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11-16 18:03:58 我要投稿

[通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通用]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我最喜欢法国的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了,我喜欢他的书是因为昆虫世界有许多好玩的事。

  我读第一章《圣甲虫》,明白了圣甲虫在中国称蜣螂,是一种食粪甲壳虫之一。它们做粪球要用两只有大齿的前爪挖出一个大坑,再把粪球推在里面,用前腿按压揉搓一直形成球型,再把“球”运出来,用后腿插在粪球里,中间的腿来支撑,前爪推着粪球和身体往前走。有时,它们会遇到抢劫者,抢劫者会先把粪球的主人撞倒,趁这时,把粪球运走,但主人会去追。

  它们开始用自己的前爪争斗起来,有可能会出现第三只圣甲虫一起来帮助主人对付抢劫者,第三只圣甲虫其实也是抢劫者,但成功率很小,所以它会先得到主人的信任,来看护粪球,等主人赢了后,主人开始运粪球和那只趴在粪球上的圣甲虫,它们要穿过草地、沙地和几座小山坡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开始挖坑,主人时不时的上来看看自己的粪球是否安全。

  而那只趴在粪球上的圣甲虫醒过来,赶紧推着粪球回自己事先挖好的“餐厅”,主人发现自己的.食物不见了。依靠自己灵敏的嗅觉,追上那只抢劫的圣甲虫。狡猾的它开始改变了推粪球的方向,前爪勾住粪球,后腿开始跑起来。它飞快的跑到坑口,主人只好大方地和它一起把粪球推进坑里,它们又像伙伴一起享用粪球的美味。

  经过几番折腾后,圣甲虫是多么大度和宽容,在如此小的昆虫社会里也有明争暗抢、相互猜忌,以至于第一只圣甲虫的妥协和无奈,作者对小昆虫观察多么细致入微,详细告诉了我们圣甲虫的社会结构和生活习性。

  我要坚持把这本书读完,通过它我更加喜欢法布尔的作品。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别的小朋友喜欢的书一般都是漫画书或者就是故事书,而我喜欢的书却与他们截然不同,我喜欢的书是《新华字典》。

  我的第一本《新华字典》,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我爸爸和我一起去逛图书店的'时候,爸爸买给我的。那时我还不懂这是什么书先,而我爸爸对我说这本书用处大了,它包含了。中国的大部分的汉字,并且对我说如果我可以看完并且认识完这本书的字就可以实现我一个愿望。我怀着一颗激动的心,答应了爸爸这个约定。回到家,我就开始努力的看啊看,看了整整一天,仅仅翻过了十几页,并且还有几个字我还不会先,这时心里确实有一点点的沮丧,心里想,那么厚什么时候才能看完啊!但突然想起和爸爸的约定,就莫名有了一种坚持到底的动力。就这样一直翻,翻到现在也没看完。其实就算翻完也不一定可以认识完啊。哪有那么容易呀?看来是被爸爸算计了,虽然说爸爸和我的约定,可能是我输了,但是,因为这个约定我反而喜欢上了《新华字典》,《新华字典》里面不仅仅是一个字的读音,而且还生动解释了每一个词的由来或者演变的过程,其实这大大丰富了我的知识面,让我认识了很多的生僻字,我认为这可比那些漫画书、故事书有用的多啦!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新华字典》。这个是学习汉字的好方法,你也来试试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五·三班的坏小子》是杨红英写的,杨红英写的书小朋友都很喜欢。她写的书还有《笑猫日记》等。

  在《五·三班的坏小子》里“肥猫”、“豆芽儿”、“米老鼠”、“兔巴哥”就是其中的几个坏小子。当然,班上的美女艾薇老是被戏弄。有一次,豆芽儿趁艾薇不注意,在她背上老是贴了张纸条;我很丑,而且不温柔。当艾薇看到这张纸条时,她哭了呢!哎!原来美女也会被人戏弄啊!

  “肥猫”的名字其实叫鲁云飞,因为他很胖,所以同学们给他取了个绰号叫“肥猫”。他和同桌夏雪儿是一对冤家加仇人。有一次三八线的'事,害得“肥猫”罚跑操场二十圈,到第二圈他都快支撑不住了,何况是二十圈呢!我说,“肥猫”你还真惨啊!

