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欣赏作文汇编8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欣赏作文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欣赏作文 篇1
身边有形形色色的人和事,自然少不得要去欣赏这其中之美。欣赏着大自然的美丽景色,欣赏美好的生活,欣赏她。
她是我的语文老师。许是小学被语文老师吓怕了,自带一种对语文老师的恐惧,同时对语文课的厌烦。得知初中一周只有六节语文课,可让我高兴了好长时间,但后来,在见到语文老师后,改变了这种想法,而开始欣赏她。
欣赏她,欣赏她的教学方法。她的声音总是轻柔的,但她讲课时班里却静得没有一丝声音。仿佛都被她如沐春风般的声音迷住了。她的语言总是十分条理,分毫不乱,说话时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气质,想让人去和她交谈。凡是遇到背诵篇目,总要让我们先背,而后直接听讲。她总是能把我们的心神牢牢抓住,好像有魔力一般,让我们在学完后总是很舒服,很自然。同时也不忘普及文学常识,她的点拨妙极了,一点即通,这让语文课生动起来,丰富多彩,良多趣味。
欣赏她,欣赏她的斤斤计较。“抠字眼”这个词简直是为她量身定制的,即使是小如米粒的字笔画错误,她也会揪出来。错别字这种小事我总觉得是鸡毛蒜皮,不足挂齿。但到她那里就变成了天大的事。她可以花半节课时间来纠正我们的错别字问题,同时给我们讲这个字的来历,更好的记住它。这种“斤斤计较”的性格已经让我形成一种观念:错别字可耻。所以我的本里很少有错别字,都是她的功劳。
欣赏她,欣赏她毫不吝啬的鼓励。去年刚开学,老师就让语文课代表以身作则:讲成语。这对我来说可是个苦差事。刚开学,让我对着这么多等着看笑话的陌生人讲故事?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但讲完故事,她丝毫没有顾忌我中间的磕磕绊绊,而是大肆夸奖,这让我受宠若惊,她也给了我勇气。再就是作文。自从初一下半学期开始,我的作文几乎每篇都是交流星。看着她留下的交流星,我能一个人傻笑好久。她的鼓励,让我在小学已经消磨殆尽的自信又找了回来。“能说出这些已经很不简单了。”这是老师常说的。这让我们对老师印象又好了几分。
如今看来,六节语文课根本一点儿都不多,反而还有点少。“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就是对她最真实的写照。她的这种性格,她给我的帮助,会影响我良久,伴我一生。
我欣赏作文 篇2
我不及奢侈品高贵,但如非卖品般独一无二。——题记
余幼时即嗜学
她小时候就喜欢读书,各种书籍,她都要看个遍。家里的书,都可以整成三个书柜了。她也不曾因此把书减少,反而与日俱增,曾多次与家人争吵。
好读书,便欣然忘食
今天,天气晴朗,风和日丽,正是读书的最佳时机。咦,看,她偷偷摸摸的走出门,四处张望,手里还拿了东西,定睛一看,哇,是书!还不忘顺手牵“羊”拿了些吃的。一路走走停停来到了一个隐秘的小树林,她靠在树上舒服的伸了伸懒腰,便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天色也由明亮变得昏暗,她却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变换着各种姿势看,眼睛一刻不离书,生怕错过那个精彩环节。天色变黑了,她才恋恋不舍的拿着书回家。
常著文章自娱
看的书多,文笔自然好。她的作文时常被老师当作范文读给全班同学听,她更是灵感来了,就即兴来一篇。写完后,还不忘沾沾自喜一番,俗话说得好:“灵感来了,挡都挡不住。”不过偷鸡不成蚀把米,一次作文竞赛,写了个不拿手的感情篇,夜郎自大,什么奖也没拿到。
此人,我欣赏也
说她书虫不为过,说她懒人也不为过。书是她的精神食粮,没钱吗?书中自有黄金屋呀。她也曾叹,为何书中自有颜如玉,却不是白马汉呢,哎…………
我虽不及柜台中奢侈品的高贵,但却如非卖品的独一无二。
此人,便是本人。
我欣赏作文 篇3
那个戴着眼镜,平时不苟言笑的人,那一次终于笑了。
“吃完饭就管自己上楼学习,不要让人监督。”他在一旁念叨,“别在楼上瞎玩,我还要修家里的油烟机,需要出去一趟。”于是他开着电瓶车走了。
我暗地里高兴,哈哈,现在我自由了,想干啥谁也管不着。
我愉快地跑上楼,顺手拿起空调遥控器准备感受凉爽。终于自由了!我欢快地朝天花板扔枕头。糟了,顶灯上的玻璃棒掉了下来,落在床上。我心里一慌,赶紧捡起玻璃棒看了看,还好,没有损坏,否则等下又要挨骂了。
我慌忙把房门锁了起来,拉过一把椅子,站上去,准备把玻璃棒装回去。可是玻璃棒太调皮了,我装上去一根又掉下来一根,似乎是跟我作对。我的脚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心也咯噔咯噔的,生怕谁一下子推门进来看见。
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灯装饰得和原来一模一样,那根玻璃棒也尽可能还原。
听到门外有动静,我吓了一跳,抢先一步开了锁拉开了门。他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好像是本想快速拿起钥匙开门,然后看看我有没有罪行。
我一溜烟跑出门外,害怕下一秒就要被教训。
“你是不是把灯上的玻璃棒打下来了?说实话!”
