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时间:2022-10-31 12:42:21 叙事 我要投稿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通用32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通用32篇)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1

  我并不美丽,但我充满自信。因为自信,我变得更加开朗,因为自信,我变得更加乐观。自信,在我的生活中那可是必不可少的部分。

  记得那是去年的冬天,学校举行朗读比赛,过关者即可再到市里面比赛。

  刚开始,有好多人报名。我到了比赛场地时不由地有些心怯。这可咋办呀,这么多人,我能行吗?这时,我和自信相见了,他告诉我:“你能行,你一定可以,还没比赛了,你可不能退缩。”我深吸一口气,上了演讲台,开始了我的第一次演讲。令人高兴的是,我被选上了,随后的日子便是学校老师再一次的筛选,剩下的四个人,要每天去学校教导处练习,等待市教育局发的比赛通报。

  准备的那段日子可过的真是快。一个星期后的下午,老师吧我们比赛的人叫到了一起,告诉我们明天的比赛场地,开赛时间以及参赛规则。听老师说这次的比赛那可就是各校中选拔出的佼佼者,念得最好的人。我心中暗暗打气:努力,努力,努力,不要怕,你一定行。

  等我到了比赛场地时,比赛已经开始了。首先上场的是小学组。只见这些小同学们一个个精神抖擞,气势昂扬,演讲的那可是个激情澎湃。因为比赛的主题是关于梦想的,既然是关于梦想,那个人说起来又会无动于衷呢?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这时,我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她,与我一起学琴的同学,连续3年的演讲第一名!原本斗志满满的我现在就像霜打的茄子,焉了吧唧的。中场休息了几分钟,很快就到了初中组开赛了。

  我是第7号,前面的那几位的实力可个个都不可小瞰,马上就到我了,我到底行不行啊!“第6号选手上场,第7号选手请准备。”此时,坐在备战席上的我可谓是紧张不已。毕竟是第一次参加演讲比赛。深呼吸,放松;深呼吸,放松;我连续做了好几个,都不能放平心态,反而随着6号选手演讲时间的减少,更加紧张了。这时,我和自信再一次相见了。“之前的努力不就是为了这一刻吗?难道你辛辛苦苦写下的稿子就因为你的紧张而白费了吗?不要紧张,相信自己,你可以,你一定行,付出的人一定会受到回报。”

  随着主持人的报幕声,我自信的走上了台,微笑的看着大家,开始了我的演讲。“大家好,我叫孙凤敏,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放飞梦想》……”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最终我取得了三等奖。因为是第一次,所以三等奖已经很不错了。

  自信+能力=成功,想要成功,就要有超过二分之一的自信,然而丢下自信的人,却很难成功。让我们“拾起自信”,在自信中学会努力,学会坚强,学会向前,迎接成功。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2

  “快过来,你看,这个豆角好奇怪呀,为什么是紫色的呢?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我也不清楚这是什么,你哪找的呀?”

  “就在那边,要不我们去问问别人吧!”

  “嗯……好吧。”

  阳光暖暖的洒在我身上,我看着手中的照片,渐渐陷入了那三年前的回忆。那时的我还是一个上四年级的小孩子,而她呢,则是已经上了六年级再过一年就要上初中了吧。我记得也不太清楚我们是怎样相识的了,只记得我们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

  那一年的夏天,她留着一个齐刘海,头发垂落的脖子那里,总是喜欢穿着一条七分裤,上身穿着一个淡粉色的半袖,一身干脆利索的打扮,身材还稍微有点稍胖,我还因此经常调侃她。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既开朗又有礼貌的孩子。她见到什么认识的叔叔阿姨,就总会扬起一个四十五度的微笑,甜甜地说一声阿姨好,叔叔好,也正是因为她开朗又有礼貌,附近的大人们都喜欢上了这个女孩,连我爸爸妈妈也不例外。她的老家不在这里,她常跟我说他家乡如何如何的美丽,那里的水是甜的,天是蓝的,树是绿的,或许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吧,她给人就是这样舒服的感觉。她是一个非常有感染力的女孩,就算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在她这里也会消散不见的,她就好像是一缕温暖的阳光,不会像烈日那么刺眼,也不会像寒冰那样冷人入心。与她相处是非常舒适的,所有的烦闷都会被她包容。她就是那春天的一缕清风;夏天的一股清泉;秋天的一阵果香;冬天的一抹阳光,璀璨而不失温和,她总是能轻易的化解你的不快……

  那一年,她搬走了,因为上学的缘故,他们家在她的中学附近租了一间房子,这样方便上下学。在她搬走前的那段时间里,我一有时间就去找她玩,享受着这不多的悠闲时光。

  再见她时也是在一年前我上六年级的时候,暑假到了,她依旧是那个老样子,我松了一口气,好像是要把我这两年的担忧全叹出来似的,这两年了,我担心她变了,我也变了,可现在看到,才发现那些担忧是多余的。我们一起坐在床上,各自诉说着,她向我倾诉她的忧愁,我也一直扮演一个好的倾听者,这样的角色好像反了一下,想当年,我还是那么小的时候,也是这样向她说的,这次的见面交谈,让我们的友谊更深了。

  不知多会儿的时候,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再深的友谊,不常联系,还是会变质的,但我却不相信,我与她的友谊一定是天长地久,永不磨灭,我深信着!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3

  童年是每个人生命中最美好的一部分,它记录着我们的欢乐,忧愁。小时候,我喜欢和大家在一起,无忧无虑,校园里到处洋溢着我们的欢笑声。可如今,我已经回不去了。

  我已经是个初一的中学生了,和许多的同学都已分离,我只能把童年烙印在脑海里,回想着过去的点点滴滴,那些事情又浮现出我的脑海。

  当时的我是多么地幼稚啊,为了和同学抢东西,和她闹别扭,回想起来,还真是可笑啊!我坐在操场,看着来来往往的同学,你追我赶,不经一笑,原来童年就是这样。看着他们,我也回想起以前的事……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约了两位好朋友来我家玩。我等待着他们的到来,不到一会儿,他们并排着来了。周美玉的手里还拿着一本最新的漫画书,我的眼睛瞬间一亮,哈哈!这不正是我朝思暮想的漫画吗?妈妈不给我买,我就向周美玉借。可我却没看见于晋娴也想借这本书。这时,周美玉炫耀地说:“看,我新买的漫画书,很酷吧!”我们俩个向小狗似的奋力点点头。她有说:“这可是我最喜欢的漫画书了,不过,我看完了,可以借给你们,你们谁抢到就是谁的。”说完,手里的漫画书一抛,我抢到了!可没想到漫画书的另一边还有一双手,是于晋娴!她和我都如狼似虎地看着这本书,你瞪我,我瞪你,最终谁也没放开手。我和她都开始抢,只听,“嘶”,书已经“五马分尸了”。我和于晋娴都傻眼了,看着地上的书,又看看周美玉,她那双眼睛瞬间变红,五秒之后,便哇哇大哭起来,听见了周美玉的哭声,我的邻居大姐姐来了,听了我们事情的来龙去脉,笑着说:“这样吧,你们来打个“官司吧!””大姐姐当“法官”,我和于晋娴变成了“被告”,而周美玉却是“原告”,“法官”开口:“你们是谁撕破的”!我们互相吵闹着,“法官”又说“肃静,你们不管是谁弄得,都应该勇于承认,如果友谊撕破了,可就粘不起来了!”听了她的话,我们都很羞愧,我们以前主动把书粘起来,一起其乐融融地看着书。

  这就是我的童年,它总是让我回味无穷!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4

  细雨如烟,像重重珠帘,隔开了一世的喧嚣。

  ——题记

  老天阴沉着脸,与远处灰色的水泥地连成一片。天边的几朵云聚拢而来。果然,一场雨如约而至。

  我打着伞,漫步在蒙蒙细雨中。这雨连绵不绝,似愁,一缕一缕交织着。我伸出手,试图隔开这重重珠帘。手回,而珠帘合。烟雨迷蒙,似曾相识。

  时光倒回到久别的幼时。小时候,父母都在外地,一年里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可那时的自己总是奢求父母能陪着自己。那是同样的天气,细雨交织,织的是愁。又到分别时,我哭着闹着却留不住要走的他们。我追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顾不上丢下的雨伞,可是无奈太过年幼,摇摇晃晃跑着的自己摔倒了。那雨还是无情的落着,落着。

  清凉的雨丝飘到脸上,一股透心的凉意将我拉回现实。

  突然,在一片灰暗迷茫中,一抹亮色出现在我的眼帘。我走近看,是一朵小野花。一滴雨点不偏不倚地打落在它的花瓣上,它弯了弯腰肢,又挺直了它娇小的身躯。我不禁笑了出来,多么坚强!

  是啊!哪怕是再绚烂、美好的花朵都会经历风雨的磨练吧!

