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11-15 10:12:02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共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共1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手中捧的那本书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当我合上《培根随笔》,打开窗户,一抹柔和的余辉透过玻璃,融入了我的房间。再向西边望去,那是一片被夕阳染得殷红的云彩。真理就像是太阳,虽然会有东升西落,但它是永恒的。

  真理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探寻,曾经走过自己精神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依然十分之困惑。自从读完《培根随笔》后,一切的云遮雾障从此拨开……

  ——论死亡:我认为,如果一个人追求真理,那么,他就一定要参透生死,在恐惧的威胁之下仍对坚持真理毫不畏缩。

  有位朋友之前问我:“你惧怕离开这个世界吗?”当时,我十分诧异,因为我从来没有直视过这个问题。离开这个世界?不就是指死亡吗!之前,我一想到死亡,就会觉得自己堕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那里的世界没有阳光,没有快乐,种种的鬼踪魅影使我惊心动魄,恐惧万分。

  如果没有读这本书,我将会一直认为死亡离本身太遥远,永远不敢正视它。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生命是珍贵的,一个人生存在世界上,意味着他能够体会喜怒哀乐,历经各种事情,享受生活所带来的苦与乐。但是面对死亡,也就是面对生命旅程的结束,种种鬼怪故事对它的'渲染增加了成人对它的恐惧。培根说过:“复仇之欲压倒死亡,爱恋之情蔑视死亡,荣誉之尊高于死亡,悲伤至极向往死亡,畏惧之心期待死亡。”对于死亡存在着不同的心态,不同的心态决定着不同的结果,这就是心态的力量。

  我认为,只要对死亡予以敬畏之心和平常之心去对待,那就无所畏惧了。

  ——论善与行善。什么体现了一个人的价值?是德,德以善为首。人之初,性本善,人的天性是善的,只是因为种种表象与幻觉遮蔽了他们的双眼,便有了恶。“德以善为首,此乃上帝的象征,若无这种品性,人将会沦为蝇营狗苟,惹是生非,无可救药的xx。”这句话同样是出自培根,一针见血地显露出“善”的重要。

  以往的我一直认为,是品味、情趣和才华是一个人超凡脱俗。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是善与性善使一个人超凡脱俗,它宽容大量,以德报怨,善是一切美好的源泉。

  这些都是真理,容不下半点虚伪。培根先生参透生死、直指人性,他的精神遗产给了后人最好的借鉴。

  其实,人生至乐莫过于高踞清新纯净的真理之巅,俯瞰谷底种种谬误迷惘,云遮雾障——这就是真理。

  夕阳西下,看透花开花落,风起云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鲁滨逊漂流记》可能有的同学看或读过,没错!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说起我与这本书的缘分,也颇为奇妙。那是一个晴朗的星期六,我去书店买书,儿童文学区中的图书,琳琅满目,浩如烟海。但是这众多书中我一眼便看到了《鲁滨逊漂流记》,因为我对生存冒险异常热爱,看着这书名我又对书中的内容充满了期待,再也顾不上其他不认识的书,付完钱后就急匆匆的赶回家了。

  回到家后,我迫不及待的开始读《鲁滨逊漂流记》。读第一章时,我知道了鲁滨逊全名是鲁滨逊·克鲁索,但其实他的原名是克洛依·兹奈尔,因为他是外国人,英国人经常叫错,将克洛依·兹奈尔叫成鲁滨逊·克鲁索,所以克洛依·兹奈尔改名为鲁滨逊·克鲁索,他于1632年出生于英国约克城的一户富裕人家,他有两个哥哥,一个在战斗中死了,另一个失踪了,当我看到这里时知道了鲁滨逊·克鲁索的家庭背景。我读的津津有味,我读到中间时很佩服他面对困难的勇气:在他被土耳其海盗奴役时逃离的勇气;在他流落荒岛时面对现实生存时的勇气和面对野人时的勇气等。

