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通用[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发展的台阶。”我最喜欢的读的在其中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书里讲了二百多个角色,她们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诸蔼亮等。该书內容关键讲了魏、蜀、吴三国中间产生的抗争。
从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要我对刘备造成了钦佩之情,刘备对弟兄心地善良的情意深深触动了我。另外刘备为了更好地造就一番工作不怕苦不怕累,就以“三顾茅庐”来举例说明:刘备为了更好地一统天下,仅因缺乏足智多谋的优秀人才,这时候,元直临走前将诸葛亮强烈推荐给了刘备,经三次拜会才请到赫赫有名的诸葛亮出山来辅助自身。刘备锲而不舍的精神实质非常值得我要去学习培训。有一次上体育课,教师使我们检测四百米长跑,规定我们在一分三十秒内跑完,轮到我了,哨子一响,四个同学们逐渐飞奔起來,一圈两圈………我两脚发软,呼吸急促喘不过气来,确实是跑不动了,眼见着仅有一百米了,务必得把这短短一百米跑完,这时候我想到了刘备的锲而不舍,一鼓作气,冲了上来,啊,总算在要求時间跑完后。
人无完人,刘备有一个缺陷便是不足沉着冷静,当关羽和张飞二位弟兄遇害后,他十分气愤,不听军师诸葛亮的劝告,点起全部兵将征讨吴国,被陆逊之计所害,严重损失!如果当时他能理智一点也就不容易导致之后落败的形势了。
你是否还记得前不久数学老师使我们带一枚色子去学校,色子家里有,不必担心。那时候妈妈在检查作业,我还在一旁玩色子。忽然,母亲见到一个不正确,让我来订正,不正确订正后好整理文具用品时却发觉色子不见了,一下我变成了热锅里的.蚂蚁——团团转……忽然,我想起了刘备不理智的结局,使我立刻理智了出来,逐渐细心追忆关键点渐渐地找,还确实在书桌下的角落找到色子。
《三国演义》这本书帮我较大的启发便是对盆友要真诚相待,对学习培训与生活要不怕吃苦不害怕受累,碰到事儿了要沉着冷静!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之后,我便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书,因为它有趣而惊险的故事。
之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是因为这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更是因为他很坚强,他为自己的族群增添了一份光彩,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情节吧,还要讲一下我为何喜欢这一本书的内容。
狼王盔盔为了救自己的女儿葬身虎口,许多公狼都想获得狼王这个位置,而年龄最大的老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便让紫葡萄继任了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最初并不想当狼王,但是都不想让自己的狼群发生争吵,就只好做了狼王。
紫葡萄当上狼王之后,酸甜苦辣都尝过,进管早就不想当狼王了,可是他却不想让自己的外祖母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就只剩下四五条母狼、六条幼狼和一只公狼了,想知道他们是怎样生活的吗?后面的故事可是更加精彩!
只剩下这十几条狼之后他们又遇见了另一个狼群,紫葡萄记得这一只狼群是他救过的,在冰天雪地他们打败了咬死狼王盔盔的那一只老虎,两只狼群并合为一体,紫葡萄又继续当上了狼国的女王,接下来遭遇到故事我可就不知道了,真的要给你讲一讲这一说我喜欢的地方。
《狼国女王》这一本书是由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籍我都特别喜欢大多数都是关于动物类的,可是我却偏偏喜欢这一本书,其中他讲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还讲了母爱的力量,里面不仅讲了紫葡萄带领的狼群的惊险故事,还有紫葡萄对自己五个孩子的.关爱和宠爱,虽然自己的宝贝都一个一个的走过他的身边,可是他还是要让自己的狼族生活得更美好,最好不要让自己光想起他们的事情,否则就会对不起自己的一生,紫葡萄就是用这样的事情把自己的狼族壮大的更好。
