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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4-05-09 16:59:59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是指学校或培训机构为招收新学生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精选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推义务教育“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xx年xxx新区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xxx新区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组,负责本区域内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招生期间建立招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其成员由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教育相关部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及各校相关人员组成,统筹全区招生工作的咨询、协调。

  二、划定学区

  按照“尊重历史,结合实际,保证学位,相对就近”的原则,各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由区招生委员会划定。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施教区范围招生,切实保证本施教区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全部按时入学。

  三、核准计划

  公办初中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招生,民办初中必须严格执行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各校须执行规定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如因施教区生源数较多,需要增加招生计划,须向教育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四、入学条件

  1、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年龄原则上在15周岁以内(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年满十六周岁且接受义务教育未满连续九年的大龄小学毕业生,在对口初中校尚有多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入学。

  五、招生办法

  (一)公办初中招生

  1、施教区招生

  施教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应在20xx年3月31日以前。

  (1)施教区内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一致,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按正常入学处理:

  ①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②父母离异,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自出生起即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市范围内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产权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2)有关入学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①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家庭因拆迁原因尚未取得安置房,也未在本区购置房产,根据拆迁安置协议上安置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已在本区购置房产,则根据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是否拆迁以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为准,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时间截至20xx年5月31日);

  ②应届小学毕业生家庭通过购置本区房产并迁入户籍入学,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原则上在20xx年3月31日以前。在此时间之后的,根据产权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空余学位情况,以所在家庭的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安排。该施教区学校学位不足,无法安排的,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到其它学校就读;

  ③应届小学毕业生家庭通过购置本区二手房取得施教区学位,入学当年该二手房原户籍家庭须无适龄儿童少年在该施教区学校就读;

  ④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条件审核中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各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到本区公办学校就读。

  2、随迁子女入学

  非xx户籍小学毕业生(不包括在本市跨区务工的人员子女),随来宁合法务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暂住,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应在6月5日、6日到随迁子女材料审核点完整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和材料查验,提出入学申请:

  (1)家庭户口簿(非xx市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20xx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20xx年5月31日止)。

  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在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对完整提交上述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对不符合统筹安置条件的随迁子女,本区不负责安排其入学;对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的,一经查实即拒收该生入学。

  3、残疾儿童少年学生入学

  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障、听障儿童少年到市盲校、聋校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安排至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依法对特殊儿童少年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

  4、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

  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xxx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5、本市外区(非xxx新区直管区)户籍学生入学

  户籍为xx市其它区(非xxx新区直管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在5月28-29日前往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报名,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学生入学,xxx新区不安排其入学。

  (二)民办学校招生

  1、xx(大厂)民办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xx实验国际学校、xx明道学校、xx金地未来学校和xx安生学校等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按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学校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经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按照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实施招生。

  2、民办学校均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3、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学生,根据学生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小升初学生可在民办初中和xx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

  4、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

  5、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参加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回原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六、工作要求

  (一)实行“阳光招生”

  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通过新区政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报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须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二)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三)强化督查追责

  教育和社会保障局适时开展逐校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阶段性重点内容,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常规性督导。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执行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区内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和入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营造健康氛围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深入细致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努力争取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对政策的了解、理解与支持。提前认真研判,做好招生入学有关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加强舆论引导,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2

  为了确保小学毕业生能够顺利、公平地升入初中,以下是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1. 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确保学生能够在家庭所在区域内就近入学,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2.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为他们提供适当的入学机会和支持。

  二、招生范围与对象

  1. 招生范围:按照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确保学生能够就近入学。

  2. 招生对象:具有当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当地招生政策规定的其他学生。

  三、入学条件

  1. 年龄要求:小学毕业生应年满12周岁(具体以当年招生政策为准)。

  2. 户籍要求:学生应具有当地户籍,或与父母在同一户籍下。

  3. 居住要求:学生应在划定的学区内居住,符合学区划分的'规定。

  四、报名流程

  1. 信息登记: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为学生进行信息登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核:学校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入学条件。