  我在读第一遍时,可以说是手不释卷,像几天没有吃东西一样,如饥似渴的读着。我读书有一个习惯,就好像是品茶一样,先喝一大口,感到好喝就细细品味。

  书中鲁滨逊·克鲁索头脑机灵,勇于尝试,虽然流落荒岛,但鲁滨逊却能勇敢地生存下来,用他自己的聪明才智搭建房屋、制作工具,驯养家畜、种植小麦等粮食、缝制衣服帽子等。在鲁滨逊解救星期五时的动作与心理作者描绘的很好,星期五是鲁滨逊从登陆到鲁滨逊岛上的一群野人当中救出的`的俘虏,因为在星期五救的他,所以鲁滨逊给他起名为“星期五”,并教他英语,和他一起生活。终于鲁滨逊被一艘商船救了,但是被救之路是极其坎坷的:因为商船上有水手叛变,鲁滨逊和星期五把船长及两个没有叛变的大副救了出来,带他们回到了他的庇护所,船长告诉鲁滨逊和星期五因为有两人叛变,所以改变了路线,说完后鲁滨逊就与船长、水手和星期五一起商量计划,商量好后,给他们一人一把枪,把那两个引起叛变的人抓了起来,鲁滨逊让那两个人在他流落的岛上自生自灭,之后登上那艘商船回到了有文明的大陆,开始了新的生活!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在我七年级的时候,买了这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刚看不久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虽然这本书很薄,但是里面却蕴涵相当多的知识。

  这是一本外国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被美国评为“20世纪美国10大偶像之一”的海伦·凯勒。她是一个不健全的女孩,一个又聋又哑的残障人。她仅在生命的前19个月中像普通人一样享受光明和声音,之后,她就跌入了黑暗与寂静。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又聋又哑的女孩,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她不仅学会了读书,学会了说话,还以惊人的毅力完成了在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学业。成为人类历史上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的第一位盲聋人。

  海伦小的时候,跟着同龄的人一起玩耍,快活极了。但是,再她成为聋哑人之后,就很少有朋友来找她玩,她一直很不开心。直到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小姐的出现,她的生活才开始变化。

  海伦刚开始学字的时候,好几次想要放弃,最后都没有放弃到。在这之后,莎莉文小姐的谆谆教导下,学会了说话学会了写字。1892年的冬天,海伦写了一篇短篇小说《霜王》。这篇小说跟格丽特·康贝尔小姐的《霜仙》十分的相似。所以很多人都在批评她,说她是抄袭别人的,她很伤心。但她并不因此而气馁,坚持写下去。

  在1896年的时候,海伦进了剑桥女子中学上学。但每次讲课的时候,海伦都很吃力,都是靠着莎莉文小姐在她手掌心上写老师上课时所讲的内容。再这所学校里,她生平第一次和同龄而且视听都正常的.女孩们一起生活,她们的生活充满情趣。1897年6月29日到7月3日,她参加了德克利夫学院的入学考试。考试的时候,只有吉尔曼先生在那里,吉尔曼先生先用手语字母把题目念给她“听”。最后通过了考试上了二年级,她高兴极了。以后海伦就不在畏惧困难了,她信心十足,她在学习中经历了很多的困难之后,终于在1900年考进了大学,实现了她的大学梦。我真为她感到高兴。

  这本书记录了海伦从小到大的成长历程。她经历了无数次困难的磨练,从失败走向成功。我们学习也是一样的,不要被困难吓倒,要有战胜困难的决心才能战胜困难,在困难中磨练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不怕困难的人。勇敢地接受生命的挑战,才能赢得生命中的光明。无论我们在何处,都要发奋图强,学会满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最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书,有的人肯定要问:为什么喜欢安徒生童话书,别的书也很好啊,例如:漫画书可以让你开怀大笑忘掉不愉快的事、小说可以让你知道作者的感受……可为什么偏偏喜欢安徒生童话书?那是因为它有着丰富的文字,鲜艳的插图,还有着美好的结尾,让我感觉我就身临其处。有时我为主人公伤心过他亲爱的人离他而去,有时我羡慕过主人公那平凡却快乐无比的生活,有时我憎恨主人公他侥幸逃过一劫……有的故事读完之后让我有很多感触,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安徒生童话书的原因之一,例如有一篇故事就让我回味无穷。

  一只兔子有两个愿望都告诉了仙女,仙女给了他两个盒子,但因为小兔子的好奇心它失去了两次将要实现的愿望,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小兔子按捺住了自己的好奇心,实现了愿望。这个故事虽然语句普通,但却让我懂得:不可以轻易许下诺言,更不能言而无信。无论在何时何地,我们都要遵守诺言,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自己的威信,得到别人的信任。我在为小兔子高兴的同时也深深品味道理。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虽然语句平凡,却有着鲜艳的图画,深刻的`道理。

