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禁燃烟花爆竹一封信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信,肯定对各类书信都很熟悉吧,书信是用于交流思想、表达意见、传递信息、互通情况的应用文书。为了让您在写信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2023禁燃烟花爆竹一封信,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禁燃烟花爆竹一封信1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
新春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质量。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乐山市市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请全体家长以身作则,引导孩子做到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在此,城北幼儿园特向全体家长和小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的习惯。
2、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规,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
3、带头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帯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4、家长加强对孩子禁放烟花爆竹教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切实的行动,为建设安全、健康、美丽的乐山城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洁净的春节!
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3禁燃烟花爆竹一封信2
中小学生、家长和老师们:
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传统民俗。但是,烟花爆竹燃放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不仅影响公共安全、污染城市环境,严重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而且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为创建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助力建设清新、环保、舒适、和谐文明家园,我们特向全市中小学生和家长倡议:
一、做禁燃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率先将“厉行节约、告别陋习”落实在行动中,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从“少买一串鞭炮、少放一枚礼花”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家长自觉地为孩子做好表率,不燃放烟花爆竹,尽己之力守护蓝天。
二、做禁燃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引领新风正气,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好“小手拉大手”活动,积极劝阻家庭成员和周边亲戚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三、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员。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倡导文明新风、倡导绿色生活,协助政府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老师们、同学们、家长们,禁放烟花爆竹是利民之举惠民之策,是深化城市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全与安宁,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让我们行动起来,用实际行动,做禁燃禁放的倡导者、实践者、维护者,让禁燃禁放成为文明时尚新风,为赤峰市天更蓝、生活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赤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3禁燃烟花爆竹一封信3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为减少环境污染,优化人居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从3月15日,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在此倡议大家:
一、做守法好市民,遵守济宁市禁放规定,家长以身作则,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管理和监护。
二、做禁放工作志愿者,积极劝阻、制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宣传落实济宁市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为创建文明济宁,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3禁燃烟花爆竹一封信4
尊敬的广大居民朋友: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20xx年5月1日在莱芜区实施以来,全区动员、全民参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效显著,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xx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请广大干部群众人人总动员、大家齐努力,全力实现宣传发动“零死角”、禁放区域“零响声”、消防安全“零隐患”、公共安全“零事故”的“四零目标”。现将我区烟花爆竹禁放的相关规定告知大家,请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一、莱芜区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莱芜区城区东至博莱高速,南至汶河中心线,西至莱城大道(包括南十里铺村、北十里铺村全域),北至嘶马河和济莱高速交叉线以南,四至线闭环连为一体。该环线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不得举办焰火燃放活动。
二、上述禁放区域之外的下列重点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机关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6)建成小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敬老院;
(7)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
(8)工业园区、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9)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10)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重污染天气期间,全区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四、非禁放区购买销售烟花爆竹均需实名登记
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产销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安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建立烟花爆竹销售实名登记和可疑情况报告制度,请销售业户及广大群众严格落实烟花爆竹购买销售实名登记,我们共同提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能力,有效防范各类涉爆炸案件和事故发生。
五、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受到依法处理
按照《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要求,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重污染天气期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罚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居民朋友们,违规集中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空气污染,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造噪声污染,莱芜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碧水蓝天、净化空气质量、保障人身安全是我们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继续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莱芜区人民政府鼓励广大市民主动劝阻、积极举报违规燃放行为。举报电话:110。
祝广大居民朋友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莱芜区禁放办
20xx年12月
2023禁燃烟花爆竹一封信5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xx年10月18日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公布)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所在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机构及所属乡镇街道、居(社)委会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贯彻执行到位。
三、在禁放区域有下列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下列处罚:
(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派出所依法进行询问查证,并依法予以处罚;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本通告有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
全市查禁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全市查禁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50
2023禁燃烟花爆竹一封信6
广大市民朋友: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大量集中燃放会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加剧雾霾天气,危害人的'身体健康;燃放不当会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我们就节日期间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1、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2、不在不利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酒后燃放;不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3、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更多地选择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气氛。
4、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做起,少燃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祝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3禁燃烟花爆竹一封信7
广大市民朋友:
为持续贯彻实施《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20xx年我市继续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现将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禁售禁放工作。
一、我市所有行政区域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全市范围内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服务对象告知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并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我们将对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110,12350。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巩义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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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2023禁燃烟花爆竹一封信8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殊不知,燃烟花爆竹不仅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噪音污染,干扰市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而且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甚至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造成财产损失。为建设美丽进贤,打造“洁序净美”的城市环境,在此,我们向全县广大市民倡议:
一、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维护美好的家园,需要我们以实际行动来践行,请广大市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更提倡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进贤。
二、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正能量的传播者。请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的守护者、不文明行为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明确规定:在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禁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依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罚款5万元及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真诚地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我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告别千年陋习,提倡文明新风,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让我们一起携起手,用一言一行为城市文明增光添彩。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进贤县禁燃办公室
20xx.1.15
2023禁燃烟花爆竹一封信9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春节临近,北京冬奥会举办在即,为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减少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做好我镇“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使全镇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为给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环境,我们倡议家长朋友们以身作则,行为示范,做关爱生命的宣传员、禁燃禁放的监督员、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自觉做到:
一、严格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在任何时间(包括春节期间),在各类活动中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践行绿色、环保、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各位家长要带头响应禁放倡议,并影响带动家人和朋友也不买不放烟花爆竹,教育孩子“自觉守法,远离危险”,养成良好的习惯。不去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乱花零钱、私下结伴购买、燃放等行为。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位家长和孩子要积极宣传全市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引导身边人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
若发现有人准备燃放或正在燃放烟花爆竹,请及时劝阻或拨打110报警。
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树文明新风,改生活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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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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