  3. 学区确认:根据学生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将学生分配到相应的学校。

  4. 公示名单:学校公示入学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五、招生政策与措施

  1. 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根据区域内学校的分布情况、学校规模、师资力量等因素,合理划分学区,确保学生能够就近入学。同时,加大对学校的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整体教育质量。

  2. 推广“一网通办”:利用“一网通办”网站或相关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线上服务和招生入学咨询服务,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

  3. 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区教育局、中小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4. 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禁止任何形式的招生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六、宣传与推广

  1.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学校网站、社区宣传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入学条件、报名流程等信息。

  2. 拓展推广渠道:利用社交媒体、网络平台等新媒体渠道,扩大招生信息的传播范围,提高招生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3

  为确保我区20xx年经开区主城区小升初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实施,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法保障主城区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100%入学。本次招生工作责任主体是经开区管委会,xx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区社事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一)具有经开区主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在经开区主城区小学(xx市第二初级中学校、xx市第五小学校)就读且有该学校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在经开区主城区居住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屋产权证明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居住证地址在经开区主城区且符合进城务工条件人员的随迁子女。

  三、初步招生计划

  根据学籍系统中的主城区小学(22所)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和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测人数的情况,今年主城区可提供的初中一年级学位完全能够满足入学需求。各学校的最终招生计划和市直学校分配到经开区具体计划数,待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总人数基本确定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初审后),另行发文通知。

  四、招生方式

  划片招生,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统筹安排。

  五、工作流程

  (一)招生宣传(20xx年5月)

  5月22日至26日,区社事局召开招生工作会,在经xx网站上公布小升初招生文件及告家长书,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小升初工作。一是主城区招生学校及时面向教职工召开招生工作会;二是xx市第二初级中学校、xx市第五小学校要面向师生和家长召开小升初工作动员大会,发放《20xx年xx市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告家长及学生书》一式两份,学生及家长签字后交回学校存档一份。

  主城区招生学校和xx市第二初级中学校、xx市第五小学校要设立专门的小升初招生宣传咨询点,及时向广大家长、师生宣传具体招生政策、城区初中招生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工作流程等内容,做好相关政策的咨询和解释服务工作,尤其要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解释工作,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二)片区内招生对象资格审查(5月29日至6月2日)

  主城区招生学校对本片区内招生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公示。对未按时报到的片区内招生对象,要通过有效方式通知学生及家长,再次宣传相关招生政策和本人应承担的不能回片区学校就读的风险。统计汇总已登记的片区内人数名单报市教育局、区社事局备案。

  (三)学位申请(6月3日至6月15日)

  符合条件的主城区招生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申请学位,逾期将不予办理,并视为自愿放弃主城区学位。

  学位申请仅限一人一卡,人卡一致,每张学位申请卡由主卡和副卡两部分组成,学位申请卡上相关内容必须如实填报,主卡和副卡内容相符,不得涂改,否则将视为无效卡。申请人要理性填报拟就读学校志愿,原则上应选择划片学校,若自愿放弃原划片学校,选择到片区外学校就读,则须签订“学位申请承诺书”(一式二份,申请人和区社事局各留存一份);若未被选择学校录取,原划片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可回原划片学校就读,原划片学校学位已满,则选择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或服从区社事局统筹安排。

  学位申请卡主卡由区社事局管理,作为招生工作的原始依据;副卡由申请人留存,作为申请人摇号未被录取后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登记报名时的凭证,也是最终录取后到招生学校报名的凭证。

  审核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由经开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社事、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建设、就业、街道社区等部门,成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联合审查小组,按照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印发的《xx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严格标准,统一审核,并对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实地核查,杜绝临时突击开证明等现象。凡不符合主城区小升初招生条件的招生对象,均不得在主城区学校申请学位。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主城区申请入学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xx市第二初级中学校、xx市第五小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小学申请学位,由区社事局负责招生,确需自愿选择回市中区、东兴区申请学位的,由发卡所在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招生,但不能两地重复申请,仅限一人一卡,一人一学位。

