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同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的同学作文1
彭梓旭是我们班阅读中的王中王;表演中的小达人。长着一张白白胖胖的脸蛋,一双大大的眼睛,还戴着一副眼镜,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正适合阅读、表演。
彭梓旭读书的兴趣很浓厚。每天早上、晚上、课间只要有一点业余的时间,就把课外书拿起来津津有味地看着,连同学们在他身旁追打皮闹,他却不知道。周六周日我打电话向他请教一个高难度问题,他却没有听见电话的响声,周一我去问他为什么没有接电话,他很抱歉地说了一声:“对不起,那时候我大概在看书。”
记得有一次,我们和彭梓旭围在一张课桌上,来问彭梓旭几个问题。我们异口同声地说:“你一年大约可以看多少本书?”他自豪地告诉我们:“三百多本。”听了全都大吃一惊。我们继续问:“那你最喜欢哪本书?喜欢哪个作者写的书?”他流利地说:“我最喜欢看《笑猫日记》,最爱读杨红樱的作品。通过几个问题,我们对彭梓旭佩服的五体投地。
彭梓旭的看书面十分广泛。不管什么书拿起来就看。比如说:”文学、地理、科学……只要摆在他的面前,别说是杂志都要拿过来翻两下。
彭梓旭不仅喜欢读书,还有音乐方面的天赋。
一开始,他妈妈给报了钢琴班,彭梓旭原本不想学,后来学了一段时间,找到了钢琴的乐趣,所以他越来越喜欢音乐。
在一次数学课上,有7个水瓶发出不同的声音,彭梓旭上去弹了一首歌,我们班的同学们都在轻听着美妙的`音乐,结束了,同学们在不停的鼓掌。
学了钢琴,他的音色慢慢地越来越好,在几百人争斗中,终于通过了选拔,彭梓旭被选入了合唱团,严格参加训练。
听了我的介绍,彭梓旭被评为“阅读之星”和“表演之星”再合适不过了。
我的同学作文2
他身高不过五尺,体态瘦小,看上去就像是容易被欺负的。一头乱糟糟的“鸡窝”。他的脸上经常挂着一幅“生无可恋”的表情,顶着这幅表情游离在走廊上。
他的眼睛不大也不小,刚刚好,笑起来总是眯成一条缝,活像一尊弥勒佛,就差挂串佛珠笑着摸着他的大肚子念阿弥陀佛了。他的鼻子周围冒出了一些白色的小点点,他就整天在那抠啊抠啊。他的'笑容,是不同于常人的。他一笑,必定又是在炫耀他的小发明了。他把手弯曲成爪,站在原地,抬头望天:“哈哈哈哈哈哈”。有时候呢,他又是“皮笑肉不笑”,他双唇上升,就这么盯着你。每次被他这么一盯,我便全身发毛,手心出汗,脸色苍白,心脏扑通扑通的狂跳,双腿和牙齿也止不住颤抖。他又突然意味深长地对我一笑,扭头转向了别处。
虽然他是如此的可怕,可身为同桌,还是要说说他的优点。记得一次上数学课,冯老师让我们做了几道十分简单的题,小孩子都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做出来,其他题都做出来了,我愣是傻在了这一道,也不知为何,像是当时左脑是水,右脑是面粉,得,一动成浆糊了。我整整打了一整张纸的草稿,却还是没算出来,想到万一冯老师抽到我没回答出来的惨剧,尤其是冯老师对我的“宠爱”,不禁面如死灰,心灰意冷,郁闷至极。他早就做完了,闲得发慌,看到我手忙脚乱的样子,便把头凑了过来,看到我连这题都没做出来,便说道:“你傻吧,这么简单的题都没做出来,来来来,这题是这么做的……”虽然此后有时想到这句“你傻吧”总会耿耿于怀,但却十分感谢他。
他就是我的同桌——董策维,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君子。
我的同学作文3
小学六年,我经历了无数个同桌。在这里,我要介绍的是他们其中最可爱的一个。说她可爱,一点也不夸张。你瞧,她的身材有点胖胖的,苹果似的脑袋,还有那兰花般的短发,乌黑发亮。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睛忽闪忽闪,真的`很可爱啊。我我我这个同桌不仅外表可爱,还很关心同学,善于化解矛盾呢!