  “豆芽儿”是吹牛大王,而且很狡猾,他把沙漠里所看到或听到的讲给同学们听,结果同学们一句也没听懂,害得地理老师全部重新翻译了一遍。

  兔巴哥是个飞毛腿,可是他跑步总是闭着眼睛,所以老是跑歪道,但最后还是赢得了胜利。

  记得军训的时候,因为一次紧急集合把大家耍得团团围转。“肥猫”和“豆芽儿”穿错了衣服,“豆芽儿”的衣服穿在“肥猫”的身上,分明就是一件休闲衣,露着他那圆圆的大肚皮。而“豆芽儿”呢,简直就是一件大衣。

  最可爱的还是米老鼠了,因为他把短裤当帽戴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从这些有趣的故事里,爱上了这些坏小子们。当然,我也很喜欢其中的每一个主角,而且不是一点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书,往往是我成长路上的玩伴。一本好书,会在我的脑海中存下了深深的记忆。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就是——《笨女孩安琪儿》。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阿姨。她说过这么三段话:第一段:就一个女人的一生而言,好性情远比好容貌重要得多。第二段:女孩子因为可爱而美丽。第三段:相对智商,我更看重情商,马小跳和安琪儿都属于情商特别高的.孩子。这三段话让我明白了做人的方法和道理。

  这本书介绍的是笨女孩安琪儿的故事:

  安琪儿是一个小天使的名字,而拥有这美名的小女孩却是一个又丑又笨的孩子。

  她想让自己长得像树一样高,就让马小跳往她身上浇水;她爸爸有一个珍藏版的足球,上面有全国足球明星的签名,她刷洗足球时,把名字都刷掉了;马小跳帮她办了一张银行卡,她却告诉别人说密码是她的生日……

  奇怪的是,比赛做脑筋急转弯的题,安琪儿打败了最聪明的女孩路曼曼,成了人们最喜爱的小天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每个人对时间的看法是不同的,时间能节省,但不能节省一些有意义的时间,也不能轻易浪费它。这是我读完《毛毛》后的感想。

  《毛毛》又名《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看完这个题目,我就非常想知道这个时间窃贼是谁,所以勾起了我认真阅读这本书的欲望。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孤儿——毛毛和她伙伴的一些事情,以及她和时间窃贼——灰绅士的一些事情。灰绅士盗取了很多人的时间,让别人不去做有意义的事情,比如:不陪自己的母亲,而将她送进养老院,将所节省的时间给盗走。可当灰绅士遇到毛毛,却无法盗取毛毛的时间,说明毛毛是个珍惜时间的.小女孩。

  读完了这本书,我认为灰绅士代表着城市快节奏的生活,毛毛和朋友则代表着城市慢节奏的生活。

  毛毛是一个善于倾听的小女孩,所以她的好伙伴们只要有事就会找毛毛倾诉。虽然毛毛的方法不多,但是让倾诉者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能够获得成功。我以后也要认真倾听,这样对方就会有存在感,对方也会觉得自己说过的话并没有白说出口,还是有作用的。

  我明白了做有意义的事并不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但做没意义的事就是在浪费时间,所以要多做有意义的事,少做甚至不做没意义的事情。

  《毛毛》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永记在心中把所悟到的道理,运用在实际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一本很精彩的书就是陪伴我成长的朋友,它给了我快乐;一本很精彩的书就是一位学识渊博的导师,它给我充足的精神食粮,给我启迪。

  我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有一天,妈妈从书店买来一本书,我打开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作者介绍,原来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名为《狼王梦》。

  它主要讲了一头叫黑桑的公狼,在一个冬天准备刺杀狼王,让自己成为狼王,但刺杀并未成功,他五马分尸般被狼群中的其他狼吃掉了,它的妻子,一头叫紫岚的母狼,在默默哭泣,它生了几只小狼崽,紫岚给它们立下了规矩,发誓一定要让它们其中的一个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再后来,第一头狼的遭遇和黑桑一样,紫岚又锻炼第二头狼的咬、扑、抓的能力,但很遗憾,它被天敌金雕捉去了。那头母狼又生下了两只狼崽,一头像紫岚,一头像黑桑。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受教育。群居的狼太不团结了,竟然吃自己的同类。一个家庭中的公狼像父亲般为它的'孩子做好坚强的后盾。大家都说狼是无情无义的坏东西,但我们错了,我们的母亲为我们付出了太多,而母狼也不例外,它对自己的孩子目光中流露出一个母亲的慈爱。狼都知道感恩,知道回报自己的母狼,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报答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的母亲呢。

  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令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阳光姐姐的短篇小说——《老天会爱笨小孩》,里面描写的故事很温馨。