  我与烟雨再见时,我已经长大,也是在一场美不胜收、诗情画意的雨中得到洗礼,终于长大。

  瞧!细雨朦胧中,我看到两个人,他们合撑一把伞,相依相偎,似乎微笑着从小路那端向我走来。喔,是爸爸妈妈……

  一样的如烟细雨,如今再见,雨的细密交织的,不是愁,是温柔。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5

  走在那条再熟悉不过、却又三年未踏入的小路上,心中便升腾起一股特殊的情感,似是甜蜜,又像是苦涩。

  三年了,自从三年前奶奶病故我就再也没有来过这里,没有来过这个记载我太多太多回忆的地方。我甚至开始后悔自己答应母亲回来看看。

  走在小路上,泥土湿润的清香让人放松,我想起了儿时的小屋:院里有一株桃树,小时候的我在树下玩耍、写字、读书;屋不大,却处处洋溢着奶奶带来的温馨……我想,这么久了,桃树早该枯了吧。

  推开大门,眼前的景象却让我惊呆:老屋还是老屋,桃树也还是桃树,桃花也还开放,蜜蜂依旧勤劳,蝴蝶仍在飞舞……脑中突然涌现出这样一段场景:

  秋天,小女孩望着凋零的桃树伤感地问:“奶奶,桃树会不会活过来?”老人慈眉善目,笑眯眯地回应:“当然咯,因为它有希望。人活着,要有希望,就像这桃树一样,有了希望,生存发展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了。”小女孩捧着下巴,似懂非懂。她的年纪还不足以理解这番话。看着孙女儿紧皱眉头,老人脸上的笑意更浓:“就是呢,你要乐观才能开开心心的长大。”小女孩“嗯”了一声,“奶奶,我会的!”随即绽放出一个甜甜的笑容,老人也暖暖地笑了起来。

  如今,画面中的女孩已经长大,而当初的老人却在三年前去了另一个世界。我呆呆地看着眼前这颗和记忆中完全吻合的桃树,它还是一样地健康粗壮,满满地开了一树的花。

  隐隐地,我似乎再次听到了奶奶慈祥的声音:“人活着,要有希望,就像这桃树一样……”

  视线早已模糊。满脑子都是奶奶的面容,奶奶的话语。

  风暖洋洋地拂过桃树,也拂过我。桃花忽然活跃起来,随风摇摆,展现着生命的活力。

  良久,如释重负一般,嘴角不自觉地向上扬:奶奶从未离开过。嗅了嗅空气中泥土、桃花的清香,还存在着当年的味道。奶奶,桃树是您的信使,对吗?您是希望它提醒我要坚强、乐观,才一直佑护着这颗桃树的,是吗?我很想念您,我也会坚强乐观下去,做您骄傲的孙女。

  我怎么也想不到,再次与桃树相见时会是这样的心情。无论怎样,它让我明白,要乐观、坚强下去,像它,也像奶奶那样。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6

  我与诗词再见时初读纳兰性德发出感慨:“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时,心中平添一份怅然,可如今再次品这诗句,却笑他不知:再见,也是一种美丽。

  幼时,只会捧一本《唐诗三百首》,在阳光微醺的午后,在凉风习习的秋夜,亦或是在温暖的被窝中,逐字逐句,囫囵吞枣地阅读,如今的我依然成长,在与那诗词相见,却是别有一番风味。

  儿时读春,只知那“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的慵懒,而今,却是以读知王国维“四时可爱唯春日,一事能狂便少年”的激情。生机勃勃的春呐,只需那一枝新绿,便能席卷整片大地的青葱,因为它就是这般有活力,就像那年少的孩子,充满着干劲,蓬勃向上得仿佛要冲破一切阴霾,不用走进便能嗅到那一股浓浓的“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息。

  人们总是想一直这样,永葆那天不怕地不怕的青春,可若心中有春,又怕什么寂寥秋风?

  咿呀品夏,只悟到“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绚烂,而今,却已领会司马光“更无柳絮因风起,唯有葵花向日倾”的执着。人,总是要有梦想的,而有了这梦啊,却不能空想,若能想葵花一般执着,才有了追梦的实力,但若像那漫天飞扬的柳絮,不知方向,随遇而安,固然潇洒快活,可却轻浮不定啊。

  小儿念秋,只吐半句“自古言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的壮阔。而今,却能读懂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超然。秋,是这般精美,拥有着淡然的温柔。秋,是一个丰收的季节,若我们能在这秋日里,揽了自己的果实,却不忘吸收他人更高的精华,才是最好的升华。

  年幼悟冬,只明“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的坚强,而今,却已了然白居易“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的乐观。即使在寒冷的冬季,即使在人生的低谷,也要有与朋友畅饮的心境,也要懂得享受生之欢愉。

  与诗词再见时,多了的是人生的感悟,多了的是自我的反思,在这一字一词中,明白的“贤的是他,愚的是我,争什么?”的豁达,懂得了“零落成泥碾作尘,唯有香如故”的奉献,领悟了“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的快乐……

  我与诗词再见时,总有粲然在心头。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7

  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

  ——题记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的一抬头,我才意识到,这棵平淡的梧桐树在低矮的瓦房中显得那么高大。春日的阳光透过大片的树叶,像碎金般落在我的脸上,我从母亲口中得知这是棵梧桐。此后我常在梧桐树下玩,阳光下看兔子吃草,绿荫中打盹小憩,和家乡的孩子们围着树打闹,秋天比赛看谁捡到的落叶多。

  “走,到屋顶上来看!”那时贪玩的舅舅常领着我爬上屋顶掏梧桐树上的鸟窝,我总是站在一旁看着,看着院子中热闹的人们,看着奋力去掏鸟窝的舅舅,也注视着随风轻晃的梧桐。随着时光的推移,总有些美好要被洗刷,那个小村庄里少了一个孩子奔跑的身影。

  一别多年,我再也回不到那个觊觎树上鸟窝的童年。听说家人要到老屋寻找东西,我便主动跟来,再见儿时的梧桐树。

  我踏进老屋的门槛,院子里的东西都是灰蒙蒙的,那只兔笼子锈迹斑斑,红眼睛的兔子到哪了?院子中野草横生,曾经的欢笑哪去了?只有那棵梧桐,依旧保持原本的样子,可还是改变了的,原本光滑的枝干没了主人的保护变得凹凸不平。我再次抬起头,没有阳光的碎片,干枯落下的叶片打在我脸上。如果我尽数收起,那我一定会赢了儿时捡树叶的比赛,可除了梧桐,还有什么人在呢?鸟窝,青翠这些词似乎与它不相符。老屋已经不允许再有人踏在它的脊背上,我再也不能与梧桐平视。就这样,有些寒意的风中,我仰头看着梧桐被风阵阵吹过,落下层层枯叶。亲爱的梧桐,你还记得我吗?你曾带给一个女孩快乐的童年。

  离开老屋时,我又一次的回望,那棵梧桐依旧是那么显眼,只是日渐萧索村落也不知会不会让它伤心。

  “下个月还要再来这里,那棵树该砍了,太占地方了,而且也不住人了……我有些诧异的看着开车的面无表情的舅舅,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回头再看,早已望不见老屋,看不到梧桐,只有车轮卷起的烟尘散在干冷的空气中,似乎还夹杂着梦碎的声音。

  梧桐,再见,再也见不到了。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8

  我相信,在每个人的心底都会有一个地方,它是你的乐园,承载着你儿时的回忆,美好的记忆。在你伤心、失意时,是你想想就会觉得放松,觉得美好的地方。

  我也是一样的,五岁以前,因为爸爸妈妈忙于工作,所以我被送去和姑姑一起住,那儿的老屋也无疑是我第二个家。在我的印象中,老屋一直是很美的,屋前有棵高大的香椿树,每到春天,树上就满是香椿,那时,姑姑总是会摘下来好多,送给邻居们,又或是做成香喷喷的香椿面。

  屋旁还有一小片空地,姑姑在那儿种上蔬菜,小时候,我特别喜欢摆弄那块地,又是“松土”,又是“浇水”,姑姑也不阻止,只是坐在老屋下静静地看着我,夏天的夜晚,我们一起搬着凳子在屋旁看夜空,看满天的星星闪烁,老屋好像就在一旁安静祥和地看着我们,它带给我的,是满满的回忆和亲情……

  可当我与它再见时,老屋完全变了样子,它被拆了,要盖新房,儿时的乐园不见了。记忆里那棵高大的香椿树,那一刻就倒在脚下,那片只属于我的小菜园已没了踪迹,屋顶的瓦片碎了一地,甚至连原来坑洼的土地,也铺上了砖,曾经睡过的床,做饭的灶台都已消失不见……我顿时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泪水伴着不解落下,就那样哭出声来。这时,姑姑走了过来,手里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香椿面,擦了擦我的眼泪说道:“我明白你的不舍,明白老屋对你意义非凡,姑姑也和你一样,但你要知道,世界总在变化,没有什么会一成不变,虽然老屋不在了,但它也带给我们美好记忆还在啊!我们要带着对它的思念向前看。”

  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姑姑往我嘴里喂了口面,还是和小时候一样的味道,又抬头看了看天空中那只曾在屋顶停留的鸟,看了看姑姑那和记忆中一样温暖的面庞,我突然明白了,其实一切都没变,回忆还在,亲情还在,老屋一直在心里。

  世间万物都会改变,但只要一直怀着最初的心去面对一切,老屋在我心里,一直如初见时的那般美好。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9

  被生活的琐碎湮没了的绮丽情怀,是为爱而牺牲。

  ——题记

  吃饭时,我利落的将我喜欢的一盘菜席卷一空,手中的筷子随意地扔在桌子上,“吱啦”一声推开椅子,起身走到电视机前将聒噪不停的歌唱比赛节目关掉。

  蓦然发现你的眼睛一下就没了焦点,但很快回过神来,温柔地轻声问我:“怎么突然不吃了?”