  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你最喜欢哪一本书?我读过的书有儿童版的《三国演义》等四大著、有《小学生优秀作文》、《小学生四库全书》、《上下五千年》、《十万个为什么》和《小学生百科全书》》,每拿到一本书,我总是迫不及待的想看,首先会浏览一遍,然后熟读几遍,把好词、好句、好段摘录下来,同时把最喜欢的精彩片段多读几遍,并问自己为什么喜欢这些片段,如果同样的描写,

  换作自己又该如何来写,总之做到阅读时既动嘴、动脑又动手。 我读了多的那么书,可是,我还是最喜欢的是一本名字叫:《满分作文》。这本书写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还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还有许多好词佳句,令人爱不释手。 《奇怪邻居》里的那个人,虽然平时表面上看起来对人很冷淡,可在镇里举行的献爱心活动中却捐了最多的钱。《自我介绍》的小作者,小时候喜欢看书,脾气不好,总爱和妈妈顶嘴。最后还是改正了乱发脾气的坏毛病。

  《机器狗》的想象力特别丰富,那只机器狗既会唱歌跳舞,还会思考问题。这些文章真的让人受益匪浅。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话特别亲切,以前我不太喜欢看书,现在的我,可特别喜欢看书啦,一有空就看课外书。

  看了这些课外书之后,我觉得,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书对我们有很大的作用。多读书吧,从你识字开始,书就是你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快点儿!我们都要出发了,还看书呢!”

  “哎呦!知道啦,‘惠安馆’这篇马上就……哎!妞儿原来是秀贞的女儿啊!”我突然就转了个弯,说到了书上“妈,我还以为,秀贞的女儿是小英子呢!看第一遍的时候可是什么都没看出来呢!”

  “嘭!”我突然感到脑袋上被某只巨手“重击”了一下,双眼泛泪的抬头,竟是我妈,我立马把眼泪收了回去,书上说,越哭,父母会愈加气愤的!老妈看见我今日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好像有丝惊诧,只是让我速度快点,我心中暗笑:呵!可真有用!

  我怕再遭“毒手”,迅雷之速把《城南旧事》放入包中,跨出家门。

  坐在汽车里,我的脸被一阵微风抚摸着,不禁抬头望天,只觉着,天还是灰蒙蒙的,太阳都还未从海上,哦不——天上出现。

  几小时过后,我们全家人到达海边,我不等父母安排,就从包里把我的爱书和一张方格布拿出来铺在沙滩上,自己盘坐在上面,身后,老妈不温不火地说了句:“小心被晒成黑人,去参加长跑比赛。”

  我边拿着书阅读,便毫不客气的反驳着老妈:“怕黑、怕长跑,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现在,我只怕看书没光线!”说罢,我气愤的站起,朝海边走去,气氛不是因为老妈,而是——真的`没光线。

  看着潮水一波又一波,我想起了林因子最喜欢的那篇《我们看海去》,竟也在不知不觉中把它朗诵了出来:

  我们看海去!

  我们看海去!

  蓝色的大海上,

  扬着白色的帆。

  金红的太阳,

  从海上升起来,

  找到海面照到船头。

  我们看海去!

  我们看海去!

  天渐亮了,看看蓝天,再看看大海,到底哪个是天,哪个是海,我逐渐分不清了,林英子也分不清,她说,金色的太阳,是从蓝色的大海升上来的呢,还是从蓝色的天空升上来的呢?

  我为什么经常看《城南旧事》,又为什么总对它爱不释手?因为我喜欢这本书,她就像我的另一个母亲一样,教会了我许多,却也让我失去了不少。

  我听说,小英子出生在日本大阪,所以,我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学日语,说日语。身边的朋友都离我远去,我很痛苦,想放弃了……

  可是,英子在书中,多么有毅力啊,我又怎么能放弃呢?于是,我依然热爱着日语,到后来,不仅同学不再搭理我,就连老师也……

  我想,也许我真的错了,失去朋友的滋味,我承受不了。

  就这样,我还是放弃了,but我不会讨厌日语,更别说《城南旧事》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我不会忘却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华兹华斯以往说过:“书籍是一个纯洁而完美的实体世界。”而我则就在这个实体世界中尽情的遨游,享受书给我带来的无限欢乐!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自然是《安妮日记》啦!