记得有一次,因为一件小事小徐同学与小杨同学争论了起来。渐渐地争着争着就吵了起来。那情形真是越来越糟糕,那声音真是震耳欲聋,都快把我们的耳膜给震破了。眼看他们几乎失控快打起来,大家不知所措的时候,她果断地走到了他们中间,对着他们两人大声地说:“我们都是同学,就不能友好地相处吗?你们为一件小事而吵得你死我活,甚至大动干戈值得吗?”她话像一盆水浇灭了小徐和小杨的那团火。小徐和小杨羞愧地低下了头。“对不起,不该因一点儿小事就和你吵架,你能原谅我吗?”小徐说。“嗯,其实,我也有不对的地方。”小杨回答说。她微微一笑,说:“这样才对嘛。”,她走过来,悄悄地对我说:“你看,像这种事情,就得这样解决。”我两眼睛睁得老大,敬佩的点点头。
这就是我的同学,她关心同学、遇事沉着、善于化解矛盾,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就是我的可爱的同桌——思源!
我的同学作文4
我的同学楚楚越,是个又矮又黑的小女孩,她穿着蓝色的衣服,黄色的裤子,紫色的凉鞋,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非常可爱。尖尖的耳朵,又黑又长的头发像瀑布一般。她的脸上总带着笑容,总爱用笑容来面对一切。
她喜欢画画,做什么事,都会一直坚持下去。她画的画非常好,连老师看了都会赞叹不已。她还喜欢手工。她做的手工像画儿一样,非常形象,总能做出那些动物植物的特点。比如说,长颈鹿长长的.脖子,狮子长长的毛发,还有小老虎头上的“王”字,等等等等。而她最喜欢的,便是足球。都说男孩子才喜欢踢足球,但她偏偏喜爱男孩子们喜爱的一些东西。她踢球踢得很好,我觉得楚楚越就是个男孩子。
楚楚越非常逗人喜爱。有好几次我对楚楚越说:“我们俩很一样。”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她说抢着说:“我们是双胞胎兄弟,你是哥哥我是弟。”我每每哭笑不得,就问她:“你为什么说我们是双胞胎?”楚楚越笑着答道:“我们的凉鞋是一样的,你的是蓝色,我的是紫色。而且我们都是二道杠,还是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我到现在都没弄清楚,为什么我是哥哥,她是弟弟,我们可都是女生呀!而且我比她小一点儿,应该她是姐姐,我是妹妹呀!
这就是我的同学楚楚越。她真是个聪明伶俐又惹人喜爱的小女孩!
我的同学作文5
在潜江市的实验小学里,有一个文明班级,它叫五(5)班。而在五(5)班里有一个博学多才。勤学好问的人,那么这个人又是谁呢?嘿嘿!不知道吧,那就让我来告诉你吧!
他,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微微像上翘的鼻梁。呵呵,猜出来了吧!对,没错!他就是我们班上的“学霸”,还真不假,他在我们班上,成绩几乎是正数第一,难倒还不是“学霸”?
还记得有一次:数学老师布置了一道特别难的应用题,我左想不对,右想也还是不对,其他同学也都不会写。这可怎么办呢?就在这时候,王梦哲突然站起来,说“我做完了!”然后,全班沉默了几秒钟……随后其他六十八名同学还包括我在内全部目瞪口呆,眼睛死死地盯着王梦哲,不肯收回,就像六十九匹饿狼盯着一只软弱的小羔羊似的'。当老师说“全对”的时候,全班又一次沉默了……但王梦哲脸上的表情很自然,完全没有留露那种骄傲自满的神情。等他坐在座位上的时候,我和其他同学就飞一般地将王梦哲成功“抓获”,“逼”问他这道题该怎么做,王梦哲无奈,只好细心地为我们降解,说“……”我们听完后,立刻恍然大悟,茅塞顿开,不约而同,异口同声地说:“不愧是“学霸”啊!”
