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12-31 13:24:07 我要投稿

[精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我最喜欢的书叫《微型小说选刊》。这本书里面,有很多丰富的文学知识呢!而且,它还给你分好了类。比如说有:大家手笔、人海瞭望、社会大千、成长足迹、超级想象、职场商场、人与自然、打工世界、战士足迹、今古传奇、经典回眸、国外珍品、创作园地……所以我非常喜欢看它。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话,那还得从一天偶然的小事说起。

  那天,我在家里写完了作业,闲着无聊时,就想随便找一本书看看。当我从书架上拿起《三国演义》出来看时,突然不知什么东西掉到了地板上。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本很薄很小的书,书的大小差不多只有我上一、二年级用的小字本那么大。当我好奇地捡起时,《微型小说选刊》这六个字就跳进我的'眼里。当时我想,还有这么小的书呀,看看里面有什么再说,反正我原本想看的《三国演义》也看了好几遍了。当我读到微型小说里面的内容时,我顿时惊呆了。那里面全部都是我喜欢的文章呢!而且还有名家点评讲解。

  从那天起,我就喜欢上了它,以至于到向塘外婆家玩时,还把九十年代出版的全都搬回南昌了。每晚我都是一边洗脚时一边看,水都洗凉了还不肯放下。妈妈每次看我这样,就笑着说,“你的微”真让你着迷呀。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就每月都吵着买“我的微”,我还发现现在还增添了《金故事微型小说选刊》,在那里面也有好多好故事。

  《微型小说选刊》真好看,虽然它现在是半月刊,但我更希望它是周刊,也希望它里面的内容更加丰富有趣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爸爸从小就培养了我爱读书的好习惯,家中我的书就占了一个大书柜。有童话故事、历史人物、科幻小说……而我最喜欢《贝壳》。

  《贝壳》讲述了两个女孩的故事,一个叫林贝壳,一个叫shell林(shell代表贝壳);名字是相同的,命运却千差万别。林贝壳的父母是公务员,shell林是单亲家庭,母亲是军人家庭出生,但因母亲远离家族,又被父亲抛弃,后来致疯。由此造成了她们个性迥异:一个活泼开朗,一个内向独立。终有一天,命运的绳索让她们相遇,风云变幻,暗潮汹涌,一次次的波折过后,痛苦过,彷徨过,失望过,快乐过!林贝壳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进重点高中,shell林也成了特长生,她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

  无论多难,多坎坷,多心酸!她们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坚持下来,这正是我的感动!

  其实,每一枚贝壳的形成,又何尝不是一个少年内心的成长?风雨过后,终有一天,我们要为自己披上“刀枪不入”的铠甲,用来抵御一切外来伤害我们的势力!

  在这个过程中,委屈甚至是挫折总是有的',但要用微笑、坚忍不拔的生命力面对一切!就算哭,也要嘴角上扬!

  人生的路还在延伸,为自己插上梦想的双翼,无所畏惧,振翅高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姐姐经常告诉我,看书可以变聪明,读书的乐趣就像登山一样,山登得越高越是快乐。因为有爱看书的爸爸和姐姐,所以每次返台,爸妈都会带我们去书店,偶然看到《波丽士馅饼》这本书,觉得馅饼就是馅饼,为何要叫“波丽士馅饼”,当下决定买回家研究研究,现在的它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故事的主角——亚苹是一个小五的学生。她的父亲因为金融风暴被裁员,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形下,心情低落,常和太太恶言相向,而亚苹的母亲因为经济重担的压力和先生的颓废不知振作,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一个没有未来和希望的家庭,竟因亚苹的`机灵求助,警察林伯伯救了自杀的母亲,使得悲剧没有上演,危机化成转机。林伯伯热心地传授祖传的馅饼制作方法给这家人,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给他们生活带来一线曙光。

