力的`代价才能获得幸运的机会。运气不会持续太久,因为他不属于任何人的。幸运要由自己创造,因此能历久不衰。
读完此书,教会了我许多事情,幸运是靠自己创造的,绝不可当守株待兔的人。这一生的幸运是由自己主宰,自己决定情势。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因为里头写了很多做人处事与人生的道理,让我领悟了幸运绝非平白无故降临,要有努力才能获得幸运的入场券。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自然万象》,这是一套科普类的百科全书,书中图文结合,不但可以通过文字去了解,还有精美的图片让我欣赏自然奇观,让我感到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懂得了更多的知识。
打开这套书,我就像踏上了惊奇的旅程,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书中的内容都是我从未听说的科学知识和道理,比如:天文现象、奇特地理、气象变化与奥秘、自然灾害等都是我最喜欢读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所在的星系叫做太阳系,太阳位于太阳系的中央,是离我们最近的恒星,还包含八颗行星,一百多颗卫星以及数不过来的彗星、小行星,太阳的引力使其他的星体都围绕着它运行,大家一定认为我们生活的地球非常大,有着广阔的海洋与陆地,我们想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做飞机都要很长时间,但是地球在八大行星中才排第五,既然这样,那同学们肯定认为太阳系一定很大,那是你不知道还有更大的,上面还有个银河系,还有宇宙,和无边无际的宇宙相比,银河系简直是微乎其微,就像宇宙中的一粒尘埃,图片中的一个小黑点,这真的是太不可想象了,我们岂不是显得更加渺小,吓得我赶紧合上书本,望着天空陷入了沉思,我的大脑已经不敢想象了。
宇宙太大,我怕迷路回不来,我又看了一些奇特的天文现象,知道了日食、月食、流星发生的原因,看到了世界各地奇特的地理面貌和人类利用现代科技怎样改变天气及地貌,这些新奇的知识,一下子解开之前的'很多疑惑,让我对它更加爱不释手。
这本书现在已经阅读完了,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像那个坐井观天的小青蛙一样,只知道头顶上那片天就是整个天,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那么大,现在,通过阅读这本我最喜欢的书,也已经跳出了井口,看到了更精彩的世界,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如此诱惑人们去读书,我就抵挡不住诱惑,与书交上了朋友。
书是我最喜欢的,可以说我是爱书如命。一天不看书,眼睛会难受。两天不看书,手痒痒。三天不看书,直发疯。
在《伊索寓言》里做客,交了“道理”这个朋友;在《福尔摩斯》里,我和福尔摩斯去破案;在《红楼梦》里,我与贾宝玉和林黛玉吟诗作对……我这个“书虫”尽情地在书上啃着有趣的文字。
有一天,我闲着无聊,在路上闲逛。路过书店,那里好像放着一个强力磁铁,把我吸了过去。一排排书架放着整整齐齐的书本。我的目光在书架上徘徊。最终目光停留在一本封面花花绿绿的书本上,我快速抽书书本。只见书本的封面上写着“西游记”三个醒目的大字。我翻开书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孙悟空大闹天宫,神通广大,连四大天兵都被他打败了。西天路上,斩妖除魔,一路上保护着师傅……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孙悟空见义勇为,为师傅能成就“西天取经之事业”,总是来回奔波,与妖魔作斗争,勇救师傅。顿时,我的`脑海中印上了“英雄”二字,我懂得什么叫仗义,什么叫友谊,什么叫勇气。
一页,二页,三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吸取知识的甘霖。在我的脑海,孙悟空不再是一个简单只会打杀的猴子。他经历了千险万阻,却勇往直前,毫不放弃,持之以恒。他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步伐。
“嗨,孩子,要买书吗?”我转过头,是服务员。我红着脸,摇了摇头,跑出门外去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还想着书中的情节。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吮吸着书之母乳,在书之阶梯上慢慢进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在难忘的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男生日记》,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第一章,“两个男人”的故事情节。这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吴缅的男孩,小学毕业后精彩、难忘的暑假生活。充分表现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这本书中有善良的冉东阳,坚强的.相小雅。聪明的英欣儿,漂亮的沙丽,调皮的小魔丈,嬉皮笑脸的精豆豆。油嘴滑舌的古龙飞,肥头大耳的鲁肥肥,敢作敢当的吴缅…他们活像一只只自由飞翔的小鸟。
吴缅,虽然自己的亲生母亲离了婚,但是自己却也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尊重他们的决定。让我印象深刻的,在最后一天晚上,四个人站在银杏树下,四只手紧紧地重叠在一起,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月亮在天上看着他们,明天他们将各奔前程,路到这里,我的眼泪竟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想着:再过一年我也要毕业了,那时候我也将要离开他们吧,好舍不得那些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的日子!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要好好珍惜和同伴们在一起的日子,这本书很值得我们来阅读、学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爸爸从小就培养了我爱读书的好习惯,家中我的书就占了一个大书柜。有童话故事、历史人物、科幻小说……而我最喜欢《贝壳》。
《贝壳》讲述了两个女孩的故事,一个叫林贝壳,一个叫shell林(shell代表贝壳);名字是相同的,命运却千差万别。林贝壳的.父母是公务员,shell林是单亲家庭,母亲是军人家庭出生,但因母亲远离家族,又被父亲抛弃,后来致疯。由此造成了她们个性迥异:一个活泼开朗,一个内向独立。终有一天,命运的绳索让她们相遇,风云变幻,暗潮汹涌,一次次的波折过后,痛苦过,彷徨过,失望过,快乐过!林贝壳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进重点高中,shell林也成了特长生,她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
无论多难,多坎坷,多心酸!她们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坚持下来,这正是我的感动!