  在收发学位申请卡主卡、副卡时,经办人员必须严格交接手续,做到登记详实、签字确认、有据可查。

  (四)编制并公布招生总计划(6月8日至6月9日)

  区社事局根据学位申请情况,按照“一人一学位”原则,与市教育局共同编制主城区初中招生学校招生总计划(招生总计划和市直属学校具体分配到三区的招生计划另行发文),市直属学校划片招生录取后的空余学位将会按比例分配给我区,由区社事局负责组织。

  (五)招生录取(6月26日至7月中旬)

  按照“划片招生,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统筹安排”的方式和顺序开展。

  1.划片招生(6月26日至6月27日)

  选择到片区内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持学位申请卡、户口本、房屋产权有效证明、素质教育报告册及招生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内招生学校报名登记,并将学位申请卡副卡交片区内学校管理。招生学校录取自愿到片区内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并向社会公示。招生学校对未报到的片区内招生对象,要通过有效方式通知学生家长,再次宣传相关招生政策、家长(监护人)义务和本人应承担的不能回片区学校就读的风险等。并及时向区社事局报片区内招生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

  2.随机派位(7月上旬前)

  划片招生结束后,学校的空余学位用于招收片区外的招生对象。若片区外申请就读的人数未超过空余学位数,则直接登记录取;若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随机派位录取。

  3.统筹安排(7月中旬前)

  凡未被以上招生方式录取的招生对象,由区社事局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区社事局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学校和主城区小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小升初入学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各学校要利用新媒体、黑板报、动员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要积极进行政策解释,并加以正确引导,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要大力宣传联盟办学(xx一中与xx九中,xx二中与xx七中、xx四中,xx六中与xx铁中、西林中学)成果。

  (三)精心组织。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小升初各项工作,尤其是要做好未被摇号录取学生的解释疏导、维稳等工作。要服从市、区社事局的统一安排,全力配合,确保稳妥推进。

  (四)维护稳定。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小升初招生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工作。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开展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五)严肃纪律。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徇私舞弊,在招生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20xx年小升初工作顺利完成。区社事局将组织专人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引发安全稳定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主要领导责任。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4

  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发展平台,xx学校将不断改进招生工作,提高招生质量,下面是xx学校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目标:

  招收优秀学生,提高学校整体素质。

  二、招生对象:

  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招收学生100人。

  四、招生流程:

  1. 宣传阶段:通过校园宣传、社区宣传、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教学特色和招生政策,吸引更多家长和学生关注我校。

  2. 报名阶段: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学生的成绩单、奖项证书等。

  3. 考试阶段: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以及综合素质测试。

  4. 面试阶段: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结果,学校将筛选出一部分学生进行面试,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兴趣爱好等情况。

  5. 录取阶段:根据考试成绩、面试表现等综合评价结果,学校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通知家长进行缴费和办理入学手续。

  五、招生政策:

  1. 公平公正: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参加考试和面试,不偏袒任何学生。

  2. 突出特色:学校将突出自身的办学特色和教学优势,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

  3. 多元评价:除了考试成绩外,还将综合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点,全面评价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4. 家长参与:学校将积极与家长沟通,让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和流程,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六、招生宣传:

  1. 制作宣传册:制作学校宣传册,介绍学校的办学理念、教学特色和师资力量,吸引家长和学生关注。

  2. 校园开放日:定期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让家长和学生参观学校,了解学校的教学环境和设施。

  3. 社区宣传:与社区合作,在社区举办招生宣传活动,吸引更多家长和学生了解学校。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5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下面是xx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1、户籍优先:优先录取户籍在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免试就近: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学生能够在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就读,避免过度竞争和选拔。

  3、公平公正: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不得因家庭背景、经济状况等因素歧视或排斥任何学生。

  4、规范有序:严格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招生范围与对象

  1、招生范围: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户籍在本学区内的学生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对象:小学应届毕业生,年龄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入学年龄要求。