  “吵死人了,你怎么总是看这些无聊的东西!”我没好气的回答,拿着手机进了卧室,“嘭”地把门摔上。紧闭的门将内外两个世界隔绝的彻底。

  玩了一会便没有了趣味,我无聊地趴在桌子。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你悄悄进来又很快出去,像是藏了什么东西。我“腾”的站起来,开始在屋里一厘米一厘米的检查。终于,在角落的箱子下找到了。上面是我的各种不舍得扔的杂物,下面,是一个泛黄的,有着久远的时间气息的本子。打开的一瞬间,我愣住了。上面排列着整整齐齐的娟秀字符。有的句子下面写着日期,像是某天的心情随笔,有的句子下面写着一个书名,还有的下面写着小心翼翼而又细致的诗人名字,最多的就是席慕蓉。

  我慢慢的翻着,细细读着,像一个虔诚的信徒。翻到最后,滑落出一张卷边的旧照片,一群年轻的男女。我努力的将你辨认出来,那时的你与爸爸站在一起,婷婷而立,挂着羞涩而腼腆的笑容,扎起的马尾辫温柔地散下。我不知道站了多久,只像做了一个梦,梦见一部旧电影,你是温婉美丽的女主角,捧着诗集坐在湖边石上,嘴角扬起笑容,柳条在你身后微微摆动。梦终于醒了,我却蓦然发现,脸上淌满了泪水。

  将紧闭的门悄悄推开,光线跑进来,我望见了你在厨房忙碌的身影,曾经年轻的身影被生活琐碎磨得疲惫,曾纤细的腰已悄悄走形,微微弯向碗池,光滑的皮肤变得干燥,细纹悄悄爬上了你的眼角……

  我轻轻地走过去,从后面抱着你的腰,嗅着你身上熟悉而陌生的味道,附在你耳边说:“妈,我最近好像喜欢上了席慕蓉。”我努力抑住泛上眼圈的泪花,余光中,瞥见你微微亮起的眼神……

  没有一个生来就是主妇的妈妈,每一位妈妈都曾有一颗细腻的少女的心。你的青春与我的青春放在一起,我将伴着你的青春美好前行。

  那一天,我再次见到了你,终于与你相见,但愿还不算太晚,为我放下了最珍贵的,曾为少女的妈妈。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10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转眼间,我的初中生活已经过去了一半,看着周围的同学,我不禁想起了小学生活,于是,我踏上了去母校的公交车。

  下了公交车,映入眼帘的便是那已经生锈却仍然坚固的伸缩门,旁边墙上的字已经有些发黑。旁边同行的伙伴已经忍不住冲上前去。“变化可真大啊!”一番感慨后,我们一起走到了学校门口。

  经过门卫叔叔的同意后,我们进入了校园。现在是上课时间,校园里空无一人,显得格外安静,看着熟悉却又陌生的校园,我的心情难以平静。

  下课了,学生们都在校园里活动,跳房子,捉迷藏,看着他们的背影,我仿佛看见了曾经的自己,也是在同样的亭子里,也是在同样的草丛间……唯一不同的,大概是亭子的漆重新刷了,草丛的草重新修了,但那其中的快乐和满足却是相同的。

  走进教室,因为我的小学在村里,全校加上老师才300人不到,所以一个年级也就一个班。教室的墙已经重新粉刷过,只能隐隐看出以前的模样。桌子,凳子也全部翻新,我还记得那木头凳子上的钉子弄破了我好几条裤子。教学方面,也用上了和初中一样的多媒体。看到这里,我不禁想:为啥我不晚生两年呢?

  中午,我们极厚脸皮的蹭了一顿饭,吃着已经吃了六年,之前觉得再也不想吃到的饭,我的眼泪突然就不由自主的流了出来。看着面前几个熟悉的老师,他们的皱纹深了,白发也多了。此时,我才意识到,我们长大了。吃过饭后,我们便离开了校园,走出那个生锈的伸缩门,然后越走越远,就像两年前毕业的那天一样。

  是的,我们长大了,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幼稚的儿童,而是成长为了一个有担当的少年,曾经的一切一去不复返,现在的我们只能抓住未来,就像母校新刷的漆,新装的多媒体,无论怎样变化,请加油,努力做一个最好的自己!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11

  ——题记

  越过斑驳的朱门,再见那葱郁的爬山虎,它仍未失去夏季里生机勃勃的风采,郁郁葱葱,让我仿佛看到了那穿梭在爬山虎之间匆匆的时间光影。

  侘傺的风在夏季里兴起,随我一同侧身闪进校园,随即而来的便是锣鼓喧天的鼓号声和铺天盖地的一簇浓浓的绿色。

  那爬山虎的生命力是那样旺盛,在夏末喷薄着过人的生命力。第一次踏进这座校园,便注意到了那教学楼一侧的绿色。那时我从未见过这样葱郁的植物,蔓延了大半个教学楼,在夏季炽热的风的拂动下,像一汪绿色的瀑布在墙上涌动。

  爬山虎仍在秋夏交替的季节里肆意地绿着,我深情的望着葱郁的绿色,追忆起从前,多少次我在它的面前与伙伴欢快地走过。张老师见我站在这里,淡淡的一笑;“来看看?”我这来回过神来,有些怔怔的点了一下头。“到操场上转转吧。”

  一片鲜亮的橙色充斥了我的眼睛。一群略显稚嫩的小学生身着鲜艳的队服,正在休息,几个女生抱着鼓围坐在一起聊着什么,哈哈直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几个男生手持锃亮的小号,追着跑了好远······像曾经的我,也最喜欢鼓号队排演的日子。可以抛开书本,没有顾忌的跑啊,跳啊······环顾一遭,那曾见证了我和伙伴们在操场上追逐的沉默的白杨,那篱墙一隅的一丛青竹,那隐匿了我与同伴许多小秘密的花草,见不到了踪迹。只有那抹爬山虎,还覆盖在墙上,与这一群孩子鲜亮的橙色服装相衬。

  蓦然间记起老校长,他的办公桌上总挂着几只墨水未干的毛笔,像片片花瓣合拢的墨莲静立。“你们毕业那一年,他也退休了。”我这才注意到,张老师本就不年轻的脸上更添了几丝蜡黄,说起陈年往事,多不少苍凉。

  那一片橙色的身影又集合起来,又是一群纯真的孩子,活跃在我记忆里的我们的影子里。我要走了,那一片爬山虎颔首静立,仿佛在与我告别。

  我并不是沉溺于过往,而是想追忆曾经美好的回忆;我不是怀念经的校园,我只是怀念有师友相伴的往昔。美好存在于过去,但没有什么悲伤,就像一年绿一年的爬山虎,未来永远有人领跑绿色,永远领跑明天。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12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离开了我的故乡,离开了那个充满了我欢声笑语的地方,当我再一次回去的时候,它早已变了模样。

  看着那大变样的家乡,土墙早已变成了坚固的砖墙,墙上也画上了各种图案,无一不在告诉着我做人的道理。土路也铺上了柏油,变成了一条平坦而光滑的参天大道。而小学校门口的那一片空地也早已变得平坦光滑。并装上了篮球架,画上的三分线,成了一个小型的篮球场。篮球场周围都种上了小花和草,白的似雪,黄的似金,红的似火,还能看见几只蝴蝶和蜜蜂在花上跳舞,旁边几棵绿油油的树也成了陪衬,到处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再往前面走,我转弯进了一个小巷子,走到尽头,翻过一面低矮的土墙,就到了我和我的伙伴们的天堂——我们曾经的秘密基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里还是老样子,一点也没变,一颗怎么也爬不上去的大杏树,死去的樱桃树残留的枝桠,一片土质疏松的菜地,还有一枝已经干枯了的爬山虎……

  看到这里的一切,我不由得轻轻一笑,我想起来我和我的同伴们在这里发生的过的一切,记得那时我们年少轻狂,吹下牛皮说要爬上那棵树,可每次都是以失败落幕,记得那时我们为了那棵快要死的樱桃树,费尽心思给它以生命,终于让它再次复活,记得那片寸草不生的土地,我们把它重新开发种上了蔬菜,更记得拿着爬山虎,是我到家中墙上剪下来,架上去装饰用的,如今也早已变得干枯……

  正看得出神,爸妈就来叫我了,该回家了。坐上汽车,在离去的路上,看着熟悉的景观,一点点消失在眼前,我的心里很难过,我知道短暂的分别是为了下一次的再见,我相信,当我当我再一次回来时,我的家乡一定会变得更好,一定会变得更好。

  再见了,故乡,再见……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13

  满架蔷薇一院香。

  微风乍起,吹得阳光碎落一地。我站在老旧朱色铁门前,仿佛看见时光穿梭的身影,在小巷尽头消失不见。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香味。

  “十七号,十八号……”雨水的洗涮,让原本鲜艳的门牌变得锈迹斑斑,难以辨认。蓦地,一股清香钻进鼻腔,从头到脚清爽极了。“不错!是外婆家了!”

