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一种艺术形式初中作文
诗,千百年来平平仄仄的咏叹调,总能让人品出别样的滋味来。胡适在[梦与诗]中说道:“都是平常情感/都是平常言语/偶然碰着个诗人/变幻出多少新奇诗句!”
是啊,诗人可不像那魔术师一样么!他们手中的笔变成魔杖,思想便是一句句咒语,转瞬间,零散的字就自动地组合,连缀出诗来。这诗于是就有了灵气,竟那么令人百读不厌还时时牵扯出感动来。
“天街小雨润如稣,草色遥看近却无。”就那么一条小街,就那样几分草色,可是这活生生的一个春就这么亭亭玉立出来,浑身还有那小雨带来的青青的草香。原来有时写诗也就是抓住了一个个小小的局部,其实却是一小块一小块的拼图,谁知道完整的一幅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呢?
我想诗是在生活中体验出来的。就如“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又象“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没有这样的体会,哪有这般的'诗意?于是读者便在这真实的体会中被感染,也渐渐明白那诗意的意境中流淌出来的是怎样的一种人生。
诗人似乎总有一种别样的想象力,无论如何平淡真实的事物在他们的笔下总是平添一分情致:“一路上/鸟鸣撒下一把把晶莹的饵/桃花撒下一朵朵粉红的微笑/绿色的水声/像一支笛/横在风的唇上吹……”这就是诗人的眼睛,孩子一样会把世界看得水晶般炫目的眼睛。
诗人都是拥有生活的人吧!不论是杜甫的家国天下,还是李白的飘逸浪漫;不论是陆游的僵卧孤村,还是陶潜的采菊东篱,连诗人的生活都是诗化了。
诗,是我最爱的一种艺术形式。
真正喜欢上小说,是高中一年级后。那时有了一定的阅读水平和理解能力,对人物的情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常常身陷人物的情感世界里无法自拨。
自此,小说便是我唯一阅读的文学作品了。我喜欢读言情小说励志小说和科幻小说,是因为这些小说里面有曲折的故事情节,还有主人翁自强不息,奋斗终身的坚强意志。比如金庸、卫斯理、池莉、西德尼·谢尔登等都是我喜欢的作家。读他们的作品就是一种享受。尤其是在午后的树阴下,捧一部他们的作品,伴一杯香郁的茶,那简直就是身在天堂了。
最喜欢的作品有西德尼·谢尔登的[女强人]。主人公凯特与[乱世佳人]里的斯佳丽一样,好强也坚强、奋斗而且永不言弃。为了事业,她们可以不择手段,并且在任何危难时刻都不退缩,不轻言放弃;对于爱情她们忠贞不二。作品对纽约企业竞争的残酷来了一个大暴露,对资本主义人性的刻划深刻而自然,种族仇杀,骨肉倾轧,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萌动。最初完全是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贾雨村”之类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读完小说,你对人性就会有更高层次的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