“我……我没有!”
“那床上这一块透明的东西是什么?”
我凑到了前面去看,“这不是……”我欲言又止。沉默了一会儿,我只好开口,“是我刚才扔枕头时,不小心碰到掉下来的。”
我承认自己碰掉了灯上的玻璃棒,并好奇地继续问下去:“你怎么知道我碰掉了玻璃棒?”
“第一,你开门时很紧张,说明你肯定犯了什么错误;第二,因为玻璃是透明的,光的折射角度变了,说明玻璃棒肯定被换过了;再说刚才楼上只有你一个人,所以证据确凿无疑,就是你了。”平时不轻易笑的他笑了笑,转身走了。
我真欣赏他那种有理有据的样子,还有善于观察的眼力。
这位我欣赏的人其实毫无疑问,他就是我的爸爸。
我欣赏作文 篇4
开学前的一个星期,我们开始了艰苦的军训生活。
清爽而宁静的早晨,小鸟叽叽喳喳的在树上欢快的叫着,一天的军训生活开始了。教官先是让我们站20分钟的军姿,刚开始对每一位同学来说都很容易,腰背挺直,手指贴紧裤子中缝,一切都在顺利地进行着。树叶在阳光的照耀下映出层层斑点,太阳逐渐升高,原本阴凉的草地如今已再无任何东西遮挡,毫无保留的暴露在阳光之下。渐渐地,脚底发麻的感觉弥漫到身体每一个角落,汗水也逐渐浸湿了衣服,一滴滴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滑落到嘴巴里。九点钟的太阳开始变得刺眼,当我用余光看到身旁的同学时,原来发现每一个人都在咬牙坚持着,我在心里暗暗地给自己打气。“同学们再坚持一下,还有十分钟。”教官说道。十分钟本身并不长,但是在这烈日当头下,漫长的却像整个冬季。突然,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阳光下,教官笔直的站立着,他的姿势是那样的标准,脸颊两旁的汗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显得格外晶莹。“加油”我在心里默默念着。时间就像蜗牛一般慢慢爬过,在最后一秒时,我突然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巨人,变得如此坚强,刚劲有力。
军训在不知不觉中结束了。在这短短的几天中,我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勇敢,尽管汗水会浸湿衣衫,尽管我身上的每一处细胞都在喊着劳累,但是我坚持了下来,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次的军训生活。
我欣赏作文 篇5
有人喜欢南宋豪放派的苏轼,有人喜欢忧国忧民的陆游,有人喜欢被称为“诗圣”的杜甫……而我喜欢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浪漫主义诗人李白,一生写下无数诗篇,让后人景仰。我喜欢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从这里可以窥见祖国的名山大川是如此的雄伟壮观;我也喜欢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从这里可以看出李白与汪伦之间那深厚的友谊;我还喜欢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这里可以品出李白那浓浓的思乡之情;我还喜欢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从这里可以读出李白那丰富的想象力。
除了他的作品,李白名字的由来也很有趣。相传,他父亲爱子心切,一定要让李白的名字不同凡响,所以直到七岁李白都没有正式的名字。一年春天,李白一家在院子里赏花,父亲有意考考儿子的本事,咏了两句“春风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说完,就让她们母子俩续上。李白手指李树,脱口说道:“李花怒放一树白。”父亲连声叫好,心里一动:这句诗的头一个字不正是自家的姓吗,最后的一个“白”不正说李花的圣洁高雅吗?于是,他就给儿子取名李白。
李白的去世也很特别。他不是愁死,不是病死,也不是气死,而是醉死。相传,一天夜里,李白喝醉了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山间小路上,发现月亮的影子在河里,心想:奇了,月亮怎么掉在河里,我要把它捧起,挂上天去。可是月亮没挂上去,自己就被淹死了。虽然酒能让李白写名诗,但是却也把他自己给灌死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他斗酒诗百篇,不平凡的一生和那非同凡响的名字,让我对他深深崇拜。我认为论谁是唐代诗人第一人,非李白莫属!