  原来“波丽士”就是警察的意思(用英文的谐音)!我终于懂了,亚苹一家人为感谢林警察,才会想出这样有趣的名字——警察馅饼。看到这里,原本热泪盈眶的我不禁发出会心的一笑,感谢老天给了亚苹一家这么一位热心助人的贵人,否则这世界又要多一个破碎的家庭。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得我是一个很幸福的小孩,不愁吃穿的我更要懂得知福惜福,还应该尽一己之力造福人群。它也让我学习到面对事情时,应抱持正面积极的态度,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更对警察先生有所改观,原来铁汉也有温柔的一面。我推荐《波丽士馅饼》,它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细细品味珍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微风乍起,吹得阳光洒落一地,“哗啦哗啦”,我坐在阳台上,享受着风的清凉,观赏着远方的风景,不经意间,瞥见那本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总想回到你身边》。

  封面仍是熟悉的纹路,像许久未见的老友掌中的脉络。

  慭慭然翻开书,依然刻着那清晰而有温暖人心的字,我却总爱读书中主人公被困难种种阻挠的执着。

  书中主人公男孩王买松跟着油漆工爸爸从遥远的贵州来到苏南沿海城市生活。临近春节,王买松和爸爸都希望回贵州与亲人团聚。然而身边发生的一件件意想不到的事,动摇父子回家的决心,阻挠着父子俩回家的脚步,他们一次次满心欢喜的确定回家的日子,又一次次无奈的.将好不容易买到的火车票退掉。后来,父子俩终于放下了所有的牵绊,决定花大价钱乘长途汽车回家,但却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文中买买所述,回家的路为什么绕那么多个弯儿?奖金、大雪、意外、干活……

  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对于我们大多数来说,回家是多么简单而又快的事,但在买买这里,回家却又是多么奢侈、多么漫长的事……远处传来一阵鸟鸣,使我神似一阵抽搐,睁开眼,目光所及已一片模糊。

  主人公买买对亲情看得十分厚重,对于亲人,他们甚至不顾一切,一个刚满13岁的孩子只身上路,回距离那么远的家乡。那需要多大的勇气来战胜它呀,真的很为他骄傲!

  这一身中,最重要的就是亲人,错过了亲情也就错过了一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怪老头儿》这本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书里的故事也使我最难忘。

  为什么要说是怪老头呢?因为老头儿总是会做出一些怪事,比如:房子可以像纸一样叠起来,鸟可以放进入的肚子里捉虫吃,在普通的大河里能钓到带鱼,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鸟可以在人的肚子里捉虫。

  那是一个早晨,赵新新的肚子又开始疼起来,他无可奈何只能请求怪老头儿帮忙,接着怪老头儿把鸟笼里的一只鸟一下子塞进了赵新新的肚子里,赵新新吓得想赶紧逃跑,可怪老头儿却一把拽住他,说:“先别着急跑呀!小鸟可是要每天喂食的,每天吃下去一两颗生米粒喂它。”老头儿还没说完,赵新新就吓得赶紧挣脱了他的.手,头也不回的逃走了。过了几天,他发现肚子真的不疼了,他跑到怪老头住的地方,可不知道老头去哪里了。没办法,他只得这样上小学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小鸟吃饱了高兴,竟然在课堂上溜溜的唱歌,让他脸丢尽了。