大家听了我对这一本书的简介,希望大家都可以拥有它或爱护每一本书,因为每一本书都是有他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大家好我是二(6)班的程馨我这次的说写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成语故事》在这里面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天衣无缝,现在我就来给大家来讲一一讲天衣无缝这个故事。唐朝时有个御吏名叫郭翰。此人善于观察分析问题,许多官员贪赃枉法的行为都败露在他的手中。盛夏的一个晚上天气闷热,郭翰在屋子里实在是睡不住了,便搬了个竹床到院子里去睡仰面,躺在竹床上,他看着皎洁的月亮,辨别着满天的星斗,倒也趣味盎然。突然他发现天空中有一位女远及近飘然而下。
郭翰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用手揉一揉,想把眼睛睁得更大些,看看清楚确实,是一个女子穿着五彩衣裙,散发着淡淡的香味,郭翰看着那女子,不禁想起每年七月初七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传说,脱口而出,你是天上的织女吧!美丽的真理回答说:“我是天上的织女。郭翰目不转睛的看着美丽的织女,打量着那随风飘飞的衣裙。突然,他发现,这里的衣服没有缝纫的针脚,感到很奇怪,就问咦?你的衣裙怎么不是用线缝的呢?织女说:我是天上的神仙,神仙穿的'都是天衣,天衣本来就不是用针线缝合的,所以就不会有缝过的痕迹了。织女说完轻盈地飘离地面升向天空中。郭翰看着织女,嘴里喃喃的说:“哦,原来天衣是没有缝的!我的分享已结束,谢谢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也说过:“书籍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的确,书籍教给我们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籍,书籍名是《秘密花园》,它告诉我许多知识。
《秘密花园》讲了任性的.小姑娘玛丽在一次霍乱失去父母,被送到克莱文舅舅家,玛丽通过一只知更鸟的引领找到到一个被封闭十年的花园的钥匙。她和迪肯一起对花园进行了一次大改造,并且让小柯林再也不自暴自弃,也让克莱文先生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
在整本书籍中,迪肯一家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他们一家十几口人,非常贫穷,却过着快乐的生活。为什么,就是他们对生活充满信心。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武松打虎。武松要是没有信心他哪敢去打虎,说不定早就吓得跑了呢!就是这种对自己的信心,使他留下了“打虎”的美名!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想:最不可缺少的就是信心了吧?我们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姐姐送我的.《伊索寓言》,里面有一篇乌鸦喝水的故事,有一天一只小乌鸦飞了很远的路,感到有累有渴,小乌鸦找到了一个装有半瓶水的瓶子,他高兴极了,伸嘴就去喝。不料,瓶颈太长,水又太少,他怎么也喝不到嘴里。怎么办?小乌鸦想呀想,终于有办法了,小乌鸦找来好多小石头,用嘴将一颗颗小石头投到瓶子里,瓶子里的水位也慢慢地升高了,最后升到瓶口,小乌鸦就喝到水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困难面前,不要退缩,要开动脑筋,沉着应对,利用现有的条件来解决问题。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读书是一种好习惯,读一本好书,不仅可以学习到许多知识,还可以吸取前人的经验或教训。真可谓“一本好书,终生受益”了。
我也很喜欢读书,阅读量还算广泛。最近,我正迷上了一本名叫《世界因你不同》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李开复曾经在微软、 Ggle担任要职。
这本书在我眼里可以称得上“终生受益”的好书了!它讲了李开复先生在集结了世界上所有聪明人的硅谷是如何打拼,如何从一个普通小职员到一个高管,也讲述了李开复先生应对商业危机时的反应,以及最后实现自己的`“世界因你而不同”的梦想,按照父亲的遗言回到了中国,他始终没有忘记父亲生前的“中华之恋”,再次向Ggle辞职,毅然来到中国,开始了他的“梦想之旅”。
我一头扎进书的海洋,去探索,去搜寻,去体会当时的情景,实在太有趣了!
