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尊重自己,才能赢得他们尊重作文
下班晚归途中,我又看见了那位双手没有手指的拾荒者,永远佝偻着背,背上是一个鼓鼓的袋子,左右手手腕各提一个袋子,面有菜色,看上去有些苍老憔悴,嘴上的胡须总是很干净。至于每次他所穿的衣服,看起来都很老旧,而且有些不合身。脚上则是一双运动鞋,看上去应该是他捡来的,或者是哪位好心人赠送的。
他的生活看起来,和大多数人的生活都差不多,差别只是在于满足的层次和起点。可能他也心有不甘,但面对现实,一种无奈只会萌生更多无奈。没有能力,你就不配拥有明天。因而,知足是生活赠与那些懂得生活的人的快乐。
路灯下,昏暗的灯光照出了他身体的轮廓,虽然瘦小,但在这个陌生的黑夜里,我是唯一那个打心里尊敬他的人。他半蹲在地上,小心翼翼的捡拾水果摊老板扔掉的水果,他没有看见我,正如我看不见自己一样。我停在自行车上,想着他那些食不果腹的日子。
事实上,我并没有同情他,我知道,我没有资格,我只能以自己孤高的灵魂向他致敬。我之所以尊敬他的原因,不是因为他没有了十根手指头,而是因为我觉得他在命运的捉弄下,依然能保持原有的自己,不降低姿态,向他人伸手乞讨。
去年冬天,我在下班途中,看到一位住在天桥下的流浪汉,头发蓬松,满脸污秽,衣服破烂,但他的一个小举动吸引了我的目光。他拿着一支笔在一个本子上写着什么,由于有段距离,我只能看见他握笔的手,在自己的精神领域,畅快的刻画着。我不知道在那支笔下,什么样的文字会跳动?我也不知道,谁会在那个寒风彻骨的夜晚,继续他的文字?我慢慢将目光挪开,明亮的夜灯光芒四射,我像个懦夫一样,向黑夜逃去。因为,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生活?
与那位没有十根手指的他相比,天桥下的流浪汉在某一瞬间赢得了我的尊重。他们的故事,我都不知道,我也不愿参与。我想弄明白的是,衣服的整洁和灵魂的纯洁,谁能更好的锻造一颗坚强的心。
时常在大街上能看见一些衣着肮脏,满身臭气的流浪汉。有的是精神上有疾病的,有的是好吃懒做的,他们的年纪都不大,而且四肢健全,可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会选择在垃圾堆捡吃的呢?借用外婆的一句话:有手有脚,干什么不行?我时常和别人开玩笑,如果有一天我讨饭,到了你家,你可要多给我点剩菜剩饭。其实那真的是一个玩笑,生活中我虽然我有些邋遢,但我的灵魂某个部分,一直保持最原始的样子。要是真有那么一天,我宁愿有尊严的死去,也不允许这样的侮辱。当然,我不是在宣扬自己有多高贵,我只是在表明自己对生活的一种决绝态度。
以前曾看过一个新闻,说的是一位从未出过远门的男子,带着行李来到大城市打工,几天过去了,身上的钱几乎用光,别说住店,就是吃饭也是问题。在饿了两天后,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他跑向街边的一棵树,啃起树皮来。之后我又看了下下面的评论。有人骂他老实迂腐的,有人称赞他宁愿挨饿也不偷抢的。不过在我看来,他宁愿挨饿而不做坏事,这就是一种纯朴,也是种做人的高贵品质。至少在生活里,他比那些坑蒙拐骗的人,更懂得珍惜自己。
生活公正对待每一个人,没有十根手指的他,看起来勤劳本分,乐于生活,乐于做自己。天桥下的流浪汉,用一支笔将身体和灵魂隔开,这是一种对生活解读方式。而那位宁愿挨饿也不做坏事的老实人,他用做人的简单与纯真,向生活致敬。而我呢?我该怎样面对自己的生活?
至今进入社会已经有五年多了,从那位一直觉得自己还年轻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开始害怕与岁月正面相逢的小男人了。在这些岁月里,我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我也知道本应该坚持的,而自己却放弃了的是什么?其实我与大多数的同龄人都有所不同,我是一个内心孤独却又喜欢孤独的人,我喜欢那种安静,喜欢在城市的灯火里参悟。我深知,我内心的那些的苦楚,都是因为那些得不到的生活。其实我不应该埋怨的,慵懒的生活不会有美好,只会是堕落,颓废和消极。
一直以来,我总觉得我的生活中缺少些什么?不愿无聊发呆,却又没恒心做事。加之性格偏于内向,不喜与任何人走的太近,所以到最后,我甚至不能确定自己拥有朋友。平日里,我虽然爱开玩笑,时常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但我很少向人展示自己的内心。我不愿意像祥林嫂那样,四处诉说关于儿子阿毛被狼叼走的悲情故事。因为,你的伤疤,在别人的眼里,除了狰狞,还有些可笑。既然如此,何不掩藏所有,让自己的内心去默默承受。
初中毕业时,一直不喜欢脸上那些小痣的我,在一个路边摊上祛了痣,所谓祛痣,就是用白石灰加上些什么,搅拌均匀,放在一个小瓶子里,然后我就看见那个老头子用一根小竹签,在小瓶子里沾一点药泥,轻轻涂在我脸上的痣上。由于老头子的粗心,药泥沾的太多,所覆盖的面较大,再加上后来的感染,我的脸上就留下了几个小疤痕。当时药泥在我脸上灼烧的疼痛感,一直延续到今天。本来就自卑的我,就变得更加自卑了。
那时的我,无疑是孤单的,在我最需要安慰的年纪,没有任何人关心,外公外婆就平平淡淡的说了句:不应该祛痣。后来,过年爸妈回来后,当我提起我脸上的那几个小疤痕时,他们非但没有关心,而是责备。当时,我非常受伤,没有人能理解破相的的那种痛苦。有一段时间,有同学拿我脸上还是红褐色的疤痕取笑我,我表面装的满不在乎,其实非常在意。甚至有那么段时间,我曾想过寻短见,当然,这些都是小孩子敢想而没有勇气做的事。
最先开始,我不敢照镜子,后来,我慢慢买一些祛疤药擦,虽然效果不佳,但能给我一种恢复的希望。随着时间推移,祛疤药停止用了,也慢慢接受了疤痕的存在。但每次照镜子,我都后悔不已。转眼间,我脸上的疤痕已陪伴了我十个春秋,尽管疤痕暗淡了不少,可我却在这种疤痕的自卑中越来越清醒。
以前我曾常说:如果没有脸上的几个小疤痕,我会怎样怎样?直到现在我才想明白,疤痕实际上与我的生活并没有多大的
关系,就算我脸上没有疤痕,我也讨不了她的欢心,因为,我自己放弃了自己。
记得一二年冬天,我到天府广场闲逛,我看到了一位满脸疤痕的女生,整张脸都被烧毁,看上去有些吓人,我看了看她,她似乎发现了我异样的眼光,有些惊恐的疾步而去。我猜她早已习惯了这种眼神,但对于她,每次都是一种伤害。我不知道她有什么样的生活,但至少,我尊敬她,正如她尊敬生活,尊敬自己一样。
只有先学会尊敬自己,你才会发自肺腑尊敬生活。到底什么才是尊敬生活呢?尊敬生活就是一种承认自己,感恩别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