经过那一次事件后,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细想一下,王梦哲他那优异的成绩绝对是刻苦学习才能够达到的呀!我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向王梦哲那样爱学习才行!唯有这样,以后的学习才能快乐。
我的同学作文6
我班有一位很色的同学叫谢洪斌,他身材高,却很瘦,瘦得只剩一副白骨似的,眼睛小小的,嘴巴有点宽,一对招风耳,却有一对好看的瓜子脸。我们管他叫她谢奶奶,关于这个外号的由来,还与下面这件事有关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说他很色,是因为他不要脸,哪个人去招惹他,他就上去亲人家,班上几乎每一个人都被他亲过,包括女同学。被他亲过的人都觉得很痛苦,因为他那一副阔嘴还有口臭。所以我们都很恨他。有一次,他说陈林宇的笑话:“有一天,陈林宇在大街上大摇大摆地走,突然有一个饥饿的小孤儿爬过来,哇哇大哭,向陈林宇要吃的,陈林宇看他很可怜,就猛地一下子拉起衣服,那孤儿爬起来喝陈林宇的.奶……很多人都在看陈林宇,过路人的见人就说男孩真傻,还给小孤儿喝奶。喝完奶,那个孤儿爬下来,一个过路的人又说,看,他身上没奶,小孤儿就下来了。另一人路人说,不是呀,小孤儿在陈林宇胸前打醉拳……”
谢洪斌一说完,引得同学们哈哈大笑。陈林宇一听谢洪斌在编他的笑话,恨得呀痒痒,就要上去捧谢洪斌,被我们拖住了,一同学劝道:“你何必跟他一般见识,他这人就这臭嘴惹事,其实是他想吃奶……”一同学附和道:“原来,他就是谢奶奶。”
谢洪斌这人就这样,嘴巴总不闲着。
我的同学作文7
我的同学小丽,她有一双可爱的细眯眼,尖尖的鼻子,一张樱桃似的小嘴巴,两只小扇子似的耳朵,最吸人眼球的是她那头卷卷的长发,所以大家叫她“爆炸头”。
虽然别人叫她“爆炸头”,可是她一点也不自卑,更不生气,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
记得有一次,我和她走在放学的路上,前面有一位小男孩,他正背着小书包,在路旁唱啊,跳啊,时不时还摘摘路边的.野花。忽然,“扑通”一声,男孩摔了一跤,坐在地上,眼泪在眼眶里“咕噜”地打转,原来他腿上的皮被刮破了,血流了出来。
小男孩实在是痛得厉害,嚎啕大哭了起来,正巧,小丽和我看见了,小丽把她那沉重的书包往地上一放,飞奔过去,看了看小男孩的伤势,说:“你住在哪?要不我送你回去吧!”接着,拿出纸来,小心翼翼地给小男孩包扎伤口,小男孩诚恳地说:“谢谢小姐姐。”她又关心地问:“你还疼吗?”小男孩回答:“还有一点儿疼。”
我看到了这温暖的一幕,不禁感叹道:“她真是个热心肠!”
她不仅乐于助人,而且还十分勤劳。
有一次,我去她家找她,她正在帮她奶奶做家务,这时,我想到自己整天悠闲自乐,从来不会帮妈妈做家务,真是自愧不如啊!
这就是我的同学,她乐于助人,她淳朴勤劳,她真是我的榜样。
我的同学作文8
我们班上有位“武则天”,其实她是咱班班长,姓陈。大家都叫她“武则天”。“武则天”长得高高瘦瘦的,扎着马尾辫。“武则天”可会管理“朝廷”,总把“朝廷”管得井井有条。记得有一次:
有一天,午休,我早早地来到“朝廷”,“朝廷”正在开娱乐会,有的空投垃圾,有的踩在椅子上耀武扬威。“啦啦队”的.加油声更是一声比一声响!简直可以传到千里之外。就在这时,“武则天”来了,她听见吵闹声,五官皱在了一起,生气极了,快速地抽出“尚方宝剑”,往讲台狠狠地敲了几下,现出“龙威”,怒吼道:“再吵!再吵今天留下扫地!”同学们好比老鼠见了猫,害怕极了,抢着回到座位,认真看书。我虽是“左右宰相”之一,但心里暗暗惊叹:“天哪!别看‘武则天’是个女的,但怒了真不是盖的。”
这时,一位“大臣”举报了同桌,同桌一连冤枉的表情,马上站起来喊冤:“没有!是他先跟我讲的!”“一起记!”“武则天”斩钉截铁地说。“为什么?”同桌一脸的不满了,把音量调大了。“武则天”又展龙威了,狠狠地敲了一下讲台,随即站了起来,手一抖不抖地指着同桌,对着同桌怒吼:“一个巴掌拍不响,他叫你讲话你就讲话?”脸上显出了许多不满和一些威严。这句话说得同桌哑口无言,只好招了。我和另一个“宰相”忙劝到:“‘武则天’息怒啊!”“武则天”气有点消了,平静地说:“退下吧!”
