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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文赏析:谈名利
名缰利锁,放眼古今,几人能得自由?
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其理安在?子曰:“食色,性也。”此乃古往今来第一等大实话、大真话,是社会学的第一原理。推而广之,世上鲜见不好名利者;名利,性也。
既是人性使然,求名求利就不应苛责。有志于当个政治家、科学家、资本家等等无可厚非。关键在于途径之正邪。君子惜名爱财,取之有道;而欺世以盗名,巧取豪夺以取利之流,即便官高位显,也还是卑鄙小人。
利,惠之于私;名,惠之于众。故名贵于利。倘世上爱名之人多于爱利之人,社会必定趋向文明。
由此,世人分四类:(1)爱财而不惜名者;(2)名利兼好者;(3)爱名而不惜财者;(4)淡泊名利者。其间高下,一目了然。
世上逐利者众,逐名者鲜,其理安在?利为实,名为虚,况史册载不下万千之众,多数求名者实际目的还是取利。古往今来,一个可悲的事实是:由(1)到(4),人数递减而且锐减。
第四类人已经超脱了名利;这类人又可细分为两小类,一类与世无争,做个世外逸民,如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另一类则是为国家、为人民不计生死荣辱而奋斗的人,例如商鞅、屈原、王安石、岳飞、文天祥、海瑞、林则徐等等,他们的名字光耀千秋万代。
利,可得自家传,名,绝无幸致。名利途中,世人千姿百态。但,小名无利,小利无名;惟大名大利,大利大名。将名求利,以利求名,腾达之途也。腾达之途不一,但离不开一个“官”字,做官,至少也要“傍”官,原因是资源掌握在官的手中。
官者,集名利于一身,故云:相逢尽道辞官去,林下何曾见一人?
而为官者,目的不尽相同。但头上一顶乌纱,并不能使人变得高尚,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绝大多数官吏都是逐利者。谓余不信,请翻开历史:以“变法”两字称之的事件只有三处: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戊戌变法。商鞅变法,废除奴隶制,削夺士大夫特权,是社会的划时代的进步,秦国由此强大起来,并进而统一中国,但变法却遭到官僚士大夫的殊死的反抗,终将商鞅五马分尸。王安石变法,触及官僚大地主的利益,百般阻扰破坏,变法失败,王安石罢相。戊戌变法之际,中国屡战屡败,丧权辱国,危急存亡之秋,官僚们何曾念及民族和人民?变法归于失败,谭嗣同等变法中坚被杀,国家陷入更深的苦难之中。除了三次变法,还有一些小变法,例如雍正皇帝推行“摊丁入亩”新政,(注:新政之前按人头收税,即“丁”税,新政改为按所拥有的田亩多寡收税,)利于底层百姓,而不利于地主官绅,官僚文人竭力阻扰,雍正死后被戴上“暴君”之名。如此种种,无不证明历朝历代的官员逐利者是大多数。
超脱名利,不计荣辱生死,完全、彻底地为真理、为信仰、为国家、为人民奋斗的人永远是少数,这是因为,超脱名利实际上就是超脱人性,也就是对生命自身的否定。但却是对真理和/或信仰的皈依,这也正是他们伟大和/或崇高之所在。商鞅变法,废除奴隶制,剥夺奴隶主士大夫特权,做出划时代的伟业。以他的超越时代的智慧,怎能不知必遭横死?支持他变法的秦孝公去世,他的死已成必然。知死而义无反顾,何等的勇气,何等的崇高!屈原,“哀民生之多艰”,追求美好的政治,“虽九死其犹未悔”,不肯“以身之察察,受物之纹纹”,[注:察察,洁白也,]沉江自戕,得万世之祭祀。宋高宗和秦桧想控制岳飞,奈何岳飞不爱金钱美女;皇帝不采纳他的抗金主张,他丝毫不留恋高官厚禄,辞官回家种田。(按照统治者的权术,不能控制,就只有杀之。)岳飞“精忠报国”,一心“还我河山”,屡战屡胜,以致敌人感叹“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如此美誉,古往今来有几人能够获得?《满江红》一词,千年之后仍然令人热血沸腾,其功业和崇高的精神成为千古楷模。
人民是最后的仲裁,自会识别真伪,自会将商鞅、屈原、岳飞等人的名字铭刻在历史的峰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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