  三、招生流程

  1、政策宣传: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学校公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信息。

  2、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招生条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及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4、录取通知: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和招生计划,按照户籍优先、免试就近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并通知到家长或监护人。

  5、报到注册:被录取的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学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四、特殊政策与安排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提供相应的辅助设施和教学安排,确保他们能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将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简化报名程序,提供便利的入学服务。

  五、招生纪律与监督

  1、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规定,不得徇私舞弊、违规操作。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社会监督:招生工作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官方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将及时回应和处理。

  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政策宣传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报名登记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3、资格审查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4、录取通知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5、报到注册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6

  为确保20xx年市中区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xx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xx年xx市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市中区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在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指导和协调下,市中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市中区主城区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100%入学。

  二、招生对象

  (一)具有市中区主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在市中区主城区学校就读且有市中区主城区学校正式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在市中区主城区居住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屋产权证明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市中区主城区辖区内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根据市中区主城区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测人数,今年市中区主城区可提供的初一学位完全能够满足入学需求,各学校的最终招生计划和市直学校分配到市中区的具体计划数,待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总人数基本确定后,另行发文通知。

  xx市市中区天立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由学校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后,按照全区小升初招生工作统一流程和时间节点,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向社会发布。

  四、招生方式

  划片招生,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统筹安排。

  五、工作流程

  (一)制定招生方案(5月中旬)

  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成立市中区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公安、住建、社保、住保中心、街道(社区)等部门,按照招生工作时间节点,对招生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查处招生对象或其他人员在资格审查中弄虚作假、临时突击开证明、造假资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主城区申请入学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开展招生宣传(5月下旬)

  1.召开全区招生工作会,通过市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生文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小升初工作。

  2.区教育和体育局、各招生学校设立小升初招生宣传咨询点;通过市中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位申请卡办理点和办理流程;主城区初中招生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小升初招生工作会;主城区小学召开全体教职工及毕业班学生、家长小升初招生工作会,发放《20xx年xx市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告家长及学生书》,一式两份,学生及家长签字后学校存档一份。

  3.各初中招生学校和主城区小学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向师生和家长的政策宣传和解释服务工作(特别是非主城区小学尤其要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宣传咨询解释工作,有效告知办理学位申请卡的时间和地点),并将相关工作资料存档备查。

  (三)片区内招生对象资格审核(5月底至6月初)

  1.在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管理下,主城区小学和初中招生学校对主城区片区内招生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审核通过的招生对象名单,区教育和体育局统计汇总各招生学校登记的片区内人数。

  2.选择在主城区划片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户籍迁入截止日期:招生对象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迁入截止时间须在20xx年4月30日前;其他特殊情况迁户籍到学校所划片区内的迁入截止时间须在20xx年12月31日前;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迁入户籍或户籍迁入后片区学校无空余学位,均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四)办理学位申请卡(5月底至6月初)

  符合条件的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对象须根据辖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布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和报名登记方式,按规定申请学位,逾期未办理者,将视为自愿放弃主城区初中学位。首先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位申请,然后再办理主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的学位申请,并对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发放学位申请卡。

  1.学位申请卡一人一卡、人卡一致,学位申请卡由主卡和副卡两部分组成,学位申请卡主卡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管理,作为招生工作原始依据,副卡由申请人留存,作为申请人未被申请就读学校录取后选择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登记报名时的凭证,也是最终录取后到招生学校报名的凭证。学位申请卡上相关内容必须如实填写,主卡和副卡内容一致,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卡。在收发学位申请卡时,经办人员须严格交接手续,做到登记翔实、签字确认、有据可查。

  2.申请人要认真填写学位申请卡相关内容,尤其要理性填报拟就读学校志愿,原则上应选择划片学校就读,若自愿放弃原划片学校,选择到片区外学校就读,则须签订“学位申请承诺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和区教育和体育局各留存一份)并履行“学位申请承诺书”承诺事项;若未被申请就读学校录取,原划片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则可回原划片学校登记;若原划片学校学位已满,则只能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或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卡,需持《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办理(具体情况见附件)。审查组初审材料通过后,申请人领取学位申请卡(蓝卡),审查组到相关部门复核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确认无误后,确定申请人入学资格。