  《安妮日记》是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在第二次大战期间写的日记,她死后,她的父亲把她的日记与全世界共享,从而轰动全世界。

  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最大的愿望是做一名记者和作家,却因为希特勒发动的一场邪恶的战争,于花季之龄死于纳粹集中营。这本日记是安妮遇难前两年藏身密室时的生活和情感的记载。这本书真实记录了安妮与家人为躲避纳粹迫害而度过的长达两年的密室生活。虽然安妮仅有十几岁,但她表现出超越她年龄的坚强勇敢。安妮的精神使我万分敬佩安妮作为一个成长期的少女,如何应对战争和种族迫害,自我成长与定位,寻求自由等心路历程。作为一名成长中的少女,她在日记中吐露了她的困惑以及好奇。

  从十三岁到十五岁的日记,起初,她是纯为自我而写。之后,荷兰流亡政府的成员杰瑞特·波克斯坦从伦敦广播电台宣布说,他期望在战争结束之后,能把关荷兰人民在德军占领之下苦难生活的目击报导,公诸大众。他异常以信件与日记做为例子。安妮收听到这段话,为之动心,于是决定在战争结束之后,要依据她的日记出版一本书。安妮的每一篇日记展现的不是战争给她带来这些平凡而真实的历史记录,伴随着主人公的心境起伏,足以引起人们心中的震撼和共鸣,所以能够深深地打动和吸引世界上众多的读者。

  安妮本是一个正处花季的少女,她本应当享受缤纷多彩的生活,但因为纳粹的迫害,只能躲在密室中,最终还是没有活下来。安妮死于德国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距16岁生日只差3个月。读着读着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无边的遗憾吞噬着我,无尽的敬佩依偎着我……

  《安妮日记》让我明白:“我们应当珍惜今日来之不易的.幸福,学习安妮坚强、执著、乐观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六):

  我,喜欢阅读,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里,我也读了很多书,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长袜子皮皮》、《柳林风声》、《昆虫记》、《枫林渡》、《草房子》等等。当然,它们都是我的最爱。可是,我最喜欢的书是林海音所写的《城南旧事》。

  我之所以喜欢《城南旧事》,是因为喜欢作者那细腻、率真的文笔。《城南旧事》里的主人公是:英子、英子的爸爸、英子的妈妈、秀贞、秀贞的妈妈,秀贞的爸爸和英子的好朋友妞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每每吟诵起这首凄美的《葬花吟》,我都会被带入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奇妙世界......

  最初遇见这本书时我还不过是一个黄口小儿,年方八岁的我识字许多,早就对这本号称“四大名著之首”的书籍而充满好奇。读这本书时,我幼小的心里曾充满了许多困惑——“为什么林黛玉不能和贾宝玉在一起?”“为什么晴雯要遭到王夫人的驱赶?”我多次向博学的爷爷求问,但每次得到的却只是一个淡淡的'微笑以及一句“看书吧,书里有答案的。”我疑惑不解,但最终还是囫囵吞枣一般把它读完了。再后来,我直到了豆蔻年华,再次在一家书店邂逅了这本《红楼梦》。再像儿时一样满怀好奇地翻开它,我似乎步入了一个梦幻的天地——小巧雅致的潇湘馆;朱楼翠阁的怡红院;玲珑大气的蘅芜苑。道路两旁的垂柳翠竹,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花团锦簇,简直是美不胜收呀!轻轻撩开青葱的斑竹,落花重重叠叠盖满地,深深浅浅,晕染开来,颇像一幅缤纷的水彩画。不久,一个姑娘走了过来,看见一地落花,不禁抽泣起来——“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啊,是林黛玉!耳畔又响起这首熟悉的《葬花吟》,似远似近,随着清风飘散而去......

  从小到大我看过很多课外书,我最喜欢的是《淘气包马小跳》。我羡慕马小跳有许多好朋友。马小跳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可爱又活泼还有一群好朋友。毛超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他瘦瘦的,高高的,还有一小撮刘海呢!他也很强壮呢,总是保护马小跳。他还有一个电视迷好朋友——唐飞。唐飞喜欢看《名侦探柯南》,只要电视一开始播放《名侦探柯南》,他连饭都可以不吃,真是废寝忘食呀!