  小时候,不怕羞地穿着开裆裤,被外婆牢牢牵着,走路踉踉跄跄,却先学会了认路,小巷环环绕绕,我却能爽利地告诉外婆:“走这里。”其中的秘密,我从未同他人讲过,只是每每回到家中,都用力地嗅着花香,以便于下次还能灵敏地把家认出来。如今十年已逝,未变的——是这花香。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面容。

  “吱呀——”门轴转动,果真是外婆,带着慈祥的笑,愣了一会儿,难以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呀——快进来,快进来!”我小心翼翼地跨过门槛,抚摸着青灰的墙,似乎所有事都一齐冲入脑海中,不由得浅浅一笑:“外婆,这蔷薇开得这样好。”我指着一株沉沉低首的花。

  “是呀,你小时候最喜欢了,来,给你剪一朵!”

  外婆转身去拿剪刀,眼中满是溺爱,笑得咧开了嘴,露出微黄却整齐的牙。未变的——是这笑容。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乡愁。

  外婆拿着一朵蔷薇,用纸包好递给我:“当心,有刺哟。”我甜甜应着:“城里可没这种漂亮的花呢!”

  “可不是,城里人忙,哪有功夫侍弄这些哟。”

  我把蔷薇凑近鼻尖,用力嗅了嗅。我还没告诉外婆,搬进高楼后,我还未同邻居说过话。高楼大厦隔开的,不仅仅是街道,更是人心。

  未变的,只有这淡淡的乡愁。

  家乡的定义,似乎永恒地静止在这个斑驳的院落里。

  想想,离开老屋十年之久,蔷薇呀,你告诉我,去哪里找这真挚的情,这样明澈的心,这样温柔的故乡?

  再见蔷薇,再见……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14

  枫叶的美,不在眼中,而在我的心上永远地绽放,在我的心上,永远生生不息。

  南山的红叶,我是赏过的。第一次上南山红叶,我只感到亲切,也有难抑的惊奇。南山的红叶,是红叶满山、流丹溢彩的。而且山脉绵亘,红到极遥远的地方,来的十分有气魄。

  南山的山峦,植被是极丰茂的。黄栌满坡,拓丛盈岗,楸树峰耸,檀木沟伏……却远不及枫叶的烂漫。夏时山色蓊郁,入秋,就渐渐变化起来。先是淡黄,而后是斑驳,最后是红的一统了,满山遍野就一如火烧。

  但是,渐渐的,我不再惊诧于它的美,他在我心上所燃起的火焰熄灭了,那渲染了过往的秋色,红极一时的一季霜叶,被我孤零零的抛弃在隆冬夜。惨月朔风中,一场风雪,席卷走了一树枫叶,那片郁郁葱葱的枫林,便在世界上彻底的消失。

  人生,总是无声无息的分别,也是不期而遇的相见。当初忘记与她分手告别,如今却忘记与他相约再见。或许正是如此,才给人生留下了无数的机遇。

  一场风雪卷走了一山枫叶,还卷走了七年的光阴。这时我已不再是当年呀呀学语的孩童,而是玉树临风的少年。我早已忘记了故乡那山的枫叶,可能是因为淡忘的太久了,既没有丝毫印象——或许是因为它在我心上燃起的火焰,熄灭得太久了。

  突然记起它,是好友传过来的一帧图片,枫林在那头向我招手……凭着幼时的记忆,我找到了当年那片枫林山谷。

  还没有一览它的雄姿,却先看见一片落叶,乘着秋风,旋舞到跟前——是枫叶!我终于记起了它,秋风袭来,我绿色在秋风中拼命捕捉七年前我第一次闻枫叶的气息:

  啊,那是火红的太阳味儿;啊,那是新鲜泥土的气息;啊,那是枯草微余的清香;啊,那是时间流逝的沧桑。

  我捻起那片枫叶,纤纤细指在他粗糙的叶面上滑动,我顺着叶脉。感受着她为了这次绽放所留下的凹痕,那是成长的印记,更是它用血与泪磨炼出的坚强。没有一丈宽的叶面,却布下了无数的凹痕,粗糙而且突兀,我也受了震撼。

  眼前的那片红,不再像以往看上去的那么朝霞似锦;我看上去的那片红,是血与泪的交融。眼前的那枚枫叶,不再像以往看上去那么年轻气盛;我看上去的那枚枫叶,饱经了数年的沧桑。

  我沿着它的边棱,轻轻抚摸,岁月的伤痕在叶脉中褶皱,我隐约感觉捏着叶柄的手指下,来一阵微弱的呼喊,“孩子,你回来了,孩子……好久不见了。”

  我哽咽了,我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只能够忏悔地望着眼前那枚枫叶,在寒风中滴滴答答落下的,只有牵挂的泪,还有多年来无数无数的愧疚,尽在手指与叶柄无声的沟通。

  那枚红叶再次点燃了多年来熄灭的火,那一点星星之火又一次燎漫了整颗赤诚的心,比一片枫林带来的更猛,更旺。我知道改变心态的,不仅仅只是时间,更使我对美的一种心态的转换。

  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勾勒了人与自然亲近的一面,构成了无语,自然在天地间重逢,再见的欢畅曲。

  天地间有大美而无言,我们越是看惯了的东西。越是习焉不察,我们要永远用初识的眼光去看待,哪怕它是我们看过无数遍的事物。就像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15

  再见,不是分别。虽有苦涩,但正因如此,才会有相见时的那份?喜悦。

  在难得的假期,随着父亲,踏上返回老家——南京的旅程。

  迷迷糊糊间打了个盹,在回过神来时,车已在小道中盘旋,终于到了那已有些年代的老小区。那矮小的房屋,与周围的大厦格格不入,所幸有过改造,不至于破败。路边的空地上种着青菜、葱、小蒜之类的菜,倒给这片土地带来了一丝田园气息。

  上了楼,按了数次门铃。里面终于传出了熟悉的声音。门开了,在次见到了那个矮小的身影。“快进来呀!”那个年迈的女人爬满皱纹的眼角舒展开来,她拉着我的手,招呼着我进门。然后又“踏踏踏”地奔向了阳台。坐在小板凳上,忙活起择菜来。

  因为不会择菜,当然也帮不上什么忙,但还是搬了一张凳子,坐在她身边。就静静地看着她。

  阳台上的光线很好。温和的阳光与微风钻过纱窗上的小缝,轻柔地落了下来。她花白的头发沐着光,风为她拂去额角的汗珠。一切的一切,都想计划好的那样,平静而又美好。

  “刺啦~”新鲜的青菜被倒入锅中,升腾起的炊烟被“轰隆隆”吸走,锅铲叮叮当当地碰撞,奏出清脆的歌,油盐与菜香混合……终于开饭了。这一顿吃得格外香甜。很奇怪,明明是很普通的味道。为何让人欲罢不能。

  相处的时间很短,虽然她一再说吃了晚饭再走,但因下午还有其他的安排,不得不说再见。汽车慢悠悠地在小道中绕着,她就慢悠悠地跟在窗边,就要出小区了,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对着窗外大喊:“奶奶!”那个矮小的身影轻轻应了一声,然后立在那,挥着手。

  渐渐驶远,那位历经了风霜的女人,那小小的身影越来越模糊。如这座老小区一般,消失在周围的大厦中。

  有时再见,不是分离。而是为了再次相见。人与人、心与心、情与情的再次相见。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16

  夜晚,静悄悄的,一切处于静谧之中。一轮明月当空挂起,显得那样皎洁明亮,我躲在床上,仰望着深蓝色的天空思绪万千。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阔别家乡多年,再次踏上这方热土,呼吸这久违的空气,仿佛又回到了母亲的怀抱,那份亲切,那份温暖,让人舍不得松开。

  烟气浓浓的工厂,如今已变成一座座大公园,花草树木,五彩缤纷,翠意盎然。公园里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人们站在溪边,看着自由自在的`小鱼在水里游动,真的是赏心悦目;小溪两边,种着几棵杨柳,那垂柳,长长柔软的枝条,随风飘动着;小溪的旁边有一片树丛,长着一些高大挺拔的杨树,还有几棵依附在旁的梧桐树。汽车沿着公路行驶,我坐在车内,透过车窗向外望去,只见路两边的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那大建筑物错落有致,形态各异,有的色彩艳丽,有的古朴典雅,有的小巧玲珑??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座新一代的儿童游乐园,可不比香港迪士尼乐园逊色,这一直是我期待已久的。因为新开张不久,屋顶上的圆圈周围都还飘着五彩的旗子呢,似乎在向我招手表示欢迎呢。

  几年不见,家乡的变化可谓是翻天覆地的。多年前的平房和几层的小旧楼,都被一座座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所替代;石子铺成的小路也由柏油路、高速公路替代了。犹记得小时候的家有个大院,因旧村改造需要造立交桥而被拆。现在站在这儿,回忆曾经的美好时光,心里的滋味别提有多惬意。

