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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作文(精选13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作文 1
你想知道,精神一向极佳的大侦探,为什么会突然卧床不起吗?你想知道,一位普通的中年女教师,和一个怪诞的案件有什么关系吗?你想知道,一个意大利的邪恶帮派吗?如果你有兴趣,就来看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临终的侦探》吧!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套书,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由吴朝华翻译成中文,山东友谊出版社出版。在福尔摩斯各种扑朔迷离的奇案中,我认为最精彩绝伦的,便是“临终的侦探”。它情节之曲折离奇,绝对让你一生难忘。
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时,一看到题目,便百思不得其解,一连串的疑问涌出来:侦探是谁?为什么是临终?到底是怎么回事?带着疑惑,我迫不及待地往下读去。
“ ‘先生,他快不行啦,’她说,‘我看到他整整有三天每下过床了,他什么东西也不肯吃。啊,真可怕。先生,你去看看他的悲惨模样就知道啦。’ ”
看到这一段,我吃惊得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得很大,足以塞进一个大苹果。眉毛都吓掉了,书本从指尖滑落。咝——不会吧?!我抓狂了。福尔摩斯的房东——赫德森太太竟对华生说,伟大的福尔摩斯大侦探,命悬一线?
啊,这完全不可能!我悲伤不已,咸咸的液体盈满眼眶。
我含着泪花,拾起了掉落在地的书本,看到福尔摩斯仍是那么倔强,泪水又缩回去了些许。我亲爱的老朋友啊,你还是那个老样子。我迫不及待地继续往下读着。
那个坏蛋,那个坏蛋被引来了!我读到福尔摩斯与他的'对话,心脏卡在喉咙眼。介绍一下,坏蛋就是史密斯医生,他曾为了钱财不择手段,通过一个象牙小盒,把“苦力病”传染给自己的亲侄儿萨维奇,并以此害死了他。不巧的是,这一切被福尔摩斯发现了。史密斯为了杀人灭口,也给福尔摩斯寄来了一个象牙小盒。
唉——福尔摩斯病怏怏的,那史密斯却得意洋洋,看到这里我就极其愤慨。
“ ‘兄弟,你还需要什么吗?’这坏蛋假惺惺地问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对他说,请帮我把煤油灯扭大一些。史密斯照办了。我的心中,却有一种无名的伤感油然而生。可怜的福尔摩斯,都病到自己没有力气扭开煤油灯了。”
“史密斯继续奸笑着献殷勤。‘火柴,香烟。’我心中一阵狂喜,他准备抽烟了,看来是要行动了。看,福尔摩斯就是福尔摩斯!这伪装术多么炉火纯青。”
不用说,坏蛋史密斯被逮捕了。正义最终得到了伸张,我欣喜若狂。
冰心奶奶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在我的心里,《福尔摩斯》就是一本好书。大家快来一起看看吧!
推荐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作文 2
小时候,我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至今心有余悸。最近,我又读了这套书,再次和老朋友见面。
书的作者是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书中主要叙述福尔摩斯23年侦探生涯中侦破的各种案件。
案件中第一个案子是《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侦探经验丰富,用“回溯推理”方法,很快判断出凶手是高个子,红脸、抽雪茄、长指甲……根据这些线索,仅3天时间,轻而易举抓到凶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沉默寡言,性格古怪,善于思考,博学多才的人。他根据墙上的痕迹判断出凶手是长指甲;根据地上的烟灰判断出凶手是“抽印度雪茄”;根据脚印的距离,墙上血字位置与平视高度,判断出凶手是高男子;红脸醉汉,用自己流的鼻血写单词,是为了混淆视听。
福尔摩斯发现地上的血迹,但死者身上无伤痕,断定是被药丸毒死;他将现场拾到的.“戒指”作“失物招领”广告,引来失主认领,发现蛛丝马迹;他利用身边的流浪儿寻找真凶——马夫;他周密思考,精心设计,用租马车的方法,引来马夫凶手杰弗逊·霍伯;通过凶手叙述这起复仇案的故事,使得案子成功破解。
这件案例告诉我们:福尔摩斯根据结果,往回推断的方法,找到突破口,问题变得简单,少走弯路,很快破了案。用此方法解应用题,从问题入手,根据题中已知条件分析题意,解答应用题。正确率提高,速度加快。
福尔摩斯实施抓捕行动,巧妙设计,凶手自然送上门来,此案圆满落幕。他多年的侦探经验,新颖的抓捕创举,实在让人钦佩!
