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出租房主的一封信
广大出租房主:
你们好!在过去的岁月里,海淀区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治安秩序良好,这些成绩的取得与你们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密不可分。借此机会,我们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了更好地维护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海淀区流动人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海淀公安分局希望你们继续一如既往,支持配合政府做好我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服务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以下责任:一是严格落实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安全责任。房屋出租人应当承担出租房屋的安全责任。出租人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不得以出租房屋的方式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有犯罪活动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三是严格落实房屋出租登记制度。房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主动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依法纳税;应当督促承租人办理暂住证,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承租人信息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四是广大市民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整治违法房屋建设、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和违法出租行为工作。对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违反《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工商、安全生产监督、民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追究有关单位、个人的法律责任;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阻碍执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海淀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建设好我区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广大出租房主认真履行责任,落实政府要求,为全面促进海淀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