  故乡是美丽的,故乡是富饶的,我的家园会变得越来越美好。再次与故乡相见,心中感触油然而生:快乐活在当下,知足就是完美。珍惜眼前,幸福伴随左右。

  自此归程是让人心生愉悦,亲爱的故乡,我永远爱你!伴随着“嘀嘀”的汽车喇叭声,离家乡越来越远,可依然回首,莞尔一笑,心中有个声音:我会再回来的,等我!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17

  在我6岁那年,我与它第一次相遇,之后我在它的庇佑下,茁壮成长。

  我自以为不再相遇,但时隔两年,我想象着与我相识六年的小学门口,和小学门口那忘不了的小卖部。

  走在去小学的路上,那里的松树郁郁葱葱,回忆起我与同学在小路上散步,一起说说笑笑。

  我走进校门,一进门就有一条可以穿过操场和教室走廊。

  走进教学楼里,看到了教室里原本的破旧的木头桌子到现在的质量更好的塑料桌椅。

  我走到了我之前的班级门口,想象着当时那爽朗的读书声,也仿佛听见了老师的讲课声和课间那悄悄细语。回忆起那里的一切真让人难忘。

  走出教学楼,走到操场上,一阵微风吹过,就好像吹起了一条条鲜艳的红领巾。在那里有丰富多彩的童年回忆。在那里见证了我们友谊。

  走到新的篮球场旁边的楼梯时,回忆起在楼梯上的欢声笑语。

  我漫步在着整个校园。看见那里的一草一木,就有一种不一样感觉而且是那么的熟悉。眼前就浮现出当时小学毕业时的那种眷恋之情。

  走出校园时,我仿佛听见那熟悉的下课铃声。

  如今在中学里,也发生了许多不一样的事情令我难忘。相信在二年之后,也会有很多值得留恋的地方。

  我与母校再见时,可以说有这巨大的改变,也是一层未变的。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18

  “公主和王子结了婚,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小时候,读到的很多童话都有这样的结局。不管故事中有多少荆棘和坎坷,幸福总是最后的归宿。

  我那幼小的心灵得到了满足和惬意,于是再看一遍,似乎故事里凶残的巫婆和狠毒的王后们都带上了几分可爱。就连白日梦里都是童话中的风景,蓝天白云、青翠草地,清澈的湖和高耸入云的山峰,当然少不了宏伟的城堡,将脖子仰成90度才能瞥见宝剑一般的塔尖笔直地伸进白云里,仿佛是连接人间与天际的长梯。还有美丽公主的金色长发瀑布一般从窗口倾泻而下,她尽力望向远方若隐若现的希望。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童话渐渐从我的生活中淡去。我渐渐学会了画出那条线,那条将现实与童话分开的线,也明白了童话终究只能在书本上存在,并不能飞进现实生活中来,那个唯美的世界只是寄托了人们美好的愿望,创造出来的乌托帮而已。

  上学以后,我的书架更是被现实一点的书籍所占据,阅读的课外书也是关于现实的故事,充斥着矛盾、痛苦和失望。我学会了写“成熟”这两个字,渴望摆脱那些被称为“幼稚”的梦,也希望像大人那样思考、做事。当我听到有人试图解释“童心”时会感到不解,因为在我看来大人的世界才是值得向往的,那个现实、果断、残酷,充满了我不懂的知识和规矩的世界,这一切对我而言充满了令人兴奋、好奇的未知。

  但是在听不完的课堂和解不完的题目之余,我又开始怀念小时候无忧无虑的时光了。最常想的问题是:为什么我小时候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呢?难道越长大烦人的问题就越多吗?这当然是得不到答案的,足以导致我在根本不大的年龄就被大人有的怀旧情绪所包围。

  我开始羡慕比我小的孩子了,再也不敢在背后喊他们“小屁孩”了。试着回忆自己的小时候,尽可能多地寻找关于我这几年长大过程的证据,重新拾起那些往日不被自己珍惜的东西,包括童话。

  与童话再见时,我沉下心来,抛开生活中积淀下来的琐碎杂念,为读那些旱已烂熟于心的故事情节。我佩服那些童话的作者们,身为大人却依然保留一颗童心。童话中的人们和自然总是和谐平等地相处,人们不会用居高临下的眼光看待一草一木,而是用真挚的善心云敬畏、尊重万物,更不会为自己是所谓高等智慧生物而沾沾自喜、得意洋洋。

  《雨滴项链》里的北风为了答谢琼斯先生的帮助送给他女儿劳拉一条神奇的雨滴项链。而当项链丢失时,受过劳拉帮助的鼠、鸟儿和鱼帮助劳拉找回了项链。在唯美的童话里,生灵与生灵之间只是单纯的给予与回报,这其实与公主和王子在一起的结局,和故事本身的美好相比,也没那么重要了。

  愿每个人都曾有童话般纯洁的心灵。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19

  在公园里,我见到一片暗红色的鲜花,长的甚是好看。我想这是玫瑰吧,看到旁边的介绍才知时月季。这些月季的花朵都是深红的,深得发黑,其艳丽不逊色于玫瑰。能在这样一片鸟语花香中漫步,简直是享受。

  与其他月季相比,暗红色的月季更优雅。一场萍水相逢,让我对这种颜色的月季情有独钟。

  没想到,还能再次赏到月季。

  几个月前,家里又多了一盆花——妈妈最近特别爱养花,她望着这一盆疏影暗香,自豪的说:“这是我刚买的法国月季,看,漂亮吧?”我心里一阵惊喜,仔细观赏着。这盆月季也是那样红,红的发黑。在夜晚,她们互相缠绕着,与周围墨绿的叶子相互映衬,就像是黑夜里的皇后。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几天,那十来朵月季全都凋谢了。“花迟早是要枯萎的,也许再过几天又长出了。”妈妈解释道。

  于是,我就盼着她们开花。每天晚上都要来阳台看一番,结果都是失望而返。时间一天天过去,那盆月季始终没有动静。每天把它放在阳光最充足的地方,盆里却一直只是一片墨绿,颜色极其单调,死气沉沉的。我对它渐渐失去耐心了。也许是伺候得还不够好,所以不开花?想起大作家们笔下的梅兰竹菊,在那样险恶的环境下还能生存,我家的月季真是太娇气了!

  然而,奇迹还是会出现的。

  不知何时,那一盆茂密的叶子中竟冒出一朵花苞!真是令人欣慰。很快便长出一朵小月季。我终于又见到了月季!

  一天早上,再来看月季时,发现有花的那一枝的茎上绑着一根牙签。一问才知道,是昨晚妈妈把茎弄折了。只好死马当活马医,用胶带把一根牙签绑在弄折的地方,简单地固定一下。没想到月季竟活了下来,头反而翘得更高了。

  与之前的几枝相比,这朵月季的颜色太淡了。的粉红色显然没有鲜艳的暗红好看。可它顽强得挺了过来,至今仍未凋零。

  花如此,人亦如此。在险境中成长起来的人,更禁得起生活的挑战。因为经历过挫折,才会更坚强,经历过挫折,生命才有意义。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20

  时光如白驹过隙般远去,逝去的是光阴,留下的是阅历。同一本书,在人生不同的时间段看到,感觉也会有所不同。这种感觉与品尝早已珍藏多年的美酒不同,倒是更像懂事之后再去翻看自己的玻璃珠子竟看到一颗珍珠,带着些自豪与欢喜。

  好书须常读,每读有新感。这是我最崇尚的读书方法,然而多年前的我却还是个孩子,读书只凭兴趣,若是有趣就读上几遍,若是没兴趣便是怎么也不肯读的。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按老师的要求买了《城南旧事》,我对其也确实兴趣颇浓,飞似的看完了整本书,虽然脑子装了些东西进去,但是却只能说是看了一遍。但那时少不更事,自豪地认为自己这就是读过这本书了。可是不久,我对它失去了兴趣,它便被我冷落起来,孤零零地躺在墙角,渐渐蒙尘。

  上初中后,学林海音的《爸爸的花落了》,是选自《城南旧事》的,那时的我看到这儿颇为兴奋,难免存了些卖弄的心思,老师问大家谁读过这本书,我高高举起了手。老师便请我来讲讲这本书的大概,我一下子有些懵了。要让我说情节是没问题,我记得,可是乍一下让我说个完整明白,却是着实难倒我了。我涨红了脸,结结巴巴说出些连我自己都听不明白的东西,老师温和地笑笑,挥挥手让我坐下,自己讲起了情节。老师娓娓道来,我红着脸认真聆听,突然发现自己从来都没有读懂过这本书,甚至连最最浅显的暗示都未曾看出。

  回到家,第一件事便是翻出书拂去上面的灰尘仔细看了起来,不同于第一次的敷衍和只看情节,这一次我更关注的是其中所包含的思想感情和文学内涵。我才发现,这本书的妙处;我才发现,最开始将它冷落的我是多么见识短浅。时隔三年,我将这本书从布满灰尘的墙角刨出,与之相见,与之相知,与之相伴。

  看书时刹那间的灵感像一道惊雷劈向心空,回响阵阵,我才明白,什么叫做读书。读,心思溺入言论,一去不复返,便为读。三年后的相见,让我知道自己的藏品中也有被沙子盖住的珍珠,是《城南旧事》让我明白读书的真正含义,是它,让我对书的理解上升了一个档次。