推荐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作文 3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亚瑟·柯南道尔写的,他因喜欢侦探小说而想到要写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探案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作者精心设计的悬疑情节,结局往往出人意料,使我感受到了惊险、紧张的阅读乐趣。书中的主角福尔摩斯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做斗争,破解了一起起离奇的案件。
探案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血字的研究》了。福尔摩斯刚到犯罪现场,就开始仔细地检查屋子前面和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他从地上的脚印判断出这起谋杀案的凶手身高六英尺多,穿着一双方头粗皮靴子;从墙角的烟灰得知他抽的是特里其雪茄烟;从墙上的血字旁脱落的油漆猜出凶手右手指甲很长;并从房前的泥泞路上的印子判断出他是和遇害者同乘一辆四轮马车到这儿的,马车由一匹马拉,马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其他三块蹄铁都是旧的……福尔摩斯竟然能在短时间内,从犯罪现场的种种迹象中准确的判断出凶手的特点以及他来到这儿的途径,这令我非常佩服。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只是单单的`娱乐消遣的读物,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在无形中培养人们的推理思维能力和逆向思维能力,而这些恰恰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我们读书不只是单纯的阅读,更多的是学习与认知的过程。正像作者所说的:世界如此的多变,而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是那么有限,我们不可能也没时间经历太多或全部世界的精彩,所以我们只能够通过一页页的文字去推敲生活的奥秘。每本书都有它值得学习和了解的东西,有好多经历我们未必熟悉、未必发现,但它却真真切切的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推荐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作文 4
我给大家介绍一本十分有趣的书,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十分精彩,尤其是故事中逻辑推理的部分,每次都会让我拍手叫好,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探案的故事,在每次案件中,福尔摩斯都能通过他细致的观察和严密的逻辑推理发现事情的真相。
福尔摩斯从事的职业时不时会有生命危险,但是他依旧能以一种洒脱,甚至有些顽皮的`心态面对生活。他喜欢抽烟,做实验,也喜欢和华生互相调侃说俏皮话,书中描述福尔摩斯与华生对话的段落总是能让我会心一笑,那感觉就像小学生在聊天,让我感受到福尔摩斯内心的纯净和童真。
书里面最精彩的部分,当然还是每一个案子发生后福尔摩斯的分析推理。“墙上的血字”,“离奇的红发会”,“警惕带斑点的带子”等等,这些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可谓是精彩绝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作恶者的下场》里福尔摩斯的推断,他通过一根看起来没什么用处的绳子,一个不显眼的小洞,发现了凶手是利用训练蛇,沿着绳子爬出小洞来实现他罪恶的目的。这段对案件的分析,不仅体现出福尔摩斯具有优异的观察能力,也说明了他的知识丰富,并且能够把知识灵活地运用到自己的工作当中,所以才有了这么完美的推理。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很多案子,这些案件的始作俑者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福尔摩斯也为了惩恶扬善,维护社会的稳定继续努力奋斗着。这本书不仅向读者展示了高超的逻辑推理的方法,也传达了人要时刻保持善良、时刻遵纪守法的思想。
推荐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作文 5
相信“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都不会陌生,他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主人公。由于合租的原因,福尔摩斯与华生相识。就这样,一位侦探,一位军医,再加上几个刑警、受害者和反派,撑起了整本书的故事篇章。
在华生还不了解福尔摩斯时,只听别人说他是一个古怪的人,既精通解剖,又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从来没去学过;尽管研究科学,但研究的东西杂乱、离奇……不过,经历了一件件棘手的案件后,两人似乎也有了共同的话题,华生对福尔摩斯十分佩服,觉得他并非是个难相处的'人。
我个人认为,一个人物再厉害,如果没有个性,那就像一个机器,注入了性格的人物,才是有灵魂的。记得华生曾说推理时的福尔摩斯让他联想到了爱伦坡小说中的侦探杜宾,我本以为福尔摩斯会因华生的话而感到自豪,没想到,他竟然悠悠地说:“或许你认为你在夸我,但在我看来,杜宾根本不值一提。”由此可见福尔摩斯强悍的推理能力和自信心,就连侦探都完全不放在眼里,也更加突出了他毫不拘束的性格。
福尔摩斯他善于观察的特点不仅常人能学会的,因为你会发现他在观察推断的同时,思维也在急速地运转,可以说福尔摩斯真得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每次断案时多亏了他仔细地观察和缜密的思考,就像那位侦探所说:“真相,往往藏在不起眼的细节里。”这也让我明白了:光会仔细观察你可能会成为一个很认真的人,但如果你不仅会观察,还会思考,你就会成为一个聪明的人。
阅读,是通往新世界的大门,欢迎你走进推理的世界,和我一起走进这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推荐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作文 6
星期五的课间,阳光明媚。虽然阳光明媚,但是还有些秋风习习。这时在教室的我想一个问题;是在教室看书呢?还是在外面跳绳呢?我左思右想。终于下定了结论,我还是在教室里看书吧!