  4.市中区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小学申请学位卡,确需自愿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如东兴区、经开区等)就读申请学位卡的,由户籍所在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负责招生,学位申请人不能在多地重复申请学位卡。凡不符合主城区小升初招生条件的招生对象,均不得在主城区学校申请学位。各主城区小学将学位申请卡(白色)发放给本校每一位有本校正式学籍且愿意选择在主城区公办中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填写,经学校审核无误并签字盖章后,将学位申请卡相关信息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同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盖章确认。

  5.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学位申请卡信息进行比对核验,严肃查处“一人多卡、一人多地申请学位”等违反招生纪律的现象,如有学位申请人或其他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学位申请人主城区申请入学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统计汇总学位申请卡办理数量和学校志愿填报情况,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

  6.各招生学校负责做好本校招生对象的网上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工作,仔细核对申请人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报名登记信息与其填报的学位申请卡内容是否一致,若网上报名信息与学位申请卡不一致时,以学位申请卡信息为准。

  (五)编制并公布招生总计划(6月上旬)

  按照“一人一学位”原则,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学位申请情况,与市教育和体育局共同编制主城区初中招生学校招生总计划数(另行发文),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招生录取(6月至7月)

  按照“划片招生,随机派位(即电脑摇号),统筹安排”的方式和顺序,组织开展市中区主城区小升初招生录取工作。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摇号录取;对报名人数不足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1.第一批次:划片招生。选择到划片区内就读的招生对象,持学位申请卡、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明、素质教育报告册及招生学校要求的等材料(具体事项见招生学校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登记报名,并将学位申请卡副卡交片区内招生学校管理,招生学校录取已审核通过的片区内招生对象并公示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和主城区小学通过有效方式告知未报到或放弃片区内招生的学生和家长,宣传相关招生政策和本人应承担的不能回划片区学校就读的风险。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和体育局上报划片区内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

  2.第二批次:随机派位。划片招生结束后,学校的空余学位用于招收符合市中区主城区招生条件的片区外的招生对象。若片区外申请就读人数未超过该校空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若超过该校空余学位数,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随机派位后,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录取名单通报给相关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公示录取结果,并通过短信等形式有效告知学生及家长,对未被录取的学生招生学校要及时告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名单。

  3.第三批次:统筹安排。凡未被以上招生方式录取的招生对象,若原划片学校学位仍有空余,则可持学位申请卡副卡选择回原划片学校登记。若原划片学校学位已满,则自行选择到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或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小升初招生工作管理,20xx年的小升初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将延续20xx年小升初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镇小学毕业生升读初中招生管理工作。现将xx镇20xx年秋季中学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为确保我市义务教育均衡持续发展,20xx年秋季我市小升初招生工作继续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镇(街)小学毕业生入读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初中。未在户籍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回户籍地所属初中就读。非xx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或符合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条件可在居住地申请入读公办初中。

  (二)平稳过渡。继续做好招生新旧政策的衔接,确保今年小升初招生工作稳步推进。

  (三)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行为。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四)非xx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先政策性照顾生,后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的原则统筹。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按入学积分排序录取,额满截止(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居住年限、参保情况、纳税情况、购房情况、在xx规范小学就读情况、加分情况作为排序安排)。未能安排入读xx中学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可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入学或自行入读民办学校。

  二、招生计划

  根据xx市20xx年秋季招生计划,xx镇xx中学七年级计划招收10个班,共500人。

  三、招生对象

  具有正常生活学习能力的xx镇户籍适龄儿童和非xx镇户籍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生、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一)xx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1、具有xx镇户籍的应届六年级学生(以4月30日前的户籍资料为准,之后迁入xx镇户籍的不再受理)。