人生是短的,也许,眨眼间,生命就到了尽头。有的人逝世轻如鸿毛,而有的人却重如泰山。人生是不同的,你付出了多少,就回报多少。一个一事无成的人,永远不会引起社会的重视,我们要记住:有付出就会有收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小学六年我看了不少书,都非常的有趣,但其中最喜欢的还是,《爱丽丝漫游奇境》,原著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
小姑娘爱丽丝为了追赶一只会说话,穿衣服的兔子,而坠入了一个地下世界。在这个奇妙的世界里,他一会儿变得比房子还大,一会儿变得比蚂蚁还小。他还遇到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并且和这群奇怪的东西发生许多有趣的.是,在最后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猛然苏醒,哈哈,有惊无险,不过之前都为梦一场。
在这本书中我喜欢的人当然是小主人公爱丽丝啦!他活泼可爱,聪明伶俐。而且勇于尝试。在掉入树洞的时候,他没有害怕,在发现打开那扇十五英寸的小门以后,是一条比老鼠洞还小的洞时,喝了一瓶不知来历的药水,这足以证明他的勇气,也真的变小了。
我最讨厌的人,就是就是动不动就要砍人头的红心王后,他以自己为中心,如果有一丁点不满意的,就要砍人头,当然对爱丽丝的态度就截然不同了。红心王后就是典型的欺小怕大的人。
这本书的最大特点就是想象力丰富,童趣盎然;故事情节新奇怪异,引人入胜;语言优美风趣,充满诗意!
捧起这本这本书,让我们的想象力都插上翅膀,任性的翱翔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柳林风声》这本书,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友情的伟大和家的含义。
《柳林风声》介绍了一群个性鲜明而又活泼可爱的小动物,在婀娜多姿的柳林里上演了一暮暮动人的生活故事。这本书里的主要人物有非常睿智侠义的老獾,平常很少露面,但是人们很尊敬它,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人物。还有敦厚老实、心地善良的河鼠,愿意与朋友分享他有趣的故事。胆小爱冒险的鼹鼠,任劳任怨,善解人意,总是默默无闻地为大家做事,事后又十分谦虚,获得朋友们的一致好评和赞美。骄傲自大、目中无人、自以为是、十分有钱的蟾蜍,总是过度地挥霍它爸爸留它的财产,最终进入监,而后逃出监狱,发现黄鼠狼抢走了它的家,经过老獾和其它伙伴的改造,大家齐心协力把家又夺了回来。从此以后,蟾蜍改过自新,改掉了挥霍的坏毛病。
我最喜欢看庆功宴这一章,主要讲述蟾蜍、老獾、河鼠、鼹鼠齐心协力,一致攻打黄鼠狼帮蟾蜍夺家的故事。在一天的晚上,它们从地道钻入配餐室,看见黄鼠狼便打,场面非常激烈,最后成功地夺回了蟾蜍的.老宅。这本书歌颂了友谊和温情,可见,友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可以挽救一切,同时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不要轻易放弃。我明白了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十分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过冒险惊心的《寻宝记》,看过搞笑的《阿衰》,看过超能力的《哈利波特》。却从没看过让人哈哈大笑的《漫画史记》。
我喜欢《漫画史记》的原因是它既有让人合不上嘴的'漫画,又有好看的历史。我第一次看《漫画史记》时,我被里面的人物深深地吸引了,。里面的刘邦、项羽不知道打了多少场战争;秦对抗燕、赵、楚、齐、韩、魏六国;勾践卧薪尝胆,最后终于打败了吴王夫差。
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二个原因是它让我交了更多的朋友。我上次拿12本《漫画史记》带到学校,我旁边人山人海,真是里三圈,外三圈。我走到哪里他们就跟到哪里,我上厕所也跟着我!指导我把12本《漫画史记》借他们看才各走个路。我下午带回去时,他们又要借我的书,我说不借,他们就把门口堵得死死地。这我才借他们看,他们才让我出去。
好看的《漫画史记》让我爱不释手,直到睡觉了我才松开手。希望《漫画史记2》。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告白》他是日本作家写的。故事讲述一位女老师发现自己的`四岁女儿意外溺毙于校内游泳池,调查后发现竟然是她班里的两个学生谋杀的,于是在结业式那天向全班同学告白真相,并透露了自己的复仇计划。最后的复仇既让人感受到悲剧又引人深思。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已经读了不少书了,比如《蓝熊船长的13条半命》《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底两万里》哈利波特系列……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包装精美,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封面上有一幅插图,是鲁滨逊,他身着皮质的衣服,右手拿着一杆枪,左手打着一把皮质的遮阳伞,腰上别着一把斧头。