  与书再见,因书有感,与书相伴。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21

  小时候认为的苏轼,就仅是一位诗人。大不了就一袭长袍,或是长衫折扇,把酒问青天。一枝笔,写尽春花秋月。

  上了初中,我又重新“遇见”了他。我与他的相逢仅是一篇文章。文章上指出:“苏东坡的豪放,李清照的婉约,就占了宋朝大半个词坛。”东坡是怎样一种豪放呵?或是在豪放背后,有是怎样一种心境?我突然对苏轼又有了一种新的看法,便想再一次走近他。

  苏轼曾经被贬过四个洲,但他从不服输。每一次被贬,对他而言就是一个新的挑战。苏轼明明被贬,却又写词:“竹杖芒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对于这首词,康震老师曾这样评价:“东坡认为,人生在世,无非是两种天气,阴雨天或者是晴天。所以风雨本是常态,不必大惊小怪。无论如何,都不要被雨水影响了走路的态度。”是的,每一次失败对苏轼而言,都是爬起来从头再走的机会。到哪儿,此心安处,便是故乡。心安了,这日子也就安了。

  这和我印象中的东坡是大为不同的。记得第一次读东坡的词,便是“飘渺孤鸿影”。仅仅只是他的落寞与凄凉。浅意识便认为他是一个悲观的人。他再次相见后,却又是一个大反转。在我记忆中如此不同的一个人,带给我了一个极大的启示:评价一个人,不能只靠第一印象。

  苏轼也很开朗,有时甚至可以用网络流行语中的“皮”来形容。他笑刘贡父的眉毛没了,竟说“大风起兮眉飞扬”。真的是一个活泼的人儿。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儿。并不是“老夫聊发少年狂”所能包住的“狂”。正如林语堂先生生前所说:“苏东坡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

  苏轼并不是“漂渺孤鸿影”的,他更多的则是“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豪放。以前的认为,那都是以前了。也许吧,每一次的相遇,都是有所不同的。我与东坡,便是一场心灵的重逢。把每一次的重逢当作缘分,每一次都用不同的眼光看待对方。人生就是这样。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22

  人的一生可以分为很多不同的阶段,而每个阶段的我们都像刚破土的种子,野蛮生长着。

  在刚认识几个汉字的时候那是我人生第一个阶段,与书籍结缘。记得那个时候,老师要求我们,“读书的时候要手指着,读到哪、手就指到哪“;这也是我听过的第一句关于读书的要求。那个时候我很喜欢读书,但是因为不认字,所以好像也没读几本书;再后来,年纪稍长,开始读一些自己喜欢的、老师推荐的书,比如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一转眼,我又长大了,似乎开始逐渐有了独立的意识我的人生也迈入了下一个阶段,我不喜欢读书了。就是因为“独立“二字,我开始任由自己胡乱读书,读一些觉得好玩的、新鲜的题材;可是参差不齐的文笔、乱七八糟的故事,毫不负责任的轮番上演着,我好像看得懂、又好像看不懂。那个时候,我就不喜欢读书了;我有了自己的手机,它能放音乐、能播视频还能让我和天涯海角的陌生人聊天,难道不是比枯燥的书籍有意思多了吗?

  我放下了手里的书,一放就是几年。书籍在我的意识里,逐渐黯淡;书架上一排排摆放整齐的书籍,也跟着落了灰。

  我与书籍再见已忘记是哪年哪天,我突然找出了一本沈石溪的《板子猴》我永远记得这本书,即便这好像是我读过的唯一一本沈石溪的小说。我又开始随意的翻书,有时候,翻几页还能找到当年阅读时的痕迹;书籍里还能保存时间、气味,保留着独特的记忆。

  这是再一次的不期而遇,我在有了相对较成熟的独立意识下,重新发现了书籍的美。纸质书可能远没有电脑中的文档保存时间长,甚至这一本书,你丢了就是丢了,回收站里是找不到。但书籍的美,就在于当你翻开新的一页,你是否又进入了新的世界;在那里,你有幻想的空间,你可以肆无忌惮的享受作者带给你的书中一切。冬天纷纷扬扬的雪花落在屏幕上,很快就会消失地无影无踪;但秋季吹来的红枫叶,会夹在书里悄悄地度过好些日子,以迎接你们的下一次见面。

  我在翻开一本书,扑面而来的是几年前幼稚的自己,然后是依旧清晰的文字。最开始喜欢的故事,现在读起来也还是会觉得很美。书籍就像一座桥,桥的那一端是过去,这一端连接着未来。那段日子里,我走在桥上,看不见它、就说它没用,直到现在,再到未来。

  再见时,你依然携着当初的芬芳,让失神落魄的我,重新拥抱满怀美好。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23

  亲爱的朋友,很久不见了。不要怪我冷漠无情、喜新厌旧,而是一种叫分数的凶手和它的帮凶们——考试和作业逼迫我几乎要把你忘记,让你总是一个人孤苦伶仃的、默默无闻的搁置在书架上,默默不语。面对老师的孜孜教悔,面对妈妈苦口婆心的劝导,我别无选择,这其中的玄机,有谁能懂?有谁能说清?

  是因为妹妹闲来无事时念了篇文章,至今都记忆犹新。是季羡林季老写的一篇《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和梁衡老师写的《书与人的随想》。一刹那,我才猛然醒悟,原来我还是爱你的,我还是没有忘记你的。

  季老和梁衡老师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领域来写书,却共同表达了一个主题: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在书中,我们汲取的不仅仅是知识那么简单,还有精神,当你精神萎废时,随意拿一本书翻翻,用不着多看,仅仅是翻翻,你就能感到热血沸腾。

  于是我踮起脚尖,拿出一本《花田半亩》,蓝白相间的封面上堆满了灰尘。我用手掸了掸灰尘。知道吗?我之所以不愿意放下你就是因为这厚厚的灰尘会使我们永远隔阂,尽管我最后还是妥协于妈妈强制的理由下。但是我今天终于拿到你,重新抚摸着你。我轻轻的闭上眼睛,用心的抚摸着你,好像所有感情都在这一刻全部逆溅出来,有它对我无情的不满,对我喜新厌旧的不屑,又有它为我重新拿起它的喜悦,又有它对我真诚歉意的感动…我勾了勾嘴角。我还没有忘记它,我爱它。

  亲爱的朋友,当我再一次拿起你,我想说:“我爱你。我们永远都会在一起,不分离。”我与书再见时。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24

  我和“春天”再见时

  “哗啦”,什么东西仿佛被拉开,紧接着的是渐渐离去而越来越轻的脚步,我艰难地睁开眼,朦胧间看见一个离去的背影和留下的满室阳光。

  阳光如黄油般晕染了整个阳台,似乎散发出一种温暖而柔腻的香气。母亲正提着水壶给植物浇水,些许碎金般的阳光在她温柔的侧脸上跳跃、追逐着,给她岁年华老去的容颜镀上了一层美好的光泽。她轻垂着眉眼,目光柔和,倾斜着的水壶发出“嘶—”的声音,如银链子般的水流落入略显干燥的土壤,土壤霎时间变得深褐肥沃。我若有所思,母亲该是有一份精细的心情吧!目光下移,来到那盆植物上,微微一愣:这不是我曾种下的一粒大豆吗?只是没过几天便失了兴致,如今,它竟长成这样了?深褐的土壤里,一株浅绿的嫩芽冒出了身,茎细细弱弱的,但却努力撑起两片迎风起舞的绿叶。阳光亲吻着它,水滴滋润着它,母亲的手轻轻抚摸着它。我看见,在微风中,它仰着稚嫩的面孔“咯咯“笑着。

  这样可爱的生命就此到来了吗?我微微惊讶,又十分羞愧。不曾给予它关心的我,让它只能困顿在黑暗干涩的泥土里,苦苦挣扎不得出;而给予它无限温情的母亲,让它这般欢喜地来到世上,笑声盈盈地享受着美好。

  是啊,春天因为给予了万物温情,万物才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而我也曾这样如春天般的给予过它关怀,可从什么时候起,我不再愿意对它施舍一丝目光,不再日夜期盼它的成长了呢?

  我曾丢失了温情,从而丢失了春天的美景,却仍在自我的世界里毫不自知。今日今时,这迎风笑着的生命不正是那响亮的一巴掌,让我从黑暗的梦靥里惊醒吗!