  你们说怪老头儿怪不怪?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怪事还有很多呢!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我最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特别吸引我。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着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有卖完的火柴,因为她那酒鬼老爸一定要她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倚在角落旁,靠划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卖火柴的`小女孩不仅禁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到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太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到了慈爱的妈妈,妈妈用那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时,她看见自己的外祖母,慈祥的外祖母疼爱的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外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一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些新衣服什么的。看看她,再看看我们,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过着快乐的日子,而她只能在大街小巷上过着一个个寒冷的日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也要好好的学习,天天向上,然后过好每一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这一本书是我最爱的一本书,也是对我很好的姑姑买给我的,这本《校园人气王》让我学到如何交到好朋友,也可以让我们的友情长长久久,不会交到一个脾气很坏、又很容易对别人发脾气的朋友,如果真的要交朋友的话一定要交一个脾气好、不容易发脾气、心地善良又热心帮忙的好朋友,当然我们可以从外表、星座、血型、生活态度、习惯、喜好、穿着打扮还有人格类型来判断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一开始女主角小曼也跟一个叫做小佩的人在吵架,是因为当初小曼没看清楚小佩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有了男主角小浩的帮忙让小佩学会如何交朋友,小浩其实原本也不会如何交朋友,自从他看了这本《校园人气王》之后他就学会如何交朋友了,所以小浩也教小曼如何交朋友啦,我有了这本书之后也让我学会如何交朋友了,而且我也非常的喜欢这一本《校园人气王》,我也很喜欢里面的人物因为他们每一个都长得很漂亮不然就是长的很帅气,而且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专长、喜好还有有自己的'运动强项,我也非常感谢我的姑姑买给我这本《校园人气王》,让我学会如何交朋友,不会交到一个脾气不好的一个朋友,我希望能有更多原本不会交朋友的一些人来看这本《校园人气王》也成为校园里的人气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我最喜欢的书是陆军中尉八路叔叔写的,一本关于特种兵学校的书。这本书就是——《机械战士》。

  《机械战士》是从霹雳虎的一个梦开始的,他梦见穿着一身机械骨头的梅花雀轻而易举地用一只手把自花提起来了。过了一天,教官张小幅、关悦让他们去捣山田六的老巢。特种兵学校让猛虎和飞禽小队去执行这个任务。结果,执行任务时东北虎被抓走了,其他队员就去救他,从而又一次打败了山田六……

  这本书因为是借的,所以就大概看了一遍,但是却让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为了借到这本书,我花费了好长时间才从别人手里拿到。这本书里面的10个人物,每个人都才十多岁,但是遇到问题时候,就能这么勇敢,还很有智慧、有担当,这就是我很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书里面有一个搭帐篷的情节,我就照着里面自己做了一个。我先自己去找几根一次性筷子,用胶枪把它们粘成一根根两倍长的小棒。然后,用塑料袋铺在上面,再粘到一起。最后,把小帐篷插入土里,做上一个小门,涂上颜色,别说还真像是一个军用的呢。

  读书,带给我们无限的思考;读书,教会我们要做一个勇敢聪明的人。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告诉我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书柜上的图书琳琅满目,但能打动我的并不多,真正能令我爱不释手、大开胃口的是元末明初的小说家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公元3世纪那段群雄纷争的历史,小说向我们介绍了刘备、曹操、孙权群雄争霸的故事,生动地再现了那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我特别喜欢小说中的人物,因为作者把他们描绘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如:神机妙算、才华横溢、料事如神的诸葛亮;求贤若渴、礼贤下士、尊重人才的刘备;宁愿我负天下人,不愿天下人负我的奸雄曹操;刚正耿直的一代名将赵云;忠肝义胆,一身正气的儒雅之将的关羽……鲜活的人物形象不胜枚举。在罗贯中笔下的.精彩场面可谓一幕接一幕,比如,三英战吕布、煮酒论英雄、温酒斩华雄、过五关斩六将、关云长单刀赴会、火烧赤壁……小说中不乏经典名句——“既生瑜,何生亮”;“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宁教我负天下人,勿教天下人负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看完这本鸿篇巨著,我掩卷长思,真是受益匪浅,大作家高尔基曾说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

  虽然这些英雄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可我耳畔似乎仍听起那鼓角争鸣声中的厮杀,英雄的身影依旧清晰可辨,他们的故事让人感动,让我们永远记住他们的名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动物世界》。