这本书主要讲了鲁滨逊?克鲁索有一个航海梦,他一直都渴望远航的生活。一次在航海中,他们遇到暴风雨的袭击,作为唯一的幸存者,鲁滨逊靠着求生的意志,游到触礁沉船附近的一个荒岛上。在这个孤岛上,他生存了28年。在此期间,他不断地磨练自己的意志,依靠自己的双手改善自己的生存环境,寻找、发现、创造了很多食物及生活用品。
在一次环岛探险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心地善良的野人,他教化了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在鲁滨逊和星期五的辛勤努力下,小岛上的'产业不断壮大,直到有一天,他帮助一名舰长制服叛变的水手,才乘船返回到陆地。
我最喜欢这本书中鲁滨逊那大无畏的冒险精神。从这本书中,我也学到了人不能向困难低头,不向命运屈服。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人生要是没有书的陪伴,就会变得很乏味,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很多有趣的人交朋友。书可以让人开阔眼界,书可以让人丰富知识,书可以让人展开遐想,所以在生活中,我最喜欢读书了。
在这个学期里,我读了很多的好书。《安妮日记》,让我明白了人要有毅力,才会战胜困难;读了《查理九世》,让我明白了同学之间要团结一致;读了《雷锋的故事》,让我明白了人要向雷锋一样,助人为乐…...。就是这些书为我打开知识的大门,也让我走进了五彩缤纷的书的世界。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的是《今天我是升旗手》,这本书讲的是,男孩子肖晓崇拜英雄,奇想迭出,他心中有一个心愿:当一回学校的.升旗手,为此,他团结“学习尖子”林茜茜,帮助“追星族”祝小娜,和包郝、马驭等同学智抓“偷猴贼”,积极参加手拉手活动…,终于他在临近小学毕业时如愿以偿。从这本书中我总能发现我自己,一个淘气的、正直的、善良的、也常常会惹点小事儿的男孩。我真非常佩服主人公肖晓,他为了当一名升旗手,竟然做了这么多好事,真叫人佩服。
这本书让我开阔了眼界,这本书让我丰富了知识,这本书让我展开了遐想,所以在生活中,我最喜欢读《今天我是升旗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作文起步》。它是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20xx年出版的,内容可丰富了,有写人作文、记事作文、写景作文,还有小学生自己编的童话故事。记得以前我还没买这本书的时候,每次写日记、写作文都是爸爸妈妈帮忙。我想:“老是要爸爸妈妈帮助也不行,要是自己能写就好了。”于是,我就要爸爸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作文书,爸爸一口就答应了。
走进新华书店的`大门,那里看书、买书的人真是挤得水泄不通。我拼命地挤到小学生作文书的柜台前,哇,作文书的种类真多呀!我真不知道买哪一本好。经过一番精挑细选,我最后决定买《作文起步》。因为这本书中不但有优秀的示范作文,而且有很多好词佳句,还介绍了不少写作方法。读了这本书,我的作文进步可真快,再也不为写作文发愁了。
《作文起步》这本书对我的帮助真大,我真的很喜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阅读是站在巨人的肩膀看世界;阅读是孩子最重要的天赋。我来自于一个爱阅读的家庭,从小耳濡目染下自然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大概是从小学五年级起,我疯狂地看翻译小说,以书配饭的场景常不时出现,简直到废寝忘食的地步。爸爸常笑说:“我看你以后就嫁给小说好了。”说真的,我实在无法想象没有书的生活会是如何?
而在这浩瀚的书海之中,有着各种不同类型的书籍,有科幻、爱情、古典……其中又以《姐妹》这本书最为我喜爱。我与《姐妹》的邂逅,是在学校举办的春季书展,那个吹着凉风的午后……
《姐妹》这本书是凯瑟琳史托基特的第一年著作,出版后广受读者的喜爱,也非常的畅销。这本书是在描述关于种族人权、自由与不平等待遇的故事,借由黑人帮佣与白人雇主的对白,反映出在当时白人与黑人的悬殊地位与差别待遇。书中的爱比琳和米妮两位黑佣,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故事,并且与史基特白人小姐相互合作、彼此鼓励与扶持,努力争取人权自由和平等待遇,让世人听到他们的心声,齐为姐妹努力奋斗。这段故事,赚人热泪、扣人心弦,将爱与痛苦、恨与信仰交织其中,令人难忘!