  生命如此脆弱,又如此绚丽耀眼,我们能做的不过是像春天般,怀有一份精细的心思,给予生命全部的温情,如此而已。

  我相信,在这与生命、与温情、与春天的一次久别重逢里,我找到了那份对生命的敬畏之心。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25

  前一刻你才刚绽放不久,回眸间,却已物是人非。

  ——题记

  清风拂柳,芦苇摇曳,粼粼的波光映照着飘忽不定的白云,蓝天下,极目处,青草延至小湖,眼底一片生机四溢的碧绿,这是小时候,家乡最美的景。

  湖水清澈,机灵活泼的鱼儿自然也不少,他们在水中你追我赶,倒也真的有几分“皆若空游无所依”的神韵。最重要的,不是柳,不是芦苇,不是白云蓝天,也不是青草鱼儿,而是那小湖中十分不起眼的一处荷叶池。荷叶生的碧绿,几滴露珠在叶中莹莹点点,仔细看去,还能观察到簇拥在其中的几个花苞。老树歪着脖子,生出的柳条迎风飞舞,温柔地亲吻着离岸较近的荷叶。老人坐在树下,悠游自在地摇着手中的扇子,给一旁的孩子们讲故事听,孩子们听的很认真,小小的脸上尽是纯净的笑颜。

  “夏天的荷不是最美的,最美的要数刚入秋的荷花。”老人的话似还在耳畔回响。不错,夏天的荷花开出时,带有点点粉色的新生,而入秋后,生命之烛渐渐熄灭,它们便会使出浑身解数,将自己一年里积蓄的养分全部释放。在那时,整株荷花的身上便似带有一种魔力,有一丝骄傲,又有一抹将逝的哀伤。那样的秋荷,引我着迷,令我沉醉。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一如既往,天、云、草、湖、树,可是,一切的一切,又似是被一层迷蒙的灰暗掩盖了,令人窒息的沉闷使人心情烦躁。天不蓝了;云也不如以前那么干净了;草也稀了;湖也不在澄澈,呈现出一种不正常的碧绿;河岸上所望全是垃圾;老树仍旧歪着脖子,可是由于天边“几条冲霄的巨龙”,树皮上被蒙了一层厚厚的灰;老人走了,孩子也散了……曾经最美的景,最终也不过是落了个如此下场!我伫立在树旁的大石上,淡淡的望着小湖旁的荷叶池,现在刚刚入秋,本应是荷花最美丽的时刻,现实与想象却截然相反,我满怀希望的来,来了却只能叹息,怀着沉闷的心情离去,不能再做别的。环境真的是太差了,旧时光中秋荷的娇艳欲滴似还在眼前,黑色的残荷却已把记忆相册中的老照片狠狠撕碎!秋天了,众多的黑色荷叶中却只长出了一株……不,甚至连这株仅有的荷花也没有来得及绽放,就已经香消玉殒了!枝茎已经变成黑色,破碎的簇拥着它的荷叶透不出一丝生机!整片湖中唯一被人称赞为“君子”的荷,最终却落个如此下场,它自己肯定也是想不到的吧?

  这一切究竟谁的错?相逢时,竟似已历尽沧海桑田!注视着残荷的目光缓缓转移到天边的翻腾黑烟,久久默然……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26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蓝天爱得深沉。

  ——题记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响亮的读书声从窗户中传出,吓的小鸟一阵飞窜。儿时的时光总是美好的,体育课,与同学肆无忌惮地挥洒汗水,玩累了,躺在地上看见美丽的蓝天,就这样,我与蓝天第一次相遇。也许蓝天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它总是跟随我到天涯海角,它可以将我的一切负面能量吸收,回报的则是满满的爱。

  后来啊,蓝天的宿敌小烟囱笔直的指向蓝天,向其不断的进行攻击,很快,那可爱的蓝天走了,离开了。就这样,我与蓝天分开了。

  有别离就会有相见,还记得与蓝天再见时的种种欢乐,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回老家,这下可把小烟囱抛得远远的了,当然,蓝天也随着风儿了来到了这里,抬头一看,我们果然再次相见了。那么长一段时间不见的蓝天,丝毫没有沧桑的样子,只是变得更美,更亲切了。我丢下所有行李,朝着那最高的河畔奔去,瞬间将对蓝天的渴望与思念倾诉出来。旁边的村民笑我是傻子,我只是以笑应答,想着:“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当天晚上,狂风大作,暴风雨把整个村庄冲洗了一遍,也包括蓝天。第二天一早,抬头仰望天空,美丽的同时又多了几分纯粹,果然是漂亮的啊。这一次相见,与蓝天待了很长时间,一切困扰全部被抛弃,只有那一个傻傻的少年在河畔仰天长笑。

  而现在,又回到了城里,再也没有见过蓝天,只是一个更为亲切地朋友每天准时迎接我,那就是肆虐的雾霾君。这位朋友将我的蓝天赶走,将我弄得头晕眼花,自己却还高兴地飞舞。都说我们是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而我只能看见一阵阵“轻烟”在迎接我们。

  永远忘不了与蓝天的再次相见,蓝天到底给了我什么,我只知道距离产生美,所以我那么爱蓝天吧。相反的是雾霾君,它没有给我任何距离,这就是我恨它的原因吧!

  我爱我的蓝天,爱它的纯粹与美丽,爱它的可爱与宁静,爱它的广阔与博大。我的蓝天,下次再见!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27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题记

  暖阳下,绿树旁,石堆上,俩个玩得不亦乐乎的小女孩。你肯定想不到她们是第一次相见。从那天以后她们成为了邻居,接着成为了同学,然后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就这样,时间从两人中间的缝隙里挤过,五年过去了,她们经历了第一次分别。

  冷月下,路灯下,雪地上,俩个笑得掉出眼泪的少女。你肯定想不到她们有三年未见。那天太阳刚刚升起,我就开始期待她的到来,我就开始想象她的模样,我就开始打扮准备与她相见。月亮爬起,雪花落下,她的身影还会出现,失落的我被弟弟拉下楼玩耍,心情放松了不少,抬头,看见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笑了,哭了。在灯光的照耀下,晶莹的泪珠从她脸上滑下,融化了地上的白色,闪闪发光的雪花飘落在她散落的发丝上。这么美的景,旧友出现,正映了杜甫的那句诗,不是吗?

  黑黑的屋内,躺着未入眠的我们,还在小声聊着自己的经历,从喜欢的书,到班里的玩伴,从好吃的零食,到人生新目标,我们俩就这样没有逻辑的聊着,眼皮也十分的争气,不下垂一下。半夜,门被推开,我俩被吓的抱成一团,"啪"的一声灯亮了,老妈打了个哈欠,说“几点了,还不睡,鬼哭狼嚎什么呀”不得不说我俩太过分了。小声说,到正常的声音,之后还唱了起来,然后争吵议论。第二天我们睡到很晚,醒来眼睛有些肿胀,还有那被“浇灌”的枕头,都记着,昨晚,我们吵了一架,之后依偎在一起哭了起来……

  她应该就是我成长中需要分享或分担一切的人吧。再次相见我们对待事情的意见当然有所不同,但是我们彼此理解,不愉快就会被化解。有本书中写到:“成长的路,风风雨雨坑坑洼洼,一个踉跄一个结,有人或许就此分开,心的距离越来越远;曾经如胶似漆的,被种种事情岔开了缝隙,到成就了彼此的有氧呼吸”。我与他之间的友情属于第二类吧。

  再次相见,再次交心,虽有不愉快,却总会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理解对方。时间会让我们长大,我很期待再一次相见!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28

  微风乍起,阳光碎落一地“哗啦哗啦”。我站在老旧的朱红色的门前,看相援助的那条漫长的小路。仿佛看见当年那熟悉的身影消失在小路的尽头。

  记忆中,也是这样的清香。

  经过雨水的冲刷,小路变得更加曲折,内心也随之烦躁起来。募得 ,一股奇异的清香扑鼻而来,扫出了内心的烦躁。我抬头望去,那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在外公家的院落里,有一颗桂花树。桂花的香味十分特殊,不同于玫瑰的浓烈,也不异于茉莉的清幽,是一种沁人心脾的味道。似乎是因为乡下空气清新的原因,使得这香味更加奇异。葱茏的枝叶在微风中沙沙的响着,金灿灿的小花开满枝头,星星点点,追在一树的浓绿之中,煞是好看。

  儿时,外公总会牵着我的手出去散步。虽然我走起路来铿铿锵锵,但是我先学会了认路。田间的小路曲曲折折,每家的房子都是一摸一样的没有差别。可我却总能清清爽爽的告诉外公:“是这家!”其中的原因我一直没和他说,只是每当走到附近时总会闻到那桂花的清香。而如今十年已经过去了,虽房屋已旧,人已逝,但花香依旧。

  我与父母再次来到来老屋时,那桂花仿佛苍老了许多。没有当初那么旺盛。虽金灿灿的小花不再长满枝头,只剩下那几簇缀在枝头。微风乍起,心头溢满花香那熟悉的背影依然出现在眼前从未走远,微风乍起,那熟悉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从未消失。十年之久,花香依旧,思念依旧。

  “广寒香一点,吹得满山开”微风乍起,花香扑鼻,我与桂花相逢。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29

  微风乍起,吹得阳光碎落一地,“哗啦哗啦”。我站在老旧的朱色铁门前头,仿佛看见时光穿梭的身影,在小巷尽头消失不见。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香气。“十六号,十七号……”雨水的洗刷,让原本新艳的门牌变得锈迹斑斑,难以辨认。蓦地,一股清香钻进鼻腔里,顿时从头至脚的清爽:“是了,阿婆家的蔷薇!”很小的时候,不怕羞地穿着开裆裤,被奶奶牢牢地牵着,走路还是踉踉跄跄,却先学会了认路,小巷环环绕绕,我却能爽利地告诉奶奶“走这里”!其中的奥秘,我从没同别人讲过,只是每次回到家里,都用力嗅嗅阿婆院里的花香,以便下一次,还能灵敏把回家的路认出来。