  老天会爱笨小孩之中的主人公就是个笨小孩。来到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刚转学过来的笨小孩一开始还真有一点不习惯呢。他行动缓慢,反应也有些迟钝。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和自己的爸爸,都说他是一个“笨小孩”,可是他的班主任老师却鼓励他,默默为这个“笨小孩”加油,并告诉他“世上根本没有天才,只要勤奋努力笨小孩依然可以成为智多星”。我刚读完这本书,就想起一句话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获得成功的。

  在上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字体写的不工整,卷面整日脏乎乎的,因此,我受过老师的不少批评。爸爸知道后,不仅没有批评我,后来还在我的本子上写了这样的一句说:“宝剑锋从磨砺鋓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爸爸对我说:“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即使你是一个笨小孩,也许你会比起别人慢半拍,但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爸爸的话让我受益匪浅,以后我在阅读课外书时都处处留心积累名词名句,使我贫瘠的大脑日益丰富多彩起来,作文也有圈套的提高!

  笨小孩只要努力,也会成为天才!而秘密就在书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妈妈请你原谅我》,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深有感触。

  《妈妈请你原谅我》讲了一个五年级的女孩陆丹丹,她一开始非常听话,是一个人见人夸的好孩子。可是,自从妈妈和爸爸离婚后,年幼的陆丹丹不明白父母为什么要分开,认为爸爸妈妈根本不顾及自己的感受。她的性格开始慢慢变了。爸爸妈妈离婚后陆丹丹跟着妈妈,她开始和妈妈顶嘴,一点小事就要和妈妈吵架,还故意和妈妈作对。因为丹妈妈是陆丹丹的班主任和语文老师,所以丹妈妈很看重她的成绩,对她比其他同学严厉,而陆丹丹认为丹妈妈是在故意针对她,认为丹妈妈对她就像对待敌人一样,所以做出了好多让人哭笑不得的事。像在教室的黑板上写上“招募造反派”;不知在哪天玩个失踪;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还在墙上画上代表丹妈妈的“老熊婆”......这些仿佛就是陆丹丹的家常便饭。

  一开始,丹妈妈每次都会被陆丹丹气的火冒三丈。后来,丹妈妈认识了于叔叔,毕竟丹妈妈还那么年轻,而且,她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的,非常辛苦,所以,丹妈妈想给陆丹丹找一个“新爸爸”。于叔叔对人很好,很温和。但是陆丹丹知道后,非常的不同意,她认为这个人是来破坏自己家庭的。所以,她在得知于叔叔要来自己家时绝食抗议了,但是贪吃的陆丹丹还是经不住食物的诱惑。计划失败了,陆丹丹还是没放弃,她不想让这个陌生人进自己家门,一个邪恶的念头在她心里萌发了。于是,在于叔叔快到家里时,她把饮水机水桶里的水倒了出来,陆丹丹自己还滑倒了。当丹妈妈和于叔叔到家时,两个人都震惊了,于叔叔认为陆丹丹一定是不小心的',想先把水拖干,结果滑了一跤,陆丹丹觉得这回可出了一口气。但是,温和的于叔叔对陆丹丹很好,还几次劝导她,让她有些后悔。陆丹丹还想了好多办法气他们,可丹妈妈变得温柔了许多,不仅不阻止她折纸的爱好,还夸她不仅会折纸,画也画得好。

  陆丹丹还提出要搬出去住,可搬出去和于叔叔的女儿鱼儿姐姐合租了几天后,她体会到了丹妈妈这些年的辛苦。她改变了之前的看法,同意丹妈妈和于叔叔的事了,也变得乖巧了许多。她们一家变得和和睦睦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父母有父母的不容易,在我们不知道的许多时候,他们工作的非常辛苦,回来还要照顾我们,我们要体谅父母,理解他们,相信这样会让家庭变得更和睦。父母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自己的孩子听话了,父母会很欣慰。我们要努力做到好好学习,孝敬父母。

  《妈妈请你原谅我》让我感受到了父母的不易,自己的不听话,我希望这本书也能给你们带来感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读什么,怎么读,才能让孩子心里充满阳光,具有一种健康的人格,将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让我和小伙伴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

  信鸽阿诺克斯,执着,坚强,它的英雄历程充满千难万险;乌鸦领袖银斑,聪明,能干,他领导的呀群组织性强,纪律严明;棉尾兔“破耳朵”,虽然瘦小,却凭借着勇敢和智慧,成为那沼泽地上最后的.胜利者;山谷中最后一只松鸡红脖子,有勇有谋,重情重义,他有曲折惊险的成长历程,他有令人心痛的悲剧结局……这些野生动物,他们有着丰富的情感,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有着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高贵品质。

  这本书的作者是加拿大作家西顿。

  动物是我们的朋友,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你只要阅读红脖子这本书,就能培养坚强不屈,锲而不舍的好品质!