其实,每一枚贝壳的形成,又何尝不是一个少年内心的成长?风雨过后,终有一天,我们要为自己披上“刀枪不入”的铠甲,用来抵御一切外来伤害我们的势力!
在这个过程中,委屈甚至是挫折总是有的,但要用微笑、坚忍不拔的生命力面对一切!就算哭,也要嘴角上扬!
人生的路还在延伸,为自己插上梦想的双翼,无所畏惧,振翅高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每每吟诵起这首凄美的《葬花吟》,我都会被带入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奇妙世界......
最初遇见这本书时我还不过是一个黄口小儿,年方八岁的我识字许多,早就对这本号称“四大名著之首”的.书籍而充满好奇。读这本书时,我幼小的心里曾充满了许多困惑——“为什么林黛玉不能和贾宝玉在一起?”“为什么晴雯要遭到王夫人的驱赶?”我多次向博学的爷爷求问,但每次得到的却只是一个淡淡的微笑以及一句“看书吧,书里有答案的。”我疑惑不解,但最终还是囫囵吞枣一般把它读完了。
再后来,我直到了豆蔻年华,再次在一家书店邂逅了这本《红楼梦》。再像儿时一样满怀好奇地翻开它,我似乎步入了一个梦幻的天地——小巧雅致的潇湘馆;朱楼翠阁的怡红院;玲珑大气的蘅芜苑。道路两旁的垂柳翠竹,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花团锦簇,简直是美不胜收呀!轻轻撩开青葱的斑竹,落花重重叠叠盖满地,深深浅浅,晕染开来,颇像一幅缤纷的水彩画。不久,一个姑娘走了过来,看见一地落花,不禁抽泣起来——“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啊,是林黛玉!耳畔又响起这首熟悉的《葬花吟》,似远似近,随着清风飘散而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书是我们一生中必不可少的朋友。一个人的一生中如果没有书,就好像没有水的游泳池,没有树的森林。我也看过不少的书,其中最喜欢的非《海蒂》莫属了。
主人公小海蒂是一个开朗活泼的小女孩。她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不幸去世了,将海蒂托给了迪蒂阿姨照顾,后来阿姨有事就又把海蒂托给从来不跟人来往,一个人住在高山牧场旁边深山里的'奥西姆大叔——海蒂的爷爷。自从海蒂来了以后,奥西姆的脸上也时不时地出现甜蜜的微笑。小海蒂还在高山牧场认识了牧羊人彼得和他的奶奶,海蒂几乎每天都要去看望奶奶。奶奶眼睛看不见,家里又穷,在海蒂的陪伴下,奶奶对生活又充满了希望……
有一天,迪蒂阿姨将小海蒂带到了法兰克福的赛赛曼先生家陪患病的克拉拉小姐,在赛赛曼先生家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小海蒂也和克拉拉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没过多久,小海蒂就有了强烈地想回家的念头,她想念高山上的爷爷、奶奶、彼得、羊群,还有美丽的高山牧场。所以,海蒂每天闷闷不乐,好像换了个人似的,甚至患上了夜游症。善良的赛赛曼先生知道后,迅速将海蒂送回到高山牧场。回到家乡的海蒂兴奋极了,这儿看看,那儿摸摸,好像这个世界的角角落落都洋溢着海蒂的欢声笑语。海蒂的夜游症也不治而愈。之后,在海蒂的邀请下,克拉拉一家也来到了高山牧场游玩,在奥西姆大叔的细心照料下,克拉拉恢复了走路的能力,后来就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这本书中还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等着你去阅读、去发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就像一搜航船,带我们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们的书店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一六五九年九月一日,一个水手在一次航行中,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
鲁滨逊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二十八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逊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的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努力呢?