  但是我讨厌马小跳的不诚实。有一次马小跳在学校听写偷看别人,被老师看见了,老师就生气的说:“你明天下午第二节课去我办公室听写,马小跳听了害怕得不行了连忙说:“好,好。”生怕老师告诉家长。第二天,马小跳兴高采烈地来到了老师的办公室听写了。听写完了,老师一检查:哇,竟然一个错的都没有。“你进步很大呀啊!”老师欣慰地说。到了第三天,老师才发现原来马小跳是打小抄的,所以叫马小跳放学把他的爸爸叫来办公室。放学了,马小跳的爸爸来到他老师的办公室,老师怒气冲冲地说:“马先生,您儿子现在听写都会打小抄了,您要管教一下他呀!”晚上回去的时候,他的爸爸叫他写认识,他却坚定地说:“我不写认识,我坚决不写认识!”马小跳的爸爸暴跳如雷地威胁到:“不行,一定要写,不然我把你打得屁滚尿流。”就这样,马小跳怕了,才乖乖地写认识了。

  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气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每当我来到泰山公园,总会去瞻仰岳王庙。每当看到岳飞的英雄形象,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茫茫书海之中,我怀着一种期待翻开了《岳飞传》。

  《岳飞传》是一本人物传记,由清代钱彩编著,讲述了岳飞与众兄弟投军报国,带领名声远扬的岳家军抗击金兵,精忠报国,却以“莫须有”罪名,被秦桧等奸贼惨害于风波亭。书中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场景生动地再现,让我有身临其境般的感觉。

  读完《岳飞传》,我心中感慨万千:我为岳飞刚正不阿、舍生忘死的爱国精神所折服。在他和儿子被奸臣捉拿后,两个奸贼将岳飞折磨得体无完肤,都没能让岳飞父子屈招,即使将背脊上的皮肉都撕扯下来,也丝毫不屈。我为岳飞赈灾就难,一心为民的义举所感动。当乡村百姓四处逃荒,民不聊生的时候,岳飞挺身而出,面对急于求食,群情激奋的`近千难民,开仓放粮,赈灾救难。我更为昏君奸臣横行霸道,荒浮无度的恶行所憎恨。他们不议国家大事,不论百姓安危。奸臣肆无忌惮,陷害忠良,皇帝更是听信谗言,眼看收复失地指日可待,却制造了岳飞父子和张宪的惊天冤案。恶有恶报,奸贼的铁像永远被人们所唾骂!

  岳飞牢记母亲教诲,把国家安危紧记心头,策驽砺钝,对国家一片忠心。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像岳飞这样被世世代代传诵的爱国英雄还有许多:爱国主义诗人屈原,见楚怀王听信诽谤,一心想攥住楚国疆土,保住河山,却被流放他乡,扬起笔锋疾书,写成流芳百世的《离骚》,为国尽忠,问天长叹,葬身汨罗;革命烈士刘胡兰, 10岁参加儿童团,在艰苦的环境里,她出入“青纱帐”,隐匿“古墓穴”,被敌人抓捕后,从容就义,壮烈牺牲,"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是她英勇一生的写照……

  爱国是一种牺牲,多少拥有爱国心的仁人志士在国家危难的时刻敢于站起来,甚至不惜为国家放弃自己的生命,这种爱国热情是最值得我们尊敬的。岳飞虽怀“精忠报国之志”,却无“精忠报国之门”。他碧血丹心,为国捐躯,血洒疆场,忧国忧民。每当我捧起《岳飞传》,脑海中就浮现出《满江红》中铿锵的语句,浮现出岳飞名垂青史的伟大形象,浮现出那个金戈铁马的悲壮时代。

  岳飞的故事将永远激励我们做一个拥有爱国情怀的少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的箴言将永远鞭策我们奋发上进,博学慎思。而这些或许是我喜爱《岳飞传》的原因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一本《城南旧事》,这本书我早就想看了。我是怎样被这本书吸引上的呢?在某个星期六下午,我去找我的好朋友韩秋艺玩,在她的家里,我看到了这本书,她让我看了看,当时我看得十分入迷,连她叫我下去玩都没有听到。

  我自己拿了这本书后哭过两次。第一次是看惠安馆这一情节,这一章是这么写的,在本书的作者英子家的那条胡同口,有一个叫惠安馆的地方,里面有一个叫王秀真的“疯子”。英子呢,有一个好朋友叫“妞儿”,妞的爸爸妈妈并不是她的亲生父母,经常打骂她,逼她吊嗓子,挣钱给她的父母花。秀真之所以疯了,是因为原来秀真有一位恋人,那人去别的地方一去不回了,说考完就买几亩田,回来接她,可谁知那人一去十几年都没回来。这还不是最可悲的,这个疯子怀了那人的孩子,生下来后脖子上面有一块红色的胎记。生下来没几天就被扔到一个很偏远的地方,被人抱走了,也可能被就近的野狗给吃掉了。最后英子让秀真和妞儿见了一面,秀真见妞儿的脖子上真有一块胎记,两人抱头痛哭起来。秀真连夜带着妞儿想去找妞儿的爸爸,英子不知该干什么,一会儿就晕倒在了大雨之中,等她醒来宋妈和妈就告诉她秀真和妞儿已经被火车撞死了。读到这里,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这一对被上帝折磨的母女最后终于团聚了,可上帝还是没让她们在世上久留。