  我希望小伙伴们读完这本书,能从中发现野生动物世界的精彩和神秘,更加热爱大自然,热爱野生动物,成为一名光荣的大自然小卫士!让天才的种子,在阅读名著中萌芽。

  我相信只要行动就有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爸爸。可是没有一个人的爸爸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的。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的爸爸就是只有手指头那么大。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其实,杨歌的爸爸一开始并不是这样的。他原本也是一个身高一米八、高大威武的壮汉。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经常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杨歌的爸爸一次,杨歌的爸爸就会缩小一厘米,骂了一百八十次后,杨歌的爸爸就只有1.8厘米高了。变小后的爸爸什么也干不了,他只能整天呆在杨歌的口袋里。

  一天,杨歌捡到了一把金钥匙,就把它挂在了脖子上。因为这把金钥匙能使人永远正确,所以杨歌就成了无师自通的天才。后来,杨歌的金钥匙被他的死敌——猴子给偷走了。猴子利用金钥匙把上千枚核弹给盗走了。这些核弹足以将整个世界毁灭十几次。为了阻止猴子的`阴谋,拯救世界,杨歌的爸爸又复制了一把金钥匙,调换了猴子手中的金钥匙,从而阻止了猴子称霸世界的阴谋。

  读了这本小说,让我明白了:不能贪图小利,不能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只要自己努力去做,就会获得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读了很多经典的小故事后,觉得《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所阐述的道理简单实用,对指导我们待人处世的意义也很大。书中有一个木桶法则的故事,说的是老国王给他的两个儿子一些长短不同的要木板,让他们各做一个木桶,谁的木桶装的水多,谁就可以继承王位。大儿了把桶做大,在最后一条档板时没有木材了。而小儿子使用长度均匀的木材,做出了一个看上去不高的木桶,结果装的水却最多,最终得到了王位。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多时候,我们的`事情做得好与坏,恰恰取决于那块短木板,所以,我们应该时刻注意取长补短,把缺点变为优点。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要多发现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并变成好习惯和优势。所以,《小故事大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寓言故事》,里面有我最喜欢的故事呢!

  我最喜欢的故事叫《老人和他的三个儿子》,主要讲述了老人想让他的三个儿子出去学艺,让他们三年后再回来,于是他们各奔东西。老大学了理发,老二学了剑术,老三成了给马换蹄铁的'。

  三年后,他们回来了。老人要看看他们学的怎么样,就把他们叫过来说:“我要看看你们学的怎么样?谁学的好,我就把房子给谁!”三个人听了都很高兴!

  老人说:“老大先来”!老大正好看见一直跑的飞快的兔子,就趁兔子不注意,给兔子涂上了肥皂,又赶紧冲干净,把兔子的毛剃光了,兔子却一点也没发现。

  到了老二,天上正好下起了雨。只见老二拔出剑,在父亲的头上挥舞起来,父亲的身上竟然没有淋湿!

  到了老三,路边正好有一辆马车,他快速的给马换上了一副新的蹄铁。

  父亲看了后说:“你们都很厉害,把房子卖了,每人一份财产”。可三个兄弟又不愿分开,于是他们一起住在房子里,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三个兄弟都很好学,团结友爱,我们也要向三个兄弟一样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暑假中,我看了不少书,其中我最喜欢得一本书是高尔基写的,名叫《童年》,可能不少同学会说:“切,我早就看过了!”可是,不同的人感受不同,没有哪两个人的感受是完全一样的,所以请听我说说为什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是高尔基根据自己3—10岁时编写的。高尔基三岁时失去父亲,母亲把他寄养在外公家,那时外公家已经衰落,两个舅舅为了分家和吞并财产而吵架。由于生活不好,外公变得暴躁,动不动就打高尔基。一天,出于好奇,高尔基把一块桌布染成了蓝色,结果被打得失去了知觉。然后母亲又一次结婚,并把高尔基接回了自己家,但一点也不幸福。由于和继父不和,高尔基又回到了外公家,为了糊口,他只能同伙伴们捡破烂。后来母亲病死了,外公也没有能力抚养他了,于是,高尔基就去谋生了。下面,我就来讲一讲他的来历和故事。