我欣赏作文 篇6
生命旅途中,无论是亮丽的风景线,还是不起眼的小片段,都是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好好欣赏的。
——题记
旅行,就是一直走,一直不说话的走。安妮宝贝,一个坚强的女人,在她的《蔷薇岛屿》中,我读懂了安妮宝贝那颗坚强地,执着旅行的心。从马赛岛到越南,她跨越的不仅仅是一条条河,一座座山,还用辛酸和微笑诠释了生命的价值。我欣赏着安妮宝贝,欣赏着她平凡而伟大的生命。羞涩的越南少女;戴银耳环的老板娘;哀怨婉转的越南情歌……安妮宝贝带给了我们不一样的生命,我怎能不陶醉在那种一醒来就能闻到木瓜清香的生活,我怎能不欣赏那种简单随意却充实美好的生命。
我感谢阳光,大地。他们无时无刻不让我欣赏着不同的生命。
看,墙缝中悻悻睡醒的'一棵小草正在伸着懒腰。它不打算继续睡下去,而是要挺着要身板,企图冲破障碍,接受阳光春雨的洗礼。即使它知道,一切只是徒劳,它只有几天的存活时间。但它还是不顾及地向前……我欣赏着这个小生命。它带给了我不少的觉悟和启发。
飞蛾,亦是如此的执着。明知虚假的光源处是尽头,却还是义无反顾地要飞向它。拥抱自己最后的美梦。它面临的不是化茧成蝶的美丽,它也没有忘了美丽,而是一瞬间的短暂光明之后,只留下了自己残缺的黑色躯体。我欣赏着这个震撼人的生命,任它在微醺的灯光中,自生自灭。
有人说,生命像一条大河,时而宁静,时而疯狂;有人说,生命像一首歌,婉转动听;又有人说,生命是一杯咖啡,淡淡清香飘逸。我认为,生命是沿途的风景,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好好欣赏,即使它们是多么渺小,平凡。
睁开眼,打开窗,生命,无处不在……
我欣赏作文 篇7
《辩士纵横天下》这本书已经被我读完了,其中我认为的雄辩人才是——孙膑。
孙武是孙膑的先祖,是春秋时期的名将,在历史上非常有名,也很擅长兵法。孙膑继承了先祖孙武高超的兵法。后来他和庞涓一起学习兵法,受到魏惠王的重用,只是他才华过于得高,庞涓嫉妒不让他出头,就乱编了一个罪名,派人请孙膑来,挖掉了他的膝盖骨,还在他脸上刺字,使他见不得人。
田忌经常和齐威王比赛马,分成了上、中、下等马。孙膑出谋划策让下等马对齐威王上等马,上对中,中对下,田忌以二比一赢了。他很欣赏孙膑,认为他是可用之人,就推荐给了齐威王。之后,孙膑成了齐威王的军师。
孙膑是用兵奇才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一次,庞涓派人追杀齐国时,孙膑在他必经路上的一颗树上刻下“庞涓死于这棵树下”八个字,并让弓箭手理伏起来,嘱咐看见火把就射。晚上,庞涓果然点燃火把来看树上的字,被射出的箭射死。这不但让孙膑复了仇,还拥用了用兵如神的传奇名声。
孙膑也是个悲惨人物,膳盖骨被信任的同门师兄弟挖掉了,心中一定很痛苦。不过读了他传奇的事例,在我的心目中,他就是一位雄辩人才。
我欣赏作文 篇8
窗外的雨欲歇,秋雨浇不灭心中的街灯,却也划破了清冷,淅淅沥沥的,不知何时散落人间,成了多少人的牵挂。
——写在前面
当一片枯黄的叶子飘落于地上,我便知道又是一个天气慢慢变凉的秋天了。
拂过耳际的清风,过眼的浮云都依偎在我身旁。”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古人道。阅历少之又少,我只能在寂寥之际独自回味罢了。
春的绚丽,冬的凋零,都静候着下一给轮回,轮回前早就有了结果,四季更替,总是以秋结尾,结束时收获的良机,秋则述说着收获,所以我独爱秋。
街上空空如也,唯有用双手拱起对秋的记忆;
干净的不染尘埃的月光一泻千里,每个街灯都通向一个久远的年代,灯光在月光下显得惨白,空气微微湿润,抑或是雨过的缘故吧。街道上的人行色匆匆,在似水的流年里渐渐模糊,抑或亦是雨果的缘故吧,忘带伞的人忘带了笔,几滴雨水滴落于我的外衣上,留下淡淡地痕迹。
或许是秋的不成熟吧,浅绿的叶子随风飘落,安静地靠近。我想,是我轰轰烈烈地从十四个秋天上跨过去的,太多的秋天都随波逐流了,被我所浪费了。
许多的人都从秋天身旁走过,留下几句感叹,没人会驻留在一个人生的秋天。
我想,我心中有一个秋天,纵使茫然,心中的火苗亦会像叶子一样飘落在各处,即使是未成熟的叶子。
这秋天是悲哀的,惆怅的。那秋天是否可以生机勃勃呢?我想,人都是吝啬答案,所以秋天里的答案是要自己去寻觅的。
我想,秋后是冬,冬后是春,春后是夏,反反复复,似乎是预示着世态炎凉。莫闲关,真正的秋天是无色的。
走进我独爱的秋天,收获意想不到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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