  第二次是我的妈妈让我看的一个章节。当时我正在睡觉,妈妈读着我的《城南旧事》,我发现她的脸红了,眼泪也流了下来,便问她怎么回事,妈妈告诉我:“我看到这一章爸爸的花落了,很感动。”第二天,由于好奇,我也读了一遍,果然感动极了。

  在这时候,英子已经已经十二三岁了,是家里的老大,英子的爸爸已经病了,在床上不能动弹。几年前,英子的爸爸带着英子去看过英子所就读的.这所小学的六年级毕业典礼,学校会选一个学生代表上去演讲,这一次英子成功的被选上台去演讲,可是英子的爸爸却病了,没法去看自己女儿的演讲,这是多么痛苦的事呀﹗英子的爸爸曾经无数次幻想自己的女儿站在台上光荣的演讲,可是自己却看不到了。英子演讲完,马上去看了爸爸,可是爸爸却永远的倒下了。

  父亲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小小年级的英子就要承受这么大的痛苦,我不自觉的流下了眼泪。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是爸爸在我十岁的时候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让我从一个个短小精悍的小故事里得到了许多让我终身受益的大道理。

  《小故事,大道理》的编写者是一位名叫雅瑟的叔叔,他毕业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当了一名新闻工作者,业余时间喜欢研究古代文学,发表了近一百万字的著作。是位了不起的作家。

  《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一共有47个章节,全书共搜集了近千个人生小故事,有习惯养成、职业生涯、财富金钱、潜能激励、爱情婚姻、交际处世、心灵境界等等,这些故事虽小,但都隐藏着无穷的思想和智慧。每一个故事道理都是我们成长的良师益友,为我们为人处世指引了方向。

  在书中的40多章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解读习惯养成与命运——播种思想,收获一种精彩人生”这一章节。他使人记忆犹新,发人深省。在这一章节的开篇引言中,作者写下了一段充满哲理的话:“撒下思想的种子,便收获文字;撒下文字的种子,便收获行为;撒下行为的种子,便收获习惯;撒下习惯的种子,便收获人格;撒下人格的种子,便收获命运。”这句话让我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可以说是就成功了一半,每一件小事都要认真对待,就象一句成语说的那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这个道理。

  这一章中还有一个小故事特别让人回味。故事是说世界上第一个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加加林的。当时他只所以能够从20多名宇航员中脱颖而出是因为一件很偶然的小事情。原来,在确定人选的前一个星期,主设计师罗廖夫发现在进入飞船前,只有加加林一个人脱下鞋子只穿袜子进入座舱。这一个小小的动作使加加林赢得了主设计师的'好感,他感到这个27岁的年轻人如此懂得规矩又如此珍爱他为之倾注心血的飞船,于是主设计师决定让他来完成这次任务。加加林通过一个不经意的细节,表现了他珍爱他人劳动成果的修养和素质,也使他成为遨游太空的第一人。可以说,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聪明又成功的人。“纵使这些人置身于瓦砾,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芒。” 细节不是孤立的,就像浪花是美丽的,但是离开了大海的依托,她的美丽就显得单调了。人要想成功就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书,可以滋养无数的心灵。《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中的哲理故事成为点亮我们人生的灯,在它的照耀下,我们可以把不快的忧伤变为沉醉的美酒,把午夜的黑暗化为黎明的曙光,使我们的人生充满欢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人生如一本厚厚的大书,等待着人们亲手书写,也等待着人们细细去阅读,去品味。

  我喜欢读书,喜欢读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来自美国的一本小说《自由驰骋》。

  这部小说是由夏洛特?达奇?帕克赫斯特的真实故事改编而成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小女孩夏洛特,夏洛特从小就跟别的小孩子不一样,她不喜欢玩儿糖果和洋娃娃,但她特别喜欢在马房中干活。夏洛特的梦想就是能在属于自己的牧场上养马,驯马,骑马,于是她逃离了孤儿院奔赴自由,但在那样的一个时代,女孩子是不能御马的,女性根本没有什么权利和自由可言。坚定的她决定女扮男装,因为一次意外她失去了左眼,经历了重重困难,终于在不懈的努力下,成为了一流的车夫,拥有了自己的马场,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