  而如今十年已逝,未变的,还是这花香。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面容。“吱呀”一声,门轴转动,果真是阿婆,带着慈祥的笑,愣住一会,难以置信地揉揉眼睛,才惊讶地说道:“呦,小姑娘都长这么大了,快进来,快进来!”我小心翼翼地踏过门坎,抚摸青灰的墙壁,似乎许多事一齐涌到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浅浅笑了。“阿婆,蔷薇开得是那样好。”我指着一株沉沉颔首的花。“是啊,我记得你小时候就喜欢。来,我剪一朵给你。”阿婆转身到屋里取剪刀,眼神里满是溺爱,笑得咧开了嘴,露出微黄却整齐的牙。未变的,还是这笑容。记忆里,也是这样的乡愁。阿婆拿着一朵蔷薇,用纸包好递给我:“当心,有刺哦。”我甜甜地应着。“城市,可没人种这么漂亮的花呢。”“可不是,城里人忙,哪有工夫侍弄花草呢?”我把蔷薇凑近鼻尖,用力地嗅了嗅,我没有告诉阿婆,搬进高楼之后,我还未同邻居说过话。我想,阿婆若知道,一定要说:“你要多对人家好,人家才会和你交朋友啊,是不是?”可是,阿婆,我觉得城里的高楼大厦隔开的,不仅是街道,更是人心。

  未变的,只有这淡淡的乡愁。家乡的定义,似乎永恒地静止,在这个斑驳的院落里。想想,离开老屋有十年之久了,蔷薇啊,你抬起头告诉我,去哪里再找这样真挚的情,这样明澈的心,这样温柔的故乡?再见蔷薇,再见……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30

  小时候,我有一个无所不能的父亲,还有一个眉目慈善的母亲。他们是我的天,我的地。

  记忆中的母亲,永远都是那么娴静美丽,她那纤白的手指在我的发际上别一朵槐花,我都觉得是那么的美丽。妈妈说:“小时候,你就喜欢抱着我的膀子不放。”说完,还惩罚似的用手勾了勾我的鼻子,我不好意思的傻笑着,吐了吐舌头,转身一蹦一跳的看电视去了,而她,看着我。又是槐花开的季节,如今却只剩下我一人在槐花雨下,轻拈一朵白色小花,独自别在发际上,但不论如何摆放,都没有当年母亲的味道。

  在尝试了多次后,风吹来了烦躁,住在了心里。将槐花扔在地上,闭上眼睛静静寻思,记忆中的槐花香,缓缓而来。父亲早出晚归,母亲出差在外,生活琐屑之事都在我的肩上,不可思议,妈妈的娴静,隐藏在辛苦之中。往常,当我用心写完最后一笔时,母亲总会拿着温度刚好的水在一旁看着我,那样的眼神,充满了对我的深深爱意。如今,当我完成时,作业上的字杂乱无章,而身边,母亲的身影已经渐渐淡薄,只有桌子上那若影若现的槐花,似在下一秒就消失贻尽了。心中的疑惑慢慢酝酿开来,明明那时和母亲一起时,槐花香甜,怎如今,如此颓唐。轻轻皱起眉头,将残败的槐花扔了。睡觉时,看着那小巧玲珑的手机,想起了妈妈,想起了如今孤独一人。静悄悄的,没有电视的喧闹,没有嘈杂的人声,有的仅仅低低的哭泣和微微的哽咽。不一会儿,脸上的一道道泪痕,枕头上的一片湿润,伴随着少女娇弱的脸庞和熟睡的容颜,成了少女的思念。第二天,在洗漱时,无意间瞥见发际中的一朵白花,那是那么的熟悉,一种激动,伴着眼泪,流了出来。“蓉蓉,早上有事,先走,看见便条后打电话给我。”那字迹带着点仓促,但那早饭带着的是温暖。晚上,见到了母亲,她拉着我的手,出门散步,银色的月光洒在母亲的脸上,满心的思念已经变成了两人的平静,一直到那曾经的槐花树下。“妈妈,我好想你。”声音中有些哽咽,但我却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我也想你啊,我在想我的蓉蓉,会不会自己照顾自己,会不会遇见坏人……”妈妈微微的抬高头,迎着槐花树,嘴角流露出淡淡的微笑。但是,我在月光下,看见了她眼角的泪。槐花缓缓而落,落在的母亲的身上,拈一朵白花,轻轻放在母亲的发际上,看着,真美,闻着,真香。

  突然觉得,那一个月的思念,并不算什么,应为我知道,无论我身在何方,妈妈总在一棵槐花树下,看着我,想着我,爱着我……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31

  友谊,真的那么容易消失。

  我不开心的是,一直……

  从那一天起,我遇见了你,一切都变得不同。因为你的笑容,我忘了忧愁;因为你的笑容,我忘了痛。

  我和你相遇,是如此的完美,有一个意外。也许你和我从来没有见过;也许你和我是不一样的世界。然而,我们已经满足。满足在一个完美的国家,我们互相认识。我开始微笑:因为你,我开始忘了痛。我忘了被抛弃,被遗忘的孤独感的感觉。我们遇到了……

  在樱花盛开的季节在那个时候,你救了我的天使。在我的痛苦,你安慰我;当我独自一人,你陪我。因为你,我没有收到寂寞,我学会了欣赏美好生活的喜悦。因为你,我最好的朋友,我不会害怕孤独。我们在本赛季的花朵满足……

  你,我最好的朋友,从痛苦中救我;是你,我最好的朋友,我立马用一个更美好的世界。谢谢你,我最好的朋友。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陪伴对方。然而,残酷的现实迫使我相信:我们的友谊,毕竟也不是永恒的。

  时间的推移,我们已经长大了。也许是因为长大了,我们的友谊已经不再像纯白色的菊花。你,我最好的朋友,已经改变了。变得神秘,让人摸不着,猜不透。我有时想,这是你?是当年那个身穿白色礼服,会微笑着给你?是当年那个纯净,无任何污染吗?我问你怎么了,你说,人是会变的。我们的友谊不再是不如的一年。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从一个晴天霹雳。要知道,重要的是如何为我们的友谊我。那年,你和我一起飞翔。现在,你要离开我?滴滴,河水流量

  时间由位去位,位。我们的联系方式是极为罕见的。突然,我们分道扬镳。我不禁在想:时间过得真快,从你扔我,现在,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难道真的像你说的,人都变了呢?但现在,你已经转身走了没有回头,独自一个人留在原地离开我。也许你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但内心深处我仍然无法自拔。我不能相信我们完美邂逅,原来是这样!

  我不知道多少年,你和我一见面就鸟语花香的季节。但你还记得我吗?还是跟我拥抱在一起吗?你完全不记得我了。即使我站在你面前,但你只是把我当成只是一个陌生人。对于这一切,我能说什么呢?我还有资格说什么?你已经忘了我,忘了我们的友谊。所有这一切,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呢?

  当你离开后,我又回到了孤独,悲伤的我。所有这一切,你可能不知道它。然而,有时你会不喜欢我,想念我们的友谊?但是,这一切并没有避免。我们的世界已经成为一个不同的人。我不会与你相遇在那个世界里,它不会和你一起飞翔国家的好。我们成了陌生人……

  我们的友谊,所以想柳树的叶子,干燥的秋季,春季也是会长出来吗?我想我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但是,一旦满足,永远印在我的脑海里。所以,你怎么样?

  我与什么再见时作文 篇32

  冬天的寒冷还没有被驱散,但这三月份,正是春姑娘尽情展现魅力的时刻。而在素净单调的冬季里,我总是在盼望春天,盼望她的莺飞草长,碧柳飘扬,因为我和她有约。我与春天再见时,我想她一定早已是一个美丽又婀娜多姿的少女。

  我望着枝头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哼着初春的旋律,也许是我曾经不去留意美,因为我突然发现:春天竟是那样富有诗情画意。那棵樱桃树竟然在无意间开花了,青绿色的小果实若隐若现,花瓣就像涂了胭脂那般,好想把它当做果实吃进去。再仔细一看,这颗樱桃树竟然已经长得这么健壮了,粗细不同的枝条在半空中盘旋,就好像做梦一样。花坛里本来干黄的土壤,霎时间变得这样肥沃。

  一旁的小花盆里,竟是我贪玩丢下豆粒而长出的绿芽,我记得当时没多久就失去了兴致,现在茎叶细细软软的,但却在一角向阳长着,这么可爱的生灵就这么到来了吗?不应该撑不过严冬而死吗?我跑到河边,果然!有一簇迎春花拥在岸边,孩子们忍不住美的诱惑想要摘一朵儿。这让我想起韩琦的诗句“迎得春来非自足,百花千卉共芬芳。”如果仅有绿色,春天未免太单调了。难怪诗人爱吟咏春天,画家爱描绘春天,可为什么这五彩缤纷的色彩会不约而同的选择春天到来?

  我与春天再见时,虽然还是那个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的日子但我已经不是那个稚气的孩子了,我成长了。春天在告诉我们现在正是学习的大好时光,所谓“一年之计在于春”。尽管我们眼前有迷惑,有不快,但每每想起自己肩负的使命时,热血就涌遍全身。

  春,明年还在这天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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