我们的“武则天”还有许多经典战功,使我们众人都很敬佩她。
我的同学作文9
如果你生活在五年四班大家庭中,那么你就一定知道“麻辣铁脸”---陈叙含。
她可是名副其实的“铁脸”。高挑的身材,戴着一副眼镜,一张“包青天”的脸。
她的脸可厉害了,我和她同桌时,我很怀疑她传说中的“铁脸”,于是就在大课间试了一下。我先小心翼翼地走近她座位旁边,试探性的从她背后做了一个鬼脸,谁知道她一转身,看见了我的鬼脸,我马上从惊吓中回过神来,得意扬扬地想:这下她可能会笑了吧!打破她的“铁脸”传说了吧!正想着,突然一阵肚子疼
“啊!你,你干什么?”
看见陈叙含悬在半空中的腿,我马上明白了什么。
“你干什么?”她反问道。
“我……我……”我马上想到了理由。
“我想过一下,你旁边是我座位!”
“哎呦!”话刚说完,她就把我一脚踢到了座位上。
那次尝试,让我见识到了她的“铁脸”,但我不甘心,我还要试试她的“麻辣”。
又是一个大课间,我不小心碰掉了她的.笔,她用温柔的声音说:“帮我捡一下,谢谢。”我没捡,因为我知道她那温文尔雅的声音下隐藏的“阴森”面孔。看我没动,她动怒了,大喊:“给我捡起来!”这一嗓子,马上引来了不少目光。“为什么?”我不能服软。“因为是你碰掉的!”“你自己捡起来呗,我又不是故意的。”“你……你!”正所谓“陈叙含发威,无人能敌!”只看她施展独门绝技——手脚并用!就是“九阴白骨爪”外加“佛山无影脚”,“轰”我被一脚踢飞,还在一瞬间被“爪”挠了几道!我此刻发出的可不是“哎呦”,而是“真麻!真辣!哎呦!”
正是这一次次的“麻辣”事件,勾勒出了二年级时我与陈叙含一年的“麻辣”回忆。
我的同学作文10
六年级了,我和同学们有幸没有分班。整整六年的友谊马上就要分开,心里总会有一些小小的不舍。其中,有一位我最不想分开的,也是和我相处时间最长的——包梦。
我们从很小的时候就认识,碰巧也到了一个班里。她脸大大的,圆圆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巴也小小的。有着一个肉嘟嘟的肚子。
不知怎的,上了六年级之后我们就很少说话,在面临小升初择校,我们之间产生了一层看不见的'隔膜。我们曾经是最好的伙伴,曾经,我们之间也有些磕磕绊绊,但总会以很好的方式结尾。可是这次呢?互相也不知是怎么了,总是无从开口,就连每一次打招呼都会有些尴尬,看一眼彼此便低着头走过去,好像陌生人一样。真的很希望能恢复到从前,那是无忧无虑,根本不用有小升初择校的巨大压力在头上。不知道她是不是这样呢?还记得小时候向彼此发过誓,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考一样的初中,一样的高中,一样的大学……泪水蒙住了我的双眼,眼前一片朦胧。要问我选择一所好学校还是有一位知心朋友,没有疑问,一定是一位能懂我的朋友。虽然在当今的社会压力下,只有考上了一所好学校才是王道。而且人生的路还很长,以后会遇到很多好朋友。但一位知音却是十分难求的。其他的如同一些小插曲,没有多久就会离开。而好朋友会在一起一辈子的。