  最让我佩服的情节就是夏洛特再一次意外中被踢瞎了一只眼。那一天他牵到了一匹野马,这只马没有受到任何的训练,当夏洛特扳起马的后脚时,那匹马突然猛踢后腿,夏洛特被踢晕了过去,醒来之后发现自己的.一只眼睛看不见了。这让生活本来就困难的她,掉进了深井,更何况她还是个女孩子。后来夏洛特不再在乎这些事情,继续向自己的梦想前进。

  看到这本书时我还在小学六年级,每个人都在为小升初做准备,我也不例外,但同时我又在为我的数学成绩发愁,我在小学数学成绩简直差到不可理喻,对比起另外两科,感觉这根本不是一个人考出来的。当我快要放弃的时候,偶然在书店看到了这本书,看了这本书真的对主人公很佩服,她可以为了自己的梦想和向往而付出不懈的努力,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尽管夏洛特遭遇了很多的困难,甚至是失去了一只眼睛,她扭转了自己的命运。我顿时感觉自己与她相比就如一个失败者,想要放弃的念头完全消失。在那之后每节课我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听,按照老师的要求来做,也渐渐对数学没有了排斥感,接下来的几次联考我的成绩突飞猛进。不过这个过程并不是那么一帆风顺,在这之中我遇到了许多困难,经常写作业写到11点,因为基础不好,大部分题对我来说都非常困难,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但我在最后还是超越了自己,战胜了自己,成功的翻了身。

  我把主人公作为榜样,她的经历驱使着我,让我知道要想找到自己的航标,实现自己的目标,就一定要坚持不懈,勇于面对自己所遇到的困难,战胜内心的恐惧和不安,就算我们置身于茫茫大海中,也要勇敢的前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柳林风声》这本书,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友情的伟大和家的含义。

  《柳林风声》介绍了一群个性鲜明而又活泼可爱的小动物,在婀娜多姿的柳林里上演了一暮暮动人的生活故事。这本书里的主要人物有非常睿智侠义的老獾,平常很少露面,但是人们很尊敬它,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人物。还有敦厚老实、心地善良的河鼠,愿意与朋友分享他有趣的故事。胆小爱冒险的鼹鼠,任劳任怨,善解人意,总是默默无闻地为大家做事,事后又十分谦虚,获得朋友们的一致好评和赞美。骄傲自大、目中无人、自以为是、十分有钱的蟾蜍,总是过度地挥霍它爸爸留它的财产,最终进入监,而后逃出监狱,发现黄鼠狼抢走了它的家,经过老獾和其它伙伴的改造,大家齐心协力把家又夺了回来。从此以后,蟾蜍改过自新,改掉了挥霍的坏毛病。

  我最喜欢看庆功宴这一章,主要讲述蟾蜍、老獾、河鼠、鼹鼠齐心协力,一致攻打黄鼠狼帮蟾蜍夺家的'故事。在一天的晚上,它们从地道钻入配餐室,看见黄鼠狼便打,场面非常激烈,最后成功地夺回了蟾蜍的老宅。这本书歌颂了友谊和温情,可见,友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可以挽救一切,同时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不要轻易放弃。我明白了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十分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喜欢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叫《料理鼠王》,那本书是从一只小老鼠和它的家族开始讲的,那只小老鼠有着发达的嗅觉,爸爸为他派了一份工作,你猜到了,是“毒药检测员"一天拾到了各种天然佐料和香菇,乌云来了,小老鼠爬到了一家老奶奶的屋顶上,用天线来烤

  香菇,突然,闪电来了,将小老鼠和它的哥哥劈了下来,小老鼠闻了闻香菇,好香,咬了一口,好吃。后来,小老鼠觉得加上另一种佐料就更美味了,于是它跑到老奶奶家里找,接着,它在老奶奶家的电视上看到了大厨师,之后,老奶奶醒了,拿起枪向它打起来,结果打把自己的家打了

  下来,大家吓的`逃跑了,小老鼠为了把大厨师写的书那走,和家人走散了,走到了巴黎。这里有一个小男孩,找工作,刚好这里缺清洁工,所以他找到了工作,后来,这个男孩不小心把汤洒了,他又不懂做菜,把汤搞的很难吃,小老鼠正好在窗户上看见了,为了要阻止,不小心掉了下来,