阅读此书令我有很深的感触,因为我们常因他人肤色的`差异而产生偏见与歧视,疏不知其实对于这些人是很不尊重、很不公平的。每个人生而平等,都应当享有相同的权利与自由,和我们肤色不同的人,也无须去承受旁人异样的眼光及对待,他们也要过一般的生活,也需要我们的关爱与帮助。我们应当以尊重的态度与他们和平相处,而不是去在意外在的差别。此外,当社会上的弱势族群受到不平等待遇时,身为国民的一分子,应力挺相助,支持与帮助,而非坐视不管。人与人之间总是需要彼此关爱及扶持,付出自己的一分心力,使众人感受到这分温暖,让世界充满着爱与和谐,而减少纷争的发生,岂不是更好吗?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万物的价值观,也使我发现其实这世上还有许多弱势团体需要我们的帮助;更使我领悟到人人生而平等,都应当拥有自由的人权、公平的待遇。其实当我们褪下有色眼光,对万物一视同仁,并用心去体会,会发现肤色只不过是生物体基因的差异性,肤色底下每个灵魂光彩都是一样的!
《姐妹》,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不一样的卡梅拉》,它让我受益匪浅。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只讨厌下蛋的小鸡卡梅拉,它的经历让它变得勇敢,聪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能打败怪兽”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在饥荒的时候,大家都饿肚子,纷纷外出寻找食物,可是一头鸡头蛇怪不仅抢走了鸡舍、田地和谷仓,还将卡梅拉的朋友变成了水晶。卡梅拉急中生智,利用外星人小绿鸡送给它的墨镜打败了蛇怪,换回了大家的生命与各鸡舍的安宁。
读完这个章节时,我好佩服小鸡卡梅拉,它这么小,却打败了这么强大的蛇怪,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可到底是什么让它成功的呢?我想,智慧是必不可少的。在听完兰斯洛特骑士对蛇怪的介绍后,它知道了,只要不看到蛇怪的眼睛,蛇怪就无法将自己变为水晶,所以它找来了之前的墨镜。可仅仅拥有智慧就足够了吗?不,还需要勇气。若没有勇气,它一只小鸡怎么敢与庞然大物般的蛇怪战斗呢?我想,若是我,应该早就逃走了吧。
我要学会勇敢,和卡梅拉一样。但有这两样还远远不够,还需有信念,拯救亲人与朋友的信念才驱动它去战斗。这信念又从何而来?是源自于它对亲人与朋友的爱。
卡梅拉将智慧、勇气和信念集于一身,在面对鸡头怪时,用喔喔喔喔的啼鸣打败了怪物。它值得我去学习。
《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是多么的精彩动人,它值得大家去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陆游说:“人能不食十二日,惟书安可一日无。”平时,我一有空便拿起书赖看。在看过的`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病毒世界历险记》。
这本书里的主角有好动的智伍,活泼的皮皮,还有爱干净的凯恩哥。令人印象深刻的配角有会诅咒的巫师爷爷,罗伯特摄影师,还有可怕的狼狗。
最开始,智伍前往原始部落历险,在机场遇见了准备回国的罗伯特先生。到了原始部落,他又遇见了好动的皮皮,结果导游看见了,就惩罚皮皮和智伍生火做饭。
第二天就要去历险了,可是凯恩却生病了,而且还得了一种怪病。凯恩告诉皮皮和智伍,他是被一种叫狼狗的动物染上的疾病。只要找到它,就可以找到解决这种怪病的方法。听到了这个消息后,皮皮和智伍马上搭乘直升机前往森林深处。幸运的是,智伍和皮皮很快就在森林的一处找到了狼狗,并且在一个瀑布下捉到了它。
于是,他们就使用了卫星电话,叫来直升机,把他们和狼狗一起运出了森林,运到了医院。到了医院,一些世界上顶级的医疗小组都来了,他们都是应约来给凯恩看病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他们绞尽脑汁都没办法解决问题,没能把凯恩看好。直到智伍和皮皮把捉到的狼狗交给他们,他们才研究出了解药,把凯恩给医好了。
这本书的情节真是太精彩了!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相关文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经典)10-26
(经典)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1-09
【精选】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4-03
(精选)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7-25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08-19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03-07
[精选]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8-20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选)08-18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09-17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