我在暖和的教室里,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的“分身案”。分身案不仅有意思还让人感到害怕,恐怕这是我第一次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看的最好看的一章节。为什么好看呢?因为他写的就像我做的一样,为什么害怕呢?因为好像我已经进到书本里一样身临其境。有人还会问:“为什么叫分身案?”我会充满自信和得意的回答他说:“一个人为了不让她女儿和外人交流,装成了两样,他有两个身份。一方面他是她女儿的'父亲,一方面他装成女儿的恋人。他安排了自己与女儿的婚礼然后失踪。就这样造就了一场离奇的案子。案子压在了福尔摩斯的身上,痛苦悲伤的结局压在了女儿的身上。”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写的详细,严谨,平实,比如:福尔摩斯分析到突破口的时候,作者是这样写的:“九点左右福尔摩斯和华生正吃饭,突然,福尔摩斯大叫道:“经过我对她的观察,我发现了一个线索,那个姑娘的眼睛不大好。所以她父亲的伪装就不易被发现,再加上她母亲的帮助,这件事就骗过了女儿。”这一段文字让我对案情顿时感到恍然大悟。
哦对了,我差点忘记告诉你们。福尔摩斯在现实中并不不存在。只是作者创作出来的一个人。作者是英国人————柯南道尔。这本书背后有一句推荐的话是: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这本书一套共四本。有少儿版的也有经典版的。我建议大家买经典版的,因为经典版的翻译更精彩。
推荐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作文 7
每天阅读半小时,品质生活一辈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两句句子都是很经典的。 毕竟,书是人类永远离不开的东西。
我也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又去“洗劫”书店了。我一边转悠一边选书,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让我让我应接不暇。突然,我的目光锁定在一本书上——《福尔摩斯探案集》,一看到这本书我就已经目不转睛了。我这个侦探迷怎么会没听说过福尔摩斯的'鼎鼎大名呢?于是我毫不犹豫的把它带回了家。
这是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每天晚上都要看几十页才肯松手。
这本书的主角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经过老朋友小斯坦福的介绍,成了与福尔摩斯的合租人。他被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和超群的智慧与惊人的观察力给深深地吸引了,随后就成了福尔摩斯的助手。
那一个个令人心惊胆跳的故事,无一不触动我的心弦。福尔摩斯与华生总是出现在危险与神秘的场合,帮助人们伸张正义解决案件。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情节把我带入了书中,让我成为了一个小侦探。
还有,福尔摩斯的惊人的观察力图可不是徒有虚名的。就拿它与华生第一次破案就拿他与华生第一次破案来说吧(也就是《三号惨案》)他连门前的小路也不放过,能用那不起眼的小线索推导出种种结果,最终完美破案!