  动物世界讲述了:神秘的动物世界、动物的不同家族、奇特的生存本领、奇妙的动物行为和人类身边的动物的内容。就说我们人类把,我们是哺乳动物中的灵长类动物,我们的有些动作跟大猩猩等等的灵长类动物非常相似。说温血动物又叫做恒温动物。鲸是如何保温的?鲸是这样保温的,鲸和海豹等动物身上有一层特殊的隔离脂肪层,有了这层保护它们就再也不怕冷了。大家可能决的恐龙不是温血动物,但是结果出忽了你们的`意料,恐龙很可能是温血动物,科学家们推断,恐龙有着较高的新陈代谢速度,而这意味着它们曾经可能是温血动物。有些人可能不知道新陈代谢速度是什么意思?新陈代谢速度意思是消化功能。小知识:有些哺乳动物在冬季会通过冬眠来减少能量的小号,维持体温。说龟鳖王国把,龟类的甲壳由骨板和盾片两部分组成,随着龟的成长,骨板和盾片也会逐年增长。有意思的是,不同的龟类动物,组成上,也是不尽相同的。小知识:龟类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的爬行动物,它们的寿命通常都比较长。

  动物世界之所以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有我知道也有知道的知识,所以我喜欢动物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精神食粮。有了书籍人才会进步,才会发展。我看过许多好书,可我最喜欢的却是《巴黎圣母院》。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雨果的著作,主要讲了圣母院的主人克洛德收养了一个弃婴,这个弃婴长的奇丑,但心地善良。克洛德给他取名卡西莫多,并将他抚养长大。某一天,克洛德对一个吉普赛少女一见钟情,但得不到她的心。克洛德便用教会的力量把少女送上了绞刑架,卡西莫多知道后,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少女,可克洛德依旧不死心,当他准备再次加害于少女埃斯梅拉达时,却被卡西莫多从钟楼上推下,当卡西莫多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的心肠如此歹毒时,心里百感交集,但最终还是将克洛德推下钟楼,自己也以死谢罪。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真切地体会到了人性的真善美。主人公一个相貌堂堂,却心肠恶毒,一个丑陋不堪却心地善良。他们的命运各不相同,有着不同的.结局,这全在自己的所作所为当中呈现了出来。这位“法兰西的莎士比亚”让我钦佩,因为他将人性在书中表达的淋漓尽致,读者读完后荡气回肠,久久回味。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这句名言也是告诉我们多读书就一定会有收获,一定会成长,一定会更加聪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我家的书有很多很多,妈妈最爱给我们买书了,所以我和弟弟从小就很喜欢看书,尤其是和恐龙有关的书籍,是我们俩的最爱。

  其中妈妈买的一套乐乐趣科普翻翻书,厚厚大大的一本本,将近大概有40本吧。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包含了天上地下,过去未来,比如说揭秘地球呀,揭秘地下呀,揭秘科学呀,揭秘物理呀,揭秘大脑啊,还有揭秘海洋,揭秘身体,揭秘二战,揭秘古奇世界,揭秘古罗马,揭秘古埃及,揭秘火车,揭秘房屋,揭秘朋友,等等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一个是揭秘恐龙。它的作者是艾里克斯。佛利斯和彼得。斯科特。翻译是荣信文化。

  这本书对我很感兴趣,尤其讲到恐龙捕猎的精彩时候,我也会和弟弟一起模仿捕食的场景,真的太有意思了!从这本书里我还懂得了很多知识,我了解到恐龙的`生活习性,他们的身体特征,他们经常吃什么干什么,这些我都从书里知道了。前面讲的是恐龙化石形成的原因,后面讲的是恐龙怎么吃东西狩猎方式,再又讲到恐龙的特征,最后呢,就是恐龙灭绝的原因。书里的每一段都很好看,图文并茂,以前不认字的时候就被它深深吸引,并爱上了这本揭秘恐龙。欢迎同学们和我一起分享恐龙的故事,比比谁认识的种类更多,好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相关文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2-0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1-2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01-18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01-27

《我最喜欢一本书》的作文01-2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02-0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高中作文01-2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集锦」01-2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01-2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