  暑假的一天,我和平常一样,去书店借书,借什么呢?我一边想一边看,好,找本名著看。便走进名著区,忽然,我的眼珠不动了,直直的盯着一本书,书名叫《童年》后来,我就和这一本书一起回来了。一到家,我就迫不急待的看了起来,它像一块磁石,深深地把我吸引了,我贪婪地看着一页又一页,看着,看着我仿佛忘了自己,忘了家人,忘了世界。很快,中午到了,爸爸看着我如醉如痴不能自拔的样子,不忍心叫我,就离开了。我就这样,一直看着,看着。我完全陶醉了,终于,在五点的时侯,我看完了,我吸了一口气,突然,我的肚子传来了一阵“咕咕”的声响。我这才想起我没吃午饭,我问爸爸:“有吃的'吗?”“你小子,还知道吃饭啊!”于是,爸爸便和气的端来了饭和菜。我“嘿嘿”的傻笑着。

  一次,好朋友余润苏问我:“你知道哪三本书是高尔基的自转体三部曲吗?我知道一本是《在人间》一本是《我的大学》可是另一个不知道。”我一想,咦,这不是我读过的书吗?我答到:“是《童年》!”“对,对!就是这个!”她惊喜的走了。又一次,我的表弟问我:“哥,你知道那些高尔基写的名言?”我又想到了书后的名言便说了出来:“每一本书都是用黑字印在白纸上的灵魂,只要我的眼睛,我的理智接触了它,它就活起来了。”表弟一听,说:“哥,你太有才了!”

  这本书对我的启发是:大作家高尔基的童年只有苦难,但苦难没有将他摧毁,却让他更加坚强,勇敢,善良。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从小到大,总有一道美味佳肴呈现在你面前;从幼儿时,总有一个玩具你爱不释手;也总会有一本书让你沉迷,永远躲在书海里不愿出来。

  现在的我就像贪婪的饿狼,猎杀着小动物们一样津津有味地读着书,因为它实在太吸引我了。这本书的书名是《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延边人民出版社的。它的作者是苏联的高尔基,高尔基在文中的主要角色是阿廖沙,本文就讲了他在黑暗的社会中艰难的生活,随着长大,他对知识的渴望也越来越大,最后迈进了大学的门槛。

  文中他的身世让我同情,他三岁失去父亲,十岁又丧失了母亲,到外祖父母家生活。后面我才松了口气,外祖母是个热心肠的`人,但紧接着我又提到了嗓子眼,外祖父和两个舅舅是那样的自私、残暴、血腥、冷漠和父子之间的冷漠虚伪无情,因为他们让自己的孩子倒在血泊中而不管接着又闹分家,争夺财产,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最后阿廖沙最要好的朋友就这样静静地、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好想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这禽兽不如的行为使我愤愤不平,这样就在年幼的阿廖沙幼小的童心注入了不可愈合的伤疤。就因为阿廖沙做错一些小事就要脱裤子挨打。而外祖母呢?被自己的孩子毒打一顿还要为他们求情,甚至被外祖父一阵拳打脚踢也不怕。这儿,一种博大的慈祥、善良并富于人们温暖的情感从此散发了出来成为全文中最仁慈的老人。她处处呵护阿廖沙,关心他人,舍己为人的性格写的淋漓尽致。我的内心不平地跳动着:“为什么一个好人要生活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一个到处充满凶残冷酷的世界?为什么?”

  我深深感受到了作者是那样的悲惨凄凉,阿廖沙的内心也受到了沉重的打击,随着慢慢长大,他对书籍也越来越渴求。

  后来,自私的外祖父为了让他养家,竟要他去打工,为了生活阿廖沙重活累活都干,到了晚上,他还好不疲惫地借着月光看书,为了读书,他经常向别人借书看,可主人的那个毒妇人却不允许他读书,凡是搜到的书,她都通通撕掉,正因此,别人的书没了,阿廖沙欠下了许多钱,幸亏主人又是一个好心的人,帮他还了许多债,并为他开启了读书的大门。在阿廖沙的生活中,许多人都为他开启了读书的希望,他的阅读量越来越大,丰富了许多知识,对世界又有了新的认知,最后走进了大学。

  曲折的愿望最终实现,我也开心起来,其实世界上并不都是坏人,只是好人过于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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