  它碰到了各种工具跑来跑去,吓死了,接着它就要逃跑了的时候,想起了那锅汤,于是它加了许多佐料,让汤好喝了,但是它被发现了,主厨看见他在做菜,还看见了小老鼠,男孩用瓶子关了起来,主厨命令男孩把小老鼠宰了并扔掉。男孩来到湖边,差点把小老鼠扔掉,又把它拿了回来,

  后来谈事时不小心把小老鼠碰到了湖里,结果自己跳下湖去救小老鼠,上岸时衣服湿了,小老鼠和男孩回家了,早上,男孩发现小老鼠不见了,他在厨房里发现了老鼠,在煮早餐。它把早餐放在桌上,一人一份,正当男孩吃的时候,看上班时间到了,就急忙吃掉早餐,而小老鼠还没来得

  及吃。就被男孩拉走了,他们刚到厨房时,男孩将小老鼠藏在衣服里,可是这样他们配合得不默契,后来回到家,他们买了材料开始练习,练习中遇到很多困难,他们都一一克服了。第二天,他们再到厨房时,他们能熟练得做出菜。菜做好后,被大家认可了,可是大厨师一直在找他的麻烦

  在后来餐厅的名气越来越大了,就这样他们一直配合得很好,可纸包不住火,小老鼠做菜的事还是被发现了,餐厅被迫关门,后来一个美食家投资开了一家餐厅,小老鼠为他做事,他在阁楼为小老鼠的族人装扮房间,一直幸福生活。这本书的主人公,小老鼠,它有着一颗对未来和梦想执着的

  心,它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俗话说得好有志者事竟成,男孩也在一步一步迈向成功。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平时很喜欢读书,因为通过读书,我可以知道很多平时见不到、学不到的知识。在知识的海洋里,可以自由地翱翔。我的卧室里,有一个大大的书柜,里面摆满了我读过的和没读过的各种书籍,《伊索寓言》、《中国古代神话故事》、《数学的奥秘》等等等等,从古到今、从自然到科学,方方面面,在这里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

  这是一本特别适合少年儿童阅读的百科类图书。编者用最直接、简洁和接近我们理解能力的方法诠释了少年儿童眼中的'诸多新奇事物,帮助少年儿童去了解世界。它涵盖了科技、军事、植物、动物、地球、宇宙、历史、国家民族、风俗习惯、文化艺术,内容涉及自然、社会和历史。书中编者引用的一句话,道出了我们要广读书的真正意义,“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

  书中每篇文章都配有精美的图片,各种事物画的栩栩如生,各种地理景观带给人们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我经常感觉自己读着读着就不自觉的被带入了书中所描写的世界。

  我化身一只小鸟,飞入了动物的世界里,去寻找鸟类的家族。在家族大会上,你一定想象不到我都看到了谁。瞧那边,那不是一群我国特有的鸟类黄腹角雉吗,看到他我不禁想起它那搞笑的外号“呆鸡”,被追赶时,把头伸进灌木丛,把后半身露在外面,做出掩耳盗铃之势的就是它了。咦!那种只有人类拇指大小的鸟又是谁呢,赶紧翻开百科全书来查一查,原来它是太阳鸟,这种鸟羽毛鲜艳美丽,全身闪烁着紫、红、翠绿、金黄等色彩,极具观赏性。大会上巨嘴鸟说个不停,黄鹂悠闲地哼着小曲,织布鸟成双成对地坐在桌边品茶,雨燕、杜鹃、啄木鸟聚在一边开着小会。天呀,这里鸟的种类太多了,猫头鹰先生一直在点着到会的人数,它要点到何时呢?我还是先去别处去看看。

  我坐着飞船,翱翔在地平线上,雄伟壮阔的瑞士阿尔卑斯山脉、北极熊聚居地格林兰岛、澳大利亚悉尼歌剧院、非洲赞比亚国家公园、北京长城、埃及金字塔,一座座美丽的城市,一处处著名的古建筑不断地映入眼帘,我被地球的壮丽震撼了,那真可以称的上是一场完美的虚拟旅程。等我长大了,一定走遍祖国的山山海海,走遍世界的名胜古迹。

  书中还为我们介绍了基础科学、科技发明、军事航天等知识,抱歉的是我还没有把它们都读完,没有办法带着大家去感受,但在这里我真诚的邀你和我一起去把它读完,一起去感受知识带给我们的神奇。

  “一个个问题,一个个答案,为我们搭建起了知识和现实的桥梁,让我们在阅读中增长智慧、树立爱心、磨炼意志、在希望中奋进,在快乐阅读中健康成长!”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我把它推荐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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