  2、在非户籍地就读的xx镇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可在5月30日前申请回xx中学入读(以4月30日前的户籍资料为准,逾期迁入户籍的按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办理,逾期申请的不予接收)。

  3、初中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全市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非xx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1、根据市公布的《关于做好20xx年xx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近入学的原则,xx市户籍的非xx镇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就读。

  2、非xx户籍适龄儿童由则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在满足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生)入学基础上,按照先政策性照顾生,后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按积分)的顺序安排入学,额满截止。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之一的非xx镇户籍的适龄儿童(见附件5《非xx市xx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提交资料明细表》)可优先安排入读。异地务工人员子女采用积分制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入学(具体积分办法见附件6《20xx年xx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积分表》)。上述小学毕业生在5月30日前向xx中学提出申请,逾期的不接收。

  (三)残疾适龄儿童

  患有视力、听力、智力等残疾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的适龄儿童,建议选择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教育的镇(街)领导梁锦全为组长的小升初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具体指导本镇(街)小升初招生的各项工作。古劳镇中心小学校长周辉和中学校长黄辉海为本镇小升初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长要敢于担当,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本镇(街)小升初招生的领导工作,做到阳光招生,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小升初招生工作,要严密部署,开好学校教师会和家长会,认真细致做好广大师生、家长的解释工作,化解各种问题和矛盾。

  (三)严肃纪律。20xx年小升初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以下五点规定,以进一步维护我市小升初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我市小升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公办学校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招生区域内应接收的学生。

  2、公办学校不准违规招收择校生。

  3、公办学校不准拒绝接收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5、公民办学校一律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准超人数、超班额招生(初中标准班额为50人)。

  五、报名办法

  根据xx市新生入学指引,由市教育局教育与信息化股负责统筹组织七年级的新生入学工作,并根据xx镇学位情况,在满足xx籍适龄儿童入学基础上,安排招收符合条件的非xx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

  (一)xx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1、需提交的资料说明:

  2、各小学核实报名条件和材料,送xx中学再严格核查,古中报送市教育局审核。

  3、古中依据市局核准的报名表,拟定入学对象由各小学公示。

  4、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招生结果于6月29日由各小学通知学生家长,向录取学生家长发出《入学通知书》。新生请按指定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5、逾期不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的按自动放弃优先安排入学资格。

  (二)非xx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1、非xx户籍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xx市政府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xx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升学申请表(四)》(原毕业小学需盖印章)、在xx中学微信公众号下载附件6《20xx年xx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积分表》,带备需提交的资料到xx中学进行申请登记:

  (1)xx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升学申请表(四)

  (2)户籍资料(首页、报名对象页、户主页、父或母页,要求用一张A4纸双面复印)

  (3)小学学籍资料(必须证明已完成接受小学六年义务教育,有毕业学校盖章)

  (4)居住证明: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具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流动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

  (5)就业证明及社保证明(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资料:由xx市古劳镇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劳动用工合同且在xx市xx镇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截止入学时间至少6个月)

  (6)《20xx年xx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积分表》

  (7)全部的资料都必须附原件验核,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加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xxx”,验核后原件退回给家长。

  2、xx中学在录取户籍生和政策性照顾生后,根据剩余学位数对符合xx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积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录取,额满截止(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则由学校组织同分数的监护人进行抽签决定)。未能安排入读xx中学的,请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入读或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3、报名时间为5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各小学上交资料到xx中学的截止时间为6月3日下午5:00。注册时间由录取学校另行通知。

  说明:

  ①若提供虚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读公办学校资格。

  ②xx中学按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积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分数高者,则优先安排学位,额满截止。

  ③未能安排入读xx中学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及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非xx镇户籍适龄儿童,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入读或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④报名资料经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户籍地址”等的变更手续。

  六、咨询电话

  xx镇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xxx

  联系人:xxx

  地址:xx镇xx中学雅图仕教学楼一楼

  市教育局招生工作监督电话: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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