唉,希望时间真的能修复一切。
我的同学作文11
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我的一位同学。大家看我描写的生不生动,能不能猜出他。
他,是一个男同学,他的脸圆嘟嘟的,一双小圆眼总是灵活地转来转去。他的五官也是非常可爱、非常和谐的聚在了一起的。整体看,他胖乎乎的,显得非常敦实。最可笑地是在冬天,哪怕他穿了很少的衣服,同学们都会问他,你穿了多少衣服呀,怎么这么厚!在他跳起来时候,他总是重重得落下来,让我们感觉到地面都在颤抖。
他,非常有礼貌,见到别人时,总是主动跟对方打招呼;别人去他家坐客时,他更是“请”字不离口了。这一点老师和同学都非常喜欢。
他,非常积极乐观,每天都开开心心,好像在他身上看不到什么烦心事。但是,有一点他好像不是那么积极了,那就是学习了。平常不谈学习他总是神采飞扬,一谈学习,唉!他就忍不住要垂头丧气。
他,“口才”非常好,每天都跟同学们在一起谈天说地,每天不停地说,不管什么事,他都能说几句,都能插进嘴,就连我们老师在心情不好的时候都把安慰自己事交给他了。
不过这些都不是他最大的特点。现在,我把他最大,最醒目的特点报告给大家?那就是他皮肤很黑,有时我喜欢拿他这一特点跟他开玩笑:瞧你这黑样,简直黑出我们中国人的新黑度了,不过你黑的`挺好看的,黑的有个性,有特点!
现在大家应该能猜出来他是谁了吧!
他就是我那“非洲”的同学马小科!
我的同学作文12
林可儿是我的同学。水灵灵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粉红色的小嘴,两排雪白的牙齿,一对红红的耳朵,笑起来微黑的`小脸蛋立刻变得红彤彤的。
林可儿非常机灵。有一次我看见董源神出鬼没地将一颗巧克力放在手中,面带微笑,神神秘秘地对林可儿说:“我在手里放了一颗巧克力,你猜一下,它在哪只手里。”林可儿凑近一闻,胸有成竹地笑着说:“在你的右手里。”董源无奈地笑了,慢慢张开右手。林可儿眼一亮,双手扑去,拿走了巧克力,开心得左看右看,左摸右摸,不亦乐乎。
林可儿还有不服输的精神。一次我和她玩二十四点,我开心得直跳,因为我早已经把二十四点练熟了,第一局我就大获全胜。林可儿输了,有点不开心,一把把牌扔在地上,不服气地说:“再来!”“ok,我奉陪到底了!”第二轮结束,只见她兴奋地一拍桌子,又把牌扔在地上,不是因为输了,而是因为赢了。我败给了她,后悔莫及。林可儿却高兴得飞上了天。这一点我要向林可儿学习,不要让人生的第一个放弃得太早,要坚持下去。
林可儿学习能力强。有一次我去琴行表演,看见林可儿在上课,只见她学习了七八本书,而且练得也很熟练,我非常羡慕。在班上,我也曾听她说自己一堂课上七八本书,七八篇谱子,两三天就熟悉了,可我不信,这回我算是彻底服了,林可儿的接受能力真强啊!