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温室里的花杂,经不起一丝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么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己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鲁滨逊漂流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有一本《雷伊传》,它是妈妈给我买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面显的很帅气,书是由火红和黄色组成,上面有一头怒气冲冲,全身是岩浆的牛,非常威武。想不到吧!他还有一个令人感到胆怯,害怕的名字,撼地神牛!撼地神牛的上方还有一个全身带电,银光闪闪的精灵。我不用说大家应该也知道吧!他就是家喻户晓的雷伊。雷伊的上面是一个全身披着盔甲,红黄相间、长着狮子一样的头的怪兽,它叫麒麟。它使劲踩下地,山崩地裂,山洪暴发。
这本书的内容请听我细细讲解,雷伊为了找到盖亚跋山涉水,麒麟看到雷伊的思兄之情赶来帮他,就这样,他们救了赛尔号的船长罗杰。雷伊他们去了封锁撼地神牛的六关。碰到艾辛格阻挡,艾辛格被他们自制的牢房给关了起来,当雷伊他们打到封锁撼地神牛的第六关,艾辛格前来帮忙,最终获得了盖亚,布莱克,卡修斯的'晶元图纸,最后找到了三个战神联盟的成员。真是精彩极了。
这本书还帮了我很多忙。有一次,我给同学们讲了这个故事。他们都不相信,最后我把书拿过来给他们看,他们才信了。
这本书丰富了我奇思妙想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是我的“良师益友”,我非常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谁搬走了我的乳酪》,这本书的类型是励志类,因为它带给我心灵上很大的启发,让我懂得成功过后才能享受到那可口的.乳酪!
这本书的主角有好鼻鼠、飞腿鼠、奇奇、糟糟,它们在一个地底下的洞穴里找寻着美味可口的乳酪,有一天早晨,好鼻鼠、飞腿鼠就马上通往迷宫里准备挖掘乳酪,而奇奇和糟糟则是好吃懒做,随着地上的脚印来找到乳酪的所在处。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慢慢的乳酪只剩一丁点了,但是好鼻鼠和飞腿鼠则是努力不懈的寻找乳酪的所在处,只有奇奇和糟糟还在原地打转,希望有人能把乳酪放回来。这样过了几天后,奇奇觉得事情越来越奇怪,所以它决定独自去寻找乳酪,也在墙上贴上了许多纸条,希望能让糟糟找到好吃的乳酪,最后,奇奇和糟糟先后到达,看到好鼻鼠和飞腿鼠已经在享用那美味的乳酪,不禁感到羞愧,不过它们也非常欢迎奇奇和糟糟来一起品尝这得来不易的乳酪!
这本书带给我的启发是:“人生不是一条笔直的路,我们不可能会一路顺畅,在探索迷宫的旅程中,为了找到正确的道路,难免会有失落及困惑”,只要我们提起勇气,一定能突破许多难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的书架上有许多本书。书就像一个游乐园,里面充满了无尽的乐趣;书就像水,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书就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其中《格林童话》这本书就像磁石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
《格林童话》的封面是龟兔赛跑中的场景:乌龟气喘吁吁地往前爬着,旁边的兔子正在呼呼大睡。正中间还有“格林童话”四个漂亮的花体字。整个封面色彩丰富,动物神态栩栩如生,让人爱不释手。
《格林童话》是我攒了一个月的零花钱才买到的。刚买回家时,它就像美味的'食物一样,让人一拿起来就不愿放下,我天天抱着他看。有一次,我一边吃饭一边看书,我仿佛看见那狠毒的王后正在下毒,令我气愤不已的场景,我仿佛听到了王子和公主结婚时教堂里敲响的钟声,让我打心眼里高兴。我仿佛来到了他们生活的花园宫殿,闻到了那沁人心脾的花香……当我正沉浸在书的海洋里,突然“砰”的一声,原来是我的碗掉到桌子底下去了。奶奶责怪我不好好吃饭,于是我匆匆忙忙扒了几口饭,赶紧找个角落看书去了。
我爱书,爱它的美丽,爱它的智慧,爱它的博大……和他们在一起是最快乐的,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我要继续和它快乐地生活,无忧无虑,我的成长故事会随着书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书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作用很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这本书是明代罗贯中所著。《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争霸的故事。它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座通往智慧的大门。
这本书中,作者以精湛的手法,刻画了许许多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等。
对于奸绝曹操,我还有点不同的看法呢!
曹操精通兵法,治军严整,爱惜将才。鲁迅这样评价曹操:“曹操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至少是一个英雄。”
虽说曹操曾“梦中杀人”,有奸诈的一面,可他在临死之前安排了自己身边的人的生计。可见,曹操还是有善良的一面的。
在《三国演义》中,曹操曾“煮酒论英雄”。当时,刘备故意在曹操面前装傻充愣,才让曹操以为刘备没有争夺天下之心,消除了疑虑。固然当时刘备已是他的瓮中之鳖,不过他并没有杀刘备。我觉得曹操还是很大度的。
刘备得以逃脱,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建立了蜀汉政权。当然,如果刘备当时表露自己又夺天下之心,恐怕会死在曹操的刀剑之下的。
所以说,自古以来,都是“小不忍则乱大谋”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充满魅力的《三国演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