其中让我感悟最深也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福尔摩斯说的:“看到了吧,要破获一个案子就得一环扣一环,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要注意每一点一滴和每一个细节,这都是值得我学习的。
这本书是是我最喜欢的书,我把它视为珍宝,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推荐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作文 8
最近,我看了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的著名侦探,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华别墅不知道被多少人拜访过。为了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进行侦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弃了结婚生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中,巴斯克维尔家庭非常富有,但前两位继承人已被一只巨大猎犬谋杀,第三位继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赶回家。福尔摩斯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维尔村,帮助破案。在那里,他认识了斯太普顿兄妹,但他很怀疑他们,兄妹两人外貌截然不同,却与一所倒闭的学校的校长与夫人长相一模一样,斯太普顿哥哥又很觊觎巴斯克维尔的财富。于是,福尔摩斯让亨利冒一次险,引出大猎狗,并开枪杀了它。后来,又发现斯太普顿是猎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维尔的财富,让斯太普顿不小心落入沼泽死亡。最后,他妹妹告诉大家其实他们就是那家学校的校长夫妇,而她丈夫又一直软禁她,并不让她说出真相。事情就这样平安地告一段落。
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福尔摩斯拥有敏捷的观察力,发现了斯太普顿兄妹外貌特征的'怪异之处;福尔摩斯身手又很灵敏,在猎狗快杀了亨利时救了他一命;福尔摩斯更是勇敢的,与巨型猎犬搏斗,拯救了亨利;而从福尔摩斯每次有条理、正确以及迅速敏捷的判断中,看出他是聪明的……
我喜欢这类侦探集,更喜欢主人公福尔摩斯。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和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推荐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作文 9
近期,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这本书,福尔摩斯的推理之准确及观察之细致使我颇为钦佩。
“歇洛克·福尔摩斯”,相信这个名字大家都不陌生吧,对,他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他破过的奇案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案子就属《银色马》这一案了。
此案主要讲了金斯皮兰马场有一匹连年得赛马比赛第一名的名马—银色马。临近赛马比赛的时候,银色马忽然消失了,伴随着它的消失,警方还发现了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那在荒野中的尸体。大家都懵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后来,福尔摩斯通过认真观察,和华生(福尔摩斯的好友,帮手)一起推理,以及他惊人的知识,给了金斯皮兰的马场主人一个顶呱呱的惊喜—银色马如期出现在赛场上!原来呀,约翰·斯特雷克受了那些赌银色马输的人的贿赂,半夜把银色马牵到荒野准备把它的后裸骨筋腱划上一刀,这种方法既看不出伤痕,马又会因此轻微跛足而影响比赛。可是马感受到危险的来临,所以猛烈地尦起蹶子来,驯马师被踢到,当场倒了下去。后来,福尔摩斯通过推理和观察,在旁边的一家马场找到了被马场主人发现并改变颜色藏起来的银色马,破了此案。
看似简单的案子,破起来可不容易,所以一个优秀的侦探必须具备四点:
一、冷静的头脑;
二、敏锐的'观察力;
三、敏捷的思维以及
四:无人可及的、在遇到困难时敢与死神一搏的精神。
福尔摩斯正是拥有这几点,所以他是个杰出而又令人尊敬的侦探。
记得看看这本书哟,你的收获会很多!
推荐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作文 10
开学第一天,我终于摆脱了小方的魔爪,可没想到,老师却让我与死对头小杨同桌,从此,我天天得忍受他的折磨。
一天,吃完午饭后,我突然发现代数作业本不见了,我记得我明明就放在抽屉里的呀,怎么可能会不见呢?我瞪大眼睛在抽屉里翻了几遍,可还是不见作业本的踪影。这使我脑洞大开,嘿嘿,这不是让我变成福尔摩斯的好机会吗!于是我就开始了我的破案历程。我沉思着:我去吃午饭前,作业本明明放在抽屉里的呀!难不成代数本自己长腿跑了?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它会去哪儿呢?我毫无破案的头绪。
这时,恰好小杨回来了,想到他每次都没个正行,我眼睛一亮,难不成是他?于是,我不动声色地问:是不是你拿走了我的代数本?小杨面无表情地回答:我会这么闲来拿你代数本吗?难不成真不是他拿的,贼都会伪装,哪有贼会承认自己的罪行。不行,我必须问个水落石出。于是我又问:到底是不是你拿的?小杨故意皱了皱眉头,心怀鬼胎地说:真的`不是我拿的!