此外,林可儿写字比我漂亮,做题正确率比我高,学习成绩比我优秀……
林可儿既是我的好同学,也是我的榜样。我应该向她看齐,好好学习,努力变得和她一样优秀。
我的同学作文13
相处近一个月以来,我结识了许许多多的新朋友,而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得数王宇轩。他长得淳朴善良,憨厚可爱,为人忠厚;他品行端重,做事沉稳,又是我们眼中的好榜样。
记得有一次英语早读,身为英语课代表的王宇轩管理全班的纪律。他他发现最后一排的某同学与同桌窃窃私语时,他立马一瞪眼,呵斥道:“这位同学,学习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怎能容得你这样?”说完,拿起粉笔,毫不客气地记上了她的名字。那位同学平日里也骄横惯了,心中颇不服气,“啪”的一下将英语书重重的摔在桌子上,几步走到王雨轩面前,抄起板擦,“蹭蹭蹭”的将名字擦去,反手,一巴掌朝着王雨萱的脸上打去……
事后,那位同学自知愧疚,便主动向王宇轩同学致歉,并充满后悔知情的向全班的'同学朗读了她的检查。老师得知,便问王雨轩:“孩子,你看怎么办?”王宇轩同学轻轻地说道:“同学之间的友谊,难免会有波澜。”这位同学,我能理解你当时的情绪,其实我也不对,我应该先提醒你,而我却毫不留情的将你的名字记在了黑板上,损伤了你的自尊,对不起。”王宇轩同学的这番话刚说完,那位同学竟然流下了几滴眼泪,不知是悔恨,还是感激……
王宇轩,这样一个普通的中学生,平日里被朴素的校服包裹着。殊不知,朴素的校服里,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心里流动着诚实,流动中的善良,流动着他那宽容大度的品格……
我的同学作文14
我有一个同学叫成俊娜,我和她可是在学校里整天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成俊娜的身体很胖,脸蛋圆嘟嘟的,从外表上来看她有点傻乎乎的,但是内心还是好的。你们可别小看了她!她可是我们班三好学生呢!成俊娜不仅学习好,而且人更好。有一次,班上有位男同学来欺负成俊娜,恰好被我看见了,我容忍不下别人欺负成俊娜,因为她是在我们班上脾气最好的.一个人了,有些男同学就是看她脾气好,才欺负她的,我气冲冲的去到成俊娜哪里伸手就想给那男同学一拳,可成俊娜拉住了我,对我说:“我不想和别人吵架,也不想看到我的好同学因为我,和别的同学吵架,算了吧!”我听了成俊娜这番话才停下手的,要不然,我一拳过去,把那男同学打得落花流水,如果打不过他,就去叫我们班上的“五大暴女”,分别是:老大邹金梅,老二我自己,老三魏云凤,老四艾溪,老五王泽文。只要我们五个人联起手来就连我们班男生十个都打不过!厉害吧!虽然我们几个女生暴力了一点,但是我们却是班上五大优秀女同学,看谁以后在欺负成俊娜。
成俊娜还有一个名字呢!是我给她取的,叫做:茄子!
成俊娜!她是我在这读四年的小学里,唯一能够和我亲近的人,怕是只有她了!我爱家人,也爱那胖嘟嘟的茄子!
我的同学作文15
在我们班上,我有一个好朋友——同学小杨。起初,我十分讨厌他,因为他总是爱“管闲事”,比如我喜欢提前写练习册,但他却看不惯了,立刻跑去找老师,然后滔滔不绝告起状来。当我被老师拉去“喝茶”时,他便在旁边幸灾乐祸。因此我对他十分讨厌。
但这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其实他也有让我喜欢的一面,自从那天开始,我对他的看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记得那天放学后,下着倾盆大雨,我来到了教室外面,我是一名走读生,又没有带雨伞,这样跑回家一定会被淋成“落汤鸡”的。“这可怎么办呢?”我紧皱着眉头,心中不禁犯起了愁。这时一个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带着几分小心:“小黄,是不是没有带伞呀?我有带伞,让我送你回家吧!”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我的死对头——小杨!起初我还不怎么情愿,但毕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没个可行的办法就回不了家,我还是连声答应:“好,好,好。”说着我俩撑伞走入雨帘。
但走进雨中后我才发现这是一把单人伞,两人共用根本就遮不住,如果有一个人身体的一部分要露在外面,那个人自然是我。雨滴毫不客气地舔着我的衣袖和裤腿,我不禁很轻地叫了一声:“哎呀!”雨声虽然很大,小杨也似乎听见了我的叫声,把雨伞往我这边遮了过来,我看见他这个举动,说道:“你干什么,你的衣服都被打湿了。”而他却若无其事地答道:“没事,一个人淋雨总比两个人一起淋雨好,只要争取不感冒,衣服嘛回去换一件就行了。”见他这样说,我也不说什么了。不知不觉间,我们到了我家门口,我叫他在我家歇一下,但他说不必了,我们说了再见,他便走了。
透过窗户,看着他湿透的背影,我的心里油然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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