看着小杨的脸与那没正行的神态,我已猜得八九不离十,肯定就是他。小杨啊小杨,看来你还是太嫩了,依你的性格,如果你真的没拿,我这样冤枉你,你老早要暴跳如雷和我干架了,你分明已经暴露了自己的罪行。于是我又说:小杨你如果承认,我可以饶你一命。但小杨还是还死不承认:真的不是我拿的,如果你怀疑我,你可以搜我的桌子呀。我想:我才不信你的话呢,如果我搜你的桌子,在我搜时你老早就跑了。看来我不使出我的杀手锏,你是不会承认的。接着我便使出了杀手锏引蛇出洞。我大声说:我已经知道是你拿的,如果再不还给我,我就告诉老师。说着我就要走出教室,准备去老师办公室。小杨见我真去了,神色突然紧张起来,马上从别人的抽屉里拿出我的代数本,弯着腰嘿嘿嘿地对我傻笑,用双手把代数本捧到我面前。我像个胜利的将军收回了我的作业本,就这样,案情水落石出。
推荐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作文 11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由世界著名的侦探悬疑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回忆录》中的《最后一案》。
《最后一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虽然在柯南·道尔之后的小说中证明了福尔摩斯的死里逃生,但他的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然使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福尔摩斯的一句话也是他伸张正义,时刻准备着与恶势力同归于尽的精神品质的.见证:“If I were assured of the former eventuality I would,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ublic,cheerfully accept the latter。”( “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
纵观福尔摩斯的一生,他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稍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愿这本书也能给你带来深刻的启发。
推荐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作文 12
“我们把他视为对我们消灭邪恶和纠正错误的渴望的一种完美表达。他是个超凡之人,给我们这个乏味的世界带来新奇的刺激,给我们偏颇的心灵带来冷静和理智的思考。他是我们失败者的成功榜样,是我们自我禁锢中的勇敢脱生者。”——“福尔摩斯学”研究专家威廉·巴西古德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他勇敢机警,具有高超的侦探、分析、推理、判断才能。比如,瞟一眼,他就可以猜出某人的大致经历;关于烟灰,他能够辨识一百四十多种;对各种不同职业人的手形他极为熟悉;就是凭裤管上的'几片泥点,也可以判断罪犯作案的行迹……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象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象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比如SaulCohen的“NotesforanEssayonHolmesandHolmes”)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WendellHolmes,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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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先生写的《福尔摩斯探全集》。
读了这一本书,吸引着我的并不是那些扑朔迷离的案件,而是福尔摩斯先生高超的探案手法,过人的推理能力和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的精神使我受益匪浅。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认为人的大脑是一间空的小阁楼,必须的有选择地放进一些家具。只有傻子才会把各种破烂全塞进去,反而会使有用的知识无处可放;或者许多东西挤在一起要用时却无从下手。有经验的人会非常仔细地选择只对自己有用的工具,此外什么都不要,而它们又样样齐全。
华生在描写夏洛克·福尔摩斯知识范围是这样描写的: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薄弱 5植物学知识——不定(对一般毒物了解许多,对实用园艺一无所知) 6地质学——偏于使用,但也很有限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精深但不系统 9惊险文学——渊博 10小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于使用棍棒 12对英国法律具备充分知识。记录中充分表现了这一特点。
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十分高超,刚一与华生见面就可以说出华生去过阿富汗,这让华生十分惊讶,在后文中的解释告诉华生其中的步骤:“这位先生像位医生,但有军人气概所以他是位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皮肤黝黑但他手腕皮肤是白的。他面容憔悴表明表明他久病初愈历尽磨难。他左臂受过伤,动作还有些僵硬。一个英国军医会在热带什么地方受尽磨难,
还让手臂受伤?显然是阿富汗。”在劳瑞斯花园街惨案中福尔摩斯只是检查了一下房子能就判断出了杀人犯的`体貌特征,还将被血字误导的警察带回了正路,这也表现了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十分高超。
我要学习福尔摩斯的精神,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抓住不放,学就学透用时才能手到擒来。在学习和做题时认真分析题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避开出题老师设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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